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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3华辩 国关vs新国大 立论结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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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21: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辩词转载自许书源,感谢许书源同学的手打,原地址* H: |, v* b$ k2 I7 v
http://blog.renren.com/blog/435986974/904723053?bfrom=010203041
8 j8 m( _' @4 a: b% ?; F% Qhttp://blog.renren.com/blog/435986974/904828341?bfrom=010203041 ( [6 U  q; r- g  w) s9 u1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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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VS新加坡国立大学:食品问题频发,制度缺失/管理缺失是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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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立论:# T  K$ Z+ {$ S5 d%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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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制度原因占主责,理由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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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 U2 F( |0 `/ Y首先我们来看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多年以来组织不断完善,人员不断扩充,手断不断充裕,那为何食品安全问题事故不降反升,食品安全危机又层层升级呢?这就不禁令人疑惑了,是我们的管理部门都没有尽心吗?是我们的管理水平没有提升吗?是我们的管理力度还不够大吗?要解开这一谜团呀,我们就要看一下食品安全问题的矛盾和核心在哪里;我方认为不在于管理,根源在于病态的、一元的、纷乱的传统体系构建已无法适应当前食品生产动态的、多元的、复杂化的趋势。计划经济时代,食品生产的规模不大,方式比较单一,它的成本比较低,现如今食品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制度却未能跟上这一变化。比如食品添加剂问题,国外采用的是允许清单,指明哪些是允许添加;而我国采用的是禁止清单,指明哪些不能添加。而技术的每一次革新都会带来制度的被动变更,这就给食品安全问题留下了漏洞和隐患。再如当先的产品流转过程已不是简单地纷乱模式,各个环节更加的多样化,复杂化,分段设点、定点监测的方式已经失灵。另外产品、厂房的数量、规模早已今非昔比,以前的时候全面的检测完全可以胜任,而现在即便是抽检也难以应付了,提出第三方的质量检验检疫机构是势在必行。可见不解决制度问题,不适应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新发展,就无法深入病根,也无法解决核心问题。/ l$ [* z3 a2 u' Z& T-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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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今天我们判断何者的缺失是主责,就要判断何者的却是更易造成食品安全问题不安全的环境、条件、结果,并增加不安全的概率。制度好,管理好自然皆大欢喜,但如果对方辩友,制度好管理差一点那么效率第一点,效果差一点,基本的问题依然可以杜绝;但如果没有合适的制度,即使管理再有利也只是补救和遮掩,无法根本的解决问题。当下是管理和制度都有缺失,那为什么问题是频发,那就意味着管理和制度都不是单一的,是普遍的,不是突发的,是常态的;只有制度才能解决常态的问题,构建持续稳定安全的环境。5 I8 r' Q5 J: |& X& c! R9 _- w& T5 y

9 U/ J$ G( A# h( V* a最后让我们来想一想安全是什么,安全的本质是确定性,而我们普通居民内心中的安全感到底来自强壮有力的邻居呢,还是来自规范的律例呢?今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复杂多变的,而管理他讲求的是灵活应对,只有制度才能带给我们始终如一的信赖。谢谢。. Q2 f9 z$ u8 E4 [1 u; j. e+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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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21: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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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 f6 q8 X: r谢谢主席。首先澄清一个概念性错误,我国食品添加剂法案也是使用的允许清单,23类2000多条食品安全问题以外的,如果你想要使用,必须向国务院卫生部门申报,因此对方辩友事实判断错误。其次诚如对方辩友所言,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地沟油,苏丹红,带毒胶南皮革早,五色颜料馒头染,对此对方告诉我们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是对方以为的制度缺失,也就是说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也就是说该规定的没有规定,该禁止的没有严格禁止,这源于管理缺失没有执行力贯彻已有的法规,换而言之就是落实不到位,即使有了法规条例也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基于以上两点疑问,我方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管理缺失是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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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制度有没有那么差。