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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创] 在中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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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6: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努力人生 于 2010-2-7 16:54 编辑
0 Y" ~+ E/ f9 o) J; K  y, p2 B, o- m8 t# ^6 e
反方反驳辩词:; E' V8 y" s8 @/ j6 T! T3 H  ^+ T
谢谢主席,大家好!
+ \9 g/ _3 f3 K( w2 {, L( M6 `首先我非常能够理解对方辩友对同性恋获得保护的那种期望和祝福,也十分同情同性恋人群他们内心的挣扎和忧闷。但是我还是不能够同意您方的观点!为什么呢?下面我会一一为大家解释清楚!
; f; O4 `$ U% ~2 h第一,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应该享有婚姻的权利,应该和其他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点我方并不反对。但是应该合法化和合法化利大于弊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好比:乞丐应该有乞讨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乞丐满街乞讨的行为合法化后,弄的交通压力增加,社会外貌风气降低,这难道还是利大于弊吗?如果按照对方辩友这样的论证方式,为什么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是因为应该去创业;为什么大学生恋爱利大于弊?是因为应该去恋爱。如果都这样论证,真理还会越辩越明吗?
( Q1 Y: r4 ~0 e( x  T6 g# n第二,对方辩友提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在维护同性恋的人权,这是利,我方承认啊!但是今天辩题毕竟是比较的关系啊,为什么更大的弊端对方发现不了呢?为了一部分人特殊习惯的人权就去修改法律,那法律是不是也可以因为我不习惯在马路上听见汽车的声音,而尊重我这个人权,颁布出一个只要我在马路,就不允许有汽车出现的法律,这是利大于弊吗?6 J$ a0 |4 I! c
第三,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出于保护同性恋的目的,对大众并没有影响,所以是利大于弊。那我就又很奇怪了,和大众传统价值观相违背的政策颁布对大众可能没有影响吗?习惯的改变、心里的惆怅、对错的迷茫,甚至去怀疑法律权威性和为大众的服务性,这难道还是利大于弊吗?或者我们姑且认为没有影响好不好呢?出于保护目的就合法化是利大于弊的吗?那我想买把枪,是出于保护我自己不被人伤害的目的,法律规定买枪合法化就利大于弊了吗?# L' x. f% A  x
第四,对方辩友说如此婚姻法的修改,正是我国法律系统的完善和进步。请问修改等于完善吗?我们当然希望法律每次的修改都是完善,但是期望和现实不等同啊,好比我希望自己是研究生,可是现实我还是一个专科生啊。或者是不是我希望对方辩友承认我方观点,对方辩友就会承认我方观点了呢?我想对方辩友肯定不会答应,所以我当然也不能同意您的论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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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7: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字辛苦,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09-8-5 18: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来支持下~~~~~
发表于 2009-8-10 18: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又有!!!!!不错的.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18: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多多批评指出啊 呵呵 这是我第一场网辩的辩词 问题肯定多多啊 呵呵
发表于 2009-10-22 2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他妈牛逼了!!!!!!!偶像啊!!!!!!!五体投地!!!!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2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6# hm19901020 2 l1 M' C. v! X
???
发表于 2010-1-18 13: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在和谁辩?
2 B9 J" W3 j1 R1 c/ a% I* X( z$ n' g2、个案能不能说明问题?
( f* b! s; i. B% f+ j  b3、有个词叫做“诡辩”……
发表于 2010-1-18 16: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应该享有婚姻的权利,应该和其他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点我方并不反对。但是应该合法化和合法化利大于弊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
  c! u* o/ x8 F+ d, r: z8 }* r% }( I; x& j
(一个合法化弊大于利的东西,你还让它合法,是否有些矛盾呢?)) ?# B+ C8 M1 b0 g: c. U- I, ]
( D1 s6 a) B'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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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方辩友提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在维护同性恋的人权,这是利,我方承认啊!但是今天辩题毕竟是比较的关系啊,为什么更大的弊端对方发现不了呢?为了一部分人特殊习惯的人权就去修改法律,那法律是不是也可以因为我不习惯在马路上听见汽车的声音,而尊重我这个人权,颁布出一个只要我在马路,就不允许有汽车出现的法律,这是利大于弊吗?2 U* |- C- q) K5 ^# ~. d/ V5 f
  z, M/ n  x4 ^- _- M( ]8 U0 P- q6 z: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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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同性恋合法化,男生和女生还可以结婚。但是你举出的例子合法化,却要其中一样消失,这例子是否有些不恰当?)) q3 P1 V0 R& M+ L
0 T, X" ^- H* A4 g; S4 j

4 {. K; m* e# l/ q& U! v
9 [" j7 W) v# s0 k& I5 M第三,对方辩友说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出于保护同性恋的目的,对大众并没有影响,所以是利大于弊。那我就又很奇怪了,和大众传统价值观相违背的政策颁布对大众可能没有影响吗?习惯的改变、心里的惆怅、对错的迷茫,甚至去怀疑法律权威性和为大众的服务性,这难道还是利大于弊吗?或者我们姑且认为没有影响好不好呢?出于保护目的就合法化是利大于弊的吗?那我想买把枪,是出于保护我自己不被人伤害的目的,法律规定买枪合法化就利大于弊了吗?4 s8 x3 I- i* g/ |3 ]5 W$ u5 U' 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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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枪保护自己,会造成伤害他人。可你合法化同性恋,请问伤害了谁?至于针对和大众传统价值观相违背的政策颁布对大众会否造成影响?我们要男女平等也和旧时中国社会的大众传统价值相违背,请问是不是男女平等弊大于利?)5 a% h8 O3 U1 L! j; m/ d/ K+ x

9 }  o( @! y+ u; s9 Q! r' R3 w2 D3 X  t
中学生的一点拙见。。。见笑了。。。
发表于 2010-1-21 00: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蛮有趣的,说说我的看法:( n5 f5 y1 ?0 ?8 s' Y
何谓”应该“去做某一件事呢?照我看来,要判断一件事应不应该去做首先就要权衡利弊,当然要利大于弊才去做了,谁要做白工还倒贴。应该让乞丐乞讨合法化吗?照你说的明显就不应该了;为了你一个人而阻碍交通应该吗?不应该!所以第一个不成立。不过如果是现场就肯定被你唬住了,尤其是摆出那些例子后,思路肯定跟着你走,厉害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6: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和楼上的楼上 谢谢你们的提示恩 我也学校了很多东西 呵呵
发表于 2010-1-28 17: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十八号发的评论,现在才审核出来。。。牛。。。。。。。。。。。。。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7: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原石 ( J& n0 R+ F3 V: b! S# e6 L2 X$ l! q0 e
我在另一个帖子的东西 是在我发了1个月后才出来的 呵呵
发表于 2010-1-31 11: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liuowen29 - k: M6 ?$ P' e# Q( p

( S1 e: C5 F, S" Q6 P! E# f8 L
) V4 }: u0 e6 n% \* |    拙见而已,你不嫌弃就好
发表于 2010-5-22 1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2-13 2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厉害
发表于 2012-2-14 01: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必将冲淡正常婚姻式的唯美性,紊乱伦理定弊端.
发表于 2012-2-14 15: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真的很棒呀
发表于 2012-2-29 17: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真的很精彩。我很想知道正方是怎么反驳的呀,我一看就觉得我晕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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