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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汇总]今年网辩中选手所犯的种种常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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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01: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到八强战了,这次网辩的水平依然没有上去,之前炒得火热的清华,浙大,厦大,在这次辩论中的表现让人不敢恭维,让我很慨叹缺了名校的比赛水平自然不能高到哪去,发这贴是有些苛责的味道,但我真的希望以后参赛的选手一定不要再犯常识错误,因为哪怕一个常识错误都会让一场原本可以很精彩的比赛成为后来人的笑柄,大家要跟帖可以,但希望抱着严肃的态度,绝对不要bt,我们在这里指出错误,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辩手的素质,更是为了提高比赛的水平。

 我先来两个,因为看的不多,加上这两天论坛上老是争论那本什么词典的问题,就让我想到了人大对厦大的那场里,那个厦大一二三辩都一再提到的问题:我们国家财政部最头痛的问题就是有1.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没地方用,头痛的很,不如用来买疫苗打给那些猫猫狗狗。本人虽然不是学经济的,但是也深知外汇储备是用来调节国际收支和保持汇率稳定的,为什么会用来解决国内资金不足的问题?希望厦大在以后的比赛中能谨慎些,最好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我对你们的表现还是很期待的。

还有一个就是重大对苏大那一场里,苏大的同学一直避而不谈无过错责任原则,尤其是他们正方的立论,很多地方都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对于这种不知道是因为准备的不足还是知识的缺失,让我为他们感到很惋惜。

以上两点只是我个人看的为数不多的比赛中的印象深刻的,还有些我没太记住的,如有错误还请几所大学的同学谅解。最后也希望大家能把自己看到的一些常识错误指出来,让我们的辩论赛变得更加严谨。

发表于 2007-8-10 02: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汇总]今年网辩中选手所犯的种种常识错误

恩,阿虚我没有你这么仔细看比赛因为每回看比赛都会睡觉。

老妈也会偶尔也会看看比赛但是她总是看过十分钟后就又跑去看电视了,说是太难看了都不晓得他们在说什么。虽然我不知道阿虚说的这些问题倒底是什么,但是我觉得打辩论的学长说的话让正常人听了都觉得不可能发生,就觉得很好玩。

发表于 2007-8-10 03: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汇总]今年网辩中选手所犯的种种常识错误

下面引用由白澜熊2007/08/10 02:37am 发表的内容:
虽然我不知道阿虚说的这些问题倒底是什么,但是我觉得打辩论的学长说的话让正常人听了都觉得不可能发生,就觉得很好玩。

我们的辨手们应该好好看看这段话

发表于 2007-8-10 03: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汇总]今年网辩中选手所犯的种种常识错误

下面引用由齐云飞2007/08/10 03:04am 发表的内容:
我们的辨手们应该好好看看这段话

在上下半场换立场的比赛里尤甚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11: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汇总]今年网辩中选手所犯的种种常识错误

看到一篇精彩的评论,引用过来,毕竟觉得作为【汇总】,希望能让内容更充实。
先谢谢黑骑士兄了。

上半场要我说其实判谁胜谁负还不好说,新疆财经大学立论和陈词其实都不弱,但是显然是比赛经验少了。例子和数据都有,但是都没有用到点子上,打得人家不痛不痒的,特别是在浙大不回答问题的情况下,没有咬住。浙江大学,哎……,一个例子不举、一个数据不列,特别是自由辩论充斥着臆造的例子,特别是婚姻前财产公证到底是对婚前财产公证还是婚后财产公证扯的半天,实话实说,这个有意义吗?还有就是财产公证一定会影响感情这一点,浙江大学从来就没有论证过,新疆财经大学居然也无动于衷。就这几点来说,老梁在中场的点评还是说得比较靠谱的。

下半场,浙大就明显比新疆财经大学要显示出优势了。从立论环节起就有了点样子,一二三点比上半场清晰多了。不过新疆财经大学主要还是输在了交锋环节上,自由辩论中间拉着人家打中西方文化差异,然后自己打不下去了就转了,我刚说转得好(虽然转得实在太晚了,不转更惨),又给转回来了。OH,MY God~!真想吐血。不过浙江大学也是……,依然没有例子,没有数据,特别是2分钟以后,就没有见他们问出过什么问题,难道是故意见招拆招??打心底瞧不起人家的攻击力?

浙江大学整场比赛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我知道结婚前财产公证还可以包括对婚后收入的分配公证,你不知道吧,哈哈,我嘲笑死你”,“我说财产公证会影响夫妻双方感情吧,我就不告诉你原因,就不告诉你结果,就不做出利弊比较”。新疆财经大学上半场立了那么好一个标准,可惜就一辩陈词说了一下,后面都没有看到应用。。

最好玩的还是场上的两个男生辩手,新疆财大的男生一看就知道是搞广播台主持人什么的,什么都好,就是不适合打辩论;浙江大学的男生的总结陈词从头煽情煽到尾,还让不让人活了?

