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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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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2 16: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辩题: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正方——学生论坛)/弊大于利(反方——不知所云)

正方—— 学生论坛代表队
一辩—— 比比鸟
二辩—— 魁地奇
三辩—— 圣甲虫
四辩—— 萧萧

反方——不知所云代表队
一辩—— 丝丝缕缕——雨
二辩—— 更深★蓝
三辩—— yynf9
四辩——happybio


不知所云辩论赛细则(评委评分规则 和 辩手的比赛规则 可在此查看)


整个比赛流程如下——quote:

发言次序基本就是——正一 反一  (正三 反三)  正二 反二  (正三 反三)  自由辩论(由反方首先开始发言,其余顺序不作规定)  ( 反三 正三)  观众提问(顺序不限)  (反三 正三)  反四 正四

每一个  都把两个阶段隔开,括号内的 “正三 反三”和“反三 正三”说明自由人的发言与否由其本人决定,可以选择发言也可以放弃(一方的放弃并不影响另一方的发言资格),如果两个人都不放弃,则按照括号里的顺序进行。

正方发言用 红色, 反方发言用 蓝色。

****************以下为陈述阶段发言******************


比比鸟【陈述(正一)】


各位观众、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观点是: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现代汉语词典》规定: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以“外国动漫文化”就是一种精神财富。而精神的财富就是有利于群众精神发展的东西。所以“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现在我国的中小学生大多娇生惯养,缺少冒险精神,没有主见。外国动漫的冒险类的主人公一旦成了孩子们的偶像,他们的精神也就深入孩子们的心,这样孩子们面对困难也不会萎缩。 对方辩有可能会说:孩子们会盲目崇拜他们的偶像,看出不可思议的事。的确有这种可能。但现在这个社会哪里有空间、时间要他们干这种事情。只能埋在他们的心中,而精神却时刻表现出来。等渐渐长大,明白心中想做的那些事是不对的,这时便是去其污浊,留其精华。这是利大于弊的第一点。

在现在的死读书、读死书的境况下,孩子们都严重缺少想象力。把一些想象类的外国动画片放给孩子们,不是很有意思吗?有人认为外国那些想象力的东西都是“胡说八道”。那《海底两万里》中的深水怪物——潜水艇,在当时亦是被认为是疯子的想法。可后人不一样根据这个设想造出潜水艇了吗?外国动漫的想象力的确有些离谱,但孩子们可以根据这些联想出别的东西。这是利大于弊的第二点。

外国动漫的一种独特的英雄主义情结,有助于培养孩子的勇气与自信心(蜘蛛侠,超人等);而且在我们这个曾经是封建帝国的国家内,各种文艺作品的内容至今还有一定的封建残余,而外国动漫的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制作风格能使孩子们有更高的艺术品位。这是利大于弊的第三点

众所周知,现在的中小学生学习负担重,业余的生活中又没什么有意思的事可做,自然这些搞笑的动画就受到了亲睐。那会不会影响学生们的学业呢?自然是不会的,因为外国的动漫毕竟有限,想多看也看不成,自然就限制了学生们的时间。这是利大于弊的第四点。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外国动漫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谢谢各位!

丝丝缕缕--雨【陈述(反一)】

  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辨友,大家好!

  首先很高兴对方辩友和我们一样看重文化的价值,但我们应该更重视祖国的文化。作为中学生,我们不得不承认自己对外国动漫文化有一份无法割舍的喜爱,然而我们也不得不在这里唱下反调——不仅因为年龄赋予我们的特殊性,更因为我们肩上的使命。

  众所周知,外国动漫文化是外国精神文明的一个窗口,我们在欣赏、热衷的同时便不自觉地吸收了很多的外国文化,并且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这是不可避免的,或许也是让很多人心驰神往的。而中小学生大多未成年,智力上、心理上还没有发育完全,注意力不易集中、自制力不够强,同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重要的形成阶段,学习负担比较繁重,传承民族文明的宏伟工程需要在这里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面是“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一面是“樱桃好吃树难栽”。在这里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中小学生处在人生的基础阶段,应该先知己,后知彼。
  有资料表明,目前中国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呈下降趋势,教育前景不容乐观。而知彼是需要一个厚实的文化积累打底的,唯有对本民族的文化有了一定的融会贯通、各方面的技能达到了一定的层次、树立了比较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真正有效地去“知彼”。
  须知年纪尚小的中小学生,迫切地需要我国传统文化做底色绘出一幅气势磅礴的生命之图来,这是哪一国动漫都无法代替的!他们唯有在这个关键时期掌握好我们的传统文化,才能成为华夏文明的优秀的传承者,使华夏文明屹立于世界文明之林,才能用一双冷静的慧眼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多姿多彩的世界文化,才能真正成为全球化的时代中,一匹后劲十足的千里马!
  今天看到对方辩友谈及本国文化,只见到“封建残余”四字,实在不是滋味。

  外国动漫文化里确实不乏精品——对方辩友可以给我们举更多更多的例子,然而要牺牲我们这一关键时期的时间和精力去茫茫大海中“捕捞”这些精品,付出欠缺自己的传统文化积累的代价,实在得不偿失。
  况且外国动漫文化也是鱼龙混杂:很多漫画中的搞笑镜头虽然让人忍俊不禁,但确实没有大的意义,习惯了这些画面的孩子们的思维方式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影响。一些成人漫画虽然不乏可爱之处,却在大多数时候给孩子们以误导,无怪乎许多家长对《蜡笔小新》深恶痛绝。有一些垃圾产品还是通过盗版途径进入中国市场,看准了我们中小学生自制力差、好奇心强、经济不独立等特点,以不正当的手段吸引读者,使得女孩子常常会沉迷幻想出来的美丽中不可自拔,男孩子则更喜欢暴力甚至是色情,有的还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学海无涯,很多的东西我们都需要去尝试,但是年龄段的不同也就意味着侧重点的不同。不论那些在电台里、在酒吧里大骂中国“劣等民族”的日本人是不是由中国人扮演的,我们的教训已经太深刻,我们的使命也已经清晰地呈现。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 弊大于利。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3-8-12 16: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圣甲虫【反驳(正三)】

我认为 反方选手的说法有所不妥。
首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正确的,但是,知己和知彼事实上并不矛盾。外国的文 化和我们的传统之间不是鱼和熊掌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 一个民族,不能故步自封要吸收外来的先进文化才能得到新鲜血液,才能进步。试问,难道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本民族 独立形成的吗?不是。中国文化,其实是一个真正的大杂烩,历史上,汉民族与其他民族不断融合,同化(例如中国传统的乐器琵琶、胡琴,其实都不是本地土产)。既然我们的祖先有兼容并包的魄力,我们为什么不能有呢?采人之长、补己之短,难道就不是我们的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吗?

其次,是漫画的内容问题。反方提到的“一些垃圾产品还是通过盗版途径进入中国市场,看准了我们中小学生自制力差、好奇心强、经济不独立等特点,以不正当的手段吸引读者”。这些东西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动漫文化” ,而是一些居心叵测、财迷心窍的人利用动漫文化在中国发展的契机所制造的畸形儿!文化,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而不是什么“黄色、 暴力和盗版”反方这种说法是以概偏全。

魁地奇【陈述(正二)】

感谢主席和各位评委,以及观众。
首先指出对方辩友开头的一点失误——就是因为我们肩上的使命,和我们这一代正处的年龄,更应该明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的要求,正是:不仅要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还要吸收和学习一切优秀的外国文化。
对方说:“今天看到对方辩友谈及本国文化,只见到‘封建残余’四字,实在不是滋味。”但是我方一辩的陈词中根本没有污蔑民族文化的意思,对方如此直接地“栽赃”我方一辩,我方一辩实在是比窦娥还冤啊
对方辩友还提出,要 先知己,后知彼,这岂不是违了《兵法》中“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胜”的道理了吗?
因此对于外国动漫这种有利文化,我们应该学习和引进。
动漫的影响,伴随了几代人的成长。纯真、勇敢的阿童木,他不畏艰险的坚强,还有迪斯尼的米老鼠,白雪公主七个小矮人、灰姑娘,让人们从小就懂得生活的乐观,真善美的存在。

都说中国学生不团结,总以自我为中心,还互相排斥。而这种近乎根深蒂固的观念的改变,必须从娃娃抓起!日本动画《数码宝贝》《宠物小精灵》,其间无不充满了团结协作才能取胜的主题,教会观众友爱。那些鲜亮的颜色,活泼的画面,和深远健康的主题,在让小观众得到娱乐的同时,对他们进行了潜移默化的心灵的爱的教育!不止是小观众,其中有些句子,在大人们看来,都极具教育意义,充满了哲理。还记得那句经典台词:希望 可以可以连接世界和未来!!这是一句多么乐观和鼓舞人心的话!相信它会在无数的观众心里拨下希望的种子,让它生根,发芽!

如果没有《名侦探柯南》的引进,也许我们当代学生还会停在看看校园偶像剧的无知中。柯南是用他的无穷的智慧,严密的思维,淡淡的幽默,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在点点滴滴中感染着观众。在感受轻松愉快的节奏时,他的逻辑对我们耳濡目染,使我们思考问题的方向角度都有了改观帮助!在黑暗的恐惧中,想想那个戴着眼镜的大眼睛男孩,和他颇具幽默色彩的动作,总会让人有一种信心,和勇气还有乐观的心境,去战胜黑暗,迎接理性之光!


所以我方认为,外国的动漫文化对中学生的利大于弊。
谢谢!

绿林女儿 【临时变动】

由于正方二辩比原定顺序提早贴出了陈词,不知所云队员经商量后决定放弃第一个自由人发言机会。
比赛将从反方二辩的陈词继续下去,希望各位继续关注,谢谢。

请各位选手仔细看一下比赛流程&辩论赛细则,切勿再出现抢发现象。

更深★蓝【陈述(反二)】

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辨友,大家好!

作为反方,同样也作为外国动漫的爱好者,今天我们绝不是要打倒外国的动漫文化,而是要让大家明白何者更重!
我们年龄的特殊决定了我们在心理和思想上的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就是我们正在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所接受的文化会直接导致我们最终性格和世界观的形成——这点一辩立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因此我们中小学生的学习应该立足于本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扎根于脚下的沃土,才能伸展于广阔的天地间 !

