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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伪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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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9 11: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四肢笨拙,五音不全,笨舌笨嘴,偏好听辩论,也是怪事.
一听说在大陆举办这次辩论,竟浑身难受,如闻恶呺,生怕苍蝇齐现.
抵不住诱惑,全部看完.悲愤万分:丑陋,虚伪,可耻,可恼,可恨!!!
结局象小说剧本一样在意料之中:海峡两岸大聚会,大陆险胜,台湾惜败.!!!???
真他xx的刺激(931:930),真他xx的悬(931;930).(我真他xx的不是东西,
在如此神圣之地,口出秽言,出口成脏,真他xx的不象是五千年"礼仪之邦"的
光容子孙?但这是我的真实想法.但我不虚伪,我坦诚,这是我唯一不自卑之处吧?
我他吗的是想什么说什么,民族败类欢迎各位高人雅士的指点,教化,也欢迎鸡蛋和臭屎!)
但请解答"垃圾"的众多不解:
1.为何在大陆举办的我们都是冠军?[95的南大,今年的中大真的是众望所归?]

2.99.03两届为何要改规则?窃以此95太险,四位女木兰差点被埔仁的"林胖子"一人击到.
改成综合四人打分多好,可保万无一失.但这符合辩论原则吗?难道辩论不是看哪一方辩的有理为标准吗?难道不以说服听众,观众为标准吗?它是学校班级考试取平均分吗?它是体操团体赛吗?
怀念孔明的舌战群儒,怀念范缜的"日辩千人"

3.辩论赛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普及华语第一,友谊第一,娱乐第一,胜负弹指一笑间嘛?
有必要一定得大陆胜吗?有必要利用东道主不惜一切方法取胜吗?评委都是大陆的"大师"
合适吗?

4.人人景仰的七位"巨匠""鸿儒",你们认为你们的打分绝对绝对绝对公正吗(931:930)?若公正,我无话可说.若偏私,我极端鄙视你们(小人,我呸?)
难道不是公平第一,君子应"坦荡荡","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
身为人人景仰的"巨匠""鸿儒",难道不应该"身为人范"吗?

5.他国的实力强,表现好.那不是更好吗?难道不是说明了中国地位提高,华语受重视?
难道不应"他魔高一尺,我应道高一丈",他强我更强"吗?

6.我们没有足够的取胜的实力,但也绝不比他们差,我们应不惧挑战,痛下苦功.相信自己.
胜亦可喜,输亦英雄(如:01武大,抽签运气不好),人们不会怪罪,他们已尽力了!而通过设
规则等手段,让选手在不公平的平台上竞争,胜了也落人口实.应让别人心服口服,

7.我们真的赢了吗?别人真的心服口服吗?这样的赢法,别人真的会尊敬,佩服你吗?(至少我是鄙视这种作法的)难道不是得不偿失吗?"输就是输,赢就是赢,好就是好,差就是差",佩服新加坡,三次东道主,三次很公平,三次没夺冠,佩服,君子国家,有风度!
怀念邓小平"实事求是,我们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关系,正视差距,改革开放,赶上去."佩服,伟人!万岁!(你们,我呸)

8.有些高人会说:你不懂,我这是为了统一大业,同胞一家亲,差一分皆大欢喜.
我坯!就这能统一,这是丢脸!发展才是硬道理(我同学的台湾亲戚说:"要统一吗?特简单,告诉你:经济超过台湾就可以了!!!!!!!!!)

以上均为本"垃圾"一派胡言,欢迎各位高人指点.只要有理,本人照单全收
唯一条件这是你的真心话).虚伪小人,请滚开!包括某些虚伪的"名人""巨匠""鸿儒"



 楼主| 发表于 2003-10-19 13: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兄台误会我的意思了:
我再偏激.也是爱国的.也和兄台一样:经济超过台湾固然要统一,超不过台湾,还是要统一。

我同学的台湾亲戚的说法我也不赞同.

我的原意是:虽然我同学的台湾亲戚的说法过于偏激,但至少说明一点,两岸老百姓很在意祖国的经济的发展.
举这个例子,我是想说明:"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虽不能对祖国统一大业起决定性的作用.但也应有很大的帮助."(可能举例不当,见谅)
发这个贴子,只不过是看不惯我们大陆某些人及机构的虚伪,作做.丢国家的脸.(个人认为,若有不当,请指正.)

发表于 2003-10-19 14: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不错。
发表于 2003-10-19 20: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它是体操团体赛吗?

