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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创] 在中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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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6: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努力人生 于 2010-2-7 16:54 编辑
' I/ N  x; X( ^* P
  w# n2 p" L) U: y1 I6 A反方反驳辩词:1 a6 r3 h5 G) a/ u5 B2 @6 v
谢谢主席,大家好!0 S: }( K' [# q
首先我非常能够理解对方辩友对同性恋获得保护的那种期望和祝福,也十分同情同性恋人群他们内心的挣扎和忧闷。但是我还是不能够同意您方的观点!为什么呢?下面我会一一为大家解释清楚!, }3 O( ^, b5 W/ Z1 F9 B& [) o
第一,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应该享有婚姻的权利,应该和其他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点我方并不反对。但是应该合法化和合法化利大于弊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好比:乞丐应该有乞讨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乞丐满街乞讨的行为合法化后,弄的交通压力增加,社会外貌风气降低,这难道还是利大于弊吗?如果按照对方辩友这样的论证方式,为什么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是因为应该去创业;为什么大学生恋爱利大于弊?是因为应该去恋爱。如果都这样论证,真理还会越辩越明吗?3 b+ q3 g  |2 I$ h5 X0 g! o4 Z
第二,对方辩友提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在维护同性恋的人权,这是利,我方承认啊!但是今天辩题毕竟是比较的关系啊,为什么更大的弊端对方发现不了呢?为了一部分人特殊习惯的人权就去修改法律,那法律是不是也可以因为我不习惯在马路上听见汽车的声音,而尊重我这个人权,颁布出一个只要我在马路,就不允许有汽车出现的法律,这是利大于弊吗?( S6 D! w. G5 N' S# A
第三,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出于保护同性恋的目的,对大众并没有影响,所以是利大于弊。那我就又很奇怪了,和大众传统价值观相违背的政策颁布对大众可能没有影响吗?习惯的改变、心里的惆怅、对错的迷茫,甚至去怀疑法律权威性和为大众的服务性,这难道还是利大于弊吗?或者我们姑且认为没有影响好不好呢?出于保护目的就合法化是利大于弊的吗?那我想买把枪,是出于保护我自己不被人伤害的目的,法律规定买枪合法化就利大于弊了吗?
  I% E. C" @! W$ h' X  _第四,对方辩友说如此婚姻法的修改,正是我国法律系统的完善和进步。请问修改等于完善吗?我们当然希望法律每次的修改都是完善,但是期望和现实不等同啊,好比我希望自己是研究生,可是现实我还是一个专科生啊。或者是不是我希望对方辩友承认我方观点,对方辩友就会承认我方观点了呢?我想对方辩友肯定不会答应,所以我当然也不能同意您的论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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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7: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字辛苦,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09-8-5 18: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来支持下~~~~~
发表于 2009-8-10 18: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又有!!!!!不错的.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18: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多多批评指出啊 呵呵 这是我第一场网辩的辩词 问题肯定多多啊 呵呵
发表于 2009-10-22 2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他妈牛逼了!!!!!!!偶像啊!!!!!!!五体投地!!!!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2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6# hm19901020 , }( ]1 Z: `2 Z+ ]; F
???
发表于 2010-1-18 13: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在和谁辩?& j$ h4 n* ^8 [7 k
2、个案能不能说明问题?1 w) F! H" T% H" q
3、有个词叫做“诡辩”……
发表于 2010-1-18 16: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应该享有婚姻的权利,应该和其他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点我方并不反对。但是应该合法化和合法化利大于弊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 y0 X3 j" A8 ^2 h8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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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法化弊大于利的东西,你还让它合法,是否有些矛盾呢?)# N. D6 V0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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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方辩友提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在维护同性恋的人权,这是利,我方承认啊!但是今天辩题毕竟是比较的关系啊,为什么更大的弊端对方发现不了呢?为了一部分人特殊习惯的人权就去修改法律,那法律是不是也可以因为我不习惯在马路上听见汽车的声音,而尊重我这个人权,颁布出一个只要我在马路,就不允许有汽车出现的法律,这是利大于弊吗?2 U* |- C- q) K5 ^# ~. d/ V5 f* i6 |; U0 `9 V8 p9 ~% v: ]
3 O* p* k5 @; D& w  p

! m* Q# ]3 k" A0 _(首先同性恋合法化,男生和女生还可以结婚。但是你举出的例子合法化,却要其中一样消失,这例子是否有些不恰当?): Y1 b" n! U  H
, ]5 [1 ]& |" ^3 \. I& y. t8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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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m/ e+ Q8 H; M) L- J第三,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出于保护同性恋的目的,对大众并没有影响,所以是利大于弊。那我就又很奇怪了,和大众传统价值观相违背的政策颁布对大众可能没有影响吗?习惯的改变、心里的惆怅、对错的迷茫,甚至去怀疑法律权威性和为大众的服务性,这难道还是利大于弊吗?或者我们姑且认为没有影响好不好呢?出于保护目的就合法化是利大于弊的吗?那我想买把枪,是出于保护我自己不被人伤害的目的,法律规定买枪合法化就利大于弊了吗?4 s8 x3 I- i*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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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9 q  E) s5 }7 z5 C(你买枪保护自己,会造成伤害他人。可你合法化同性恋,请问伤害了谁?至于针对和大众传统价值观相违背的政策颁布对大众会否造成影响?我们要男女平等也和旧时中国社会的大众传统价值相违背,请问是不是男女平等弊大于利?)
3 a0 ]( l" C  |: f7 R0 _# ?" z: g, K4 A; n$ o( S  F, F7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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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的一点拙见。。。见笑了。。。
发表于 2010-1-21 00: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蛮有趣的,说说我的看法:. q, X- S* `0 g( j
何谓”应该“去做某一件事呢?照我看来,要判断一件事应不应该去做首先就要权衡利弊,当然要利大于弊才去做了,谁要做白工还倒贴。应该让乞丐乞讨合法化吗?照你说的明显就不应该了;为了你一个人而阻碍交通应该吗?不应该!所以第一个不成立。不过如果是现场就肯定被你唬住了,尤其是摆出那些例子后,思路肯定跟着你走,厉害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6: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和楼上的楼上 谢谢你们的提示恩 我也学校了很多东西 呵呵
发表于 2010-1-28 17: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十八号发的评论,现在才审核出来。。。牛。。。。。。。。。。。。。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7: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原石 6 g) _6 ^' d. s3 q/ G; Z" e! q- S
我在另一个帖子的东西 是在我发了1个月后才出来的 呵呵
发表于 2010-1-31 11: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liuowen29
0 K" g$ w9 K% B' l' ]& x7 y3 O& K& `% }; |- B

) X5 B+ q6 n1 v+ W    拙见而已,你不嫌弃就好
发表于 2010-5-22 1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2-13 2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厉害
发表于 2012-2-14 01: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必将冲淡正常婚姻式的唯美性,紊乱伦理定弊端.
发表于 2012-2-14 15: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真的很棒呀
发表于 2012-2-29 17: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真的很精彩。我很想知道正方是怎么反驳的呀,我一看就觉得我晕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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