我们传统的文化宝库中,虽然也有对方辨友所说的封建残余,但其博大精深又岂是穷其一生得以窥尽的!现在的大多数中小学生就是因为对外国动漫文化太有兴趣、太肯化时间,结果导致对传统文化不了解,以至没兴趣,才会认为传统文化缺乏想象力。正方自由人说到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段文章里就告诉我们要“舍生而取义”了。同样的,教育我们要团结的典故也不在少数,且生动诙谐。
不客气地说,今天很多的中小学生所知道的数码宝贝的种类、功能恐怕比他们知道的唐诗宋词要多得多。更令人担忧的是,我们的中小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兴趣越来越淡,大量的图片也使学生们对文字的注意力和爱好程度不同程度地下降。有资料表明,目前中国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呈下降趋势,教育前景不容乐观。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要“先知己,后知彼”,而不是对方辩友所理解的“只知己,不知彼”。“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兵法》,可是对方辩友一定也知道,将士们在把兵法熟练运用的之前要经过多少个岁月的磨练才能掌握自己国家的最切实的情况,掌握“知彼”的方法、技能,然后才能在战场上“知彼”呀 !“知己”是“知彼”的基础,唯有对本民族的文化有了一定的融会贯通、各方面的技能达到了一定的层次、树立了比较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真正有效地去“知彼”。
我们说的弊大于利,绝不是说没有精品,也不是说外国动漫文化不是优秀的文化,而是说,在当前阶段我们中小学生的主要时间精力应该放在对传统文化的融会贯通上,但大量的外国动漫占据了我们的学习、思维空间,喧宾夺主,所以其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是弊大于利。当然,也绝不是有弊无利的。

另外,对于一些外国动漫文化中的“糟粕”,我们不想重点说明,但是既然对反辩友说了,那么就让我们用古希腊伟大学者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三段论来分析一下它的性质:
1 必须肯定外国动漫是一种物质型文化。(如果不是,我们还瞎捣鼓什么!)
2 尽管含有一些不利因素,它们还是属于外国动漫作品,这是毋庸置疑的。
3 现在,大家便可看出,充斥着上述不利因素的外国动漫作品还是属于文化一类,尽管它是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副面影响的亚文化。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那些垃圾产品是动漫文化中的副产品,就如希特勒的种族优劣论是有文化背景的,我们不能看到残忍的、血腥的、色情的就说不是文化的一个部分。但是我们会尽自己所能,创造优秀的人类文明的财富。

今天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几千年来个民族交融的一个大杂烩,有无数的知识分子、劳动人民等为这一交融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尽管有的出于渴望,有的出于无奈。而有朝一日我们也要身体力行,为中国与世界文化的交流、融合、共同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然而大家要清楚地意识到,这种种的美好设计的前提是——我们是合格的本民族文化的继承人。真正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所以,我们方坚持认为 外国动漫文化 对 中小学生 的影响 弊大于利 。

 楼主| 发表于 2003-8-12 17: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圣甲虫【陈述(正三)】

首先,对于反方辩友说的Quote:

现在的大多数中小学生就是因为对外国动漫文化太有兴趣、太肯化时间,结果导致对传统文化不了解,以至没兴趣,才会认为传统文化缺乏想象力。

我不敢苟同。
现在有些中小学生“对外国动漫文化太有兴趣、太肯化时间”,这点我也十分痛心,但是,这并不是漫画的错啊。中国有句古话叫“酒不醉人人自醉”。漫画本来就是一种消遣的手段,一种娱乐的方法,“玩物丧志”是这些人自己的错误,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改造人们本身思想观念着手,而不是指摘漫画本身的不是。

还有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鱼和熊掌”并不是指“知己”和“知彼”的关系,而是用来否定反方把外国动画和我国传统看作水火不相容的看法。
对方辩友还提到Quote: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要“先知己,后知彼”,而不是对方辩友所理解的“只知己,不知彼”。“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兵法》,可是对方辩友一定也知道,将士们在把兵法熟练运用的之前要经过多少个岁月的磨练才能掌握自己国家的最切实的情况,掌握“知彼”的方法、技能,然后才能在战场上“知彼”呀 !“知己”是“知彼”的基础,唯有对本民族的文化有了一定的融会贯通、各方面的技能达到了一定的层次、树立了比较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真正有效地去“知彼”。


我们并不赞同“只知己 后知彼”,这种说法是对我的话的一种故意歪曲。我们的意图是知己和知彼同步进行。将士们在练兵场上苦练,可这个也并不影响他们苦练的同时也了解对手的状况啊。知己并不像各位理解的一样是知彼的基础,而是与知彼同步进行的。关于对方辩友提到的“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难道你们认为外国文化中就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了吗?


yynf9【陈述(反三)】

首先,关于对方二辩提到的诸多优秀的外国动漫作品,我方一辩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我们承认它们的优秀,但是为了更好地传承本国文明从而发展世界文明,它便成了中小学生不得不割的“爱”。对方辩友的逻辑看似有理,但遗憾的是:对方辩友只从客观上肯定了这些作品画面、情节和在观众中取得巨大反响的优势,却忽略了中小学生本身对这些作品接受角度的问题。正是因为中小学生年龄的特殊性,使其对客观事物无法理性地认识,就如《名侦探柯南》,对方辩友看到的是柯南的机智、勇敢和超常的逻辑思维,而有些中小学生由于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是非观念很容易混淆,做出令人心寒的越轨之事。就如日前发生12岁少年刺死祖母事件,该名少年的犯罪手法即是模仿卡通《名侦探柯南》的情节,由此可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性。

其次对于正方三辩的“酒不醉人人自醉”的说法,动画的意义就在于影响人,我们今天辩论的是影响,本来就是立足于客观的效果。况且,物质决定意识,有因才有果,而不管这个果是由人主观产生的还是由事物客观产生的。

再次要澄清一点,“先知己,后知彼”本就是我方的一个观点,而不是故意歪曲对方辩友的说法。之所以要先知己———掌握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目的在于“知彼”是需要一个厚实的文化积累打底的,唯有对本民族的文化有了一定的融会贯通、各方面的技能达到了一定的层次、树立了比较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真正有效地去“知彼”。外国动漫是有些好的东西,但是相对一个其他的民族来说,本民族的东西自然是主流了。至于中西方文化的融合也是如此。对此,我方一、二辩已明确的阐述过了。

还有,我们并没有否认外国文化中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但我们也需要一个立足点即要对中国历史文化有一定的修养。惟其如此,才能有更高度的爱国情操和民族情感,才能有辨识世界文化的能力!

最后,请容我在重申一遍我方观点: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是弊大于利的!!

【辩(反四)】   2003-07-27 16:36  

****************以下为自由辩论阶段发言******************

首先,我要强调一点外国动漫美丽的图画,情节确实很美,是可以启发人的创造力,但这是在幼儿时期.当人发展到青少年时期,认知达到一定水平,就会限制人的想象力.我就要请教对方辩友:如你们所说外国动漫里有很多优秀的东西,我们的青少年沉醉其中,他们又怎么能理解莎士比亚,托尔斯泰,鲁迅:怎么理解孔孟之道,康德,马克思,毛泽东?  

【辩(正四)】   2003-07-27 16:52  

首先确定一点:孔孟之道和毛泽东思想是博大精深的学问,而我们今天讨论的主体是中小学生!以中小学生的人生阅历和理解能力,能啃得动那些“大部头”吗?他们更需要容易被他们所理解、消化的精神食粮啊!

对方辩友为什么认为外来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弊大于利呢?对方明明白白告诉我们:因为民族文化比外来文化更重要。两者孰重孰轻我方暂且不予讨论,但是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那按照对方的逻辑:如果生命对人类不及爱情重要,是不是生命对人类也是弊大于利呢?若真如对方辩友所言,那大家在这里辩论作什么,干脆一块去自杀算了。

【辩(反一)】   2003-07-27 21:43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得,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权衡,就算如生命、爱情般美好,但若妨碍了更有价值的自由,便是弊大于利,于是可“抛”呀。谢谢对方辩友承认我方观点。
对方辩友未免低估了中小学生。在这个时期,他们在正常的教育之下理解名著不是天方夜谭。现在很多中学生都在读名著,简易读本能方便小学生理解。

而从中小学生的角度看,他们看外国动漫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辩(正三)】   2003-07-27 22:39  

happybio 于 2003-07-27 16:36 写道:

首先,我要强调一点外国动漫美丽的图画,情节确实很美,是可以启发人的创造力,但这是在幼儿时期.当人发展到青少年时期,认知达到一定水平,就会限制人的想象力.我就要请教对方辩友:如你们所说外国动漫里有很多优秀的东西,我们的青少年沉醉其中,他们又怎么能理解莎士比亚,托尔斯泰,鲁迅:怎么理解孔孟之道,康德,马克思,毛泽东?

首先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大家都承认,中国教育是一个扼杀孩子想象力的过程……那么为什么幼儿时期孩子的想象力需要启发和引导,而青少年就不需要了呢?
还有,关于对方说的“沉醉”,其实,从根本上说,这种说法是一种“话语霸权”,用这种定语修饰的中心语都是不正确的,因为,沉醉本来就是一种不正确的态度,这种态度是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过关引起的,而不是主要现象。要知道,当年歌德的名著《少年维特的烦恼》曾引起无数失意青年的自杀,可这并不影响这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而这些青年的自杀也恰恰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恰恰是因为对方辩友指出的“沉醉”。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意 思,我这个看过《少年维特》的人也要像维特一样举枪自杀了?  

辩(正四)】   2003-07-28 12:38  

丝丝缕缕--雨 于 2003-07-27 21:43 写道: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得,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权衡,就算如生命、爱情般美好,但若妨碍了更有价值的自由,便是弊大于利,于是可“抛”呀。谢谢对方辩友承认我方观点。


对方先别急着道谢,有人舍弃生命是为了爱情,但是谈恋爱的人都要舍弃生命吗?难道外来动漫文化与传统文化真的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吗?我们看到《三国志》,《西游记》都曾作为外国动漫的题材,我们用外国动漫是既能知己又能知彼啊!

正如对方辩友所言,简易读本是让中小学生了解世界上一切优秀文化的有效途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简易读本中不乏以漫画形式达到雅俗共赏效果的地方,谢谢对方支持我方观点:承认动漫的形式有助于中小学生接受先进文化。

我还想请问对方辩友:你们现在谈的都是外因,但是我们知道任何事情都是内外因相结合起作用的;你们的内因这朵“羞答答的玫瑰”在哪个角落里“静悄悄地开”呢?  


【辩(反一)】   2003-07-28 14:29  

Quote:

因为,沉醉本来就是一种不正确的态度,这种态度是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过关引起的,而不是主要现象。当年歌德的名著《少年维特的烦恼》曾引起无数失意青年的自杀,可这并不影响这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而这些青年的自杀也恰恰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恰恰是因为对方辩友指出的“沉醉”。


从对方辨友所说可见,有“无数青年”的“自身素质不过关”,且外国动漫文化的影响比这本书还要广要深,以至于他们很容易受外国动漫过多的影响,以至于出现“沉醉”这种“不正确的态度”。另外,让大量中小学生沉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外国动漫的过人吸引力!说不定还为“无数青年”的“自杀”打了基础呢!最后,“看了书”和“一定自杀”并无因果关系,对方辨友,您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啊!

