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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长得好不一定朋友多;反方:长得好一定朋友多;我是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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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4: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2-2-21 08:07 编辑

我是正方,虽然这辩题不咋的 但还是希望给些观点  
求解题!!!!!!!
发表于 2012-2-21 16: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辩题,的确不咋地。不论从现实来讲,还是从逻辑来讲,都明显对反方不公平。所幸的是,楼主要谈的是正方,那就容易些了。我想这么立论:

朋友可以分为两类,真心朋友和酒肉朋友。

对于真心朋友而言,他们不会看重外表,而更看重心灵,看中这个人是不是有优良的素质、广博的学识、崇高的人品。那么,长得好就一定素质高、学问大、人品好吗?显然不是吧。如果是的话,我们把选美冠军推上去当国家主席好了。

对于酒肉朋友而言,他们看中的是利益,贪财图色等等。长得好的人就一定有权有钱吗?也未必吧。当然,色相也是可图之利,有的酒肉朋友会看中。但如果长得好的人本身不愿意出卖色相、不愿意与人交换,那么这些酒肉朋友自然也图不到这份利。那么,等无利可图的时候,还会有谁愿意来做酒肉朋友呢?
发表于 2012-2-21 18: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得好朋友多那是以貌论人,当然不可取了。交朋友靠的是付出而不是看相貌
发表于 2012-2-21 20: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长相好的人可能会在第一印象中占据优势,让人更容易产生亲近感,但是什么是朋友呢
朋友是志同道合,彼此情义深重的人才叫做朋友。比如马克思与恩格斯,比如管仲与鲍叔牙
我并没有听说有历史记载这几个人有多么貌若春花。
第二,其次,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还有一个玩意儿叫做花瓶。
前者就是为了告诉大家,朋友说要靠时间来相处的,后一句是为了告诉大家,事实上,看起来美貌的东西更容易被宠坏,从而外强中干。
发表于 2012-2-23 15: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各位论述的很明白透彻,真朋必属心友.朋友在于相互敬仰,以诚相待方可维持.
发表于 2012-2-25 19: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户川柯南 发表于 2012-2-21 16:07
这个辩题,的确不咋地。不论从现实来讲,还是从逻辑来讲,都明显对反方不公平。所幸的是,楼主要谈的是正方 ...

  其实我觉得这样二元分类不是很好,也不怎么具有现实意义,毕竟,常言道,知音难觅啊,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的流动性的加强,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已经知足,而往往大家在朋友层面上,都是孤单着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在这个利益交织的朋友圈里,如何真心呐?而酒肉朋友呢,这个和长相就更没有多少关系了,正如您所言,这其中更重要的是利益,凡是涉及到经济,就是眼里西施潘安的情人,也会因此而闹的不合,更何况大家萍水相逢了。
  还有这样的一个群体,我举个例子,假如我去参加一次学校的社团活动,在活动中,我和一位同学互相之间比较欣赏,想要进一步的交流,但是社团活动结束后,我们便再无机会一同共事了,除了平常偶尔在聊天平台上寒暄一下,几乎没有交集了,那这样算不算是我增加了一个朋友啊。还有就是有些人我不讨厌也不怎么感兴趣,那我多认识这样一个人算不算我增加了一个朋友啊。在真心朋友和经济人朋友之间,便都是这些中间人,在他们身上我找不到牢固的依靠,但我也不会有反感的情绪,我们还是来讨论下我们的长相在我们交这些朋友的时候起的作用吧。
  首先,先说感情上的。我们都知道交朋友是一个具有时间属性的活动,你不能说我随便认识了一个人就算是增加了一个朋友,所以,朋友就是相互的两个人,都有相互增加进一步了解和互相索取心理满足的期许,这样才能算是朋友,这样看来,长得好,只能是在我知道你名字之前,给我一个好感,当我无法在你身上得到心理满足的时候,我就会放弃。而长得好,会给别人带来一种感官上的满足,这是一个优点。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往往只发生在异性之间,原因显而易见。但是就算是发生在异性之间,这也是受到主观因素与价值取向的影响很大的,例如南方男孩子相比于北方男孩子难免会羞赧一些。难以量化和争论,所以不一定。
  而在经济利益上的朋友上,长得好和气质好有很大区别。长得好只是给人一种美的取悦,但气质好是一种容易获得别人信任的感觉。但气质这种东西,和天生的脸蛋有联系,但不那么密切。那么这个长得好就更值得商榷了,呵呵。
  以上只是一点愚见,如有偏颇,还望指正。
发表于 2012-2-25 20: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颜色的方向 发表于 2012-2-25 11:15
其实我觉得这样二元分类不是很好,也不怎么具有现实意义,毕竟,常言道,知音难觅啊,随着时代的发展, ...

您提到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就是“朋友”该如何界定?

如果两个人之间还没有熟悉到知心的程度,但交往有没有明显的利益目的,例如您举例中提到的的社团活动中认识的人。这样的人,就不太容易归类为“真心朋友”或“酒肉朋友”中的任何一类。那么,对于这一类人的现象,我们在辩论中该如何处理?我个人想到两个办法,不知道是否合适,供您参考也供大家讨论。

第一,很多情况下,这种社团活动等情况下认识的朋友,往往还是无法彻底摆脱利益目的。大家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的思路,都在考虑:或许我现在用不到你,但将来没准就有什么事会找你帮忙呢。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我今天找你有事、今天就来巴结你跟你当朋友,这条路肯定是不好走的;所以,这种泛泛拓宽交际面的交友行为,虽然在短期看来没有明确的利益诉求,但长期考虑还是一种利益储备。

第二,在这种社团活动等等场合泛泛认识的人,我们不排除因为长相好就有愿意交往的意愿。这也就是您提到的长相好带来的感官满足。很多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也多半是由于这种相互之间形成感官满足而带来的吧。这不得不说是长相起了作用。可是,这种情况下,两个人算是朋友吗?如果说以后甚至都很少有机会联络、合作,朋友又从何谈起呢?

当然,这种居中的模棱两可的状况,的确很难说,我也只是生搬硬套凑了两个思路而已吧。
发表于 2012-2-25 22: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户川柯南 发表于 2012-2-25 20:01
您提到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就是“朋友”该如何界定?

如果两个人之间还没有熟悉到知心的程度,但交往有 ...

呵呵,有些东西,现在想想,如果不是因为辩论任务,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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