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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态度变了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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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2: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钟婳婳自由辩论中:那我倒想请问对方辩友了,从法律诞生一直到现在为止,对方同学你知道真正杜绝知法犯法的办法是什么呢?对方同学刚才就说,我方是知行合一,知的过程中也会有某些行的方式,但这本质还是知啊!我在看书的时候也会翻书,那对方同学说我是在翻书而不是在看书吗?(掌声)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2: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林立书自由辩论中:对方辩友,这里我举个例子来告诉大家,如果今天法官贪污,今天律师枉法的话,那么谁能够比律师、法官更知道法律呢?这不就是知法犯法最好的例子吗?(掌声)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2: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邬健敏自由辩论中:对方辩友搞错了,那恰恰反映的是这些律师和法官不知道我们法律的威严,不知道我们法的真谛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古训他们不知啊!我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说知很容易,那么我要请对方辩友轻轻松松解释给大家听,到底是“鸡生蛋”呢,还是“蛋生鸡”呢?为什么人类探讨了这么久,还是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呢?(掌声)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2: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林正疆自由辩论中:对方辩友,按照您方的说法,一定要错误出现了之后才会去知道。那么每一个抽烟的人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因为他光看烟盒就知道了。按对方辩友的说法的话,一定要有人抽烟抽到死之后,他才知道,他才真的是知道,不然的话,还没死之前他都不知道。(笑声、掌声)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2: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刘伯彦自由辩论中:对方辩友说“理想国”是因为没有方法。那马克思早就建构出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蓝图和实行步骤,那么为什么仍然需要毛泽东、邓小平先生的致力改革?中国为什么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行”难道不比“知”还要难吗?(掌声)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2: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林正疆自由辩论中:对方辩友,这也就是所谓的“致良知”嘛。您所说今天要用一切的努力去把“知”发现出来,这一切的努力就是行为。今天“行”有两种意义:一种是探求真理,一种是实践真理。您怎么能够说实践真理才是行,探求真理就不是行呢?对方辩友,请正面回答。(掌声)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2: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韩璐自由辩论中:不是说要不去管,而是要化行难为行易。怎么办呢? 就要解决知的问题呀!对方辩友,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王书礼副教授也说:“近年来台湾地区犯罪问题日趋严重,而要寻找到有效的策略则是难上加难。”请问,对方辩友,您是不是也深有同感呢?(掌声)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2: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林正疆总结陈词中:今天,难道大家能够说,去杀人的人那一瞬间他都不知道不应该杀人吗?不,他知道。只是那一瞬间,他被他的欲望以及冲动给冲昏头了,他忘了不能去杀人。而对方辩友的说法是:只要你会犯错,你就不知道噢!只要你去做错了,你就不是真知噢!那我们就不晓得了,一个人如果要获得真知恐怕真的是所谓的盖棺论定,到他死的那一刹那去检验他的过去历史,哪一件事情是他从来没做过的,他才是真知。这样是公平的吗?(掌声)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2: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杜维明教授赛后点评中:作为一个在英语世界研习、了解和介绍中国文化的海外华人,我要特别对韩国外国语大学、波恩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及南加州大学的十位,和中国既无血缘又无婚姻关系——至少在目前(笑声)——的青年才俊表示感激之情。他们通过主动自觉,可以说锲而不舍的长期努力,不仅争取到评论中国文化的发言权,而且为汉语教育的国际化做了意义深长的贡献。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3: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主席宣布成绩:我们评判团的5位成员经过慎重地研究,以3票对2票判定胜方为——正方南京大学队!(掌声)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3: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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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利后的辅仁大学队在向观众致意。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3: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这个贴子最后由态度变了在 2003/08/11 06:12pm 第 1 次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总编室主任张振东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外事司副司长安利先生、中国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朱继峰先生、新加坡电视机构董事许廷芳先生(画面中间远端)在为优秀辩论员颁奖。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3: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这个贴子最后由态度变了在 2003/08/11 06:13pm 第 1 次编辑]

   辅仁大学林正疆从新加坡电视机构总裁李棹尧先生手中接过了最佳辩论员奖杯。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3: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这个贴子最后由态度变了在 2003/08/11 06:14pm 第 1 次编辑]

   辅仁大学队领队兼指导黎建球教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中国中央电视台台长杨伟光先生手中接过了亚军奖杯。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3: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这个贴子最后由态度变了在 2003/08/11 06:15pm 第 1 次编辑]

   南京大学队领队兼指导许敖敖教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先生手中接过了冠军奖杯。
 楼主| 发表于 2003-8-11 03: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大决赛“知难行易”篇

   全场观众在向冠军——南京大学队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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