【辩(正四)】   2003-07-28 14:49  

丝丝缕缕--雨 于 2003-07-28 14:29 写道:

从对方辨友所说可见,有“无数青年”的“自身素质不过关”,且外国动漫文化的影响比这本书还要广要深,以至于他们很容易受外国动漫过多的影响,以至于出现“沉醉”这种“不正确的态度”。另外,让大量中小学生沉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外国动漫的过人吸引力!说不定还为“无数青年”的“自杀”打了基础呢!  


对方辩友实在太可爱了,以至于他们认为,动漫的吸引力反倒成了动漫的一弊了。
那么我们知道,一些漂亮的少女对男士们很有吸引力;但是当今社会,某些心术不正的奸邪之徒对她们伸出了魔爪,走上了犯罪之路。你能说,那些奸邪之徒本来是可以成为谦谦君子的,怪只怪这些少女长得太漂亮吗?

对方说是曾经有中小学生看动漫,盲目模仿,以至失足。但是我方还曾听说过有中小学生过马路遭车祸而死,对方同学为什么不干脆禁止中小学生上马路呢?那可真是造福于民啊!

我再一次请问对方辩友:你们的内因怎么就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呢?  

【辩(反三)】   2003-07-28 15:31  

美丽是一种罪,从某种程度也可以这样说,毕竟物质决定意识嘛。我可从来没听过有哪个姑娘因长相丑陋而落入奸邪之徒的魔爪。

再来看,中小学生过马路本身就是行使人生自由权(除去闯红灯),我们当然无权干涉。但如果知道一过马路就有危险,国家也不会置之不理的。而看外国动漫,正是因为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像此类的悲剧变无法得到良好的控制。致命的例子一个就够了,难道大家忘了前国家卫生部长张文康是如何走下神坛的?

排队有先后,想必回答问题也不例外吧。所以先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我方的问题:从中小学生的角度看,他们看外国动漫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03-8-12 17: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辩(正四)】   2003-07-28 15:51  

正如“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中小学生心里就有一千个看动漫的目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我方又怎么说得清呢?对方辩友不像是在问我“星星有几颗”吗?

如果美丽是种罪,那法律为什么不来惩处这些少女呢?照对方的说法,全天下的美容院都要倒闭了。对方“苦口婆心”地告诉我们:“一看动漫就会有悲剧”;可是我们这一代人就是看着外国动漫长大的一代,如果这样的悲剧已经发生,那我们这一代人岂不成了“畸形怪胎”?我们又怎么会看到对方辩友的飒爽英姿呢?

请对方辩友想一想:如果动漫真的是弊多利少,国家为什么不禁止制片商引进外国动漫?再者我还想知道:我的“三顾内因”为什么茫无音讯呢?  

萧 于 2003-07-28 12:38 写道:


对方先别急着道谢,按照对方的观点:有人舍弃生命是为了爱情,那么谈恋爱的人都要舍弃生命吗?难道外来动漫文化与传统文化真的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吗?我们看到《三国志》,《西游记》都曾作为外国动漫的题材,我们用外国动漫是既能知己又能知彼啊!

谢谢对方支持我方观点:承认动漫的形式有助于中小学生接受先进文化。

对于以上几点,我方有必要做出说明。

我们已经强调了那个前提“若为自由固”,如果动漫不是以其易于被接受的形式占用了大量本该学习传统优秀文化的时间、精力和兴趣,我们自然不会“割爱”了,请对方辩友不要扭曲我们的观点。

《三国志》、《西游记》甚至国外一些名著在被做成动漫的同时,去掉甚至歪曲了其中相当精华的部分,使学生们倾心于精美的画面、离奇的情节更甚于文字中流露出的无限魅力和智慧,这对于注意力不易集中的中小学生来说,恐怕不能算是一利吧。

我方似乎只承认了动漫这种形式有助于学生吸收文化的——文化的优劣、所起到的影响还是不一定的,并没有“先进的文化”这个前提吧。

【辩(正四)】   2003-07-28 17:10  

yynf9 于 2003-07-28 16:54 写道:


我们已经强调了那个前提“若为自由固”,如果动漫不是以其易于被接受的形式占用了大量本该学习传统优秀文化的时间、精力和兴趣,我们自然不会“割爱”了,请对方辩友不要扭曲我们的观点。


对方真是会本末倒置,明明是对方以偏盖全。我们所看到的事实是:沉迷于动漫而耽误学业的中小学生只是少数。而对方却把少数人的毛病说成全部的人。那么有人打青霉素会过敏,难道全天下的人生了病都要不打青霉素吗?
Quote:


《三国志》、《西游记》甚至国外一些名著在被做成动漫的同时,去掉甚至歪曲了其中相当精华的部分,使学生们倾心于精美的画面、离奇的情节更甚于文字中流露出的无限魅力和智慧,这对于注意力不易集中的中小学生来说,恐怕不能算是一利吧。


对方对这些动漫作品了如指掌,看来对方辩友也一定仔细“研究”过动漫。照你们的说法,你们应该已经“堕落”了呀,那你们这些“堕落的少年”是怎么混到“革命队伍”中来的呢?

最后,我恳请对方查一查《现代汉语词典》:什么叫“文化”?如果对方连这一点都还不明了,却在这里夸夸其谈,那可真是“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了。


辩(反三)】   2003-07-28 17:13  

对方辩友问内因,那我们就来谈内因。可对方辩友一直无视我们在立论中就已经提出的内因,我们真是“等你等到花儿也谢了”。

Quote:

“中小学生大多未成年,智力上、心理上还没有发育完全,注意力不易集中、自制力不够强,同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重要的形成阶段,学习负担比较繁重,传承民族文明的宏伟工程需要在这里打下坚实的基础。


正是由于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动漫的无限魅力才对中小学生造成了弊大于利的影响呀,为什么对方辩友每次都要把我们的立场歪曲成“打倒动漫”,以至于生出“美丽的少女是否该受到惩罚“的疑问来呢?  

方又在开始他们的“第二次栽赃”:我们辩论的对象是“外国动漫文化”,你的内因是不是找歪了呢?

再者,正是因为:
Quote:

中小学生大多未成年,智力上、心理上还没有发育完全,同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重要的形成阶段,学习负担比较繁重。

所以我们不能要求他们去看那些高深的“大部头”,而动漫雅俗共赏,简明易懂,正是适合他们的精神食粮啊!对方的立论恰好证明了我方观点。

谢谢对方终于承认了“美丽不是罪”,“动漫不应该被打倒”。那这一切的根源是什么,答案已显而易见:
动漫对中小学生利大于弊!

辩(反三)】   2003-07-28 17:45  

萧萧 于 2003-07-28 15:51 写道:


请对方辩友想一想:如果动漫真的是弊多利少,国家为什么不禁止制片商引进外国动漫?

最后,我恳请对方查一查《现代汉语词典》:什么叫“文化”?如果对方连这一点都还不明了,却在这里夸夸其谈,那可真是“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了。

对方对这些动漫作品了如指掌,看来对方辩友也一定仔细“研究”过动漫。照你们的说法,你们应该已经“堕落”了呀,那你们这些“堕落的少年”是怎么混到“革命队伍”中来的呢?


或许对方辩友已经曲解辩题了——弊大于利 不等于 弊多利少,这是不能随便量化的。

国家不禁止,是因为跳出中小学生这个群体,还有更多的群体需要这些外来文化,但并不表示国家肯定了它对中小学生这个群体的影响是利大于弊的。况且,它本就是一种商品,在加入WTO后,更多人举起经济建设的大旗,难道让我国停止这项贸易活动?另外请问对方辩友,中小学制定校纪校规是为了什么?

谢谢对方的忠告。但60年代的美国,以吸毒、同性恋为标志的嬉皮士也可冠以“文化”二字,足见文化含盖的内容之广。 比如说我们今天说对方辩友你是很有点文化的,那并不是说你已经是很好地掌握了我国传统的优秀文化的。如果对方辩友有兴趣可以写一篇论文研究一下。

算不算仔细“研究”过外国动漫,我们不敢说,但是不可否认我们受这位洋奶妈的“教诲”是有些时日的,正所谓“亡羊补牢”,失去的已然失去无法挽回。我们是在以自己的教训说明,如果我们尽早认识到这个大弊,自然是“为时未晚”,何以用“堕落”危言耸听?  

【辩(正三)】   2003-07-28 18:11  

对方辩友说,动漫是一种商品,国家没办法停止。但是请问,难道在黑市上的毒品就不是商品吗?为什么国家要“停止”这种贸易呢?这是因为毒品就是一种弊大于利的东西。所以对方同志的说法刚好证明了大多数的动漫文化还是利大于弊的。

还有,对方同志说嬉皮士是一种文化, 而嬉皮士文化的核心并不是吸毒和同性恋 。另外要指出的是,对方辩友已经把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混为一谈了,难道尼采的哲学就不是文化了吗?

对方辩友似乎要用“现身说法”的方式告诉我们动漫文化的不可取,但是,如果我说,我们的茁壮成长是建立在外国动漫的土壤之上,各位又如何判断孰是孰非呢?  

【辩(反三)】   2003-07-28 18:22  

萧萧 于 2003-07-28 17:10 写道:


我们所看到的事实是:沉迷于动漫而耽误学业的中小学生只是少数。

我们辩论的对象是“外国动漫文化”,你的内因是不是找歪了呢?


对方辩友显然又一次没又看清我们的意思——我们所说的严峻的事实并不是尚在少数的“沉迷”事件,而是普遍性极大的大量学习传统文化的时间、精力和兴趣的耗费。Quote:

据报道当代中小学生传统美德的失落性表现有:(一)美德认知鲜少,传统情趣淡漠(二)孝亲观念扭曲,敬长行为缺失(三)节俭美德淡忘,消费行为偏常(四)义利认识模糊,价值观念歪斜(五)交友志趣粗俗,友谊格调不高(六)科学精神失落,迷信思想泛起。而导致这一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商业文化已经形成西洋化潮流,压抑中国化;弘扬民族精华少,渲染民族糟粕多,导致中小学生对中国文化和道德的迷盲。

这明明是对方辩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怎么成了我方“以偏概全”呢

我方终于明白了,惟其对方辩友理解的“内因”才是内因呀。对方辩友为了说明自己的论点,不惜把我们的话“断章取义”,无视我们一直作为核心阐述的 对传统文化的传承的需要,真叫我们“悲从中来”呀。  


 楼主| 发表于 2003-8-12 17: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辩(正三)】   2003-07-28 18:37  

关于对方辩友所说的时间精力的耗费问题,试问,世界上有什么事不用耗费时间或精力呢?难道过分的消耗时间精力就不是“沉迷”了吗?
还有 对方同志一直在说传统文化,而我们从来没有否定过传统的重要性,而是说要兼容并蓄(这点我们已经反复强调过)。这种曲解,各位要进行到什么时候呢?我方十分理解对方辩友对民族文化的渴求,我们知道"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但是引进外来动漫文化,并不是完全排斥民族文化。我们要学习动漫文化这种雅俗共赏的表达方式,然后让我们的民族文化不仅仅仅限于知识分子阶层,更能走向大众化,走向全世界。引进外来动漫文化,恰恰是传承民族文化的客观需求啊!
对方辩友这么看重民族文化,我想问一句:难道传统文化是包治百病的灵单妙药吗?  

