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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k1986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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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0 19: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概率...

赛会不想太让人大跌眼镜

发表于 2007-7-30 20: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下面引用由齐云飞2007/07/30 07:51pm 发表的内容:
其实这场比赛的胜负是概率问题 两个队场上的表现相差无几

某场
老梁说:今天的比赛很势均力敌,但双方水平都不高。其实可以抽签选出胜方。

发表于 2007-7-30 20: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这届比赛下半区太弱,上半区尤其是第一个四分之一强队太集中了
发表于 2007-7-30 23: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嗯。没有能打得更精彩,让大家失望了。很抱歉……

在另一个帖子里就说过。现在大多数辩论队都很难把赛前的准备在场上良好地反映出来。浙大也不例外。

希望各位多多批评。即使是骂,只要说明了骂的理由——只要您觉得有道理——那就尽管骂。这样也有利于我们找出被自己忽略的部分,从而更好地改进。

比如文阀提到的浙大立论偏薄的问题,的确,就场上的表现我们的确只打到了很浅的一层。尤其是,站在正方没有非常清晰地说明如何判定“符合安乐死标准”,并“把合法化后的漏洞补上”,而站在反方也没有能立足中国,说明中国的客观基础无法补漏,也没有能用充足的例证和数据证明“安乐死合法化会给合法的谋杀开方便之门”,反而在一些谁都能想到的战场——如“主观难测”——上说了很多谁都能想到的话,甚至面对“合法化是过程”却不能明确打出“第一步如何走”……这样的表现无论如何都不能算是非常成功的。按我的尺度,打个70分吧。

希望我们以后的表现能更好。也希望能得到大家更多的意见。谢谢~

发表于 2007-7-31 00: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印象里面(第二届,96年?)名校杯就曾经比过这个题目了,一段辩辞记忆深刻:

我们爱不爱鲜花?如果爱,要不要把它从枝头摘下,即便它就要枯萎。
我们爱不爱蓝天?如果爱,要不要把窗帘拉上,即便乌云满天……

呵呵,记忆不确,手头没资料,完全凭记忆,不确之处还望指出

发表于 2007-7-31 00: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谢谢主席,大家好!当我听到对方辩友的发言时,我 感 到沉重,毕竟我们只有20岁。我们感受着生命的魅力,我们却无关紧要地让人去死,我们有 什么资格?我想,我们是不是爱鲜花?如果爱,我们要不要把它从枝头上折下来,尽管它快要 掉落;我们是不是爱河流?如果爱,我们是不是要吸干它的血脉,尽管它快要干涸;我们爱 不爱蓝天? 如果爱,我们拉不拉窗帘,尽管窗外乌云密布;我们该不该爱我们的生命?如果爱,请大家 不要扼杀它,不要扼杀这给了我们一切而又顶礼膜拜的神圣的生命,尽管它已经垂危。死 并不都有尊严。只有为尊严而死的才有尊严。只有周总理在弥留之际,低吟《国际歌》时, 才跳 动着尊严的脉搏。痛苦是需要深刻的。我见过快要死的人,从他们脸上,我读到这样一句话 :‘相对于死亡,痛苦是一种幸福。’如果,一个人的生命不再重要了。当我们作为人类去 看希特勒,我们该感到脸红。人为别人去死是悲壮的,要别人去死的人是悲哀的。如果,再 附上功利的条件,这悲哀就成了卑鄙,就成了可以用一切低俗的语言来形容的东西。生命给 我们太多太多的权利。当我们颂扬‘安乐死’的时候,我们其实是在用生命给我们的权利嘲 弄着生命本身。不过,大家尽量按着自己的意思去做,这是你的权利。但是,我请求大家不 要说‘安乐死’是人道的。因为,人道不仅属于你,它属于我们大家,属于每一个人,为了 那临死还攥紧拳头,想把握人生最后一寸光阴的人们,请不要说‘安乐死’是人道的。谢谢 !”
发表于 2007-7-31 00: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岚星果然资料齐全,谢咯
发表于 2007-7-31 01: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不客气~

更希望有看了比赛的朋友能提出更多的意见。谢谢~

发表于 2007-7-31 18: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这个贴子最后由萧萧在 2007/07/31 06:20pm 第 3 次编辑]

總之,我從浙大的辯手身上看不到生氣。
尤其是那個男一辯,不知嵐星學長能否建議他們在後面的比賽裏換點新鮮血液。
浙大第一場比賽裏面從打法到風格都是很過時的,我們這裡的觀衆都不是很喜歡。
发表于 2007-7-31 18: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下面引用由岚星2007/07/31 00:20am 发表的内容:
谢谢主席,大家好!当我听到对方辩友的发言时,我 感 到沉重,毕竟我们只有20岁。我们感受着生命的魅力,我们却无关紧要地让人去死,我们有 什么资格?我想,我们是不是爱鲜花?如果爱,我们要不要把它从枝头上折下 ...

应该记住这个辩手,辽宁大学法律系 牟宗勇

发表于 2007-7-31 23: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下面引用由萧萧2007/07/31 06:19pm 发表的内容:
總之,我從浙大的辯手身上看不到生氣。
尤其是那個男一辯,不知嵐星學長能否建議他們在後面的比賽裏換點新鮮血液。
浙大第一場比賽裏面從打法到風格都是很過時的,我們這裡的觀衆都不是很喜歡。

嗯,整个队伍偏闷是事实,但ms这是目前浙大这一代辩手的通病。比较可惜……

那个男一辩才大一,之前一共只打过4场正式比赛。相信以后会好很多吧。

至于打法和风格的“过时”……不知道您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说得更清楚一些?谢谢~

发表于 2007-8-2 00: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场:东北大学1:2浙江大学

这个辩题是一个老辩题,具体的比赛还没有看,但是从资料来看 立论很薄,没有在以前的程度上进行进一步的深入
我也曾经在东大打过辩论赛,王卒成的水准是一级的,但是要找到类似的辩手配合恐怕难度比较大,去年的队伍中他们也存在分散的问题,团体性还是有所欠缺
具体的看过比赛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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