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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dcatcher

[分享]我的偶像富兰克林的一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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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8 14: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我的偶像富兰克林的一些原则

我曾经说过一句关于自由蛮经典的话,也曾在华语分享过,在这里再说多一次,
“每个人都有各式各样的自由,却唯独没有侵犯别人自由的自由...”
再加多一句吧!
“大家都可以有思想,却唯独不能要求大家都接受谁谁的思想..”
(突然有个很美丽的人妖从面前经过,愣了一下...~)
好啦,如果双方都交谈得不太愉快,那就请别再理会了,你们就井水不犯河水,和平共处,好吧?....^^
发表于 2006-4-28 17: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我的偶像富兰克林的一些原则

[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6/04/28 05:39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madcatcher2006/04/27 09:08pm 发表的内容:
楼上挺会马屁(玩笑。别生气)
我刚刚才失去了心爱的人,我不愿意别人说我拍其他女生的马屁,这对我来说是最严重的侮辱
我不反对言论自由,但是自由的言论所造成的后果是不确定的,如果没有人因此而受到伤害,我 ...

顺便说一下,我看过那个贴子了。因为说已经说过不再回复。所以就到这个贴子上来说说。
有件十分遗憾的事情。我一直在重复指明的那件事老是在发生。
以至于还得不断重复。
我需要你观察
观察
再观察
不光是用眼睛,而且必须开动你的脑筋。明确观察的含义,然后作出观察。
你可谓爱好阅读,也许阅读颇多。但却始终缺乏观察,这样要长进也是困难的。
在你时而似乎在赞赏我的时候,我对你表示感谢。因而我也时常偏向于认为你是一个可造之才。努力在向你证明一些有益的事实和进行诚恳的劝告。但你产生敌意并不愿参考。
你说的那个“以自我为中心”,我肯定不会否认的。但是你注意了,在自我中心的前提下,我的那种开明和宽容是你所不具备的。这也是你值得增强的地方。
任何人都将以自己为中心,以某一种原则在认识着世界,
只不过有的人观点偏狭,有的人却善于理解和学习。
我不可能期望能教你知识,或者传授你美德,只可能是帮助你在寻找。

还有你怎么会认为“我要离开这个论坛的”。我的原文似乎只表示我会继续呆着,将说清楚事实。
所以还是建议你回那个贴子再好好看看。记得,不仅要用眼睛。


“我不反对言论自由,但是自由的言论所造成的后果是不确定的,如果没有人因此而受到伤害,我不反对,我只反对那些自由造成他人伤害的人。我不欢迎那些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

恐怕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这种情况建立在一个开不起玩笑,或者他的神经十分脆弱的人身上的话。就像风在吹,有水就要起浪。


“你的确有道歉,但是从你的所做所为里看不到一点的诚意”

我对你的贬低也表示忽视了。如果这样你仍然要追究。我觉得没有什么好追究的了。
我耳边没有响起任何我应该停止的声音,这就意味我应该继续做正确的事。
那就是“并非看上去像诚意而是真正是诚意”的事情。

发表于 2006-4-28 17: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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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6/04/28 05:48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chera912006/04/28 02:16pm 发表的内容:
我曾经说过一句关于自由蛮经典的话,也曾在华语分享过,在这里再说多一次,
“每个人都有各式各样的自由,却唯独没有侵犯别人自由的自由...”
再加多一句吧!
“大家都可以有思想,却唯独不能要求大家都接受谁谁 ...

忠心感谢你。我的朋友。我十分愿意接受你的忠告。
我这个人不喜欢不友好地同他人谈话(这仍然不算是吵架),但是也决不害怕与他人争论。
并且将此看作人生必须的经历和课业。
还有要声明的是,我可不会对某个人进行人格上的否定或唾弃。总是对事不对人的。
我是不会记什么恨的。因为恨一个人的同时,只是在为难自己。
不过这也不表示我这个人怎么高尚。只不过代表一种较为乐观的处世方式而已。
当然还是谢谢。

发表于 2006-4-28 18: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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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想这个帖子你们两人的”你来我往“应该到此为止了吧?

曾经记得这样一句话:[color=#FF00FF]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你有你的思想,我有我的见解。我们之间难免会有分歧,但是我们应该试着学会包容!


在交流天空这个板块,不是给你们争个不相高下的地方,不是给你们狂泻心中不满的场所;

何为交流?非要争个你死我活,面红耳赤,别人相劝都无济于事,最后彼此落得个不欢而散的结果!!

这是交流吗?不是的!这不是交流!!!

我们都是明理的人,既有我们独特的思想,又有过人的机智,对于某个问题也是各抒己见,可是我们很多人缺少了什么?就是包容!


大家来到华辩不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也不是为了争论不休,而是互助互长,共同提高,这是我们的由衷,也是每一个人受益的途径。

我们相聚在这里是缘分,是友情!这是来之不易的!

我们不要轻易放弃,也不要随意丢弃!若干年后我们回想起自己在华辩结识的朋友,回想起自己的华辩缔结的友情,我们都会开心的笑着~~~~~~

因为那是最美好的珍藏,最难忘的回忆!~~~~~~~


最后希望你们的这种“你来我往”到此为止,我不希望我回了这个帖子以后的跟帖再出现上述的情形!


