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35|回复: 5

正方:中国应该取消高速路收费;反方:中国不应该取消高速路收费;我是正方;24日比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18 16: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3-11-18 08:35 编辑

我是正方。本月24日比赛。
第一次接触政策辩,刚刚拿到辩题的时候大家稍微讨论了一下,感觉还是有的说,比如:取消收费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可以降低运输成本等。但是真到论证阶段就力不从心了。
还有,如果反方强调,高速路是一种“经营性设施”而不是公共设施,因此需要收费,这点要怎么去争取定义上的优势?
以上观点不是很成熟,希望看到帖子的辩手们能帮忙一块讨论,指点一二,谢谢~
发表于 2013-11-18 20: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您提到“政策辩”,不知道您的意思是说这个辩题关乎到政策,还是说这场比赛的赛制是政策性辩论的赛制。如果是后者,那么将是一个对举证和质证有着严格要求的申轮加质询赛制,那您方的每一个论据都必须有数据或其它证据的严格支持;当然,对方也一样,他们不能自作主张地“强调”,必须给出证据。

当然,请原谅我没有时间协助找证据,只能大概分享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就您说的论证“力不从心”,我想可不可以从缓解超载的角度来说?为什么长途货运有那么多超载的现象,甚至有时候客运也有;为什么大家明明知道超载是冒着自己和他们的生命危险还却乐此不疲?这不久跟您说的运输成本连上关系了嘛。如果高速不收费,那么是不是就有很多运输没有必要超载了。在长途运输不超载的情况下,事故少了,而且对路面的磨损也小了,反倒可以使得同一条高速公路不用经常维修呢。

第二,关于对方可能强调的那一点,我们可以反问:告诉公路是我们每个人想修就修的吗?是修完之后由施工方负责收费的吗?如果都不是,凭什么它是经营性设施?实际上,高速公路是政府兴建的,只不过通过正规招标途径将施工委派给施工方,并对施工方付费;在政府付费的同时,政府可以设置收费以回收这部分付费,收费期限以收回付费为止而不是无限期。这一切不说明高速公路至少是大家集资的公益性,而不是靠它挣钱的经营性嘛。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9 09: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户川柯南 发表于 2013-11-18 20:34
看您提到“政策辩”,不知道您的意思是说这个辩题关乎到政策,还是说这场比赛的赛制是政策性辩论的赛制。如 ...

十分感谢您的回复。
我们的赛制是政策性辩论的赛制,不过既然您提到了第一种理解方式,那我有个疑问,如果是非政策性辩论的赛制,要求会有什么不同?或者说如果我还是按照政策性赛制的要求去进行攻防应该也是可以的吧?当然这是针对您的回答想到的一个个人问题。
按照您的第一个观点,我们是不是应该要对“高速路收费是造成货车超载的主要原因”这一观点进行重点论证?
关于经营性公路,按照您的观点来说是不是 可以理解为,我经营只是为了回收成本,而不是为了盈利,只要我能对这个做出合理解释即可?
发表于 2013-11-19 20: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夜月冰魂 发表于 2013-11-18 21:40
十分感谢您的回复。
我们的赛制是政策性辩论的赛制,不过既然您提到了第一种理解方式,那我有个疑问,如 ...

如果是非政策辩论,在重视逻辑和举证的同时,也需要偏重于辩手的表述能力和感染力。例如,如果一位辩手说的话,虽然在逻辑上可能仔细推敲会有不尽善尽美的地方,但如果很能感染评委的话,还是很能赢得评委的心的,因为这些非政策性辩论的赛制没有质询的环节,即对手不会去仔细质疑每一个陈述细节。当然,即使按照政策性辩论准备攻防,去应对非政策性辩论的比赛,在逻辑和攻防层面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在陈辞的具体措辞方面,可以增加一些有渲染力的内容。

针对第二个问题,恐怕您方的确需要对“高速公路收费是造成货车超载的原因”做出论证,但是是不是“主要”,这个我倒觉得没必要强调呢。一来这个也不好论证,二来论证“主要”对于立论帮助似乎也并不大。

针对第三个问题,的确,强调“回收成本而不是为了盈利”,即可驳倒高速公路是“经营性”这一点。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0 15: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户川柯南 发表于 2013-11-19 20:20
如果是非政策辩论,在重视逻辑和举证的同时,也需要偏重于辩手的表述能力和感染力。例如,如果一位辩手说 ...

多谢您耐心的回答。
针对第二个问题我还是有一个疑问,如果不论证“主要”那么根属性这块的说服力会不会差一点,反方可能会说:“既然不是‘主要原因’,那么取消收费后,对这一现象的改善并不会起到明显的作用,我们不能因为会有一些积极的作用就要去改变现有的政策。”
这样一来,我们政策的推行在问题解决力方面会不会就差一点了?
发表于 2013-11-20 20: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夜月冰魂 发表于 2013-11-20 03:29
多谢您耐心的回答。
针对第二个问题我还是有一个疑问,如果不论证“主要”那么根属性这块的说服力会不会 ...

从根属性的角度,您说得很对。但是在这里,有两点可以解释这个问题。

第一,根本原因未必能解决。记得以前有过一个深度报道讨论为什么长途货运要严重超载,是因为不这么做就没有利润空间;可为什么不提价,是因为竞争对手都在压价竞争,我提价我就没活路;可为什么大家都要在明知成本的前提下还要进一步压价竞争,是因为眼下是买方市场。说到这里,政府是能解决“买方市场”这个问题呢,还是能强制执导定价呢?延伸说一步,政府强制指导定价管用吗?连超载都不在乎的人,肯定有办法搞两套帐而实际不执行指导定价的。所以,既然根本原因没办法解决,那么为什么不从可以解决的地方解决起?至少减少货运成本也是可以减少超载的动机的。

第二,非根本原因,未必不是解决问题的良好手段。例如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有一种感冒药金刚烷胺(不少感冒药中都含有),并不能直接杀死病毒,而是阻碍病毒在肺部贴附进而组织病毒入侵肺部。这个显然不是针对感冒的根本原因而去的,但是却不失为一种好的感冒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8-24 22:23 , Processed in 0.04735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