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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与辩论》10月28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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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7: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20多名川籍妇女"太太讨薪队"赴云南夫讨要血汗钱谈农民工讨薪花样翻新带来的思考.从深圳最贵钉子户蔡珠祥获赔1200万元谈维权的方式.充分应用调解是否有利于解决纠纷?
  http://view.news.qq.com/a/20071025/000059.htm
       http://news.qq.com/a/20071025/002000.htm
  http://npc.people.com.cn/GB/15017/6440927.html

  
  点击网址:http://342328.bliao.com进入《思考与辩论》论坛语音聊天室

  
    话题解读(二):
站在深圳地王大厦第69层的观光台上,能清晰看到一座赭色小楼,像颗顽固的钉子,深深楔在遍布黄土和施工设备的“蔡屋围金融中心”工地上。这里要建深圳的新地标——高400米的蔡屋围金融中心,以此为中心投入30亿元,打造“深圳的华尔街”。
  一度妨碍了“华尔街计划”的这颗“钉子”,终于要在这几天彻底消失。10月22日上午,开发商京基公司开始动手拆除这座六层高的农民房。它付出的代价是,与僵持了一年多的业主蔡珠祥、张好莲夫妇签订了补偿总额逾1200万元的协议。
  这幢农民房建筑面积779.81平方米,补偿标准达1.6万元/平方米,1997年时的建造成本120万元,补偿价翻了十番。有人认为这是物权法下保障私人物权的胜利,有人认为这是滥用权利的漫天要价
  “卖我的东西,却不让我知道”
  蔡珠祥、张好莲和村里的多数家庭一样,1997年在宅基地上建起了自住加出租的六层小洋房。120万元的建造费用,有相当一部分是向同村人借的。此后,每月一万多元的租金成了这个家庭的主要收入。
  与其他村民不同的是,蔡珠祥1972年赴港谋生,获得香港居民身份,却失去了股民资格,没有了村集体经济的分红,出租房子成了惟一依靠。
  2005年11月11日,蔡珠祥从《深圳特区报》看到了政府核发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公告。村里一片哗然。此时村人才得知,早在2004年10月15日,蔡屋围集团公司董事长蔡洪亮和京基公司签了房地产开发合同,近4.6万平方米土地(包括宅基地)已全部被卖掉。
  蔡珠祥和多数村人被激怒了:“卖我的东西,却不让我知道,这是哪门子道理?”在村人看来,这也是刺激蔡珠祥向“钉子户”一路狂奔的首因。
  蔡洪亮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解释:“这涉及到城市规划大局,不可能一个一个商量好再去签。一定要把大局定好了,再一个个和村民去商量。”
  拆迁方京基公司提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可以按“一比一”选择回迁,其中的120平方米可以现房安置,现房安置可补偿6500元/平方米。此时,蔡屋围一带的二手物业每平方米均超过万元。村人和蔡珠祥一样,都认为补偿不公。
    僵持与妥协
  双方一直僵持。直到2006年8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调研蔡屋围拆迁难。
  村里的退休老干部蔡柏荣向市长报告“四个不通”造成了拆迁难:其一是法理不通,卖村民的祖宅和集体资产,村民事先却不知道;其二是保障不通,开发商的回迁承诺能不能实现没有保障;其三是价格不够公平,周围的房价那么高,给村民的补偿太低;第四是布局不通,给村民的回迁房结构设计、布局都有问题。
  政府与开发商接受这一意见。2006年8月24日,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拆迁工作组发布了“拆迁补偿优惠政策”。只要在2006年9月15日前与开发商签下补偿协议,京基公司对每栋再补30万元,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再给予每栋业主一次性补贴36万元。并且过渡期将月租金从25元/平方米提高到30元/平方米。如未在规定期内签下拆迁协议,将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府,并严格执行裁决结果。
  村民担心回迁房烂尾,深圳市政府就要求京基公司将4.5亿元存入深圳市国土局专用监管账户,在国土局监督下使用。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拆迁工作组还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向每家每户作出承诺:“如果该项目回迁房出现烂尾,(罗湖)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回迁安置房。”
  村民担忧回迁房布局设计,政府就充许回迁村民公选自己的监管小组,监控开发商建造回迁房的布局与质量问题。后该民选监管小组有八次监督开发商修改了回迁房设计图纸。
  政府的努力、开发商的妥协,使大多数村民改变了主意。到2006年10月23日,蔡屋围386户业主中,已有95%以上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有16户。
  其中蔡珠祥、张莲好夫妇不愿签的原因是:“我没有村里的股权,只有这块宅基地。如果房子得不到公平补偿,那拆了就拆了,我什么都没有了。”他要求按1.2万/平方米进行现金补偿,遭到了京基公司的拒绝。
  京基公司在同年9月,请中介机构对蔡氏夫妇的楼房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998元/平方米,那时周边的房价为1.2万元/平方米。“评估时,他们连屋都没进。评估后,他们说,按公司的补偿,可以每平方米给6500元,否则强制拆迁后只按评估价补偿。还不算阳台和花园的面积。”蔡珠祥称,这进一步激怒了他。
  此后,开发商作了让步,把补偿价提至9000元/平方米。但蔡珠祥、张莲好夫妇还是不同意。
