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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创] 在中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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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6: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努力人生 于 2010-2-7 16:54 编辑
/ \5 R: ?; L" z; V
  z% I3 U( W$ b( j1 e, P/ O. J反方反驳辩词:
8 u$ [. V. w9 U7 P" P# s! W0 H4 T谢谢主席,大家好!" r6 }- p: H0 ^% P
首先我非常能够理解对方辩友对同性恋获得保护的那种期望和祝福,也十分同情同性恋人群他们内心的挣扎和忧闷。但是我还是不能够同意您方的观点!为什么呢?下面我会一一为大家解释清楚!% J& g4 I2 {7 k3 l$ J
第一,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应该享有婚姻的权利,应该和其他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点我方并不反对。但是应该合法化和合法化利大于弊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好比:乞丐应该有乞讨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乞丐满街乞讨的行为合法化后,弄的交通压力增加,社会外貌风气降低,这难道还是利大于弊吗?如果按照对方辩友这样的论证方式,为什么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是因为应该去创业;为什么大学生恋爱利大于弊?是因为应该去恋爱。如果都这样论证,真理还会越辩越明吗?
8 t" S: V3 d' c" I9 P8 C第二,对方辩友提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在维护同性恋的人权,这是利,我方承认啊!但是今天辩题毕竟是比较的关系啊,为什么更大的弊端对方发现不了呢?为了一部分人特殊习惯的人权就去修改法律,那法律是不是也可以因为我不习惯在马路上听见汽车的声音,而尊重我这个人权,颁布出一个只要我在马路,就不允许有汽车出现的法律,这是利大于弊吗?
+ t+ A* T7 j9 a- H第三,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出于保护同性恋的目的,对大众并没有影响,所以是利大于弊。那我就又很奇怪了,和大众传统价值观相违背的政策颁布对大众可能没有影响吗?习惯的改变、心里的惆怅、对错的迷茫,甚至去怀疑法律权威性和为大众的服务性,这难道还是利大于弊吗?或者我们姑且认为没有影响好不好呢?出于保护目的就合法化是利大于弊的吗?那我想买把枪,是出于保护我自己不被人伤害的目的,法律规定买枪合法化就利大于弊了吗?) @/ c$ _! D3 `. w
第四,对方辩友说如此婚姻法的修改,正是我国法律系统的完善和进步。请问修改等于完善吗?我们当然希望法律每次的修改都是完善,但是期望和现实不等同啊,好比我希望自己是研究生,可是现实我还是一个专科生啊。或者是不是我希望对方辩友承认我方观点,对方辩友就会承认我方观点了呢?我想对方辩友肯定不会答应,所以我当然也不能同意您的论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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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7: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字辛苦,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09-8-5 18: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来支持下~~~~~
发表于 2009-8-10 18: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又有!!!!!不错的.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18: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多多批评指出啊 呵呵 这是我第一场网辩的辩词 问题肯定多多啊 呵呵
发表于 2009-10-22 2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他妈牛逼了!!!!!!!偶像啊!!!!!!!五体投地!!!!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2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6# hm19901020
3 k& l7 d0 j$ \6 O( E5 d; {$ I???
发表于 2010-1-18 13: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在和谁辩?
& B9 x3 y# K# y0 L+ X2、个案能不能说明问题?
* e9 Z* d3 U  l' ?& V$ z1 B3、有个词叫做“诡辩”……
发表于 2010-1-18 16: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应该享有婚姻的权利,应该和其他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点我方并不反对。但是应该合法化和合法化利大于弊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5 w  T9 r- U# t' @. Z

3 b( B) p, l0 u& M+ b(一个合法化弊大于利的东西,你还让它合法,是否有些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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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9 h, L# o! f7 y+ s/ C"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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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Z4 t  K' X8 S% }第二,对方辩友提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在维护同性恋的人权,这是利,我方承认啊!但是今天辩题毕竟是比较的关系啊,为什么更大的弊端对方发现不了呢?为了一部分人特殊习惯的人权就去修改法律,那法律是不是也可以因为我不习惯在马路上听见汽车的声音,而尊重我这个人权,颁布出一个只要我在马路,就不允许有汽车出现的法律,这是利大于弊吗?2 U* |- C- q) K5 ^# ~. d/ V5 f1 o2 L& k3 f3 l, w9 a

! K+ z$ ~3 ~7 K0 m) a/ I& u5 Q) K) W/ g
(首先同性恋合法化,男生和女生还可以结婚。但是你举出的例子合法化,却要其中一样消失,这例子是否有些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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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出于保护同性恋的目的,对大众并没有影响,所以是利大于弊。那我就又很奇怪了,和大众传统价值观相违背的政策颁布对大众可能没有影响吗?习惯的改变、心里的惆怅、对错的迷茫,甚至去怀疑法律权威性和为大众的服务性,这难道还是利大于弊吗?或者我们姑且认为没有影响好不好呢?出于保护目的就合法化是利大于弊的吗?那我想买把枪,是出于保护我自己不被人伤害的目的,法律规定买枪合法化就利大于弊了吗?4 s8 x3 I- i* g/ |- m& x8 P- x%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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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枪保护自己,会造成伤害他人。可你合法化同性恋,请问伤害了谁?至于针对和大众传统价值观相违背的政策颁布对大众会否造成影响?我们要男女平等也和旧时中国社会的大众传统价值相违背,请问是不是男女平等弊大于利?), I0 _5 v1 V8 R9 i

. K0 b& P. y& F7 Z( S( w
7 Y- W* X  |( `中学生的一点拙见。。。见笑了。。。
发表于 2010-1-21 00: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蛮有趣的,说说我的看法:" t+ ^3 M! }; |9 w! _
何谓”应该“去做某一件事呢?照我看来,要判断一件事应不应该去做首先就要权衡利弊,当然要利大于弊才去做了,谁要做白工还倒贴。应该让乞丐乞讨合法化吗?照你说的明显就不应该了;为了你一个人而阻碍交通应该吗?不应该!所以第一个不成立。不过如果是现场就肯定被你唬住了,尤其是摆出那些例子后,思路肯定跟着你走,厉害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6: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和楼上的楼上 谢谢你们的提示恩 我也学校了很多东西 呵呵
发表于 2010-1-28 17: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十八号发的评论,现在才审核出来。。。牛。。。。。。。。。。。。。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7: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原石
1 i9 X+ X1 m" [/ X# I! N6 W  T- u我在另一个帖子的东西 是在我发了1个月后才出来的 呵呵
发表于 2010-1-31 11: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liuowen29 5 v$ y/ l# u/ u+ F4 _, `% z# e' |0 ~

9 S. l5 Q+ o* F& O: }2 |9 Y8 T  Z& w, w
    拙见而已,你不嫌弃就好
发表于 2010-5-22 1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2-13 2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厉害
发表于 2012-2-14 01: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必将冲淡正常婚姻式的唯美性,紊乱伦理定弊端.
发表于 2012-2-14 15: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真的很棒呀
发表于 2012-2-29 17: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真的很精彩。我很想知道正方是怎么反驳的呀,我一看就觉得我晕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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