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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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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BP,同样内容整理自华语辩论网的一些帖子及其微信:
1、BP制是British Parliamentary(英国议会制)的简称,是仿照英国议会开会议事模式而设计的一系列辩论赛规则的总称,是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最广泛的辩论规则,世界大学生辩论赛WUDC(The World Universities Debating Championships)及中国辩论公开赛China Open均使用此规则。
2、常见的BP制是四队议会制辩论,每场比赛分正反双方,设“正方上院”、“正方下院”、“反方上院”、“反方下院”四队,每队两人,故可概括为“两方、四队、八人”。
3、胜负评判为排序制,即根据各队表现在四队中排出1、2、3、4名,胜负不以正反方而论,即完全可以出现正方上院第一名而正方下院第四名的情况。
4、BP制的竞赛程序可简单描述为“角色扮演”+“交替演讲”,每位辩手均拥有一个议员角色,均拥有7分钟左右(不同赛事时长不一)发言时长,正反方从上到下交替发言,没有自由辩论等任何快速交替发言环节。
5、BP制有一种特殊的“质询”规则:Point of Information (“PoI”)。PoI允许对方辩手在“非保护时间”(每人发言时间中除开第一分钟和最后一分钟之外的所有时间)示意要求提问,经发言者允许后向发言者提问质询。质询者提问时间计入发言者时长,故针对PoI,发言者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何时接受、如何回答等事宜。
6、BP制区别于常见华语辩论赛制的最大特点在于“角色扮演”,如下表:
正方上院第一位发言者
首相
(Prime Minister)
正方一辩
反方上院第一位发言者
反对党领袖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反方一辩
正方上院第二位发言者
副首相
(Deputy Prime Minister)
正方二辩
反方上院第二位发言者
反对党副领袖
(Deputy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反方二辩
正方下院第一位发言者
政府阁员
(Member of Government)
正方三辩
反方下院第一位发言者
反对党阁员
(Member of the Opposition)
反方三辩
正方下院第二位发言者
政府党鞭
(Government Whip)
正方四辩
反方下院第二位发言者
反对党党鞭
(Opposition Whip)
反方四辩
7、除一般的“立我方、批对方”的发言责任外,BP制中每个角色还有其独特的角色责任,对该责任的实现程度构成胜负评判的最大因素。择其精要:
首相
定义优先权:有权对辩题中没有明确的背景、主体、对象等定义要素加以明确,除非该定义明显有悖公众一般认知或故意破坏辩论进行下去的可能性且未说明如此定义的必要性,否则对方不能拒绝该定义。
论点框架责任:必须给出正方上院的论点框架,即使自己无法完全展开,但必须概括介绍
反对党领袖
定义接受责任:检查定义是否明显有悖公众一般认知或故意破坏辩论进行下去的可能性且未说明如此定义的必要性,如无,则宣布接受该定义。一旦决定不接受,则比赛即进入“挑战定义”的特殊状态。事实上99%的情况下不会“挑战定义”。
论点框架责任:必须给出反方上院的论点框架,即使自己无法完全展开,但必须概括介绍
副首相
论点展开责任:在首相/反对党领袖的框架下展开论点
反对党副领袖
政府阁员
论点扩展责任:在保持与自己的上院意见原则一致的情况下,必须提出区别于自己的上院的新论点
反对党阁员
政府党鞭
总结责任:明确指出全场交锋点,并突出本方观点,尤其是本方下院观点的正确性
反对党党鞭
8、竞赛组织:一般采取赛前15分钟公布辩题、公布各队所处“赛位”(角色)。辩题又称“动议”Motion,一般以“本院认为···”This House···的句式给出。
9、评判方式:比赛结束后评委闭门商议产生排序结论,其后由主评当场宣布结果并解释评判理由。
10、BP制中的特殊习惯:
a.表示支持不用鼓掌,而是敲击桌面
b.采取“扶帽伸手”动作表示要求质询
c.评委中的一位兼做主席,称“议长”
d.发言者须走到舞台中央的发言席发言
e.计时以发言者准备就绪开始讲话起
附录:相关报道
2012年10月9日