我们的茁壮成长是建立在外国动漫的土壤之上,”对方辩友不是发烧把脑袋烧坏了吧?我们的茁壮成长跟外国动漫有很大关系吗?如果没有外国动漫我们就不能茁壮成长了吗?哈佛把我们的《韩非子》翻译成英文在研究。我们能?很多中小学生看过《圣斗士》《七龙珠》……现在的中小学生又有几人看过?其实我们成长的每一个阶段我们都是在吃着我们的母乳——中华文化。北京语文特级教师梁捷指出现在中小学生不喜欢本民族文化是因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辩(正3)】   2003-07-28 20:14  

呵呵,着急也不要人身攻击嘛……对方辩友说我们成长在外国动漫的基础上是没有根据的,难道各位先前提到的“自己的教训”就有人证明吗?我们可不可以把这个理解成危言耸听呢?  

【辩(反一)】   2003-07-28 21:27  

首先,“我们的茁壮成长是建立在外国动漫的土壤之上”的确是不正确的,外国的动漫文化最多是雨露并不能称之为土壤,关于“自己的教训”可见我们现在已经醒悟——雨露虽醉人,土壤才是本。

Quote:

关于对方辩友所说的时间精力的耗费问题,试问,世界上有什么事不用耗费时间或精力呢?难道过分的消耗时间精力就不是“沉迷”了吗?


“大量的消耗”和“过分的消耗”并不等同,消耗已经够了,沉迷就更过分了,难道这些弊还不明显吗?

Quote:

引进外来动漫文化,并不是完全排斥民族文化。我们要学习动漫文化这种雅俗共赏的表达方式,然后让我们的民族文化不仅仅仅限于知识分子阶层,更能走向大众化,走向全世界。”


引进外来动漫文化的目的当然不是排斥民族文化,但是事实是在中小学生的心目中已经悄悄地发生了这样的变化:他们越来越喜爱外国文化而忽视了传统文化。我们需要适当的调整,为什么?就因为现在的外国动漫文化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是弊大于利!我们必须“要在有深厚的传统文化的前提下来接受外来的动漫文化”才能“走向全世界”啊!  


【辩(正3)】   2003-07-28 22:26  

首先,我想问一下:各位的教训到底是指什么,可不可以给一个具体的解释?还有,我的那句“我们的茁壮成长是建立在外国动漫的土壤之上”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针对对方辩友提出的“我们是在以自己的教训说明”所说的。各位认为自己受了“洋奶妈”的毒害,为什么我就不能说“洋奶妈”的乳汁让我们茁壮成长呢?其实土壤和水分都是植物生长的基础,对方辩友又何必要钻这个牛角尖呢?
还有,动漫本身其实就是一种娱乐或者说是一种通俗的艺术。中小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在这个角度上看,大量的消耗和过分的消耗其实是一样的,都是本身“内因”造成的恶果而不是动漫本身的缺点。
现在的中小学生之所以对传统文化没有兴趣,不是因为外国动漫的干扰,而是因为我们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太片面。大多数人(包括成年人)都觉得“传统文化”就是黄纸张,大部头,之乎者也。试问,这些东西能让现在学习任务繁重的“大多数”接受吗?不注意传统文化的普及和教育,而在这里与外国动漫抢这一亩三分地,难道对方辩友认为,这两种本来是相辅相成的文化在针锋相对地“抢夺下一代”吗?  

【辩(反四)】   2003-07-29 12:09  

这里我要提醒对方辩友:我方并不是要否认外国动漫。只是希望大家明白我们要分清主流和支流。这好比长江,他有一个主干,从源头开始就不断有支流汇如。本民族的文化就是主流,是其他文化取代不了的。另外,民族文化并非就是“黄纸张,大部头,之乎者也”,要学习并非一定需要在课堂上。
提到“洋奶妈”,我们就不能忽视洋奶妈的奶里并不是没有对成长有害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中小学生的成长确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再说奶妈的奶再香怎么能忘了亲娘呀?且莫有奶便是娘呀!!!  

【辩(正四)】   2003-07-29 12:43  

happybio 于 2003-07-29 12:09 写道:

另外,民族文化并非就是“黄纸张,大部头,之乎者也”,要学习并非一定需要在课堂上。


对方辩友说得对极了,学习民族文化不一定要在课堂上;我们用动漫的形式照样可以达到学习的效果;连我们的课本上都有漫画来帮助我们易于理解,这不正是说明了动漫既能知己又能知彼吗?

Quote:

提到“洋奶妈”,我们就不能忽视洋奶妈的奶里并不是没有对成长有害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中小学生的成长确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再说奶妈的奶再香怎么能忘了亲娘呀?且莫有奶便是娘呀


对方辩友的最大问题还是出在对概念的理解上,还是我来告诉对方辩友:"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而"财富"就是有价值的东西。请对方辩友在辩论之前先理解辩题,“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这可是对方辩友一直鼓吹的民族文化的精髓啊。

对方一直都把外来动漫文化摆在民族文化的对立面上,可是我方早就声明:外来动漫文化的特点在于用动漫的形式来生动地表达故事即制作方式更新颖,而内容上是没有局限的。正如外国佳肴与中国家常菜,只是烹调方式的翻新,不存在营养上的局限性问题。对方为什么非要坚持认为只有白菜胡萝卜汤里有维生素呢?  

【辩(反一)】   2003-07-29 21:36  

萧萧 于 2003-07-29 12:43 写道:

对方辩友说得对极了,学习民族文化不一定要在课堂上;我们用动漫的形式照样可以达到学习的效果;连我们的课本上都有漫画来帮助我们易于理解,这不正是说明了动漫既能知己又能知彼吗?


既然对方辩友强调了动漫易于接受、雅俗共赏的特点,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中小学生连掌握传统文化的兴趣和欲望都没有,又谈何真正掌握传统文化的精髓从而更好的了解世界文化呢?
“一个失去了自己意识的民族最终将失去自己”--米兰·昆德拉。

Quote:

对方辩友的最大问题还是出在对概念的理解上,还是我来告诉对方辩友:"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而"财富"就是有价值的东西。请对方辩友在辩论之前先理解辩题,“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这可是对方辩友一直鼓吹的民族文化的精髓啊。


请看资料:http://www.pconline.com.cn/games/cartoon/text/pin/10304/155857.html
大家看到了,这就是外国动漫文化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Quote:

对方一直都把外来动漫文化摆在民族文化的对立面上


我方并没有把“动漫文化”与“传统文化”对立起来,只是“事实是在中小学生的心目中已经悄悄地发生了这样的变化:他们越来越喜爱外国文化而忽视了传统文化。”传承本国文明是大利,这些都只是小利,如果舍大取小,则小利就转化成了弊。

Quote:

可是我方早就声明:外来动漫文化的特点在于用动漫的形式来生动地表达故事即制作方式更新颖,而内容上是没有局限的。正如外国佳肴与中国家常菜,只是烹调方式的翻新,不存在营养上的局限性问题。对方为什么非要坚持认为只有白菜胡萝卜汤里有维生素呢?


学做中国菜的时候,你是愿意中国人教呢还是外国人教?同理可证。  


【辩(正一)】   2003-07-30 08:45  

对方辩友既然说:还有更多的群起需要这些外来文化。那请问这些更多的群体是谁呢?不要告诉我是成人和幼儿。难道说这些动漫文化对成人和幼儿就是利大于弊,而对青少年却是弊大于利?这是什么逻辑?!

我们讨论的是“外国动漫对中小学生的利与弊的关系”,对方的观点是“弊大于利”,却总是曲导辩题,迟迟不肯说弊在那,总是对这“民族文化”争个不停。民族文化在我们身边处处存在,不仅在课堂上学,平时的生活中也有接触。难道让中小学生放弃休息时间一味的学习“传统文化”?排斥外来文化?

丝丝辩友举的例子只能说中国自身的动漫做得不好,不能怪外国动漫。再说了,这和外国动漫对中小学生的利弊有什么关系呢?对方辩友所谓的“嬉皮士”,那只是由于国界不同而带来的对文化的定义的不同。对方强烈抨击外国动漫的黄色内容、暴力内容。那请问对方辩友你看过这些所谓的“黄色、暴力动漫”吗?因为这种“动漫”就从没出现在电视荧屏上过。中小学生从哪里接触这些“动漫”?接触不到。从何而来的“弊”。

对方辩友一再强调:外国动漫对中小学生弊大于利。那请问,讨论这么久了,你们说得弊到底是什么?  

请对方辨友先喝杯茶,心平气和的听我说。

Quote:

那请问这些更多的群体是谁呢?不要告诉我是成人和幼儿。难道说这些动漫文化对成人和幼儿就是利大于弊,而对青少年却是弊大于利?这是什么逻辑?!


“更多的群体”主要指成年人,因为成年人有了很好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和传统文化做基础,所以对于他们是利大于弊,还因为一些原因,中小学生有可能会接触成人动漫,《蜡笔小新》正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Quote:

对方的观点是“弊大于利”,却总是曲导辩题,迟迟不肯说弊在那,总是对这“民族文化”争个不停。


我们说的其中一弊就于“民族文化”有关,至于其它的弊,辨友可再看我方立论,前面我方也反复强调:

Quote:

我方并没有把“动漫文化”与“传统文化”对立起来,只是“事实是在中小学生的心目中已经悄悄地发生了这样的变化:他们越来越喜爱外国文化而忽视了传统文化。”传承本国文明是大利,这些都只是小利,如果舍大取小,则小利就转化成了弊。


我们并不想排斥,只是想讲明利弊关系,希望中小学生调整一下关注程度,关于这些,丝丝已经罗嗦得快成老太婆了。

Quote:

丝丝辩友举的例子只能说中国自身的动漫做得不好,不能怪外国动漫。再说了,这和外国动漫对中小学生的利弊有什么关系呢?


显然对方辨友没有仔细耐心地读完我举的例子,特别是下半部分,对方辨友可千万别大意呀!

