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可以养廉 来自:中山大学学生会珠海校区执委会 化工学院一辩辩论稿(辩题:高薪可以养廉) 谢谢主席, 首先,让我来归纳一下正方辩友的观点,正方辩友把高薪的定义任意的扩大化了,我方认为高薪就是高的薪水,薪水就是薪金,就是钱,代表一定的价值量。正方辩友扩大了价值的范围,给道德、操守、良心等贴上“价值”的标签,混淆了商品和道德的界限。(针对高薪定义的任意扩大化) 其次,正方辨友把养廉的廉误解为不贪钱,其实廉不单是不贪钱,还有不贪权,不贪色,不贪赌等等,而且除了不贪以外,我方还认为为官正直、政治清明、尽忠职守也是廉洁的范畴,这种廉的定义,是在座评委和观众所能理解接受的,但是高薪却没有办法养这种廉。(针对对方认为不贪钱就是廉) 再次,用一句话概括正方的观点就是,不能否认高薪对于养廉的作用,所以得出高薪可以养廉的结论,但在这里我想举一个催化剂的例子,更加容易理解地说明高薪的作用。(针对对方把高薪的非主导作用偷换为重要作用) 对方辩友应该知道,催化剂只作用在自由能变小于零的自发反应上,它可以改变反应的历程。但是顾名思义,自发反应在没有催化剂的情况下也可以自发地缓慢反应,所以就类似社会法制监督、个人道德修养和高薪水三者与养廉这一结果的关系,健全的法治制度和良好的个人情操是廉洁的根本,而高薪水扮演的角色就类似催化剂,是促进和锦上添花的作用,这一点在之前对方已经认同了,但是我们不可以说高薪这一种催化剂可以生成养廉这个结果啊!这是一个普遍的类比,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吧,双氧水分解成氧气和水的半衰期是16.9分钟,加上催化剂二氧化锰以后就会大大缩短,二氧化锰功不可没,但是我们绝对不可以因此说二氧化锰可以生成氧气和水。 最后,辩论是不能脱离实际的,高薪如果付诸实现,就会有许多弊端:一是会更加强化本来就十分严重的“官本位”观念,使官僚机构不断膨胀;二是在如今下岗工人勉强糊口的情况下,官员的高薪一定会激化社会矛盾。(高薪的弊端) 当穷人家的孩子拿到录取通知书却没钱上学的时候,当穷人家的大人们因为没有钱所以有病都只能硬挺着不上医院的时候,我们那些官员却正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费医疗,他们的公子公主公费出国留学,这个时候我们难道还能坚持高薪可以养廉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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