10月9日,中国首届英国议会制辩论赛(1st China BP@BLCU 2012)总决赛暨闭幕式在北京语言大学主楼209隆重举行。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英语专家顾问伊安·穆雷、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英语环球广播《今日》(Today)栏目主持人许钦铎,我校外国语学院、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等院系和部门负责人出席了闭幕式。
穆雷先生、外语学院宁一中院长等致辞,对参赛选手进行点评、对大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对组织者和评委的付出表示感谢,并对英语辩论的未来提出希望。
英国议会制(British Parliamentary,简称BP)辩论赛是仿照英国议会开会议事模式而设计的一系列辩论赛规则的总称,被称为世界上“最有趣、最具挑战性、最绅士”的辩论赛制,是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最广泛的辩论规则,世界大学生辩论赛(WDUC, World University Debate Championship)、外研杯辩论赛(FLTRP Cup)以及中国辩论公开赛(China Open)等大型赛事均采用此规则。
此次比赛由北京语言大学主办,教务处和校团委协办,外国语学院和北语英语辩论协会承办,是目前为止中国规模最大的英国议会制辩论赛之一。较之于国内其他辩论赛,国际化是本次比赛的最大特色,参赛队伍不仅包括北大、清华、北外、北语、北航、人大、复旦、中山大学、香港大学等全国各大高校,还有南外、成外、人大附中等重点高中,更有来自韩国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新加坡的Rajalingam理工学院等国外大学的辩手参与,共计88支队伍。此外,国际评委团阵容也很强大,由来自中国、新加坡、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孟加拉等国的评委组成,其中包括2008年世界大学生辩论赛主裁判Thepparith Senamgern先生、韩国全国辩论赛冠军Hyewon Rho女士等世界顶级裁判。此次辩论赛10月4日开幕,9日结束,经过13轮的激烈角逐,最终三支来自韩国的代表队和一支新加坡代表队挺进决赛,冠军由韩国大学的Youngjae Pak和Donghee Chae夺得。我校辩手获得了两个一等奖(外国语学院陈亚雯、张栋苗;高翻学院康小可、郭思诺)和一个最佳辩手(外国语学院陈亚雯)的成绩。
此次辩论赛的举办给所有热爱英语辩论的同学们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学习、以辩会友的平台,为提高我校学生的英语水平和思辨能力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中国首届英国议会制辩论赛是目前国内规格最高、影响面最大的英国议会制辩论赛之一,其成功举办不仅很好地向国内外高校宣传了北语,也为北语今后举办更多具有国际影响的比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北语新闻网 》
附录:相关技巧
世界大专辩论赛(WUDC)的规则(英国议会制辩论赛)
“辩题”,即辩论所围绕展开的议题。辩题将辩手分为正反两方,且双方均有合理辩论的余地。
通常,辩题于各轮比赛开始前十五或三十分钟公布;每轮辩题均不相同。有时,辩题范围(如“环境问题”,“国际关系”等)甚至辩题本身也会在大赛开始前公布。
辩题将在一个中央地点向所有辩手公布。准备时间为十五至三十分钟,由大赛主办方规定。通常,辩手在准备时间内可以与自己的搭档讨论。某些情况下,主办方也允许辩手与教练或带队老师讨论。此间,辩手可以参阅任何纸质资料。世界大专辩论赛允许辩手在辩论过程中使用任何纸质材料;而其他比赛仅允许辩手在准备时间内使用事前准备好的资料。准备期间,通常可以使用电子词典,但禁止使用其它一切电子设备。
辩论模式
每场辩论由四队参加:正方两队,反方两队。各队独立准备。每队两名辩手,每位辩手按如下顺序陈词,不超过7分钟。
辩论模式简要
辩手 辩手名称 时间
正方一队,一辩 首相"Prime Minister" 7 分钟
反方一队,一辩 反对党领袖"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7 分钟
正方一队,二辩 副首相"Deputy Prime Minister" 7 分钟
反方一队,二辩 反对党副领袖"Deputy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7 分钟
正方二队,一辩 内阁成员"Member for the Government" 7 分钟
反方二队,一辩 反对党成员"Member for the Opposition" 7 分钟
正方二队,二辩 内阁党鞭陈词"Government Whip" 7 分钟
反方二队,二辩 反对党党鞭陈词"Opposition Whip" 7 分钟