Quote:

那请问对方辩友你看过这些所谓的“黄色、暴力动漫”吗?因为这种“动漫”就从没出现在电视荧屏上过。中小学生从哪里接触这些“动漫”?接触不到。从何而来的“弊”。


看过,《蜡》是个明显的例子,电视上到处都有,书店里簿

【辩(正四)】   2003-07-30 15:19  

丝丝 缕缕--雨 于 2003-07-30 14:55 写道:

我们并不想排斥,只是想讲明利弊关系,希望中小学生调整一下关注程度,关于这些,丝丝已经罗嗦得快成老太婆了。


原来对方辩友也是不反对中小学生看外国动漫的。他们只是希望“调整一下关注程度”。言下之意,看还是要看,只是看多看少要适度。看来对方与我方已经达成共识: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利大于弊已是有目共睹,剩下的问题只是如何教育中小学生适度看动漫的问题了。

对方还说外国动漫对成年人是利大于弊,对未成年人是弊大于利。那么请问:一个人在成年前一秒还不能看动漫,“滴答”一秒就可以大看特看了;这一秒的威力就这么大吗?猿猴是不是也是靠这一秒进化成人的呢?

《蜡笔小新》属于外国动漫文化吗?很难想象对方还会犯这样的逻辑错误:《蜡笔小新》中的“不良部分”显然不属于“文化”,它只能说是一部很糟糕的外国动漫作品,而不是文化;正如“假球、黑哨”不属于足球文化一样。请对方牢记:“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

今天我方鼓励引进外来动漫文化的前提一直是不舍弃民族文化,而恰恰是对方一直在以“爱国青年”兼“愤怒青年”的身份鼓吹文化民族主义。很欣慰对方能引用米兰.昆德拉的名言,但是在引用的同时不要忘了:昆德拉也是一个洋人!


【辩(反一)】   2003-07-30 16:38  

请对方辨友不要断章取义。照对方辨友的意思,只要有利的东西,就是利大于弊了?那既然已经是利大于弊了,我们何故还要急于调整呢?对方辨友显然是自我矛盾啊!

18岁只是一个普遍的分界,而且我们可以从对方辨友的发言看出,从未成年到成年不是一秒钟的事情,那就正说明了未成年与成年之间巨大的差异,和我们强调“中小学生”的必要啊!

《蜡》不是对方辨友所谓的外国动漫文化吗?那是成人动漫!却混入了中小学生的视野从而产生了“弊”!况且我之所以提到《蜡》,是对方辨友所引出的的呀!——
Quote:

那请问对方辩友你看过这些所谓的“黄色、暴力动漫”吗?


米兰·昆德拉的话只因为他不是中国人就不能听了吗?恐怕是对方辨友把“民族文化”给狭隘了吧。  

【辩(正一)】   2003-07-30 18:10  

“更多的群体”主要指成年人,因为成年人有了很好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和传统文化做基础,所以对于他们是利大于。

难道说成年人没有经历中小学生阶段?我强调很多次了。中小学生在课堂等诸多方面都在学习传统文化。课外的时间就不能看看外国动漫?!

丝丝说:显然对方辨友没有仔细耐心地读完我举的例子,特别是下半部分,对方辨友可千万别大意呀!

你把我的话分开来说,当然是“没仔细看”。下面不是说了嘛!那些不好的动漫,你在电视上看过吗?你看过,为什么没被腐蚀?并且“漫画”不属于“动”漫,我们讨论的是动漫的利弊。

你说《蜡》就是一个例子,我怎么没看过?——真的!  


辩(反三)】   2003-07-30 18:58  

比比鸟、萧萧 于 2003-07-30 18:10 写道:


我强调很多次了。中小学生在课堂等诸多方面都在学习传统文化。课外的时间就不能看看外国动漫?

那些不好的动漫,你在电视上看过吗?并且“漫画”不属于“动”漫,我们讨论的是动漫的利弊。

《蜡笔小新》中的“不良部分”显然不属于“文化”,它只能说是一部很糟糕的外国动漫作品,而不是文化;正如“假球、黑哨”不属于足球文化一样。请对方牢记:“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


对方辩友何生此问呢?不看外国动漫影响从何而来?

对方辩友只提到电视这个媒介,殊不知,大量充斥着暴力、色情的外国动漫利用盗版形式在中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而收众恰恰大都是心智不够成熟的中小学生,请问对方辩友,这,有何利?

“漫画”不属于“动”漫,但动漫绝对包括漫画,相信这一点我方应该不用再重新界定它的概念了吧。

对方辩友一直提到文化,文化是一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当然也有狭义的解释——知识。不是像对方辩友那样解释成唯有精华才是文化,更不是说是精华就一定适合中小学生。就好比人参是补品,但是小孩子却不宜吃。


【辩(正三)】   2003-07-30 19:12  

对方辩友,我首先想说,一些劣质的漫画通过盗版毒害了青少年,这个没错.但是盗版本来就是违法的,是不正当的行为。前段时间我们这里发生了“毒大米”事件,如果你们根据这些通过不正当渠道进入市场的大米可以杀人,就要说全国的大米都是弊大于利,我们也没有办法。
yynf9 于 2003-07-30 18:58 写道:

“漫画”不属于“动”漫,但动漫绝对包括漫画,相信这一点我方应该不用再重新界定它的概念了吧。

对方辩友这句话似乎有问题,恕我们无法理解。

对方辩友说,并不是只有精华才是文化,可是文化也不一定全是糟粕啊。人参确实不适合小孩子,可是外国动漫不一定就是一种人参文化。确实有少数不良的漫画存在,可是国家已经封杀了它们,我们也不承认它们,对方辩友紧紧抓住违法的东西不放,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辩(反二)】   2003-07-31 10:13  

圣甲虫 于 2003-07-30 19:12 写道:


对方辩友说,并不是只有精华才是文化,可是文化也不一定全是糟粕啊。

确实有少数不良的漫画存在,可是国家已经封杀了它们,我们也不承认它们,对方辩友紧紧抓住违法的东西不放,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这两句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吧。

其次,“我们也不承认它们”,恐怕只是对方辩友一相情愿的说法,中小学生好奇心强、处于性萌芽阶段,正是这些不良漫画在中国蔓延滋长的根本原因。

法不容情啊,我方实在不理解对方最后一句的口气究竟是什么意思。

最后请问,对方所说的利难道就是那屈指可数的几部动漫作品吗?要知道,“毒大米”是不多,真正优质的大米也很少啊。  


【辩(反一)】   2003-07-31 12:07  

比比鸟辨友居然不明白:动漫是动画与漫画的总称,并不像对方辨友理解的:动漫只是动画啊!

对方辨友总是强调外国动漫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是相辅相承的,可以举些常见的例子吗?他们是如何很好地相辅相成了?我实在不明白,难不成大家还认为一句中国名言,英文版的还比中文版的有教育意义吗?很显然,通过外国动漫作品看中国,多少有点不妥当的。

最后我想提醒一下对方辨友,不是说动漫作品方便中小学生理解,动漫作品对中小学生来说就利大于弊,更不能说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就利大于弊啊!

辩(正一)】   2003-07-31 12:10  

最后请问,对方所说的利难道就是那屈指可数的几部动漫作品吗?要知道,“毒大米”是不多,真正优质的大米也很少啊。

对方辩友这句话不正说明外国动漫也是有一定数量的。中小学生即使是有很多时间去看,根本就只能局限在这仅有的几部。而对方又说要先学习传统文化,而外国动漫正占用了这些学习传统文化的时间。而这几部动漫能占用多少时间呢?这不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嘛!  

【辩(正四)】   2003-07-31 12:34  

对方一直告诉我们外国动漫作品如何如何,却一直不谈外国动漫文化如何如何,动漫作品和动漫文化是一个概念吗?对方如果连这个最基本的概念都没有建立基础的话,你们的立论又从何而来呢?对方刚才一直对我方大扣帽子,什么“脑袋发烧”什么“断章取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几乎用上了所有批斗会上用的罪名,可为何对自己简单的概念错误视而不见呢?试问如此以其昏昏又如何能使人昭昭?

对方一再说动漫太好看,太吸引人,那么大凡世上好的东西(如美食、佳人)都会有这个特点,也都会引起我们的偏爱。可是“偏爱”不是“溺爱”,需要控制一个度。如果对方为了防止“溺爱”,不去引导人们控制这个度,却把罪推倒这些美好的东西上,那与“存天理,灭人欲”又有何异呢?

Quote:

米兰·昆德拉的话只因为他不是中国人就不能听了吗?

谢谢对方辩友支持我方观点:外国动漫文化只因为它不是民族文化中国的中小学生就不能学习了吗?


【辩(正四)】   2003-07-31 12:48  

Quote:

对方辩友只提到电视这个媒介,殊不知,大量充斥着暴力、色情的外国动漫利用盗版形式在中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而收众恰恰大都是心智不够成熟的中小学生,请问对方辩友,这,有何利?

对方辩友一直提到文化,文化是一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当然也有狭义的解释——知识。不是像对方辩友那样解释成唯有精华才是文化,更不是说是精华就一定适合中小学生。就好比人参是补品,但是小孩子却不宜吃。


对方可真会偷换概念:人参不是小孩子不宜吃,是不宜“多”吃。这跟看动漫一个道理:就是要控制好这个“度”。请对方仔细翻看《现代汉语词典》:“文化”的意思在我们的辩题内的解释是“精神财富”,而不是对方所解释的“知识”。而“财富”的解释是“有价值的东西”,暴力、色情、盗版产品是“有价值的东西”吗?显然不是。对方辩友求胜心切,连字典都不翻一下,就难免会把马嘴套到驴头上。

首先我们要明确:弊大于利的东西我们是完全可以扬弃的。可是对方辩友说动漫弊大于利却一直不主张扬弃动漫,是不是自相矛盾呢?如果对方能找出另外一样弊大于利的东西却没有被扬弃或被管制的东西,我方无话可说。可惜今天对方自始至终都没有找出来,那对方再说什么不就都是空口说白话了吗?


【辩(反一)】   2003-07-31 13:23  

比比鸟辨友又理解错了,我方是说“对方所说的利难道就是那屈指可数的几部动漫作品吗?”外国动漫作品如此之多,怎么会只有这几部可看呢?况且中小学生并不是人人都能像对方辨友一样辨别作品的优劣啊!

动漫作品与动漫文化不是一个概念,但是外国动漫文化自然是从其作品中体现出来的。至于批斗会,我方并无此意,只是对方辨友言重了。

多谢对方辨友理解我方所说“度”的意思,掌握度实在是太重要了,可是中小学生关于度的掌握,并没有你我想象中的那么好啊,就如同吗啡,掌握好了就是“药”,掌握不好就是“毒”。另外,我方有说过动漫作品吸引力太大是罪吗?有说过因为外国动漫文化不是传统文化就不能学习吗?也不能怪我方总是认为对方曲解我方意思啊!  


【辩(正四)】   2003-07-31 13:51  

丝丝缕缕--雨 于 2003-07-31 13:23 写道:

动漫作品与动漫文化不是一个概念,但是外国动漫文化自然是从其作品中体现出来的。


对方终于退了一步,承认“作品”不是“文化”。更确切地说,文化是从作品中筛选出来的,它是经历了去伪存真、去弊存利的过程而流传下来的“精神财富”,试问对方辩友所谓的“黄色、暴力”能鱼目混珠吗?

