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稍整理了一下我的思路,可能没有能够说透,盼在讨论中继续阐明,或加以修正。 立场是生之恩为重 恩是一种情感,是基于他人给予的利益实现而产生的感激。在这个层面上,恩的主观性大于客观性。一般来说,个人情感判断的逻辑是这样的:某一事项“重不重要”,是基于个人对于该事项的感激程度。简单来说,对于大多数的个体来说,不是因为“重要”才使人感到“恩重”,恰恰是因为感到“恩重”才觉得“重要”。 因此,任何试图从某个客体出发而论证生养二者的重要与否,无论这个评价的出发点是社会、集体还是个人,其所得出的结论都是错误的。不是标准的错误,而是方法的错误。因为,在涉及伦理问题时,一切纯粹逻辑的推理都是削足适履的。这里将要面对的困境就会像用代数方法分析社会问题所要面对的困境一样。 恩重不重的判断,首先是个体的判断。可是问题恰恰出在个体标准的不确定性上。“每个人的经历都是不可复制的。”同一行为,在一者看来无足轻重,另一者却要感恩戴德。生与养,也存在这样的标准不同一化问题。 怎么办?跳出客体,看整体。但是要注意的是,从整体出发,不是要做一个“树立”,而是要做一次“归纳”。即,不是要说明“应该怎么样”,而是要说明“本来什么样”。 对个体的通约,以民族为宜。因为,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民族对于伦理的判断是有相当大的同一性的。放到民族概念下,再看“生养”,忽然发现判断竟然这样明确:异乡长大的游子,多半不能放弃对自己民族的认同;即便异国的水土风俗给一个人的生长以再大的扶持,改变自己民族的认同也将受到绝大多数同族的否定。这个判断,在中华民族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因此,至少在整体概念上,生之恩重于养之恩。申言之,一旦生与养的冲突深入到民族身份的认定,则总体上看,生恩为重,尽管生活中二者经常不矛盾。 简单分析原因:1、血缘关系的隐性影响力从原始社会后期至今尚未被抹煞;2、民族国家间的竞争构成的现代性,对于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凝聚力要求依然被广泛的接受。 注意:这只是对现实存在的分析,不可以成为理想建构的理由。 结论是:只要还不能摆脱血缘关系的影响、现代社会的民族概念未被消解,则生之恩重于养之恩。 说明:生之恩为重,始终首先是一个事实判断,而不是一个价值判断。因为伦理不可以产生于几个“智者”的设计、规划;而是永远基于共识与公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