议会制辩论质询
在所有陈词中,除第一分钟及最后一分钟外,辩手都可以口头示意或直接起立提出质询。正在发言的辩手可以接受或拒绝该质询。一旦质询被接受,质询者有15秒的时间陈述自己的意见。质询时间将被计算在陈词时间内。
如质询被接受,质询者可以提问、提出一个简要论点或者对某一观点进行简要反驳。正在发言的辩手应该立即对质询作出回应。
议会制辩论中只允许质询这一种干预形式。
辩手职责以及陈词目的
每位辩手在辩论中各司其职,每一次陈词也各有其目的。下表列出了辩手职责和陈词目的,但无法穷尽,也非硬性规定。根据每场辩论的具体情况,辩手可能需要履行下表未提及的职责,陈词目的也可能有所变化,但只要遵循“正方维护辩题、反方攻击辩题”的规则即可。裁判将根据各队论点的有力程度为各辩手评分,而不是简单地根据其完成自己职责的程度评分。以下列出的职责仅供参考。
辩手职责及义务小结
队伍
辩手
职责与义务
正方一队
首相
正方一队的首要任务是为一场有意义的辩论打造一个平台。
首相的职责可参考以下数点:
1)合理诠释辩题,下定义;
2)给出支持该论点的论证体系。论证体系是指支持第一正方论点的一个或数个论据;
3) 使用任何首相认为重要的策略。
反方一队
反对党领袖
反方一队的首要职责在于回应正方一队提出的论证体系;并给出反对辩题的原因。
反对党领袖的职责可参考以下数点:
1) 直接或间接反驳正方部分或全部论证体系;
2)至少给出一个理由,阐明反方为何反对首相诠释的辩题;
3) 使用任何反对党领袖认为重要的策略。
必要时,反对党领袖可以质疑正方给出的辩题定义,如正方给出定义完全不合理或严重影响辩论质量。质疑定义只能正方在极端曲解辩题时使用。
正方一队
副首相
副首相的职责参考如下:
1) 攻击反对党领袖对正方提出的反驳,并重新建立起正方论据;
2) 反驳反方提出的部分或所有论据;
3) 深入阐释 正方论证体系;
4) 使用任何副首相认为重要的其它策略。
反方一队
反对党副领袖
反对党副领袖的职责参考如下:
1) 继续反驳正方论据;
2) 重申反对党领袖反对辩题的论据;
3) 继续阐释反方一队反对辩题的理由;
4) 使用任何反对党副领袖认为重要的其它策略。
正方二队
内阁成员
正方二队的基本职责是支持正方一队的观点,同时提出己方新的论据支持辩题。正方二队应在不抛弃正方一队论点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自己独立的论证。
内阁成员的职责参考如下:
1) 简要支持正方一队的观点;
2) 阐释 一个或数个独立的、与正方一队不重复的论点;
3) 使用任何政府成员认为重要的策略。
反方二队
反对党成员
反方二队的基本职责是支持反方一队的观点,同时提出新的论据反对辩题。反方二队应在不抛弃反方一队论点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自己独立的论证。
反对党成员的职责参考如下:
1) 简要支持第一反方的观点;
2) 直接或间接反驳内阁成员引入的新论点;
3) 阐释 一个或数个独立的、与第一反方不重复的论点;
4) 使用任何反对党成员认为重要的策略。
正方二队
内阁党鞭
内阁党鞭的职责参考如下:
1) 维护政府成员提出的新论点;
2) 回应反对党成员提出的新论点;
3) 从正方(特别是正方二队)的角度总结整场辩论;
4) 使用任何正方陈词认为重要的策略。
内阁党鞭除反驳反对党成员提出的论点外,不可引入任何新论点。
反方二队
反对党党鞭
反对党党鞭的职责参考如下:
1) 维护反对党成员提出的新论点;
2) 回应政府成员提出的新论点;
3) 从反方(特别是第二反方)的角度总结整场辩论;
4) 使用任何反对党党鞭认为重要的策略;
反方陈词不可引入任何新论点。
除正反方最后一名辩手(内阁党鞭和反对党党鞭)外,所有的辩手都应引入新内容。除正方一辩(首相)外,所有辩手都应进行反驳。
评判标准
议会制四队辩论赛通常由一个裁判小组来评判,这些裁判都受过专门的训练,懂得如何评判此种辩论。辩论后,四支队伍从第一至第四的排名可见分晓。每队每位辩手将根据各自的表现获得相应分数,把每队辩手的分数相加就得到了这队的总分。
裁判们将首先评定各队的排名,主要依据每队论证的质量。裁判可以评判论证的力度、跟其他队的论证相比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对证明或反驳该辩题的重要性。每队的排名可根据其总体表现和在以下方面做出的贡献来评定,如对辩论中各议题的影响、对辩论大方向的引导和辩论质量的提升。
裁判们进一步评定每位辩手的分数。典型的评分制度是,满分100分,70分是平均分。得分范围通常在55到85间,只有辩论水平极高或极差,才会得到这一范围之外的分数。
如果比赛采用“共识评分制”,裁判团(通常由三位组成,其中经验最丰富者担任主席)进行讨论,并尽力就各自之前做出的两种评定达成共识。如果裁判组无法达成共识,则采纳多数意见。评判结束后,主席通常会做出简单的口头评判,以解释裁判团如何确定各队的排名,并为辩手们提供建设性的反馈意见。如果比赛不采用“共识评分制”,那么每位裁判独立评判,不进行讨论,这些独立的评分由赛事总监计算和统计。