  京基公司诉至国土局。2007年3月22日,国土局裁决:在裁决书生效后20天内搬出房子。
  蔡珠祥几下就把裁决书撕了。消了气后,他又把这些纸张粘了起来,“要相信法律”。
  阳光下的拆迁
  “那时我们已经作好了誓死不搬的准备。”蔡珠祥说,他和妻儿,准备死守空楼。
  同是3月,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爆发。“重庆的事最早是从网上看到的,我们也想学他们,叫人帮忙写了篇文章发到网上。”蔡珠祥坦言。
  3月29日,张莲好以“阿香婆”的网名在奥一网上发帖《南方第一高楼之征地拆迁令我感到弱势》。立即引来媒体对“钉子户”新一轮的关注。因为蔡珠祥是香港居民,香港大小媒体更是蜂拥而至。
  深圳市政府甚感压力。4月13日,深圳市政府在线发布了《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项目依法拆迁情况》的新闻通稿。表态称:“我办(拆迁办)希望拆迁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参照其他已签订协议的几百户业主的补偿标准,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力争达成一致。若最终仍达不成协议,只能循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绝大多数被拆迁人的利益。”
  蔡珠祥则把刚在3月15日通过的物权法作为尚方宝剑:“新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说明保护居民私有房产,我们这是在捍卫法律尊严。”但让他困惑的是:“物权法没有对公共利益作出详细规定。结果,在蔡屋围拆迁中,他们说,建金融中心是公共利益,个人利益要让步。但我认为,建金融中心就是商业利益,一定要给我合理补偿才行。”
  也在这一期间,深圳房价不断飙升,蔡屋围周边房价已涨至2万元/平方米左右。蔡珠祥、张莲好夫妇提出,由于周边房价上涨,补偿应在1.8万元/平方米。网友惊呼,按这一要价,开发商补偿款将达1400万元!蔡珠祥理直气壮:“我买的不只是房子,更是房产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是深圳最金贵的地段,物权法可以支持我的理由。”
  传媒的报道也变得更细致入微,蔡氏小楼周围有人恶意洒尿或者恐吓,还有人偷走小楼必经之路上的88个窨井盖等等,都能随时见诸报章。拆迁方的一位负责人笑称:“你看,这是阳光下的拆迁。”
  天价协议的达成
  各方没有丧失对法律的耐心。
  5月13日,深圳市政府没有支持蔡氏夫妇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国土局的行政裁决。
  6月18日,蔡珠祥把深圳市国土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裁决书。
  蔡珠祥在诉状中称,按6500元/平方米的方案,市场价已涨至2.5万元平方米,买不到原来三分之一的房子,是极不公平合理的。
  这场官司蔡珠祥没有胜诉。相反,8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受理了深圳市国土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国土局的理由是“以避免公共利益及其他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所受损失进一步扩大”。“那时,我听说有村干部准备了上百个盒饭(意味着有上百人参与),要对我的房子强制拆迁。”蔡珠祥回忆。
  但很不凑巧,8月18日,国土部要求各地禁止行政命令强制拆迁。
  对蔡氏小楼强制拆迁一事就没了下文,其时包括蔡珠祥尚有三户钉子在工地中。形势开始反转,“物权法将要实施,谁敢拍板强拆这里?他们的钱还押着,除了要付利息,每月还要给其他拆迁户补贴租房费数十万。越拖对他们越不利。”蔡珠祥说。
  9月21日,罗湖区法院和拆迁双方调解了四次。当晚七点,双方签下了那份天价拆迁补偿协议。9月22日,一千两百余万元补偿款打入蔡家账上。9月29日,蔡珠祥在《感谢信》中写道:“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非常感谢境内外的各界媒体、热心人士和网友支持,感谢国家法律逐步完善,也感谢深圳市政府、市人大重视。”
  网上有人称他为刁民,有人认为这样的天价赔偿会阻碍城市建设。蔡珠祥辩解:“我认为,我所做的,只会让政府在以后的拆迁中做得更规范,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利益。”
  同在蔡屋围拆迁区,另两幢“钉子户”,至今还没得到补偿,双方仍在谈判。
  权利会否被滥用
  “蔡屋围金融中心”两户尚未拆迁的“钉子户”继续影响着深圳市的“华尔街计划”。
  事实上,深圳的土地越来越少,城中村正在成为政府发展城区的重要资源。但要“改造城中村”,就绕不开这样的不愿拆迁者。
  据深圳市国土局4月份统计,深圳35.8万原住民差不多一人“种”下了一幢房子——城中村自建房共有3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在城中村改造中,只要出现一个蔡珠祥,就够地方政府忙乎了。
  罗湖区委宣传部在给南方周末记者的回函中称:“其他城中村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与它有着千差万别的不可比因素。因属个案,个案有个案的做法,它对其他的改造拆迁没有普遍性和可以借鉴的意义。”
  已经对物权法颇为熟络的蔡珠祥说:“建金融中心是商业利益,所以我根据物权法可以和他们自由谈判。但如果是像建地铁、政府机构这样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根据物权法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所以不用担心遵守物权法会增加城市公共建设的成本。”
  如何防止地方政府主开发商可能滥用“公共利益”侵犯私人物权,或者个人滥用“私人利益”妨碍公共利益,是此间关注的焦点。深圳律师张茂荣律师认为,为防止权利滥用,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应全面改变原来简单、粗暴的拆迁方式,“为什么非要等到钉子户出现后才给予高额补偿?政府的补偿标准为什么对于钉子户就失效了?这不是明摆着鼓励全体拆迁户去做‘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钉子户吗?”