Quote:

多谢对方辨友理解我方所说“度”的意思,掌握度实在是太重要了,可是中小学生关于度的掌握,并没有你我想象中的那么好啊,就如同吗啡,掌握好了就是“药”,掌握不好就是“毒”。


对方还真会贪天功为己有,“度”的概念明明是我方提出来的,什么时候变成你们的“意思”了?再者,难道中小学生是一个孤立的群体吗?我们的父母、师长,乃至全社会都从来没有放弃对我们把握这个度的引导。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内,外来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又怎么会是弊大于利呢?  

【辩(正四)】   2003-07-31 13:58  

Quote:

另外,我方有说过动漫作品吸引力太大是罪吗?有说过因为外国动漫文化不是传统文化就不能学习吗?也不能怪我方总是认为对方曲解我方意思啊!


既然对方认为动漫的吸引力不是罪,而且更重要的是对方辩友终于承认了中小学生可以学习外来动漫文化。那对方的意思还不简单明了?看来对方也已经承认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利大于弊了。

为什么呢?请问各位有哪位见过弊大于利却没有受到全社会的禁止或者管制的东西呢?如果对方不能举出哪怕一样这样的东西,那今天的辩论恐怕你们是不能自圆其说了。  


【辩(反一)】   2003-07-31 14:56  

萧萧 于 2003-07-31 12:48 写道:

对方辩友求胜心切,连字典都不翻一下,就难免会把马嘴套到驴头上。


这算是一种污蔑吗?不妨告诉对方辨友,我连辞海都翻过了,可悲的是我在辞海中找不到“财富”二字的解释。

Quote:

如果对方能找出另外一样弊大于利的东西却没有被扬弃或被管制的东西,我方无话可说。可惜今天对方自始至终都没有找出来,那对方再说什么不就都是空口说白话了吗?


教育制度,关于民主权利方面的制度。如果每一件弊大于利的东西却被扬弃或被管制,那我们的社会岂不是完美?那我们的法律为何要一次次的修订?那我们讨论利弊关系又有什么意义?

【辩(反一)】   2003-07-31 15:08  

萧萧 于 2003-07-31 13:51 写道:

对方终于退了一步,承认“作品”不是“文化”。更确切地说,文化是从作品中筛选出来的,它是经历了去伪存真、去弊存利的过程而流传下来的“精神财富”,试问对方辩友所谓的“黄色、暴力”能鱼目混珠吗?


首先,我方从来没说过作品就是文化啊,何来退一步?如果像对方辨友所说的“文化”就是好的东西,而且是对谁都好的东西,那么我们的辩论就是失去了意义,因为“外国动漫文化”仅“利”不“弊”了。

萧萧 于 2003-07-31 13:51 写道:

对方还真会贪天功为己有,“度”的概念明明是我方提出来的,什么时候变成你们的“意思”了?


首先我并没说是我方先提出“度”的概念的,请对方辨友理解了我所说的话再来讨论。

萧萧 于 2003-07-31 13:51 写道:

难道中小学生是一个孤立的群体吗?我们的父母、师长,乃至全社会都从来没有放弃对我们把握这个度的引导。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内,外来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又怎么会是弊大于利呢?


前面对方辨友还在强调内因,这会儿怎么强调起外因了?况且中小学生的叛逆心理也是一个方面,有些人父母越不让看的越好奇,最重要的是社会方面,但无论怎么埽?


【辩(正四)】   2003-07-31 15:18  

丝丝缕缕--雨 于 2003-07-31 14:56 写道:

这算是一种污蔑吗?不妨告诉对方辨友,我连辞海都翻过了,可悲的是我在辞海中找不到“财富”二字的解释。


我一直以为对方是“不知者无罪”,没想到对方自己承认自己是“明知故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既然对方没有查到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要虚心地向知道的人求教;什么都不知道却说得天花乱坠,那就不可原谅了。

Quote:

教育制度,关于民主权利方面的制度H绻?恳患?状笥诶?亩?魅幢谎锲?虮还苤疲?俏颐堑纳缁崞癫皇峭昝溃磕俏颐堑姆?晌?我?淮未蔚男薅?磕俏颐翘致劾?坠叵涤钟惺裁匆庖澹?br>


对方再次偷换了概念,把“不完美”和“弊大于利”等同起来。我们的教育制度和法律是不完美,而不是弊大于利;如果是现行教育制度弊大于利的话,那我们国家的人才市场早就门可罗雀了;如果法律制度弊大于利的话,我们国家的社会治安早就风声鹤唳了;那还会有今天繁荣稳定的社会局面吗?

对方务必明确一点:弊大于利的东西的存在,必将使其作用物向不良的趋势发展。你们所举的两个东西可都是利大于弊啊!我还是请对方再想一想,弊大于利却不被管制(禁止)的东西存在吗?

【辩(正四)】   2003-07-31 15:36  

丝丝缕缕--雨 于 2003-07-31 15:08 写道:

首先,我方从来没说过作品就是文化啊,何来退一步?如果像对方辨友所说的“文化”就是好的东西,而且是对谁都好的东西,那么我们的辩论就是失去了意义,因为“外国动漫文化”仅“利”不“弊”了。

字典上就是这么写的,就算我方同情对方也爱莫能助。再者,我方所说的外国动漫的弊是由于各国之间文化背景和民族风俗的不同而产生的不理解。譬如你在回族人民的居住地播放杀猪的动漫就是一种弊,会伤害民族感情的。这叫“仅利不弊”吗?

Quote:

前面对方辨友还在强调内因,这会儿怎么强调起外因了?况且中小学生的叛逆心理也是一个方面,有些人父母越不让看的越好奇,最重要的是社会方面,但无论怎么管,漏网之鱼还是数不胜数啊!


内外因相结合起作用是我方一贯强调的,倒是对方有了内因就没了外因,有了外因就没了内因,从来得出的都是“跛脚”的结论。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说法,因为中小学生有叛逆心理所以大多数中小学生是不可教育的,那我们的学校干脆倒闭算了,反正教不起来嘛!

不管“度”的概念是谁提出来的,它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沉迷动漫的责任不在动漫而在人们对中小学生的教育不当;只有认识到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利大于弊,才能正本清源,不把枪口瞄错方向。



【辩(反一)】   2003-07-31 16:05  

萧萧 于 2003-07-31 15:18 写道:

我一直以为对方是“不知者无罪”,没想到对方自己承认自己是“明知故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既然对方没有查到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要虚心地向知道的人求教;什么都不知道却说得天花乱坠,那就不可原谅了。


再次强调:请对方辨友理解了我所说的话再来讨论。辞海不是字典是什么?

Quote:

对方务必明确一点:弊大于利的东西的存在,必将使其作用物向不良的趋势发展。你们所举的两个东西可都是利大于弊啊!我还是请对方再想一想,弊大于利却不被管制(禁止)的东西存在吗?


我发现对方回复很快,反应快是好,可是也不能“囫囵吞枣”啊。
我方不想被对方引向另一个辨题,毕竟要讨论教育也并不那么容易,对方辨友说“弊大于利的东西的存在,必将使其作用物向不良的趋势发展。”那您能说明动漫不向不良方向发展吗?另外,事实上世界上没有哪样东西是一定弊大于利的,只能是对于谁来说,对方辨友这样问,恕我难以回答。  


辩(正四)】   2003-07-31 16:21  

看来丝丝辩友是有点生气了,不要哦,我这个人有点怜香惜玉,你生气了我会心软的。以上不是辩题,是题外话,所以你没必要反驳。

但是我还是有必要说明白一点:你说“动漫文化使中小学生朝不良的方向发展”,那这种情况,国家早就大禁特禁了,可为什么国家一直没有动作呢?现行教育制度的确存在问题,是不完美,但是要说它弊大于利、祸国殃民也是不可能的呀。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画师的每一张画的初稿都需要修改,都不完美,但是你能说每张初稿对艺术都是弊大于利,需要千刀万剐吗?

言归正传,还是哪个问题:存在弊大于利却“逍遥‘法’外”的东西吗?  

【辩(反一)】   2003-07-31 16:24  

萧萧 于 2003-07-31 15:36 写道:

字典上就是这么写的,就算我方同情对方也爱莫能助。


请问对方辨友承认外国动漫文化都是好的东西吗?如果不承认,为何多次强调一个错误的观点呢?

我第三次强调:请对方辨友理解了我所说的话再来讨论!我又什么时候说到因为中小学生有叛逆心理所以“大多数”中小学生是“不可”教育的了?借魁地奇辨友的一句话:我们可是比窦娥还冤啊!

Quote:

不管“度”的概念是谁提出来的,它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沉迷动漫的责任不在动漫而在人们对中小学生的教育不当;只有认识到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利大于弊,才能正本清源,不把枪口瞄错方向。


那请问,这枪口应该指向哪儿呢?是兢兢业业为教育事业劳心的人们?还是能力尚且不足的中小学生?  

【辩(正四)】   2003-07-31 16:38  

丝丝缕缕--雨 于 2003-07-31 16:24 写道:

请问对方辨友承认外国动漫文化都是好的东西吗?如果不承认,为何多次强调一个错误的观点呢?


动漫文化当然都是好的东西,原来对方连这一点都不清楚,看来你的辞海是白查了。对方辩友在电脑那边捶胸顿足也没用啊,明明是你对概念理解错误,自己为难自己,又怎么能怪我为什么不同意你的观点呢?

对方还真是一个脑袋一条筋啊。  我说的“枪口”是改革、整治的枪口,可不是用来枪毙罪犯的枪口。看来丝丝辩友已经对前不久美国的穷兵黩武产生了过敏情绪。  
Quote:


我又什么时候说到因为中小学生有叛逆心理所以“大多数”中小学生是“不可”教育的了?

谢谢对方同意我方观点:在全社会的努力下,中小学生是完全有可能把握好动漫的“度”的。对方如此友善之举,真是让人感激涕零。

我还是请问对方:你们的“例子”举出来了吗?如果没有举出来是不是意味着对方理屈词穷,无法自圆其说了呢?

【辩(反一)】   2003-08-01 12:43  

萧萧辨友真是怜香惜玉呀,如果不知道实情是你发了重帖,还以为你那么大方,专门发个帖子来安慰我呢  你也不怕有人说你“不务正业”吗?

对方辨友如此关怀丝丝,为了你的将来,我有必要将你敲醒哟:

第一棒:本不想说什么,但是对方辨友经历过批斗会吗?理解批斗会吗?批斗会上的话可不是对方辨友所想的样子啊,最起码也要给你讨个什么主义什么倾向的,只怕是您对中国的历史不够了解吧,况且这种黑色笑话最好不要张口就来哦。

第二棒:存在弊大于利又逍遥法外的东西:比如粗口话,比如追星,比如抽烟。大多数情况下法律会去管吗?法律和政策就是一万个利大于弊也不能什么都顾及,所以才会有道德、校纪校规以及一些不成文的约定存在啊。  

【辩(反一)】   2003-08-01 12:46  

Quote:

我方所说的外国动漫的弊是由于各国之间文化背景和民族风俗的不同而产生的不理解。譬如你在回族人民的居住地播放杀猪的动漫就是一种弊,会伤害民族感情的。这叫“仅利不弊”吗?