如果就南大VS台大那一场来说,我同意这种说法——是。


佩服新加坡,三次东道主,三次很公平

97的决赛让诡辩获胜能否算公平,我不再说了——不过和你“难道辩论不是看哪一方辩的有理为标准吗”恐怕显然不符。
发表于 2003-10-20 10: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楼主提出了一个我从没质疑过的问题让我思考。自从接触辩论以来,我所知道的就是辩论必须是团体合作,一人之力无法回天。所以即使是辅仁落败也觉得理所当然。

   “但这符合辩论原则吗?难道辩论不是看哪一方辩的有理为标准吗?难道不以说服听众,观众为标准吗?它是学校班级考试取平均分吗?它是体操团体赛吗?
怀念孔明的舌战群儒,怀念范缜的"日辩千人" ”

对阿,辩论难道不应该是这样的吗?不过后来想想也就释然了。辩论当它作为一种游戏或比赛形式存在时,采用团体体操打分制想来也还合理吧。

发表于 2003-10-20 11: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这个贴子最后由屋顶上的骑兵在 2003/10/20 01:12pm 第 1 次编辑]

从普及华语的角度来看,还是采用团体打分制度好一些吧,对每个队员都有了要求,自然能让每个队员都能够得到锻炼

不过我觉得这次国辩要是能够采用三人制会更好看些

发表于 2003-10-20 11: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应该看团队

要不就来个一对一比赛好了

关于评判我觉得是个人主观感受

在每个评委打完分之后,他自己都不知道哪方会胜

比分差一分 也是巧合吧

发表于 2003-10-20 12: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有些话本来不想说,可是真的不想憋住不说了。老实说,至少中山的办决赛和决赛我都在现场,我都觉得中山赢是应该的。大家不妨尝试找来没有剪辑过的版本来看,这样对所有队伍都比较公平。:)至于比分方面,那我就不清楚了,或许真的有那么巧的事情吧。

我想争议更大的是第二场办决赛吧,虽然我没看过(新加坡要今天傍晚才播),可是几乎所有在现场看的人都是那么告诉我的。

爱之深,责之切是应该的,可是有时未免太苛刻了吧?

发表于 2003-10-20 12: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既然是一场游戏,游戏规则就至关重要,辩论赛的难点就在于拿不出一套公认可行的客观评判标准。足球赛也经常有争议,但国际足联的规则是制定的很细的,至少理论上该怎么判不纯在争议,而且现在还可以借助电脑等工具;跳水体操虽然也有很大的主观成分,但至少还有个难度系数,对动作的要求大家基本也可以达成一致。而辩论赛就不同了,对不同辩题,听众本身就有不同的主观看法,同一句话不同的人说出来意思可能不一样,不同的听众可能也有自己不同的理解,里面主观成分太大。
另外,对于楼主提出的问题,我个人也趋向于团体,国辩毕竟不同于政策性辩论,既然游戏规则明确规定了就是四名选手的一次表演,而不是小于等于,就应该看整体表现,而不是一位辩手就能决定结果。
发表于 2003-10-20 17: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爱之深,责之切是应该的,可是有时未免太苛刻了吧?

不错,我也觉得目前华语这里对中大的“责之切”似乎太过了一些。
其实我觉得“爱之深,责之切”本身就有些长辈教育孩子的感觉,大家都是朋友,没有这层关系。所以不如讨论一些实际的问题,让大家(包括中大)都有一些提高。

说不定讨论以后中大领悟到的是“我应该换一种说法更能把意思说清楚”,而我们领悟到的却是“原来还有这样的东西没有想到,看来要真按我想的做没准更糟……”

“爱之深,责之切”,责只是手段,目的是更好的学习和提高——为“责”而责的帖子我不认为应该留在这里。如果因为手段的运用妨碍了目标的实现,那恐怕就不可取了。

发表于 2003-10-20 18: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其实我觉得“爱之深,责之切”本身就有些长辈教育孩子的感觉,大家都是朋友,没有这层关系。

完全不同意

责只是手段,目的是更好的学习和提高——为“责”而责的帖子我不认为应该留在这里。如果因为手段的运用妨碍了目标的实现,那恐怕就不可取了。

完全同意

lans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10-21 13: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我的感觉,中大实力不俗,对哪个队,都不至于败的。看过录象的说~~~
发表于 2003-10-21 20: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可耻

本人很赞同nanboos兄的观点。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中大赢得不令人信服。01年武大输得悲壮,03年中大赢得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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