发表于 2007-10-28 19: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最贵钉子户”获补偿逾千万 权力会否被滥用




http://www.84tom.com/pex/ 加入日期:2007-10-26 10:47:51



  此后,开发商作了让步,把补偿价提至9000元/平方米。但蔡珠祥、张莲好夫妇还是不同意。

  京基公司诉至国土局。2007年3月22日,国土局裁决:在裁决书生效后20天内搬出房子。

  蔡珠祥几下就把裁决书撕了。消了气后,他又把这些纸张粘了起来,“要相信法律”。  

  阳光下的拆迁

  “那时我们已经作好了誓死不搬的准备。”蔡珠祥说,他和妻儿,准备死守空楼。

  同是3月,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爆发。“重庆的事最早是从网上看到的,我们也想学他们,叫人帮忙写了篇文章发到网上。”蔡珠祥坦言。

  3月29日,张莲好以“阿香婆”的网名在奥一网上发帖《南方第一高楼之征地拆迁令我感到弱势》。立即引来媒体对“钉子户”新一轮的关注。因为蔡珠祥是香港居民,香港大小媒体更是蜂拥而至。

  深圳市政府甚感压力。4月13日,深圳市政府在线发布了《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项目依法拆迁情况》的新闻通稿。表态称:“我办(拆迁办)希望拆迁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参照其他已签订协议的几百户业主的补偿标准,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力争达成一致。若最终仍达不成协议,只能循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绝大多数被拆迁人的利益。”

  蔡珠祥则把刚在3月15日通过的物权法作为尚方宝剑:“新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说明保护居民私有房产,我们这是在捍卫法律尊严。”但让他困惑的是:“物权法没有对公共利益作出详细规定。结果,在蔡屋围拆迁中,他们说,建金融中心是公共利益,个人利益要让步。但我认为,建金融中心就是商业利益,一定要给我合理补偿才行。”

  也在这一期间,深圳房价不断飙升,蔡屋围周边房价已涨至2万元/平方米左右。蔡珠祥、张莲好夫妇提出,由于周边房价上涨,补偿应在1.8万元/平方米。网友惊呼,按这一要价,开发商补偿款将达1400万元!蔡珠祥理直气壮:“我买的不只是房子,更是房产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是深圳最金贵的地段,物权法可以支持我的理由。”

  传媒的报道也变得更细致入微,蔡氏小楼周围有人恶意洒尿或者恐吓,还有人偷走小楼必经之路上的88个窨井盖等等,都能随时见诸报章。拆迁方的一位负责人笑称:“你看,这是阳光下的拆迁。”

  天价协议的达成

  各方没有丧失对法律的耐心。

  5月13日,深圳市政府没有支持蔡氏夫妇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国土局的行政裁决。

  6月18日,蔡珠祥把深圳市国土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裁决书。

  蔡珠祥在诉状中称,按6500元/平方米的方案,市场价已涨至2.5万元平方米,买不到原来三分之一的房子,是极不公平合理的。

  这场官司蔡珠祥没有胜诉。相反,8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受理了深圳市国土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国土局的理由是“以避免公共利益及其他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所受损失进一步扩大”。“那时,我听说有村干部准备了上百个盒饭(意味着有上百人参与),要对我的房子强制拆迁。”蔡珠祥回忆。

  但很不凑巧,8月18日,国土部要求各地禁止行政命令强制拆迁。

  对蔡氏小楼强制拆迁一事就没了下文,其时包括蔡珠祥尚有三户钉子在工地中。形势开始反转,“物权法将要实施,谁敢拍板强拆这里?他们的钱还押着,除了要付利息,每月还要给其他拆迁户补贴租房费数十万。越拖对他们越不利。”蔡珠祥说。

  9月21日,罗湖区法院和拆迁双方调解了四次。当晚七点,双方签下了那份天价拆迁补偿协议。9月22日,一千两百余万元补偿款打入蔡家账上。9月29日,蔡珠祥在《感谢信》中写道:“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非常感谢境内外的各界媒体、热心人士和网友支持,感谢国家法律逐步完善,也感谢深圳市政府、市人大重视。”

  网上有人称他为刁民,有人认为这样的天价赔偿会阻碍城市建设。蔡珠祥辩解:“我认为,我所做的,只会让政府在以后的拆迁中做得更规范,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利益。”

