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立论: $ b" E# H2 p4 C& n6 q( t( f4 Z0 O3 e4 y; Y& V
谢谢主席。首先澄清一个概念性错误,我国食品添加剂法案也是使用的允许清单,23类2000多条食品安全问题以外的,如果你想要使用,必须向国务院卫生部门申报,因此对方辩友事实判断错误。其次诚如对方辩友所言,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地沟油,苏丹红,带毒胶南皮革早,五色颜料馒头染,对此对方告诉我们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是对方以为的制度缺失,也就是说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也就是说该规定的没有规定,该禁止的没有严格禁止,这源于管理缺失没有执行力贯彻已有的法规,换而言之就是落实不到位,即使有了法规条例也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基于以上两点疑问,我方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管理缺失是主责.! V N. x# }; F P
b+ D% o8 d# ]# a9 `' _第一个问题,制度有没有那么差。中国食品安全制度虽称不上完美,但说句相对完善并不为过,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中国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为纲领,大量技术标准法律为主体的食品安全制度,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近二十多部,四十多部行政法规,一百五十多部部门规章;甚至在最新的《经济学人》杂志2012食品安全指数调查中,中国食品安全规章和总规章和食品安全指数排名单项第一的美国完全相同。再看具体案例,无论是毒胶囊、苏丹红鸭蛋、瘦肉精还是地沟油责任方都毫无例外的违反了现有的法律法规,即在视频中添加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明令禁止的非法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比例严重超标。食品安全问题不在于标准不够严,而在于在对方眼中比较宽松的制度标准依然有人明目张胆的有法不依。5 |% }/ W4 u: q3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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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管理缺失有多严重。总结起来一共三条:其一,监督力度不够,无法第一时间发现厂家违法违规现象。现在我国食品、食品添加剂小作坊共有46.2万个,而我国从事食品安全加工的行政人员只有6210个人,有人甚至要监管74个生产单位,绝大多数监管人员还不是专业人员,缺少专业知识无法监管到位。其二,监而不管,管事人员玩忽职守办事拖拉,在双汇瘦肉精一案中号称严格工艺的十八道检验程序每一道都可以被蒙混过关,近同形同虚设。其三,管而不严,即便最终问题解读曝光,墨守成规使困难重重导致问题导致整改不利,产品依旧横行市场。不合格大桶饮用水水桶2012年八月已经被曝光查处。而当地质监局片面强调客观借口使得今年二月份依然可以在市场上买到黑心厂家声场的大桶水。管理中所暴露的种种问题才是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元凶祸首。 $ x+ ^* b& N" s7 M( k% s4 s& v 4 u5 |# ]3 R" O' G" ~最后请诸君明鉴,中国的不法分子可谓是创意无限,中国的制度再复杂,总会想办法绕过,但这不是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正当借口。所谓在其位谋其事,出了事不是第一时间把责任推诿给制度,而是认真反省我们的管理。民以食为天,桶他们的半边天了,不是条条框框的缺乏,而是认为管理的缺失;只有提高管理质量才是真正的向塌了半边的天空伸出了补天之手。谢谢大家。 , Q0 r4 T/ N5 T9 V* a6 ?2 h* m 7 M# X9 R% o, |* Y. W0 |0 } l$ r: A* g: |8 B( @. k( m#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