中国食品安全制度虽称不上完美,但说句相对完善并不为过,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中国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为纲领,大量技术标准法律为主体的食品安全制度,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近二十多部,四十多部行政法规,一百五十多部部门规章;甚至在最新的《经济学人》杂志2012食品安全指数调查中,中国食品安全规章和总规章和食品安全指数排名单项第一的美国完全相同。再看具体案例,无论是毒胶囊、苏丹红鸭蛋、瘦肉精还是地沟油责任方都毫无例外的违反了现有的法律法规,即在视频中添加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明令禁止的非法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比例严重超标。食品安全问题不在于标准不够严,而在于在对方眼中比较宽松的制度标准依然有人明目张胆的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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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管理缺失有多严重。总结起来一共三条:其一,监督力度不够,无法第一时间发现厂家违法违规现象。现在我国食品、食品添加剂小作坊共有46.2万个,而我国从事食品安全加工的行政人员只有6210个人,有人甚至要监管74个生产单位,绝大多数监管人员还不是专业人员,缺少专业知识无法监管到位。其二,监而不管,管事人员玩忽职守办事拖拉,在双汇瘦肉精一案中号称严格工艺的十八道检验程序每一道都可以被蒙混过关,近同形同虚设。其三,管而不严,即便最终问题解读曝光,墨守成规使困难重重导致问题导致整改不利,产品依旧横行市场。不合格大桶饮用水水桶2012年八月已经被曝光查处。而当地质监局片面强调客观借口使得今年二月份依然可以在市场上买到黑心厂家声场的大桶水。管理中所暴露的种种问题才是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元凶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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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请诸君明鉴,中国的不法分子可谓是创意无限,中国的制度再复杂,总会想办法绕过,但这不是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正当借口。所谓在其位谋其事,出了事不是第一时间把责任推诿给制度,而是认真反省我们的管理。民以食为天,桶他们的半边天了,不是条条框框的缺乏,而是认为管理的缺失;只有提高管理质量才是真正的向塌了半边的天空伸出了补天之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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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21: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结辩:
7 |. Q0 N3 S/ ^" L2 i9 T" s谢谢主席。今天对方辩友从头到尾就告诉我们制度缺失、管理缺失,同时缺失;我们来看看,没错,我们今天就是这样谈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是一个事实,在这个事实下我们来谈是制度缺失还是管理缺失。我方从一辩到四辩已经多次强调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国内的法律标准都已经明确规定了,就拿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来告诉大家,《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我再重复一遍,明确规定了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有害人体的物质,这些东西都是不允许的。第四十四条,你有新的添加剂想添加,没问题,你只要向国务院申报,国务院允许你了就可以。所以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在中国什么黑名单,白名单,这些东西在中国是双管齐下同时拥有的,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并不缺失。然后对方辩友就归谬我们了,说我们今天中国的制度就和美国一样完善了,不对,我方是说中国制度在当下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不是他导致的,如果真正能把这些制度落实下去的话,这些问题不会出现。0 R$ d9 e/ |2 v$ K& ?* @! h

2 Y7 v( r& H8 }9 v对方辩友还告诉我们呀,在立论中提到了一个第三方,但是他通篇都没有告诉我们呀,为什么这个第三方一定比政府有力。我们也举出来了,新加坡就是靠严格的管理,严格的制度,违法必究的情况下,他不需要第三方监管,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得到了保证,所以说对方辩友这点也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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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4 \0 L% ^& v+ G  s. B+ r; u对方辩友一直在归谬我们,说我们为中国的制度说好话,说我们一直觉得中国的制度非常好,我们今天打这个辩题并不是说我们要奉承中国的政府,也不是说为中国的制度说好话;而是我们同时也承认制度他是不完美的,他也不可能完美,这不代表现有的制度存在进步的空间我们就可以不遵守现在的法律。难道那些不法商人不知道什么东西该吃,什么东西不该吃吗?难道那些执法人员不知道什么东西该查,什么东西不该查吗?不是的吧,事实上他们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时候,制度给了他们一个借口,成为了他们推卸责任的挡箭牌,更成为了他们玩忽职守的替罪羊。0 z! [: F2 C  i, U) U% z5 H& G