  同在蔡屋围拆迁区,另两幢“钉子户”,至今还没得到补偿,双方仍在谈判。

  权利会否被滥用

  “蔡屋围金融中心”两户尚未拆迁的“钉子户”继续影响着深圳市的“华尔街计划”。

  事实上,深圳的土地越来越少,城中村正在成为政府发展城区的重要资源。但要“改造城中村”,就绕不开这样的不愿拆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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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9: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蔡屋围的“钉子户”蔡珠祥、张莲好夫妇仍在孤楼坚守,寸步不离。

【星岛网讯】深圳市征地拆迁办公室13日晚上11时在“深圳政府在线”发布通告,对深圳罗湖区蔡屋围的“全国最贵钉子户”做出响应。通告称蔡屋围改造拆迁申请及补偿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并表示: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项目的拆迁工作依法实施,并将继续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深圳市征地拆迁办公室表示,希望拆迁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参照其它已签订协议的几百户业主的补偿标准,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力争达成一致。若最终仍达不成协议,只能循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绝大多数被拆迁人的利益。

  据了解,深圳市征地拆迁办公室隶属于深圳市国土局,由于港人户主蔡珠祥、张莲好夫妇等七户未能与开发商达成赔偿协议,国土局曾于3月27日向七户“钉子户”下达了自行拆迁裁定。接到裁定书后,七户中的一户同意了赔偿协议。蔡珠祥等另外六户仍在坚持,并向深圳市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目前该复议仍在调查过程中。

  另据了解,根据有关法规,将来对于行政复议结果,被拆迁人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判决维持行政复议结果,拆迁主管部门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作出强制拆迁决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据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须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并尽可能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直至到强制拆迁实施之前一刻,协商仍是解决补偿安置纠纷的办法之一。
发表于 2007-10-28 19: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名钉子户拒绝拆迁 深圳新地标或搁浅

   
  规划中取代现时的地王大厦,将成为深圳新地标的深圳第一高楼,因物权问题难产。发展商原本规划在深圳蔡屋围投资30亿元人民币,兴建高逾400米计88层的蔡屋围金融中心。在拆迁过程中,包括蔡珠祥在内的七名业主与发展商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蔡珠祥更在10日向深圳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推翻本于11日执行的搬迁令,他还在房屋内储存煤气罐以及石头,准备对抗强制拆迁。
  香港《文汇报》11日报道,深圳第一高楼地王大厦旁的罗湖区蔡屋围村,因地处中心区域,称其为黄金村并不为过。三年前内地著名的京基集团与蔡屋围村股份公司签约,征收占地约4.7万平方米的土地,准备在该村投资逾30亿元人民币,兴建楼高逾400米、共88层的深圳第一高楼——蔡屋围金融中心。此事亦被罗湖区政府、深圳市政府列为重点发展计划。但这个计划,却因赔偿额度谈不拢,该村七名钉子户钉死地盘而搁浅。

  七名钉子户之一、拒绝搬出、誓与楼宇“共存亡”的57岁香港人蔡珠祥表示,自己原为该村原村民,于1972年赴港定居并从事地盘工作多年,因为其妻及一双儿女均为当地村民,故获分配有永久使用权的宅基地。而近年其将祖屋改建为六层楼高的出租屋,同时在村内另一出租屋购买了另外的房子。

  但三年前,京基集团与蔡屋围村股份公司签约,征收该村土地,不想村公司直至去年9月才通知村民。而且每平方米只赔偿6500元,若以他拥有的800多平方米住房面积计算,合计获赔约534万元人民币。“但是现在这边附近的二手房都已18000元了,应该赔我1500万才对,差了1000万不如去抢。”蔡珠祥说。

  虽然蔡认为赔偿不公,但去年底至今当地已有382户搬走,只剩下七家“钉子户”。发展商为免深圳第一高楼的工程受阻,先在村内筑起围墙并将已清空的楼宇拆卸,如今只剩下六栋楼宇容后处理。因为开发商一直在进行平整土地工程,蔡家的楼在整个工地上变得孤零零,与周遍密集的房屋群形成强烈对比。因蔡一直未能妥协,发展商及村股份公司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申请裁决,该局随即裁决要求蔡接受原来的补偿方案,并要在11日前搬离让施工队拆卸楼宇。至今日已届要求迁出的20日期限的最后一天,但蔡氏一家仍拒绝搬走,继续抗争。

  蔡的妻子张莲好10日下午向深圳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发展商只补偿每平方米6500元人民币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违反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补偿价格的规定。据悉,该办公室研究后将于15日内作出回复。

  为防止发展商在回复前动武或通过法院申请强制令,蔡在房屋内储存煤气罐以及石头,随时准备应对暴力拆迁。

  而面对针对蔡珠祥、张莲好夫妇的种种说法,以及几乎一面倒的舆论,京基集团做出响应,表示该集团的拆迁均属合法,而补偿标准也高过了有关管理条例。对于蔡家提出每平方米将近两万元的赔偿要求,公司表示无法接受,并表示将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作为发展商的京基集团,10日公开响应此事。该集团拆迁办的负责人王经理表示,自己到蔡屋围工作两年多,每天都在研读相关法规,京基完全是按法规处理拆迁事宜的,拆迁赔偿标准已高过了国务院2001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标准,并无不妥之处。