评委??还是不说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11: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汇总]今年网辩中选手所犯的种种常识错误

但是我觉得更可贵的是下面一个貌似是浙大的叫岚星的同学的回帖:

下面引用由黑骑士在 2007/08/09 05:15pm 发表的内容:
婚姻前财产公证到底是对婚前财产公证还是婚后财产公证扯的半天,实话实说,这个有意义吗?


这个……说实话是我们准备不足。因为我们在从浙大《婚姻法》的老师、几位律师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访谈后,就过早地确立了“婚前财产公证包括对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公证、对婚后双方收入债务划分协议进行公证”这两个层面。

特别是在明确了从新婚姻法实施以来,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已经基本上没有必要公证——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不会被平分)——之后,也就确定了在婚前个人财产这个问题上是不可能打胜的——去做没必要做的事竟然利大于弊,这个以我们的水平论证不出来。

(其实对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公证,是因为旧《婚姻法》中规定双方结婚4年后动产全部成为共同财产,8年后不动产全部成为共同财产。所以很多人当年为了防止离婚时自己的家财被分走才选择了这种公证。)

但是我们没有意识到普通观众——包括评委——可能并不能知道婚前财产公证还包括了对婚后“财产制度协议”的公证——尽管目前的婚前财产公证基本都是做这个了,比如婚内AA制。所以在反方时就没有明确这一点,导致了评委和观众的误会。这是我们的失误。

所以下半场一开始,我们的一辩陈词就明确了这两类公证的存在,算是亡羊补牢吧…… -_-!


下面引用由黑骑士在 2007/08/09 05:15pm 发表的内容:
财产公证一定会影响感情这一点,浙江大学从来就没有论证过


是事实!我们在这一点上今天做得非常差——实际存在的事例竟然一个也没有举出来(除了一辩陈词那一个)!今后比赛一定注意!感谢批评!


下面引用由黑骑士在 2007/08/09 05:15pm 发表的内容:
浙江大学也是……,依然没有例子,没有数据,特别是2分钟以后,就没有见他们问出过什么问题,难道是故意见招拆招??打心底瞧不起人家的攻击力?


是的,对数据和是事例的运用又忽略了…… -_-!

不过后面那个倒真不是瞧不起对方的攻击力。而是立论框架使然。

对这个问题,“利”在“财产分割更清楚”,而“弊”在“伤感情”,并不多已经是讨论这个问题时的核心论调了——各位可以百度一下大家对婚前财产公证问题的讨论内容。

所以我们在正方准备的一个重点就是如何防守“对感情的伤害”——正如我们在反方时强攻的就是“对感情的伤害”。因此本来准备的就是上半场强攻,下半场强防。

至于最后没有打出来,这是我们目前的水平所限,实在抱歉不能让大家觉得精彩……

下面引用由城市行者在 2007/08/09 11:00pm 发表的内容:
浙大的选手可能对“公证伤感情”这一说法不大敢拿出非常强硬的实例,怕对手在下半场以此对己方观点进行攻击。


谢谢您帮我们遮丑……

只不过我们确实是有论据却没说出来,这个看来是浙大的一个重要问题。以后要重点解决了。

谢谢提醒!

希望有错误的辩手都能有这么诚恳的态度,毕竟大家指出一些错误是想帮助你们成长啊。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11: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汇总]今年网辩中选手所犯的种种常识错误

而且意外的看到了评委们的血泪控诉。。。这次比赛中评委们一再提出这次的比赛让他们听得很辛苦,有时甚至觉得是折磨,齐云飞兄摘录的这一段可谓精到(但讽刺的有点太重了)

老梁:这不是一场辩论赛是一场贫下中农对地主的血泪控诉。几乎没有一次正面回答对方的问题。控诉也不是精彩的控诉。空泛,绕圈子,成了上半场的整体情况。而且看不到论据。

吴琦:这辩论特像十万个为什么,坚持不懈的问问题,坚持不懈的不回答对方问题。

步非烟:浙大用了很多婚后的财产公证。如果是我我不会这样说。

老梁:举出了科比和乔丹的离婚经验做例子。

吴琦:即使多细的公证也不可能把遥控器和电视分成两家。

老梁:上半场差到这程度,只能期待下半场了。

老梁:本来想做饭,结果水太多了,做成了一锅粥。拿着

老梁投硬币决定财大胜。今天的比赛给我们的快乐要大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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