解释一个辩题
解释辩题的原则
I. 定义有可能产生不同意义的词汇。
II. 列出立论的框架
A.该框架必须与辩题保持一致
B. 该框架通常包含一项由正方提出并证明可行的方案。
1. 执行者:该方案由谁执行?个人、团体、国家或是国际组织,等等。
2. 行动:执行者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
III. 确保该框架的“合理性”。判断这一点可以看一个有智慧、有能力的人是否觉得这一辩题所构建的框架近乎合理。
示例:解释辩题
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强化保障工人安全的政策。
定义:大多数词汇的定义都是清晰的。我们把“强化”定义为“加大力度”。因此,这个辩题要求先介绍现有政策,再讨论如何加大力度。
框架:该辩题框架如下。
A. 执行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B. 行动方案:制定法律要求煤矿经营者赔偿每名死难矿工家庭一百万元人民币。
练习: 解释辩题
I. 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
II. 选择不同辩题,要求各组学生对各自辩题进行合理的解释。
每组选出一名代表在全班范围内讨论他们对辩题的解释
正方立论的基本原则
I. 正方立论需要提出一个以上的论点已构成立论框架
II. “必要性-方案-好处” 结构法
A. 必要性:是否有必要改变现行政策? 现行政 策是否产生了问题?
B. 方案:正方提出一个可取代现行政策的方案。
C. 好处:正方的提案有何好处?它会解决或缓解现行政策引发的问题吗?
III. 优势比较法
A. 方案:正方提出一个可取代现行政策的方案。
B. 优势:显示出正方提案将有何收效。
1. 举出新方案产生的效应。
2. 举出这些效应引发的积极影响。
示例:“必要性-方案-好处”结构法
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该加强保障工人安全的政策。
I. 必要性。
A. 煤矿工人死亡人数众多。去年至少3,800名矿工死于矿难事故。
B. 中国的煤矿产量和工人死亡人数比例反常。中国煤矿产量占世界35%,但矿工死亡数占世界80%。
C. 现行政策是给已故矿工的家庭支付200,000元人民币。
II. 方案。我们提议,立法规定,赔偿金额应增至1,000,000元人民币。
III. 好处:矿工死亡人数将会减少。
A. 该提案加大处罚力度,将赔偿金额提高到原来的五倍。
B. 新提案将敦促煤矿公司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系数。
示例:比较优势法
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该加强保障工人安全的政策。
提案:我们提议,中国立法规定,矿主给每位在矿难中死亡的矿工家庭支付1,000,000元人民币。
优势 I: 正方提案将会减少矿工的死亡。
A. 矿工死亡人数众多。
1.中国去年至少3,800名矿工死于矿难事故。
2.中国的煤矿产量和工人死亡人数比例反常。中国煤矿产量占世界35%,但矿工死亡数占世界80%。
B. 现行政策力度不够。
1.现行政策规定,向每名死亡矿工的家庭赔偿金额为200,000元人民币。
2. 这项政策不足以敦促矿主增强矿工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C. 我们提出的方案将有助于缓解问题。
1. 该提案加大处罚力度,将赔偿金额提高到原来的五倍。
2. 新提案将敦促煤矿公司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系数。
练习:学生组织正方立论
I. 把学生划分若干小组。
II. 给出辩题,请学生使用必要性-方案-好处结构法,或比较优势法立论。也可以换一种方法重新立论。
III. 每个小组选出一名代表向全班陈述本组立论。
驳论原则
I. 驳论,是在一定的论点标准下反驳对方的观点。除正方一辩外,所以辩手都要进行驳论。
A.辩手只需要反驳与己方观点相抵触的观点。
B. 观点质量的标准
1. 一个论证单元至少包括三部分:一个论点,论据和论证。
a. 论点是对论证单元基本观点的描述。
b. 论据是支持论点的相关信息,如事实,价值观等。
c. 论证是阐明论据如何支持论点的过程。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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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据 ----------------> 论点
2.反驳的角度。
a 论据。论据是否真实可信?
b 论证。论证是否阐明了论据和论点之间的关系?
1) 论证是否阐明了论据和论点的相关性?
2) 论证是否显示了论据足以推断出相关论点?
Ⅱ. 系统反驳方法
每一个辩手都要掌握反驳的方法加以练习。随着辩手经验的不断丰富,他们会摸索出最适合自己的方法。下面是“四步驳论法”和“ICE”法,供初学者学习参考。