  而蔡家提出的赔偿额度,王经理称京基方面应该不可能同意,“如果同意了,那么我们怎么跟已经搬走的居民交代呢?”王表示,拆迁办方面已数度上门沟通,国土局也组织过两次专门的协调会议,但在国土局的裁定书到期后,如果仍不能达成协议,京基将尽快向法院申请强行拆迁。
发表于 2007-10-28 19: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河报:最贵“钉子户”获巨额补偿是谁的胜利?
http://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07年10月26日10:35 大河报  但纯   
深圳某机构投入30亿元,打造“深圳的华尔街”,一度妨碍了这一计划的一颗“钉子”,要在这几天自愿消失——10月22日上午,开发商开始动手拆除这座六层高的农民房,其代价是,与僵持了一年多的业主蔡珠祥、张好莲夫妇签订了补偿总额逾1200万元的协议,补偿标准达1.6万元/平方米,在当初建造成本上翻了几番。有人认为这是物权法保障私人物权的胜利,有人认为这是滥用权利的漫天要价。

到底是物权法的胜利,还是“刁民”在滥用权利?笔者选择前者。但我更关注某些专业人士的这种观点:“这不是明摆着鼓励全体拆迁户去做‘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钉子户吗?”

最贵“钉子户”会成为“刁民”的榜样吗?不。其实,“钉子户”这个词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实际上,“钉子户”的产生往往是野蛮拆迁、强制拆迁、“高压”拆迁、不合理补偿之后的产物。反过来说,如果这个“钉子户”分文未获赔,真的就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应、就能让深圳的其他拆迁户从此“不做声”了?没人相信这样的结果吧。

中国的社会进程不可能再走“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嘉禾”老路。我不解的是:为何一些开发商总害怕“钉子户”的榜样力量?如果你的赔偿合情合理,经得起法律的判决,你到底害怕什么?

“钉子户”绝不是“刁民”的代名词,我们看到的“钉子户”,绝大多数是以法律为武器,有理有据地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据我看,如果全国开发商都能对拆迁户作出公平的补偿,“钉子户”必然会越来越少。
发表于 2007-10-28 19: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中国最贵“钉子户”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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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 2007-10-27 09:26:53


朱永杰


要建的深圳新地标——高400米的蔡屋围金融中心终于与僵持了一年多的“钉子户”业主蔡珠祥夫妇签订了补偿总额逾1200万元的协议。而这幢农民房建筑面积779.81平方米,补偿标准达1.6万元/平方米,1997年时的建造成本120万元,补偿价翻了十番。蔡珠祥夫妇称为中国最贵的“钉子户”(见2007年10月25日《
南方周末》)

应该说,从始到终,这是一次阳光下的拆迁,是民众“要相信法律”的又一个闪光标本。

2006年10月23日,经过政府的努力、开发商的妥协,蔡屋围386户业主中,已有95%以上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有16户。其中就有蔡珠祥夫妇。之后,开发商诉至国土局。2007年3月22日国土局裁决:在裁决书生效后20天内搬出房子。但裁决书被蔡珠祥撕掉后又被纸张粘起来,他知道“要相信法律”。3月15日通过的物权法就是尚方宝剑:“他们说建金融中心是公共利益,个人利益要让步。但我认为,建金融中心就是商业利益,一定要给我合理补偿才行。”然而,5月13日,深圳市政府没有支持蔡氏夫妇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国土局的行政裁决。6月18日,蔡珠祥把深圳市国土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裁决书。这场官司蔡珠祥没有胜诉。相反,8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受理了深圳市国土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但8月18日,国土部要求各地禁止行政命令强制拆迁。终于,9月21日,罗湖区法院和拆迁双方调解了四次。当晚七点,双方签下了那份天价拆迁补偿协议。蔡珠祥夫妇成为了中国最贵的“钉子户”。9月22日,一千两百余万元补偿款打入蔡家账上。9月29日,蔡珠祥在《感谢信》中写道:“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非常感谢境内外的各界媒体、热心人士和网友支持,感谢国家法律逐步完善,也感谢深圳市政府、市人大重视。”

蔡珠祥夫妇是幸运的。保护居民私有财产的《物权法》正逢其时,蔡珠祥夫妇也坚信公共利益这个标签是贴不到金融中心身上的,咬定金融中心“商业利益”的本质属性不放松,执著执著再执著,坚定坚定再坚定。当听说有村干部准备了上百个盒饭(意味着有上百人参与),要强制拆迁时,蔡珠祥一家人已经作好了誓死不搬的准备,坚定死守空楼。

蔡珠祥夫妇是伟大的。当有人称其为刁民,有人认为这样的天价赔偿会阻碍城市建设,蔡珠祥则认为自己所做的,只会让政府在以后的拆迁中做得更规范,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利益。但他又清醒地知道,建金融中心是商业利益,所以根据物权法可以和他们自由谈判。但如果是像建地铁、政府机构这样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根据物权法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所以根本不用担心遵守物权法会增加城市公共建设的成本。

蔡珠祥夫妇又是普通的。他们的遭遇我们并不陌生,类似的遭遇我们耳熟能详,但是我们都妥协了,退却了,投降了,缴枪了。相比之下,我们缺乏执著执著再执著,缺乏坚定坚定再坚定,结果悲剧总是不期而降。

笔者以为,是阳光拆迁,制造了中国最贵的“钉子户”。这是光荣的称号,是庶民的胜利,是法治的荣耀。让我们干杯!  