7 c5 d4 T' n. M& F我们今天探讨这一辩题,只要我们发现我们文化中对于制度漠视这一问题,大家如果不遵守制度,无论你的制度再完善也是没有用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来看苏丹红的事例:2005年我们制度完善了健全了不可以加苏丹红,2006年发生了什么,大家把苏丹红藏在了鸭蛋里变成了红心鸭蛋。这种问题频发不是因为我们制度缺失,而是因为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没有抓起来的时候,你制度再完善,人总会钻空子吗,这些空子都是可以钻的。这就是为什么管理问题成为今天探讨的意义,也需要为今天的食品安全问题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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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 k8 t1 m- O% T5 c0 N最后,你永远不可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今天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不是能不能做到,而是我们肯不肯真正用心去做,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安全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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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2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结辩(刘跃江):  O" x; H* q7 P; _( G8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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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对方二辩在自由辩结束的时候说,你这个东西产生了什么问题是之前的制度吗?缠身问题你就不是制度对不对,是不是中国所有东西都要拿人命换,出了事之后才说这是一个食品安全问题呢。对方辩友又告诉说这个东西不完善,没有错,不一样不一定是不完善,但我们的制度真的不完善,他是空白呀,不一样的地方太多太多了。+ `- a8 l& O/ `  c- h- ~9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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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方辩友你的逻辑我听懂了,人是在干每一件事情每一个环节中都必不可少的对象,所以每一次必须让人去抓紧他,让人去控制它;但我们想一想,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这是一个一连串的现象,难道说所有人都不能抓好,所有人都不能控制。这是一个可以让所有国人心里都冲破的一个现象,我们对食品安全都丧失了信心;我们丧失了信心的是官位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官员吗?我们是按对方辩友的意思找一个全世界上最有责任心最能抓管理的人来管理得好。不对,你的方向错了,您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管理者是主责,是你认为人是可靠的,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人放到一个最适合的位置上,但我们一直不能找到一个人一直都不犯错误,因为她毕竟是人吗。所以在这个问题的时候,是人的管理更靠谱,还是制度的管理更可靠就是我们今天划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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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t* Q. j0 ~0 L% l& i今天这是一个关于制度文明的辩题,制度文明为什么您方所说的管理模式今天又会被提出来,因为大家觉得再这么管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呀;什么时候我们的问题才能真正的少下来。好像不对吧,因为我们一直在拆东墙补西墙,我们今天盖上明天就要塌下来,你让我们大家反思,也许,最可靠的不是个人,不是个人的智慧、毅力、道德、操守,而是应该是集体的智慧。我们应该探讨一个集体探讨过的,有推广性有可行性的规范对不对,所以制度告诉我们的是什么,是让我们把功课,把努力做在前面,这样所有的问题才能更安全更可靠更踏实更放心,频发才不会那么简单的就做的出来。9 |- D- H) i/ e+ P;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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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在新加坡读书,很多海外的人看中国是什么样的现象:这个国家不那么安全,这个国家有很多问题频频发生,这个国家甚至你们那些食品、你们环境不适合人类生存在这片土地上。但是,对方辩友我们看一看,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人我们来看这个问题为什么总是归罪于管理呢,在一个普通的中国民众怎么看问题,要么期待一个为人民殚精竭虑的公仆,要么出了问题一定是玩忽职守;对于前一种我们鼓励他,国家多一点这样的人才多好呀,对于后一种我们鞭笞他说这样的人死不足惜,这就是我们看问题的方式。这就是看问题的方式,善恶两分:好,坏;所以今天无论是好人也好,坏人也好,善良也好,丑恶也好,我们应该看到在我们头顶上制度穹顶有问题,我们要做的是让那些痛苦的好人不再痛苦,让那些有罪恶感的坏人不再作恶,我们要做的是去审视头顶上的穹顶,让制度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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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就是责任,也许这是一条漫长而痛苦的道路,但是痛苦的道路却是唯一正确的道路。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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