A. 四步驳论法
1. 指明被驳观点。
2. 陈述驳论内容。
3. 阐明驳论内容和被驳观点之间的相关性。
4. 向裁判和观众表明驳论的重要性。
B. ICE反驳法
1. 确认被驳观点。(Identify)
2. 批判该观点。 (Criticize)
3. 解释批判的重要性。(Explain)
示例:反驳
四步反驳法
指明被驳观点
正方认为,增加罚款将会敦促煤矿公司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陈述驳论内容。
一百万元罚款不足以迫使公司购买昂贵的设备来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阐明驳论内容和被驳观点之间的相关性。
既然罚金不足以敦促公司,正方提出的方案将不能达到激励的目的。
向裁判和观众表明驳论的重要性。
增加罚款不足以刺激煤矿公司投资购买新设备,那么工人的人身安全仍得不到保障。因此正方在以上提到的各项好处都不会发生。
ICE反驳法
确认被驳观点。
正方认为,增加罚款将会敦促煤矿公司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批判该观点。
一百万元罚款不足以迫使公司购买昂贵的设备来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既然罚金不足以敦促公司,正方提出的方案将不能达到激励的目的。
解释批判的重要性。
增加罚款不足以刺激煤矿公司投资购买新设备,那么工人的人身安全仍得不到保障。因此正方在以上提到的各项好处都不会发生。
学生练习:驳论
I. 播放一段简短的论辩录像或请学生提出一段简短立论。
Ⅱ. 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准备对以上的立论进行反驳。
Ⅲ. 每组选出一名代表向全班阐释 反驳观点。
组织反方论辩
反方论辩的基本原则
I. 反方论辩的一般形式
A.正方提案并不能缓解正方提出的问题。
1. 重述正方提出的问题。
2. 指出正方提案不能解决问题。
a. 起因分析错误:问题不是由现行政策引起的,而是另有缘由。
b. 起因分析片面:尽管现行政策可能是问题的起因之一,但即使实行了正方提出的方案,别的因素仍会导致这些问题。
B. 正方提案将引发更多问题。
1. 陈述正方提案中你要反驳的一些内容
2. 指出被驳内容将会引发的后果。
3. 指出该后果的负面效应。
示例:反方论辩
I. 正方提案将引发更多的矿难问题。
A. 正方认为其提案减少矿难。
B. 增加罚金将使得矿主掩盖事故。
1. 在现行制度下中国矿主经常掩盖事故和灾难,逃避政府监察和罚款。
2. 增加罚金将导致矿主更倾向于掩盖他们的罪行--- 而无益于保障工人安全。
II. 正方提案将导致能源供给不足。
A. 正方提议增加煤矿公司的罚金。
B. 增加罚金将降低中国的煤矿产量。
1. 为了避免罚款,公司将不得不实行昂贵的安全监察程序。
2. 无力实行安全程序的公司将被迫关闭。
3. 能够实行安全程序的公司将进行安全培训,在短期内延缓了生产。
4. 这样,关闭公司和延缓生产会降低中国的煤矿产量。
C.煤矿产量的降低将带来不利影响。
1. 中国需要尽可能多的燃料支持飞速发展的经济。2007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跃至11.7%。
2. 能源生产已经很难维持。煤矿工业从2001至2005年发展了13.5%。
3. 中国经济发展每天都需要更多的能源。如果能源供应缩减,快速的经济增长将变成快速的经济衰退。
4. 外国投资者将称中国为不稳定的市场,会抽回投资,使中国陷入巨大的经济萧条。这将损害中国人的生活质量。
正反两方组织“扩展论辩”原则
I. “扩展论辩”的本质什么?
A. “扩展论辩”是正反双方的第二支队伍提出的新论辩单元,通过“扩展”,二队辩手区别于一队。
B. 正方二队提出的“扩展论辩”要与一队基本观点一致,反方亦然。
C. 正方二队提出的“扩展论辩”须有别于一队,反方亦然。
II. “扩展论辩”的类型。
A.新增论证单元。
通常,正方二队提出一个不同于一队但有利于正方的新论证单元。比如,如果正方一队着重于己方政策可以通过降低事故率以减少矿工伤亡,二队可以提出,这还有利于提高采矿效率。
B.从价值观角度的分析
正方二队可以提出一种不同的,但仍有利于正方的价值观思维角度。比如,他们可以说,政府的角色是保护公民,只有通过规范采矿,它才能行使其职责。
C.从实用性角度的分析
当正方一队从哲学角度而不是实用性角度来辩论,这种方法对于二队尤为适合。如果正方一队已经从价值观角度提出了有利于辩题的观点,正方二队就可以选择从实用性角度来扩展论辩,比如,从减少伤亡和提高采矿效率方面。
D.从其他利害相关者者角度分析
正方一队提出的政策可能会影响到一些利害相关者,那么正方二队可以通过举出利害相关者来支持本方。比如,一队指出其政策有利于矿工,二队可称,这个政策也有利于全体中国公民。
III. 进行“扩展论辩”的方法
A. 正反方二队表明与一队有何不同。
B. 正反方二队如何在一队基础上强化己方立场。
C. 正反方二队如何发展己方一队没有充分阐释的观点
D. 正反方二队如何深入拓展己方一队的观点。