来源:金羊网
发表于 2007-10-28 19: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最贵钉子户”获赔千余万后敲诈电话不断  
2007-10-2 9:14:12  力扬网





    【导读】“深圳未来第一高楼”蔡屋围的拆迁补偿问题终于有了重大突破:开发商与“深圳最牛钉子户”业主蔡家夫妇9月22日签订了补偿协议,蔡家获得超过千万元的补偿。而拿到钱后的蔡家也惹来麻烦———敲诈电话公然打到家里。


  蔡珠祥说,在罗湖区法院多次调解下,上月21日他和开发商终于签订了补偿协议,22日补偿款进入蔡家账上,数额在1000万-2000万之间。这个补偿数额是否高于其他已经搬离的拆迁户?蔡表示,已搬走的拆迁户绝大多数签署的都是回迁协议,而他签的协议明确不再回迁,“将来他们的房子会升值,因此我的协议金额不算高。”

  记者前日来到蔡家的“孤楼”住处。蔡珠祥告诉记者,在媒体报道他拿到超过千万的巨款后,他家的骚扰电话不断,当天下午1点到3点,一陌生男子连续打来近20个敲诈电话,对他说:“拿了一千多万,你们两个老家伙有什么用,我们是穷人,近期给我们准备一笔钱。”蔡珠祥说已经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前天下午,还有一个电话是一位自称是罗湖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陈先生打来的,询问他们有无向税务部门缴交个人所得税。蔡珠祥说,我从没有听说政府拆迁工程还要缴税的。

  记者随后致电陈先生,他表示,该项目如果是政府拆迁工程,就不用缴税;如果是开发商和业主协商解决,有商业成分在里面,那么就应该缴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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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9: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格兰的钉子户牛吗?



李万友



据《云南信息报》10月26日报道,唐纳德·特朗普是美国最牛气的亿万富翁。他敢说敢做的言谈与行事风格,加上他的私生活颇具趣味性,因此他不仅曾是美国《商业周刊》封面人物,亦曾出现在全球最畅销的八卦杂志的头条新闻上。然而,这位阔佬做梦也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栽在苏格兰一默默无闻的老渔夫手里——此人拒绝出让土地,害得他投资10亿英镑要建的“世界第一高尔夫球场”无法动工。



这是发生在两个国度里的事,也许的确难以处理。但一个最牛亿万富翁竟然栽在普通人的手里,也有些惊世赅俗。于是,众多的博客尊其为“苏格兰最牛钉子户”。但与中国的“钉子户”相比,他一点也不牛。



在我们国家“最牛钉子户”的诞生,至少也是最起码必须要有“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钉子精神”。这一点是苏格兰式的钉子户不需要用上的,因为他生在了一个不需要用生命来捍卫私产的国家,有法律为他作后盾,他只要说声不同意就不会有人动他,更不会有公权力的介入,强拆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他的牛气,只不过是遇到了比较牛气而富有的开发商而已。



在我们身边“财大气粗”,“有钱能使鬼推磨”,曾颠覆了道德和正义的底线,甚至挑战了社会公平。不少弱势群体的利益因此受损,尤其是强制拆迁表现突出。再加上公权力的介入,普通老百姓能耐何得了。今年九月,在浙江某地,一骑摩托车的男子和一开甲壳虫的年轻人发生口角后,开甲壳虫的年轻人叫嚣着“信不信,我花两三百万撞死你”,结果真的把骑摩托车的男子撞死了。记忆犹新的“嘉禾事件”,“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曾令多少人害怕不已。当然类似事件的始作佣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和法律制裁,但对社会的影响还余波未平。



数月前发生的几起“夜半强拆事件”,更是让人感到后怕。即便伴随《物权法》而来的“重庆最牛钉子户”、“深圳最贵钉子户”的胜利,不一定能给我们多大的启示。要知道,在法律保护公民财产的背后,他们同样付出了“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钉子精神”,才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证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钉子户”们不仅要运用法律武器,还要用生命去抗争,才可能会胜利。如果“钉子户”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夜半强拆”。这些都是“苏格兰钉子户”不可能遇到的事,要是在中国,恐怕他也难以获胜。



相比之下,“苏格兰钉子户”的胜利没费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的“钉子户”的胜利费尽周折不说,甚至还要用生命去捍卫。所以说“苏格兰钉子户”不算牛,我们的“钉子户”才是真正的牛。



当然,这样说不是鼓励全体拆迁户去做钉子户,随着社会进程的加快,法制的完善,相信我们的“钉子户”会越来越少。
发表于 2007-10-28 19: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站在深圳地王大厦第69层的观光台上,能清晰看到一座赭色小楼,像颗顽固的钉子,深深楔在遍布黄土和施工设备的“蔡屋围金融中心”工地上。这里要建深圳的新地标 (论坛 像册 户型 样板间 新闻)——高400米的蔡屋围金融中心,以此为中心投入30亿元,打造“深圳的华尔街”。

