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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辩赛决赛直播流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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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4: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评委与复赛相同:李琦老师,张学森老师,张爱萍老师,郭宇宽先生,黄执中先生,陈思渊先生。李琦为点评嘉宾。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4: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亡赔偿)同命应该同价/同命可以不同价 这样一个法学专业性很强的题目 由李老师来点评很是合情合理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4: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方反映:正方的立论颇为巧妙,但也有较大的风险,接下来看反方如何应对。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4: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方消息:目前反方刚完成一辩陈述,立论环节正方略占优势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4: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方声音:反方立论一如既往的简单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5: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方判断:自由辩之前,中山确立了一定优势
发表于 2009-9-7 15: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什么情况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6: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方意见:双方的讨论没有在一个层面进行 正方缺乏交锋 反方对于问题逃避较多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6: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方快讯:目前进入点评阶段,李老师认为决赛缺乏一定的观赏性,不是十分好看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6: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VSB1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死亡赔偿)同命应该同价/同命可以不同价

正方锦江学院以247:241获得胜利 锦江学院一辩为决赛最佳辩手 恭喜
发表于 2009-9-7 16: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400金牙齿
不过恭喜锦江学院夺冠!
感谢参加“独辩赛”八所学院:)
感谢主办方希望比赛能一直办下去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7: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方通告:点评中称,这个题目在于探讨人的尊严
发表于 2009-9-7 17: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学院四辩获得全程最佳.
发表于 2009-9-7 17: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下一届又会是一届灿烂的赛事啦!!!
发表于 2009-9-7 17: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hehe,冒泡!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18: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学院四辩获得全程最佳.
Slot 发表于 2009-9-7 17:12


感谢张老师的报道 也非常感谢两位张老师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判 让本次赛事增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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