我们来说一说一些基本特征吧。首先,我们可以把bp简单地概括为“两方、四队、八个人”。两方呢,大家都不陌生,不管什么赛制,总会有两边儿,有三边这戏就很难演了。当然大家可能都见过,咱们在有个大师表演赛的时候是有过三方的,应该很有趣。那么,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这里所提到的四队,很多同学很难以想象,麻将是四个人打,但是辩论赛,四方怎么打呢?胜负怎么评判呢?这就是为什么在议会制中,胜负关系是按照第一名到第四名的排序来完成的。所以呢,我们把这个赛制简单地描述为角色扮演加交替演讲。
每位辩手都有一个固定的角色,每位辩手都有七分钟的发言时长,而且发言顺序非常简单。这个简单的程度真是非常有利于计时员掌握的。不像我们华语赛制有时候交替发言的时候,计时经常会出问题。我记得我们校赛的时候出问题了,一方还要着急:啊,我这个时间又给我记多了,又怎么样了啊……在bp当中呢,每个人就是7分钟。可能有些辩手刚接触bp的时候会觉得很迷惑:没有自由辩论的辩论有什么看点么?其实它用其他的方式来弥补了没有自由辩论的缺憾。比如说,有一个很有意思的poi的环节,又称为质询环节。这个环节,它的规定是为每个发言者刨开第一分钟和最后一分钟。也就是说,从你第二分钟起、到你第六分钟末尾的中间这五分钟,是我们所谓的非保护时间。在这个非保护时间内,你是可以被人提问的。你的对方也是可以在他习惯的任何时候,向你提问的。所以,这个规则在后面阅读我提供的材料的时候,可以再重点地关注一下,关于质询提出的技巧性问题。今天的时间比较紧张,我就没办法对每个环节完完全全拉通了、展开了来说。
那么我们接着往下说。在bp当中,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最大的特点就是,每一个辩手都有一个职责。说到这个职责的问题,我得稍微地插一个题外话。大家可能听说了我们今天cden中国教育网络在开年会。年会当中,就有一些伙伴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在我们国内,西北地区某一所高校把bp制用做了学校校赛的赛制,然后就遭遇了一些很尴尬的问题。有一些学校的管理人员就提出了:bp中,反方不叫反方,叫反对党。一听这个名字就像腐朽的资本主义政治的腐朽制度,甚至以此来苛责比赛,来阻止比赛的举行。所以呢,我们今天通过讨论给他一个建议。就是像首相、副首相、反对党领袖、反对党副领袖这样的一些称呼和说法,大家再比赛中可以灵活变通。如果你习惯于用原汁原味的翻译,那很好。如果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你觉得不是很合适的话,我觉得,从咱们实现辩论目的的实质来讲,类似于将首相称呼为正方一辩这样的称呼,我觉得完全也是可以的。这就是一个称呼的问题,不至于影响到比赛。
好,再往下,我们来说,这四个角色各有各的任务。在学习材料的第五点中,我就提到了,每一位辩手除了一般的利我方、批对方这样的一个发言职责外,每一个辩位有其独特的职责要求。大家看这个字面的意思可能都能看懂,不需要我再照本宣科地读一遍。在这里,我给大家提供一种理解的方式,就是我们怎么来理解这八位辩手的职责。我们还是要回到bp这个赛制,它创制的缘起。首先,为什么像WBC这样的世界大学生辩论赛会用bp赛制。实际上,英文辩论的赛制有很多种,比华语辩论里的赛制还要多很多。大家熟悉的,比如说,奥瑞冈的近亲,美式政策性辩论也是一种非常广泛使用的赛制。像美国议会制,也称为AP制也是很广泛的。但是为什么他们没有成为国际通用赛制呢?我个人的思考以及和同事的一些交流呢,我们得出这么一个基本的观点。就是,bp这种赛制的设计,它在规则的强制性与辩手的灵活性之间得到了一个较好的平衡。这个问题一说呢,就深了,我们就来简单地举这么一个例子。比如说,大家可能对于bp赛制中定义的问题有一些疑惑。比如我们可能听说,bp中,正方上院可爽了!首相太爽了!为什么呢?因为首相有定义权啊。比如说,辩题是中国应当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这个题目在前段时间的某个比赛中我还听到过)如果放在bp中呢,首相有权将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做一些定义,比如说,将“延长”解释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化”或者将“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化”。一旦他把这个东西说定了,那么今天本场比赛,只要反对党领袖不提出对定义的质疑,即所谓“挑战定义”的话,那么全场的辩手就必须无理由地仅仅讨论首相划定的这个范围,哪怕首相把“延长义务教育”定为了“学前教育义务化”,要保证所有的人都要上幼儿园。你可能这玩意儿扯淡啊,高中咋不管呢。高中多重要啊,幼儿园有高中重要吗?哎,只要今天首相在定义中说了只讨论幼儿园,而且反对党领袖不去挑战这个定义的话,那这玩意儿是成立的,你必须讨论这个。大家可能就会问了,那这样的话,正方太好当了,谁当正方谁赢啊。因为作为反方我肯定猜不到正上要采取哪个立论模式,我作为下议院一定猜不到我的上议院采取什么破题的方式。听起来似乎是很不平衡的。