发表于 2006-4-28 18: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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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点已过
开始延伸
 楼主| 发表于 2006-4-28 22: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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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非常之事要用到非常之法,我是故意安放了高高的台阶的。

就此帖而言,更改了我的原则是任何人的自由,但是请不要同时出现与原则相违背的话语,因为这样做的话对我而言可以是一种不尊重的行为,也有可能某些人看了会产生歧异{楼上挺会马屁(玩笑。别生气) 这句话与  (与人无益者不言,禁琐屑之谈  不作伤人之举,思想公正,说话时心出诚意   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尽量不伤害别人的感情,不纵容别人的贪欲)这些原则会不会相冲突呢?我想所有的答案里不会没有一种与之类似吧?而且这句话对现在的我来说是非常难以接受的}我有过暗示,我相信一他的水平不会想不到,也相信他可以理解。不论是在哪个帖子,我都没有否定过他所发表的自由言论,我问过他是否欠缺考虑。我对于一再的暗示感到厌烦了,所以提升了冲突,越早进入高潮就解决的越快。

作为楼主,我必须尽快的结束冲突,我该说明的应该都已经说明了,也已经照顾到了更多比较不算特别优秀的人。我开了这个帖子,就要对来看帖的人负责,要消除一些发现的可能的负面影响,要考虑更多的人,更多的想法。我只知道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想法,但是我希望尽可能的消除不恰当的想法,因为我的本意是善待他人,不希望让一些比较不算特别优秀的人产生不良的想法,我知道情绪对人的影响是相当大的,也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知道不能确定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间都可以作出最正确的判断,我要考虑到很多可能会发生的问题,也许是因为我真的不懂得观察;我的思想观点偏狭;我不开明也不懂得宽容才会想的如此复杂。我并没有针对任何人,我只是提出建议,建议为他人考虑多一点,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但是我希望可以尽可能的去防范,我并不是针对反对我的人,我只是尽可能的为来看帖的人负责,我不是只为了那些优秀的人或者优秀的想法而服务的。


呵呵,这一次,就当是我输了好了,我才懒得去争论一些无聊的东西呢。

发表于 2006-4-29 00: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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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非常有道理。你知道马?我只是在把一些没道理的说成道理。。。HEHE
出于某种辩驳的本能。
你不必认输,因为这里没有任何比赛。如果这里有比赛我一定会逃离比赛,要知道我现在是一个很不怎么喜欢比赛的人。

当然,我曾进行辩驳,不过这当中也没有歪曲事实。而只是阐述了观点的合理性。
关于喜欢辩驳,
作为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也许我的老脾气是很难改掉的了。
那么我想以后还是尽量不找你磨擦以碰出火花。不过也并不是在说会记恨于你。

你的贴子其实都发得不错。其实我倒有些希望在很多贴子上作平静的讨论。
我久违此地,对一部分朋友不太熟,也不知道有楼主如此好胜。当然,这些争论都过去了。如我再反驳上面的发言,这样下去没完没了。也辜负版主的好意。

就先说到这里吧。

 楼主| 发表于 2006-4-29 08: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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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已经笑到不行了,我一直相信你很优秀,可以看的出来我们双方的立场角度是不同的,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输赢(我误会你跟我一样是一个一心想要赢的人了,所以才认输的)。一开始我站在你的立场上已经对你发表的自由言论表示了认可了,然后我的角度就转换了,我要为其他人考虑(我们双方各自所处的立场上,我们的观点都是比较正确的,几乎是不可能相交的两条直线)。我一直认为你相当优秀,现在也一样。我对你大动肝火是我不对,对不起了,因为某些缘故,情绪会相当不稳定(我曾经想过不再上网的,不过这里蛮好玩的),真的希望你可以原谅。
发表于 2006-4-29 09: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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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em03:  :em03:  

这不就对了吗?呵呵

何必弄的那么紧张呢?大家都是华辩的好朋友,每个人学着相互包容对方,相互理解,没有必要争的你死我活的~~~~~~~~~

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

大家以后还是好朋友。来,握手言和 :em02:  :em02:

发表于 2006-4-29 14: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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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adcatcher2006/04/29 08:02am 发表的内容:
实际上我已经笑到不行了,我一直相信你很优秀,可以看的出来我们双方的立场角度是不同的,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输赢(我误会你跟我一样是一个一心想要赢的人了,所以才认输的)。一开始我站在你的立场上已经对你发 ...

HEHE。是么。如果我的话能起到这种效果我感到很荣幸。虽然我并没有这种目的。
还是非常感谢你的赞赏。你对别人的肯定从某种角度也反映你的眼光。俗话说,英雄识英雄。
不过互相吹捧的场面还是到此为止吧。

否则情节起伏过大,要让观众当场喷血了。
而且我也对某种戏剧性场面并不太感兴趣。

不用报歉。你没什么错,没什么我可以原谅的。

发表于 2006-4-29 17: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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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f2006/04/29 02:49pm 发表的内容:
HEHE。是么。如果我的话能起到这种效果我感到很荣幸。虽然我并没有这种目的。
还是非常感谢你的赞赏。你对别人的肯定从某种角度也反映你的眼光。俗话说,英雄识英雄。
不过互相吹捧的场面还是到此为止吧。
否则 ...

英雄识英雄!!我就说你们会是好兄弟!加油了!谢谢你们的合作,华语辩论网还是欢迎你们来讨论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4-30 23: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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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很好,看起来告一段落了呢。

十分感谢楚之旋 沐琴儿  chera91   MIA   南邮之子在本帖以及MIA 沐琴儿 衍文 华文魔在“每个人都有权力这样想”帖的关注,我发现你们不但才华过人,而且富有责任心以及团队合作精神。我觉得你们是华语,以及社会所不可多得的财富。凭着这一点我相信将来有一天我会为了曾经与你们相识而感到自豪的。
谢谢了。

发表于 2006-5-2 0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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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非常感谢你来“逗”我
能够给予别人快乐,如果我真的能够凭我自己的能力,那实在是十分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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