第三棒:你强调动漫无罪,是人们惹的祸,可你说的“杀猪事件”证明了“播放杀猪动漫对回族人民的影响是弊大于利”,这是由于民族风俗,而我方强调的一方面是由于中小学生年龄的特殊性,同理可证,在此谢过对方辨友了。

Quote:

对方还真是一个脑袋一条筋啊。我说的“枪口”是改革、整治的枪口,可不是用来枪毙罪犯的枪口。看来丝丝辩友已经对前不久美国的穷兵黩武产生了过敏情绪。


第四棒:我是否又应该说对方辨友污蔑了呢?还是嘲笑?更或是人身攻击?改革、整治总也有个方向吧,敢问那方向是什么呢?

第五棒:在全社会的努力下,中小学生可以把握好度,可是现在社会抓的力度还不够,我们怎么放心让弊大于利的外国动漫继续影响中小学生呢?

第六棒:理越辩越明,辩论之中的探讨绝不会让我们捶胸顿足,只是对方辩友动不动就把我们的观点曲解,最后又恍然大悟地“明白”道:“感谢对方辩友赞同我们的观点”,实在让我们哭笑不得呀!  

【辩(正四)】   2003-08-01 13:19  

丝丝缕缕--雨 于 2003-08-01 12:46 写道:

你强调动漫无罪,是人们惹的祸,可你说的“杀猪事件”证明了“播放杀猪动漫对回族人民的影响是弊大于利”,这是由于民族风俗,而我方强调的一方面是由于中小学生年龄的特殊性,同理可证,在此谢过对方辨友了。


正因为是人惹的祸,所以有一定的偶然性,而且可以由人来矫正、调整、根治,所以只能算做眼前之弊、局部之弊;而对方也已经承认了动漫文化就其本身而言是优秀的,对中小学生也有一定的教化作用,这就是长远之利、整体之利,难道这不正是利大于弊吗?

Quote:


我是否又应该说对方辨友污蔑了呢?还是嘲笑?更或是人身攻击?改革、整治总也有个方向吧,敢问那方向是什么呢?


对人身攻击,丝丝辩友似乎过敏了吧?就医学上,正常人一个脑袋就是一根筋啊,如果丝丝有两根,那就真的是弊大于利了。  我方的方向已经说的清清楚楚,对方是没听见还是没听懂或者是听明白了装糊涂呢?



【辩(正四)】   2003-08-01 13:30  

丝丝辩友所举出的弊大于利而逍遥“法”外的东西都是不确定的:粗口话涉及人格尊严法律早有规定;香烟问题是97年的国辩辩题,追星问题是今年浙江省辩的辩题,而教育问题更是全国都在讨论的问题。你用那些悬而未决的辩题中的一种观点来论证自己的观点,那无异于用不确定的命题来论证确定,这样不科学的态度,能让大家信服吗?

对方一再说我方曲解他们的意思,但是哪里曲解、怎么曲解都没有告诉我们,那无异于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安到我方的头上。难道对方就没有曲解我方的意思吗?要知道对方连“动漫文化”这个重要的概念都是在自由辩里在我方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你们的陈词阶段可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概念之上啊。

还是请对方好好反思:真正能让大家信服的弊大于利却逍遥“法”外的东西存在吗?你们权衡利弊的标准是什么?  

【辩(正四)】   2003-08-01 18:00  

对方辩友能敲出六棒,勇气固然可嘉,但是不是敲歪了,就是把棒敲断了。
我想奉劝对方:学艺不精就要多进修进修,不要贸然演练,伤不到敌手是小事,伤了自己可就追悔莫及啊!  

【辩(反四)】   2003-08-02 12:54  

在这里我要提醒对方辩友:动漫里不是没有好的东西,但是其中夹杂的不良信息的危害是巨大的。在美丽图画中常常会不符合现在社会道德的性信息,并夹杂着严重的性别歧视。我们要注意:动漫的产生是基于各国文化基础之上的。外国动漫携带着本土文化的烙印,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国情。所以,请对方辩友莫要盲目的崇拜!  

【辩(正四)】   2003-08-02 13:52  

对方的概念还是在云里雾里,我方不否认某些动漫作品里有不良信息,但是动漫文化里存在不良信息吗?如果存在还会称之为“文化”吗?“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啊!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利弊比较的问题,还是请对方说出他们利弊比较的标准,否则你们凭空叫嚣“外来文化,罪大恶极”也是无济于事啊!

对方一直说外来动漫文化弊大于利却不反对中小学生看动漫,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  

【辩(反二)】   2003-08-02 15:38  

就像是抽烟一样弊大于利,可是还是被社会所默许.所以我们说中小学生看漫画弊大于利但还是同意中小学生看动漫的。
对人类有利的定位为财富!你说的哦~什么东西都是2面的,吗啡照你的理论是不折不扣的垃圾了,但对危重的病人确实是有利的,这样又成了财富了。你说病人不是人吗?任何事物都是有其范围的,在中小学生里,动漫是弊大于利的,你把全人类的范围拿出来比,你…………。你始终都在玩文字游戏,根本没有说一点实质问题。  

【辩(正3)】   2003-08-02 18:38  

我在这里想提醒对方辩友:抽烟虽然为社会所默许,但是近年来鼓吹戒烟的运动轰轰烈烈,一直不断。联合国还专门规定了“世界无烟日”,你让联合国规定一个“世界无动漫日”试试?
其次,吗啡的弊大于利,是因为当年没有适合危重病人的镇定剂,在那种情况下,使用吗啡是弊大于利的。但是如果把吸吗啡当作“娱乐”,又另当别论了。对方口口声声说“要注意范围”,可是恰好引用了一个反例。在此提醒对方辩友注意:说话千万不能自相矛盾啊……  

辩(反一)】   2003-08-02 23:08  

Quote:

请对方仔细翻看《现代汉语词典》:“文化”的意思在我们的辩题内的解释是“精神财富”,而不是对方所解释的“知识”。而“财富”的解释是“有价值的东西”


首先,我方从来没有同意对方辨友所说“文化就一定是好的东西”,而每次当我们试图给观众和对方辩友呈现一个比较完整的动漫文化的面貌的时候,对方总是企图用“精华”二字来模糊认识、窄化文化的内涵,最后居然又说我方对于文化的立论是在对方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实在令人费解,也真难为了对方辨友一直固执己见,也许是因为他们心中存着这样美好的希望吧,但是,价值是不是就意味着精华?照对方辨友查的字典应该是——文化是一种精神财富——财富就是有价值的东西,然后——就算是毒品也有其价值所在——毒品不一定是好的东西——有价值的不一定是好的东西——财富不一定是好的东西,最后——文化不一定是好的东西。答案显而易见了。可见文化也好财富也好都是有多个层面的,根本不可能简单地定性,所以我们今天也正是基于中小学生上这样一个背景来讨论这个问题的。  

 楼主| 发表于 2003-8-12 17: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辩(反一)】   2003-08-02 23:43  

对方辨友所谓的动漫无罪,错在沉迷的问题。
于是我方再次重申,我们没有归罪于外国动漫,而只是通过分析外国动漫文化和中小学生这样一个特殊群体相遇的时候所引起的一些必然不利后果,点出此时、此地、对于此人——弊大于利。而绝不是要打倒动漫文化,更不是要否定中小学生,只是希望这样的对事实的展现能够为中小学生的发展提供借鉴。  

【辩(反一)】   2003-08-02 23:54  

现在让我笼统的说一下:
内因:
外国动漫文化:外国动漫作品中有“垃圾”类的作品,也有有教育意义的作品,还有些作品参有外国人的一些不良思想(比如拜金主义等),成人漫画中的不良成份……
中小学生:部分能力不足,学习新事物快、不易判断是非,容易受不良影响,学习传统文化是重点……
影响:打开对外的窗口、接受外来的知识、有时却会浪费时间、“乐不思蜀”、崇洋媚外、心理不正常(这点有点严重,但并非没有)……

外因:
社会、父母、售货员等人的引导不足,盗版市场的煽风点火……外因在此不谈多,毕竟起主要作用的是内因。  

【辩(反一)】   2003-08-03 00:00  

最后对方辨友经常搞不清楚事物本质关系,把必然说成了偶然,把普遍性说成是特殊性,把阶段性说成是暂时性,把正常的内因的作用说成是咎由自取。
还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外国动漫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从上面所说的内因可看出,基于中小学生的特殊性,不一定能够很好地理解精华,容易被分散注意力,不自觉的,有限的时间精力被大量占用、削弱了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再加上其中的确有一些不好的成分存在,其影响可见。
当然,外国动漫文化中的利也很明显,只是:
外国动漫文化对我国中小学生的影响是弊大于利的!  

**************观众提问&总结陈词***************   2003-08-03 00:02  


原雪

我先提第一个问题,希望其他观众都能来提问:
请问正方四辩萧萧同学,动漫文化的确是“美仑美奂”,“引无数学生竞折腰”,但是沉迷于动漫的学生也不是少数,这难到就仅仅是“小弊”吗?

萧萧【辩(正四)】

谢谢这位观众的提问,不知您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个人的美味佳肴,是那个人的穿肠毒药。”为什么同是动漫文化,有人看得死去活来,有人却相安无事呢?关键的问题在于人本身没有掌握正确的学习文化的方法,而不是因为文化对人或者哪个群体是弊大于利的。我们说学习知识是好的,但是有的中小学生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过度学习,影响了自己的健康,难道我们就能说学习对中小学生也是弊大于利的吗?

对方无非是说,人的主观原因产生了弊。但是我们知道,正因为是人的行为,所以存在偶然性,部分学生沉迷不意味着全部学生沉迷,所以这是局部之弊;我们也知道人具有理性,能对自己的行为反思,从而自我完善,我们的社会、学校、师长从未放弃过对我们的自控能力教育,我们在这样的教育和帮助下完全有可能摆脱沉迷、合理看动漫,所以这是暂时的,是眼前之弊。

而外国动漫文化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和极具想象力的制作方式对全体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与创造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有些积极影响很有可能让孩子们一生受益,所以这是整体之利、长远之利。

整体之利大于局部之弊,长远之利大于眼前之弊,这不正是利大于弊吗?我们只有主张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利大于弊,才能使我们的家长老师放下对外国动漫文化成见,而把教育的重心转移到对孩子学习能力的培养。只有这样,我们才有理由相信:“待到山花烂漫时,我在从中笑。”


岚萧

请问正方3辩:漫画虽然能培养艺术能力,但相反的,如果漫画内容是暴力的或不正当的,那同学看这漫画,难道仅仅只存于“小弊“吗???