  一度妨碍了“华尔街计划”的这颗“钉子”,终于要在这几天彻底消失。10月22日上午,开发商京基公司开始动手拆除这座六层高的农民房。它付出的代价是,与僵持了一年多的业主蔡珠祥、张好莲夫妇签订了补偿总额逾1200万元的协议。


  这幢农民房建筑面积779.81平方米,补偿标准达1.6万元/平方米,1997年时的建造成本120万元,补偿价翻了十番。有人认为这是物权法下保障私人物权的胜利,有人认为这是滥用权利的漫天要价。


  “卖我的东西,却不让我知道”


  蔡珠祥、张好莲和村里的多数家庭一样,1997年在宅基地上建起了自住加出租的六层小洋房。120万元的建造费用,有相当一部分是向同村人借的。此后,每月一万多元的租金成了这个家庭的主要收入。


  与其他村民不同的是,蔡珠祥1972年赴港谋生,获得香港居民身份,却失去了股民资格,没有了村集体经济的分红,出租房子成了惟一依靠。


  2005年11月11日,蔡珠祥从《深圳特区报》看到了政府核发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公告。村里一片哗然。此时村人才得知,早在2004年10月15日,蔡屋围集团公司董事长蔡洪亮和京基公司签了房地产开发合同,近4.6万平方米土地(包括宅基地)已全部被卖掉。


  蔡珠祥和多数村人被激怒了:“卖我的东西,却不让我知道,这是哪门子道理?”在村人看来,这也是刺激蔡珠祥向“钉子户”一路狂奔的首因。


  蔡洪亮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解释:“这涉及到城市规划大局,不可能一个一个商量好再去签。一定要把大局定好了,再一个个和村民去商量。”


  拆迁方京基公司提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可以按“一比一”选择回迁,其中的120平方米可以现房安置,现房安置可补偿6500元/平方米。此时,蔡屋围一带的二手物业每平方米均超过万元。村人和蔡珠祥一样,都认为补偿不公。


  僵持与妥协


  双方一直僵持。直到2006年8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调研蔡屋围拆迁难。


  村里的退休老干部蔡柏荣向市长报告“四个不通”造成了拆迁难:其一是法理不通,卖村民的祖宅和集体资产,村民事先却不知道;其二是保障不通,开发商的回迁承诺能不能实现没有保障;其三是价格不够公平,周围的房价那么高,给村民的补偿太低;第四是布局不通,给村民的回迁房结构设计、布局都有问题。


  政府与开发商接受这一意见。2006年8月24日,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拆迁工作组发布了“拆迁补偿优惠政策”。只要在2006年9月15日前与开发商签下补偿协议,京基公司对每栋再补30万元,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再给予每栋业主一次性补贴36万元。并且过渡期将月租金从25元/平方米提高到30元/平方米。如未在规定期内签下拆迁协议,将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府,并严格执行裁决结果。


  村民担心回迁房烂尾,深圳市政府就要求京基公司将4.5亿元存入深圳市国土局专用监管账户,在国土局监督下使用。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拆迁工作组还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向每家每户作出承诺:“如果该项目回迁房出现烂尾,(罗湖)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回迁安置房。”


  村民担忧回迁房布局设计,政府就充许回迁村民公选自己的监管小组,监控开发商建造回迁房的布局与质量问题。后该民选监管小组有八次监督开发商修改了回迁房设计图纸。


  政府的努力、开发商的妥协,使大多数村民改变了主意。到2006年10月23日,蔡屋围386户业主中,已有95%以上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有16户。


  其中蔡珠祥、张莲好夫妇不愿签的原因是:“我没有村里的股权,只有这块宅基地。如果房子得不到公平补偿,那拆了就拆了,我什么都没有了。”他要求按1.2万/平方米进行现金补偿,遭到了京基公司的拒绝。


  京基公司在同年9月,请中介机构对蔡氏夫妇的楼房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998元/平方米,那时周边的房价为1.2万元/平方米。“评估时,他们连屋都没进。评估后,他们说,按公司的补偿,可以每平方米给6500元,否则强制拆迁后只按评估价补偿。还不算阳台和花园的面积。”蔡珠祥称,这进一步激怒了他。


  此后,开发商作了让步,把补偿价提至9000元/平方米。但蔡珠祥、张莲好夫妇还是不同意。


  京基公司诉至国土局。2007年3月22日,国土局裁决:在裁决书生效后20天内搬出房子。


  蔡珠祥几下就把裁决书撕了。消了气后,他又把这些纸张粘了起来,“要相信法律”。


  阳光下的拆迁


  “那时我们已经作好了誓死不搬的准备。”蔡珠祥说,他和妻儿,准备死守空楼。


  同是3月,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爆发。“重庆的事最早是从网上看到的,我们也想学他们,叫人帮忙写了篇文章发到网上。”蔡珠祥坦言。


  3月29日,张莲好以“阿香婆”的网名在奥一网上发帖《南方第一高楼之征地拆迁令我感到弱势》。立即引来媒体对“钉子户”新一轮的关注。因为蔡珠祥是香港居民,香港大小媒体更是蜂拥而至。


