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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看律师大赛 ——访“首届全国律师辩论大赛”评委李法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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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1 13: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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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

资料来源:央视国际网站www.cctv.com


在“首届全国律师辩论大赛”半决赛的评委席中,有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面孔,看到他,很多人脱口而出:诸葛亮!

  作为中央实验话剧院的著名表演艺术家,电视连续剧《诸葛亮》中的出色表演让大家记住了李法曾。近些年,他在话剧舞台上勤耕不缀的同时,也保持着较高的出镜率。凭着话剧演员深厚的功底,他从汉王刘邦演到国民党将领杜聿明,从《红楼梦》中的贾雨村演到《卧虎藏龙》中的玉大人。最近他又挟《你的生命如此多情》中吴长天一角掳去了很多人的注意力,他的动情出演让这个配角深得人心,抢尽主角风头,以至有评论说他把吴长天演得比主角诸葛亮还亮。

  李法曾讲话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应得益于话剧表演的台词功夫。他的爽直、平易似乎让人和他演得众多角色联系不起来,只在他谈到激动处一蹙眉的刹那,记起了诸葛亮的运筹帷幄和沧桑历尽。谈到这届电视律师辩论大赛,李法曾称自己是外行,接受做评委的邀请主要出于学习的目的。但基于丰富的生活累积,他对本届大赛不乏真知灼见。

  记者(以下简称记):作为一个表演艺术家,您扮演过那么多性格迥异、人生经历完全不同的角色。您是从哪些方面去理解这些角色的?

  李法曾(以下简称李):演员要当好确实是要作为一番事业来做,但同时演戏也是我的爱好。别人总问我:除了演戏以外你还爱好什么?我说就是看戏,除此之外我好像说不出更多我十分喜爱的东西。真正的爱好我就一条:演戏,再往窄里说就是塑造人物。我饰演过很多角色,性格迥异是我的追求,因为生活当中没有一样的人,重复就没有意思了。我们有一个专业术语“演这一个”,而不是大概齐。但是要做到这一点确实有难度。第一,了解事情要多,观察生活要多,但你不可能所有事情都去经历,怎么办?别人经历的写出来你去看,也就等于间接的去经历。之外还有一个技巧问题,就是表演方法,如何去表现、塑造人物,如何去区别过去的人物,都需要下功夫。这也就是有些戏我不接的原因,角色区别不出来我就不太愿意演了,我想尽量使自己的这些修养、这些经历用在每一个角色上,使其都注入一些个性。

  记:请您着重谈一谈吴长天这个角色的创作。

  李:吴长天这个角色我确实做了很大努力,倾注了我全身心。其实拍这部戏,我幸福了很长一段时间。这部戏用了差不多一百多天的时间拍出来,正赶上去年夏天最热的时候,衣服一天被汗水湿透好几回,有一天热晕了好几个人。我虽然吃了很多苦,在吃苦过程中享受到了创作角色的愉快,对我来说这就是幸福。我还要求什么呢,我就要求这个,我快乐也就快乐在这儿。整整这几个月占据我头脑的就是吴长天,我的注意力全在角色上,我没有别的愁事了,别的事对我来说也不重要了,只为了最后一个目标——好。“吴长天”我抓了两个重要东西,首先他很正,其次要表现一个“情”字,尤其是跟儿子的情,甚至打他都离不开一个“情”字。现在看来,这个角色我接触的人基本上都是认可的,朋友也不叫我名了,张嘴就是吴总;我上街买菜,卖菜的小姑娘、小小子见我都说:吴总来了!我问他们爱看吗?他们说爱看。由此我就思考一个问题,你想让大家爱看,必须演一个真实的活人,这样一部取材于现实生活的戏,太离谱了就不可信了。

  记:你应邀担任本次大赛的评委出于什么考虑?

  李:一是我支持中央电视台的工作,另外我也很希望学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这是我来的真实目地。大赛组委会用出一部分的评委名额给社会各界人士,我觉得这是大赛的一种公平的体现。为什么你不懂法律你也去当评委,这有普及法律知识的意义。而且谁都有可能经历这些事情,你可能不打官司,但是你也有可能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你要会用你的知识去判断。

  记:作为大赛特邀的社会各界评委之一,您评分的标准是什么?

  李:戏剧、话剧、小品、艺术节的评委我都当过,这方面我是专业,很轻车熟路。而这次当评委是我最难、最认真的一次。在现场我的注意力相当集中,认真地看材料,听选手的辩论,我很紧张,生怕把人家的话漏掉,我只想着我绝不能给人家打错。我打分的标准有几个方面,辩论题没有对错之分,首先我考虑他切不切题,他说的是不是这件事。第二我看有没有人偷换命题,比方说这个命题我回答不上来了,我没有依据驳斥人家,我就说别的事去了,这个也是不行的。虽说这是辩论的技巧,但这是律师大赛,你在法庭上你跑别处去了,跟本案无关或关系不大了,对案子没什么好处,我是从实战方面考虑,我就当在法庭上听他们辩论。第三,语言生动不生动,是不是有情有理。我认为法理和情理必须结合起来才算好的辩论,你光说条文谁听呀?这也是打分一个重要的依据。我最强调的可能跟我专业有关,我看你是不是口齿清楚,说话语速是不是适中,能不能表达清楚自己要说的问题。我不喜欢那种像背书一样的背,在法庭上你能这样背吗?背书总是罐头,真正说话才是新鲜的。所以我在大赛中点评的时候讲得很简单,我说:希望你们不要背,你即便准备好了,也要用自己的口去说,要很生活、很自然、很口语地去说,这才能打动人。

  记:请您对大赛形式和参赛律师做一个简单点评。

  李:大赛在形式基本上还可以,但没有完全脱离大学生辩论赛旧的套路,抢答题、辩论题没有太跳出这个格来。各个队的律师应该说水平不在一个线上,这也是正常的。这不是从口才上说的,我指的是知识面、修养、深度,我个人认为他们的知识面应该再宽一点。

  记:如果您打官司,会怎么处理与律师的关系?

  李:我没有打过官司。但如果我打官司的话,我肯定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我请律师是肯定的,因为我的法律知识比较贫乏,我会依靠他。但是我出席的时候我肯定也要说话,我觉得我说更能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为什么请律师呢?律师起到法律上的准绳作用,另外如果我一激动或者丢三拉四,有人在旁边给我补充、纠正。咱们生活中能碰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有时候合法了,听着情理上好像有点过不去,有时候好像合情理,又不合法了。这里面挺复杂的。这也是我愿意到大赛上去听一听,看一看,学一学的道理。(刘曼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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