圣甲虫【辩(正三)】

这些“不正当”的亚文化当然有大量的“弊”存在,但是,我们讨论的对象是整个动漫文化,动漫文化中虽然有一些作品存在争议,但是我们的意见还是“正当”的作品占动漫文化的大多数。所以从整体来看,动漫文化还是利大于弊的。


假行僧 提问反方

我发现反方的辩论角度很出人意料,不但没有去打倒动漫文化,反而对它予以肯定。

那么我想请问反方同学,你们是否有足够多的事例来说明,中小学生在面对这个精彩的文化的时候的确存在普遍的、必然的把持不住的情况呢?是不是给我们举几个例子?

虽然该问题提出时间已经超过了原来的计划时间,但考虑到观众的积极参与程度,绿林决定还是采用这个问题,请反方辩手尽快对该问题做出回答。
提问阶段将于反方做出回答后立即结束,如果正反方的自由人请给绿林发消息说明是否有话要说。如果没有,则直接进入总结陈词阶段。
谢谢各位观众的参与。


happybio【辩(反4)】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外国动漫是利弊共存,我们不是要打到它,而是要让很多的人知道在利弊之间弊大于利。外国动漫的影响不是即时的,这需要一个过程。例子很多,可谓是不胜枚举,比如《蜡笔小心》《暗恋日记》等等,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保尔被画成了圣斗士的样子,《傲慢与偏见》、《红与黑》的女主人公与日本的美少女系列十分相似。这些都影响了中小学生的认知。所以综合来看:外国动漫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弊大于利。


happybio【总结(反四)】

谢谢各位朋友!我要再次指出,外国动漫文化是一柄双刃剑,利弊共存,但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是弊大于利的。

首先,我要指出对方辩友论述中的几点错误。

错误之一,缩小命题。对方辩友一再无视我方对动漫文化的定位,而一厢情愿地提出“文化”即“精华”的论调,试图将动漫文化的利无条件扩大。这一点相信大家在我方的反驳中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

错误之二,盲目乐观。对方辩友并没有全面分析问题的内因,只知道外国动漫是一种有利于中小学生吸收、学习的文化形式。Quote:

中小学生大多未成年,智力上、心理上还没有发育完全,注意力不易集中、自制力不够强,同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重要的形成阶段,学习负担比较繁重,传承民族文明的宏伟工程需要在这里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是我们一再强调的,也是我们之所以不去打倒外国动漫及其文化的原因。因为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动漫是无罪的,它要发生作用总是通过一定的人,而在中小学生这一关,它体现出的弊已经胜过了利。

错误之三,无度归缪。对方辩友似乎十分喜欢是用类比然后归缪的方法,然而我们对其中相当大部分的使用不敢苟同。从“美丽是否有罪”到“国家法律是否应该禁止中小学生看动漫”,我们看到了大量的极端化的“质问”,不但没有认清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的本质,而且曲解了我方观点。而我方却一再强调,法律、政策等就算再完善,也并不能面面俱到,更何况动漫文化的存在对其他的群体(如大学生等)有着很大的意义,甚至于随着我们的发展可以更多地减少其中的消极影响,所以我们并不将它“批斗”,而是客观地指出它的弊大于利。对方辩友这么强调要“适度”,怎么就不能身体力行了呢?

引用我方一辩的一句话Quote:

最后对方辨友经常搞不清楚事物本质关系,把必然说成了偶然,把普遍性说成是特殊性,把阶段性说成是暂时性,把正常的内因的作用说成是咎由自取。


我想这就叫做“不识庐山真面目,之缘身在此山中”吧。

外国动漫文化作为一种较成熟的文化载体,它的产生是基于本民族文化之上的,戴有其本民族的烙印,并不可能完全符合另一个民族的道德镳准和价值观。它的传入也相继带来了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第一:价值观念的问题。在外国动漫中,有些价值观念是过时的,有些是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相悖的。
第二:知识的真实性问题。在外国动漫里,一些关于未来的高科技知识可能是过时的,片面的,或者是似是而非的。我们看到,在一套中小学生非常喜欢外国动漫里,一幅中国地图竟然将中国肢解为中国、满州国和西藏等几个部分,这就是非常错误的知识。如果中小学生相信并接受这种知识传播,对知识掌握的还不是十分完整准确的中小学生,就会导致中小学生得出错误的结论。
第三:渲染暴力行为。这种渲染向中小学生暗示社会中充满了暴力,暴力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方法,事实上也有悖于我国的依法治国政策。
第四:渲染色情。外国动漫里,有许多不符合现代社会道德的性信息,并加杂着严重的性别歧视。
外国动漫对我国中小学生的影响不是直接的,更不是即时的——即不是只要看了暴力外国动漫,就立即发生暴力行为;一看描写爱情故事的外国动漫,立刻就会发生性犯罪。比如:《机器猫》里就有康夫让叮当给他特殊的功能偷看小晶洗澡。这种情况在很多外国动漫中都是普遍存在的。它的美丽的图画对我国的文字是一种补充,但是它带有的不良信息对中小学生的极大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

潜移默化的作用是十分危险的。对方辩友因外国动漫短期内不会产生恶果就进行大肆褒扬,实在有点掩耳盗铃。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确是汲取无数的小民族文化不断发展成长起来的,但是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吸收也是要以我们的原有文化为基础。不断怎么融合,华夏终究是华夏,因为民族,所以世界。面对今天大量中小学生对传统文化缺乏兴趣、所知寥寥却倾心动漫的现状,悲观一点的人恐怕就要担忧若干年后我们使用的不是方块字,而是一些图画和字母的组合了!

选择精品,选择有营养价值的食品,更要选择自己有能力吸收、自己的身体最需要的东西。唯有这样才能丰富充实你的生命!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外国动漫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弊大于利!

萧萧【总结(正四)】

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一个严肃的辩论场需要一个严肃的概念,而对方辩友今天自始至终都没有给我们一个对“文化”的合理的概念介定,而是将“动漫文化”的范围无限地扩大,进而等同于一切的“动漫作品”。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创造的精神财富”;而“财富”是“有价值的东西”;“价值”是“积极作用”。如此一来,“文化”的概念已经简单明了,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根本不能算作“动漫文化”!对方辩友在场上盲目地诡辩,妄图将毒品也归入“财富”,这样的强词夺理,大家能接受吗?

对方四辩刚才巧舌如簧,但对方的立论似乎还是云山雾罩,让人一头雾水,看来我还是先帮对方整理一下他们的立论:

第一、对方辩友说:民族文化对中小学生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旦拥有、别无他求”。但是我就不明白了:如果真如对方辩友所言,那教育部规定的27部中小学生必读的中外名著中,为什么有18部是外国名著呢?为什么中小学生的课本里也有相当数量的外国文艺作品呢?

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民族文化和动漫文化是“水火不相容”。那么我想请问对方:为什么《三国志》会被拍成外国动漫,大受欢迎呢?为什么《西游记》也被拍成动漫,进而家喻户晓呢?为什么《封神榜》被拍成动漫后,商周之交的历史反而更加深入人心呢?

第三、对方辩友还苦口婆心地“教育”我们:外国动漫文化里有“爱情描写”,会叫中小学生“想入非非”。那么我就更不明白了:民族文化里就没有“爱情描写”吗?《金瓶梅》里难道没有“爱情描写?《水浒》里难道没有“爱情描写”?几乎所有的文化作品里都有“爱情描写”,难道要让中小学生对所有的文化都“畏而远之”吗?

第四、对方近乎自欺欺人地说:他们认为外国动漫文化弊大于利,但不主张打倒动漫,他们只希望中小学生“适度”看动漫。我就更不清楚了:既然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弊大于利,那无论他们怎么看都是有害的,还存在适不适“度”的问题吗?我们只有站在“利大于弊”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地讨论“度”的问题,看来对方在潜意识里已经同意了我方观点。

下面,我进一步总结我方观点:

首先、只有认识到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利大于弊,才能更好地吸收外国文化。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图腾,但是英国诗人约翰多斯说过:“没有一个民族是是一座孤岛,每个民族都是大陆的一片,彼此关联。”外国动漫文化里的确有太多的东西值得中小学生学习:英雄主义情结能使中小学生勇敢、自信;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表达方式有益于中小学生提高艺术品位;想象力丰富的制作方式更有益于中小学生提高自己的创造能力。如此之多的好处,对方辩友为何视而不见呢?

其次、只有认识到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利大于弊,才能更好地振兴民族文化。没有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天下第一的,我们所要做的应该是不断的吸收与自我完善。我们的民族文化有其思想深度上的优势,但是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曲高和寡。我们欢迎外国动漫文化,不是为了纵容文化侵略;就像我们欢迎外资企业到中国来,不是出卖民族工业,而是为了民族工业的长远之利。对方辩友只看见眼前外国动漫抢占中国市场,却看不到民族文化需要交流与竞争,真可谓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再次、我方并不否认目前有部分中小学生沉迷动漫、荒废学业,但是我们看到大多数的中小学生能把握好“动漫”与“学习”的“度”。把握不好的只是“局部”的中小学生,所以是局部之弊;而且中小学生不是一个孤立的群体,我们有师长、父母的引导,我们有全社会的帮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局部之弊”也只是暂时的,只能是“眼前”之弊。比起外国动漫文化对中小学生的“整体”之利、“长远”之利,这“局部”之弊、“眼前”之弊实在只能是“小弊”。对方辩友一直在说“弊大于利”,却连一个利弊比较的标准都没有,你们的结论只能说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我们热爱民族文化,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成为一个偏激的民族主义者。真正的爱国者,不会为国家争一时之长短,而是时时刻刻为国家的长远利益打算。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为中小学生看动漫开了“绿灯”,并且为引导中小学生合理、适度看动漫洒尽了他们的汗水,在这里我向他们致敬。

我们作为新一代的中小学生,在这样一个世纪交替、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更应该学会兼容、积聚。庄子的《逍遥游》里说:“北冥大水,非由自生,端在积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大舟小舟无不载”、“大龙小龙无不容”。我们要在这一个文化的茫茫苍穹里找到属于自己的星座,仅仅熟知民族文化,显然是不够的。所以我们更要吸收一切优秀的文化,不断地充实自我,而首先我们要从正确看待外来动漫文化,进而接受外来动漫文化开始。民族与世界,不是你死我活、水火不容,而是你追我赶、互相完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21世纪的文化天幕上,自信地写下中国民族文化的光辉篇章。

最后,愿与可爱的对方辩友以一句波兰诗人米沃什的诗句共勉:
“时代的车轴碾过
油画与瓷器 交织出阳光灿烂
依我看来 在这样一种互相吸引里
终将流出最后的真理!”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文化朝圣的漫漫路途上,一代人自有一代人的迷惘,一代人更自有一代人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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