  深圳市政府甚感压力。4月13日,深圳市政府在线发布了《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项目依法拆迁情况》的新闻通稿。表态称:“我办(拆迁办)希望拆迁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参照其他已签订协议的几百户业主的补偿标准,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力争达成一致。若最终仍达不成协议,只能循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绝大多数被拆迁人的利益。”


  蔡珠祥则把刚在3月15日通过的物权法作为尚方宝剑:“新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说明保护居民私有房产,我们这是在捍卫法律尊严。”但让他困惑的是:“物权法没有对公共利益作出详细规定。结果,在蔡屋围拆迁中,他们说,建金融中心是公共利益,个人利益要让步。但我认为,建金融中心就是商业利益,一定要给我合理补偿才行。”


  也在这一期间,深圳房价不断飙升,蔡屋围周边房价已涨至2万元/平方米左右。蔡珠祥、张莲好夫妇提出,由于周边房价上涨,补偿应在1.8万元/平方米。网友惊呼,按这一要价,开发商补偿款将达1400万元!蔡珠祥理直气壮:“我买的不只是房子,更是房产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是深圳最金贵的地段,物权法可以支持我的理由。”


  传媒的报道也变得更细致入微,蔡氏小楼周围有人恶意洒尿或者恐吓,还有人偷走小楼必经之路上的88个窨井盖等等,都能随时见诸报章。拆迁方的一位负责人笑称:“你看,这是阳光下的拆迁。”


  天价协议的达成


  各方没有丧失对法律的耐心。


  5月13日,深圳市政府没有支持蔡氏夫妇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国土局的行政裁决。


  6月18日,蔡珠祥把深圳市国土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裁决书。


  蔡珠祥在诉状中称,按6500元/平方米的方案,市场价已涨至2.5万元平方米,买不到原来三分之一的房子,是极不公平合理的。


  这场官司蔡珠祥没有胜诉。相反,8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受理了深圳市国土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国土局的理由是“以避免公共利益及其他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所受损失进一步扩大”。“那时,我听说有村干部准备了上百个盒饭(意味着有上百人参与),要对我的房子强制拆迁。”蔡珠祥回忆。


  但很不凑巧,8月18日,国土部要求各地禁止行政命令强制拆迁。


  对蔡氏小楼强制拆迁一事就没了下文,其时包括蔡珠祥尚有三户钉子在工地中。形势开始反转,“物权法将要实施,谁敢拍板强拆这里?他们的钱还押着,除了要付利息,每月还要给其他拆迁户补贴租房费数十万。越拖对他们越不利。”蔡珠祥说。


  9月21日,罗湖区法院和拆迁双方调解了四次。当晚七点,双方签下了那份天价拆迁补偿协议。9月22日,一千两百余万元补偿款打入蔡家账上。9月29日,蔡珠祥在《感谢信》中写道:“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非常感谢境内外的各界媒体、热心人士和网友支持,感谢国家法律逐步完善,也感谢深圳市政府、市人大重视。”


  网上有人称他为刁民,有人认为这样的天价赔偿会阻碍城市建设。蔡珠祥辩解:“我认为,我所做的,只会让政府在以后的拆迁中做得更规范,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利益。”


  同在蔡屋围拆迁区,另两幢“钉子户”,至今还没得到补偿,双方仍在谈判。


  权利会否被滥用


  “蔡屋围金融中心”两户尚未拆迁的“钉子户”继续影响着深圳市的“华尔街计划”。


  事实上,深圳的土地越来越少,城中村正在成为政府发展城区的重要资源。但要“改造城中村”,就绕不开这样的不愿拆迁者。


  据深圳市国土局4月份统计,深圳35.8万原住民差不多一人“种”下了一幢房子——城中村自建房共有3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在城中村改造中,只要出现一个蔡珠祥,就够地方政府忙乎了。


  罗湖区委宣传部在给南方周末记者的回函中称:“其他城中村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与它有着千差万别的不可比因素。因属个案,个案有个案的做法,它对其他的改造拆迁没有普遍性和可以借鉴的意义。”


  已经对物权法颇为熟络的蔡珠祥说:“建金融中心是商业利益,所以我根据物权法可以和他们自由谈判。但如果是像建地铁、政府机构这样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根据物权法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所以不用担心遵守物权法会增加城市公共建设的成本。”


  如何防止地方政府主开发商可能滥用“公共利益”侵犯私人物权,或者个人滥用“私人利益”妨碍公共利益,是此间关注的焦点。深圳律师张茂荣律师认为,为防止权利滥用,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应全面改变原来简单、粗暴的拆迁方式,“为什么非要等到钉子户出现后才给予高额补偿?政府的补偿标准为什么对于钉子户就失效了?这不是明摆着鼓励全体拆迁户去做‘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钉子户吗?”


  而蔡珠祥,在拿到千余万元拆迁补偿后,去买了几套房。夫妻俩、儿子各住一套,剩下的出租,作为生活来源。他的儿子仍无业。


  (作者:傅剑锋 南方都市报记者梁永建、李斌、唐洁对本文亦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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