但另一方面,我们又赋予了反对党挑战定义的权利。对正上而言,更为严峻的一个挑战来说,他除了要下定义之外,他还要阐述一套政策框架,或者是,价值性辩论的理由框架。不要看七分钟发言似乎很长。一旦正上首相背上了这项任务,基本上他的发言时间就全部贡献给了阐述定义以及这个定义所衍生的理论框架。所以我们有一种很不科学但是很形象的说法,叫做,做正上经常是非三即零。什么意思呢?bp的胜负评判是这样的。第一名,我们给他赋分是三分,那么相应的,第二名两分,第三名一分,第四名零分。所以啊,非三即零的意思就是说正上要么就拿到第一名,要么就容易拿到第四名。原因就在于如果他给出了一个很好的定义框架,而这个定义框架又在各方的意料之中,属于一个意料之中的框架的话,那么很可能,由于他要花大量的时间去阐述一些基本论点,他的论点很难达到“新”、“深”。他为其他的辩手铺垫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其他辩手在他的平台之上,不断地拓展,不断地深化,最后评委反过来一看:额,今天我们的正方上院表现的很好,完成了自己的职责,正方下院的扩展论点很有新意,很有深度,或者是今天反方的辩手所做的反驳非常有针对性,非常有新意,非常有深度。那,很可惜,正上你只是完成了基本任务,我不能够给你第一名,我只是给你第三名或者第四名,第二名都难。因为正上受到的攻击是最多的,为啥啊?先开口啊。他最先说话,那他的论点就很容易受到后面辩手逐个的批驳,所以他可能被攻击得最狠。所以我们说,bp这个赛制下,它通过一套经验性的规则设计赋予了每位辩手在发言的时候,权责方面相对平衡的效果。这可能是,它被广泛地运用于国际比赛的一个原因吧。
所以大家在观察、分析这个赛制中每个辩手的职责时,我建议,从真实的国家进行政策制定的议事讨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比如说,我们为什么要求正上具有定义权。想象一下,假如今天我们国家的决策机构要开会,讨论当前中国义务教育的问题。然后,执政党提出来啦,我们觉得目前中国人的义务教育年限是不够的,然后我们在今年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方案,是延长至学前教育,原因有如下几点,等等等等。这个时候,我们的政府中不同意见的一方(当然中国没有了)就跳出来,说,不行,不行不行不行!我请问政府,高中教育问题那么多,你不管,你偏偏要跟我们讨论学前教育,我觉得没有必要。试想一下,如果说,政府讨论决策问题,每一次都出现这样的反对者,那么政府的这种讨论,有没有可能取得实际效果。因为,职责一个执政者在其他领域还有没有做好的地方,几乎是零成本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你总有某个方面的事情此时此刻还没有处理好。但是,你又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因为还有其他事情没有处理好,所以我想做的事情搁置不前。这个是无法想象的。所以,为了我们的讨论有实际产出,我们给予了正上这么一个特殊的权利。同时,我们为了防止正上滥用这个权利,防止正上通过这个权利来使辩论进入一种无意义的状态,比如说,假如辩题是“中国应该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这个时候,正方首相说,我们今天把这个辩题定义为“中国政府应当加大对西藏某个市某个县某个村地义务教育的投入”,你说从规则来说可不可以这么做?他可以这么做。但是反方此刻就有权利要追问了。你这样的一个定义,会不会使我们辩论的价值和意义大打折扣?你故意讨论一些过于倾向化的问题。因为那个村的情况我们可能完全不知道啊。正方你心里有数,你有预谋,你可以针对性地去查那个村的各种资料。我作为反方我不知道那个村有什么事情,我没查过资料。所以你可能使我们的讨论陷入一种毫无意义的状态。再者,这种过于具体的案例,可能导致我们的辩论偏离一些在宏观情况上普遍存在,但是在个案中并不显著的问题。比如说,新疆的某个村的义务教育的问题,可能根本上是因为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甚至是地理环境问题。这些问题,放之于全国来讲可能在统计学上又不是全国的普遍问题。所以,你这样的一个定义,第一,可能会使我们的讨论陷入一种无法进行的状态,第二,陷入一种意义大打折扣的状态。因此作为反对党领袖我要提出,你那个定义是不恰当的。我要挑战定义,我要重新定义。这个也是规则赋予了反对党领袖的一项职能。这是关于定义权的问题。
第二,很多辩手可能会对下议院的扩展论辩表示很疑惑。哎呀我们都是正方的,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正方何苦为难正方?都是同一方的,我下议院为什么要与上议院形成竞争呢?其实也很好理解。不知道大家熟不熟悉英国议会政治的构成情况。大致是这样的。英国目前有两个主要的执政党:工党和保守党。但是在理想情况下,工党或者保守党在今年议会选举大获全胜,不仅拿下了首相的职位,还在议会中占绝大多数。这当然是一个非常完美的情况。如果大家比较关心国际政治的话,最近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就在议会选举中获得了一种非常理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一方就是一条裤子,是一伙人,就不存在上院下院。