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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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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4 07: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态度变了在 2003/09/10 02:45am 第 1 次编辑]

   主席:杨澜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一场正方:波恩大学(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
   (右起)一辩梅开梦,东方语言学院汉学系;二辩珂苏珊,东方语言学院中文系;三辩欧福克,东方语言学院汉学系;四辩史克礼,东方语言学院中文系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一场反方:辅仁大学(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
   (左起)一辩林立书,法律系财经法学组三年级;二辩顾振豪,法律系法学组三年级;三辩林正疆,法律系财经法学组三年级;四辩刘伯彦,大众传播系新闻组三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一场评判团代表:俞吾金教授,复旦大学哲学系主任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二场正方:新加坡国立大学(治愚比治贫更重要)
   (右起)一辩李丽嫦,文学与社会科学院三年级;二辩陈世雄,中文系荣誉班;三辩许佩琳,文学院三年级;四辩林财记,理学院物理系荣誉班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二场反方:新南威尔士大学(治贫比治愚更重要)
   (左起)一辩陈瑞元,电影戏剧系一年级;二辩克拉尔·多娜丽,法学院四年级;三辩王宇新,文学院一年级;四辩唐林,法学院三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二场评判团代表:厉以宁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反方新南威尔士大学队获胜后,队员的喜悦心情溢于言表。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三场正方:韩国外国语大学(愚公应该移山)
   (右起)一辩延东淑,通译大学院中文系一年级;二辩李静延,中国语科三年级;三辩金成南,通译大学院中文系二年级;四辩张俊宁,中文研究所研究生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三场反方:南京大学(愚公应该搬家)
   (左起)一辩邬健敏,法律系四年级;二辩钟婳婳,社会学系三年级;三辩韩璐,经济系二年级;四辩杨蔚,中文系一年级研究生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三场评判团代表:严家炎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四场正方:南加州大学(信息高速公路对发展中国家有利)
   (右起)一辩李志华,商业管理学院硕士二年级;二辩黄文瑜,商业管理学院硕士一年级;三辩邱正安,商业管理学院硕士二年级;四辩杨欢,商业管理学院硕士二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四场反方:香港中文大学(信息高速公路对发展中国家不利)
   (左起)一辩陈佩珊,工商管理学院四年级;二辩周健,中国语言及文学系四年级;三辩薛峥,专业会计系三年级;四辩徐海楼,生物学研究院二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初赛第四场评判团代表:吴敬涟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半决赛第一场正方:辅仁大学(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可以统一)
   (右起)一辩顾振豪,法律系法学组三年级;二辩林立书,法律系财经法学组三年级;三辩刘伯彦,大众传播系新闻组三年级;四辩林正疆,法律系财经法学组三年级
   较之于初赛,辅仁大学的一辩和二辩作了对调,三辩和四辩也作了对调。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这个贴子最后由态度变了在 2003/09/10 02:44am 第 1 次编辑]

   半决赛第一场反方:新南威尔士大学(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不能统一)
   (左起)一辩陈瑞元,电影戏剧系一年级;二辩克拉尔·多娜丽(前五届国际大专辩论会中唯一一位进入了半决赛的非华裔选手),法学院四年级;三辩王宇新,文学院一年级;四辩唐林,法学院三年级
   把主要精力放在初赛上的新南威尔士大学队成功闯入半决赛,但仓促上阵的他们最终以2:3惜败于后来的亚军。四年后,还是这所学校的队伍,还是那位教练——钟勇先生,还是在北京,他们毅然放弃了四年前曾用过的,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风格和模式,剑走偏锋,给国际大专辩论会带来了不小的震荡。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半决赛第一场评判团代表:余秋雨教授,上海戏剧学院教授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半决赛第二场正方:南京大学(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
   (右起)一辩杨蔚,中文系一年级研究生;二辩邬健敏,法律系四年级;三辩韩璐,经济系二年级;四辩钟婳婳,社会学系三年级
   较之于初赛,南京大学三辩队员的位置没有变,其余选手顺次后移一位,即初赛的一辩改作二辩,初赛的二辩改作四辩,初赛的四辩改作一辩。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半决赛第二场反方: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
   (左起)一辩陈佩珊,工商管理学院四年级;二辩周健,中国语言及文学系四年级;三辩薛峥,专业会计系三年级;四辩徐海楼,生物学研究院二年级
 楼主| 发表于 2003-8-4 07: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向没落:95国辩会回顾之初赛、半决赛篇

   半决赛第二场评判团代表:江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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