可是在一个不是那么理想的情况下,比如说英国当前的执政党,假如说是保守党吧。它虽然拿到了首相的位置,但是它在议会中的席位没有过半,这个时候它为了自己的政策可以更好地推行,就不得不拉一些小党共同组成联合政府。大党加小党加起来,席位就过半了,就能确保首相能够有空间施政。否则首相就成为光杆司令 了,议会不听它的。那么这个时候,我们来看一下这个小党的心理状态。首先小党心里明白,他们要想单独执政,这一辈子可能都没机会。所以它又不愿意放弃这种联合执政的机会,所以它愿意参与大党,联合执政。但作为一个小党,它又不愿意完全成为一个大党的附庸。如果所有光鲜的、功劳都被你大党抢走了,那我小党就会逐渐逐渐被我们的选民遗忘,那下一次议会选举,我有没有席位都不好说了,更不消说将来我希望有一天能够执政。所以,小党一方面希望维护执政联盟的团结,以防止本方内讧、崩溃,同时又想尽千方百计使出浑身解数在公众面前突出自己、凸显自己,以便于为下一次的议会选举提供一些更好地基础。基于议会的这个基本状态,在BP中,我们就模拟出来,下议院与上议院是一种既合作又竞争的状态。下议院必须要维护本方政策整体上的一致性和连贯性,不能出现内部矛盾,不能说首相向左,我偏要向右,这个就会造成内部的崩溃。同时,它又不甘做附庸。首相可能说,向左走一百米。我小党可能提出,向左一百米,但是要跑走结合。我的操作方法比首相的纯粹的走要好,因为以下原因等等等。当然,这里涉及到了一个战术问题,就是,什么程度地区别于正上的论点,算作规则上允许的整体相同但有所区别。这是很多辩手打正方下院、打反方下院特别怵的一点。他很担心被评委认为,与本方上院相违背。这个事情,简单提示一句,在具体比赛中,这更是一个措辞的问题。有些措辞问题你需要注意,比如说,当你的正上明确使用了,我们要禁止某项东西的存在时,你作为下院,不能说,我们今天不禁止,而是限制。这可能就很容易被视为,与正上的政策相违背。具体问题呢,我建议大家参考我给大家的参考资料的后半部分。那儿有比较详细的阐述,在这儿就不能展开再说了。
最后我们来说党鞭的问题。党鞭呢,很多辩手就说,四辩嘛,我呢是打四辩出身的,对结辩情有独钟。但是当我接触了BP的结辩的时候呢,我发现它有个特点。很多辩手就问我,说,我这个结辩怎么布局呢?我是逐条去批驳对方的漏洞呢,还是做一做价值升华呢?还是我把两者结合起来但是怎么分配时间呢?我觉得这些思路都说明了你作为一个结辩手的素质。但是在BP中,我常常举一个例子,BP中,赋予了党鞭一把倚天剑。什么倚天剑呢?就是你可以貌似中立第三方的角色,像一个评委一样,评价正常比赛的优劣得失。然后,给出一个貌似公平的结论,而这个结论一定是,我方该赢。当然啦,如果你真成功的话,可能真评委就觉得,哎,他说的真对,就照他说的投吧。哎,你就赢了。为什么呢?这跟党鞭这种角色在议会中的真实情况有关系。我不知道大家看没看过一部美剧,叫做《纸牌屋》。《纸牌屋》中的主角,就是他们议会当中,多数党的党鞭。他的角色就是,协调本执政联盟所有议员的意见,让他们一起用力投票,集中力量,使一个议案通过,或者通不过。比如说我们这个执政联盟有八十个人,八十个人想法可能不完全一样。但是为了我们党,为了保证我们而这个执政联盟的利益,党鞭要一个一个去劝议员,这给票啊,你得随大流,你不随大流的话会有什么什么的后果。或者你要是这样投有什么好处等等等等。他是在以一种貌似第三方的角色介入整个议会投票的过程,以实现本方的利益。所以在BP辩论中,一种貌似中立的立场、第三方的角色点评正常比赛。而我为什么说有的辩手拿倚天剑不要,拿着自己的一把水果刀跟对方肉搏呢?就是因为他发现了,什么样的打法最过嘴瘾。大家想想,身为一个辩手,什么样的打法最过嘴瘾呢?把对方讲出来的论一条一条一条地批烂。这确实在心理上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尤其当你发现,你把对方的论一个一个的根本漏洞都揪出来了,然后你有七分钟,七分钟啊同志们!一分钟讲一条能批七条啊!对方全场能不能批七条论点都是个问题啊!要是我能这么做,那么我原来在四分钟的时间里不能达到的效果就能彻底地释放了。然而,这儿有个问题。对方的论点,可能有七条八条,但是如果你不加重点地批驳,你能不能确保把这七个论点的问题都点透?我觉得比较难。因为对方的论点,它总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凡对方有点水平,它的论就不可能是一眼就看出来的错误结论。所以,我们应该换一种更有效率的方式来组织我们这样一次劝说性地发言。劝说对象是谁?是投票的那个人。在真实的政治生活中,是选民或者是投票的议员。但在辩论中,是评委。你要想尽办法去劝说评委相信你的判断:我们该赢。具体怎么做,我们资料的后半部分有很多内容。我也确实没办法展开讲,因为每个话题都是一堂课。只是提示各位,在观察的时候有一个角度,帮助你理解。
那么最后是一些小的提示。比如说计时方面的一些小的技巧等等。在此呢,我也不用照本宣科地给各位念一遍,比如敲击桌面而不是鼓掌等等。这些我都不细说了。我就多花一点时间和大家探讨BP中,后面提到的问题。比如说,BP赛制和华语赛制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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