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3 -22/09/2013 第三届悉尼辩论公开赛 暨 奥瑞冈辩论推广营
赛果及流程公示
赛果:
冠军:悉尼大学
亚军:悉尼科技大学
季军:墨尔本大学
全程最佳辩手:墨尔本大学王誌享
活动章程
[活动介绍]
1. 主办单位:悉尼大学中文辩论社 (University of Sydney Union Mandarin Debate Society)
协办单位:悉尼科技大学中文辩论社(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 Mandarin Debate Society)
2. 宗旨
● 推广“奥瑞冈”式政策性辩论在澳洲大专学府的普及和流行
● 提高澳洲地区大专学府的华语辩论风气
● 发掘优秀的辩论人才
● 加强参赛者和观赛者对时事及社会动态的思考及评论
● 提高华语在国际舞台上的普及和应用
● 促进澳洲各大专辩论队之间的友好关系
[活动信息]
3. 活动日期: 2013年9月20日-22日
比赛制度: 本次比赛采用小组循环晋级赛制,拟邀请参赛队伍六支,抽签分为A,B两个小组,各由三支队伍组成。来自同一地区的队伍将不会被分在同一组。
每轮对阵由抽签决定,抽签已于8月12日完成,对阵名单见附录。
9月20日,两个小组分别进行单循环赛,即每只队伍会与小组内另两支队伍进行一轮比赛,每组总计三轮比赛。
A组小组赛比赛地点: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
B组小组赛比赛地点:University of Sydney
9月21日,A组第一名的队伍与B组第一名的队伍进行决赛。A组第二名的队伍与B组第二名的队伍进行季殿赛。
决赛与季殿赛比赛地点:University of Sydney
注:若存在两支队伍胜负场次相同,则按照各队总得小票数进行排名,若小票数仍相同, 则相加各队每张评分单评分,按照分数进行排名,如若分数仍然相同,则相加各队每张评分单论点分数,按照论点分数进行排名,如若论点分数仍然相同,则将由抛硬币方式决出排名。
4. 比赛流程
9月20日:循环赛时间为第一场9:00 第二场12:00 第三场15:00
9月21日:季殿赛 10:00 决赛 当天下午
5. 比赛辩题: 参见《悉尼公开赛细节的若干补充》。
6. 参赛队伍人数: 三名正选队员及二名候选队员
7. 队伍选举方式: 由悉尼大学中文辩论社邀请获得参赛资格
8. 辩论员资格: 辩论员必须为该校在籍学生。
9. 比赛程序与规则: 参见《悉尼公开赛细节的若干补充》
10. 提供辩手午餐,及每支非悉尼队伍五人19、20两日住宿。
[奥瑞冈辩论推广营]
11.活动时间:9月21日下午至9月22日。
活动内容:
(1)资深辩手讲座,讲授对奥瑞冈辩论的理解
(2)精彩表演赛
(3)各队混合交流赛
12. 报名费: 分为以下四种价格
● 参与悉尼辩论公开赛:无需报名费
● 参与公开赛及推广营无须住宿:$50/pp
● 参与公开赛及推广营(周六住宿):$100/pp
● 参与公开赛及推广营(周六周日住宿):$150/pp
*此价格为暂定价格,根据实际住宿价格及参与人数可能发生上调不超过5%下调不超过20%之浮动。
13. 所有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本章程里的规则, 犯规者将由筹委会酌情处理。
14. 筹委会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15. 本章程若有未尽善之处, 筹委会有权随时增删之。
若有更动,筹委会将另行通知。
16. 主办方联系方式:
悉尼大学中文辩论社 电子邮箱:debate.usyd@gmail.com
悉尼科技大学中文辩论社 电子邮箱:derbymannia@gmail.com
《悉尼公开赛细节的若干补充》 比赛程序: 本次比赛采用国际青年菁英杯奥瑞刚辩论邀请赛“四四四”赛制。 考虑奥瑞冈赛制在澳洲的普及程度,本次赛会采用价值性辩论辩题。亦即正反双方只使用奥瑞冈赛制形式,所有立论及胜负判准不以奥瑞冈赛制为准。 比赛程序如下: 1 正方一辩上台申论结束后,反方二辩上台质询正方一辩。 2 反方一辩上台申论结束后,正方三辩上台质询反方一辩。 3 正方二辩上台申论结束后,反方三辩上台质询正方二辩。 4 反方二辩上台申论结束后,正方一辩上台质询反方二辩。 5 正方三辩上台申论结束后,反方一辩上台质询正方三辩。 6 反方三辩上台申论结束后,正方二辩上台质询反方三辩。 7 反方结辩上台作结,结束后,正方结辩上台作结。 申论,质询,结论时间皆为四分钟。 ● 每场比赛须由主办单位指派会场主席一位,以主持比赛之开始及进行。 ● 每场比赛须由主办单位指派计时员,计分员及招待人员各若干位。 ● 每场比赛须由主办单位安排三位以上(含三位)之单数裁判人员担任裁判工作。 ● 每场比赛裁判人员不得中途入席,离席或更换。 ● 裁判人员须于赛前详阅题目,定义及规则。 ● 赛前一天,主办方将公示当场裁判人员名单,参赛队伍有权要求更换裁判。主办方会根据需求进行适量更改。 ● 每场比赛各队出赛人员三位,出赛名单于每场比赛前十分钟向主办单位提出。 ● 主席宣布比赛开始后15分钟,队员仍未到齐者,视为弃权。 规则 ●通则 1. 任何队员发言时, 不得涉及人身攻击, 否则视为违规。 2. 出赛队员于比赛开始后, 不得获他人之任何帮助, 否则视为违规。 3. 出赛队员于发言计时开始后, 不得获他人及其他出赛队员之任何帮助, 否则视为违规。 4. 引述对方言词应正确, 否则视为违规。 5. 引述之证据资料应切合事实, 否则视为违规, 某方伪造证据资料时,得由他方检具证据资料反证, 于赛后提出抗议。 6. 抗议应由结辩或领队于比赛前或比赛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向主席提出, 否则不予受理, 抗议提出后,主席应知会他方,他方得以书面答辩 ●质询 1. 质询者应提出任何与题目有关之合理而清晰之问题。 2. 质询者控制质询时间,得随时停止被质询者之回答。 3. 质询者自行申论或评论时,裁判应视之为违规,答辩者并得要求其停止。 ●答辩 1. 被质询者应回答质询者所提之任何问题,但问题显然不合理者,被质询者得说明理由,拒绝回答。 2. 被质询者不得提出反质询。 3. 被质询者得要求质询者重述其质,但不得恶意为之,否则视为违规。 4. 被质询者提出反质询时,质询者得要求其停止,并拒绝回答。 ●结论 1. 结论由双方出赛队员中自行推选一人担任之,于赛前十分钟连同比赛名单提出。 2. 结论者应就己方论点及双方交锋情形加以整理陈述,不得提出任何申论及质询阶段未提出之论证,否则视为违规。 ●评分 1. 评分系就个人成绩、结辩成绩及团体成绩分别评定之。 2. 双方总成绩各270分,其中团体分数120分,包括整体架构100分与结辩20分,而个人分数150分(三位队员成绩各50分),包括申论20分、质询20分与回答10分。 3. 若总分加计出现平手情形时,就该张评分表中以「整体架构」来决定胜方。 4. 单场最佳辩士由裁判票选产生,赛会最佳辩士由单场累积积分最高之辩士获得。 5. 双方提出抗议时,主席应将「抗议裁决单」交予裁判人员 (每项抗议一张) ,由其各自阅读书面抗议及答辩书后,分别裁定之,裁判人员要求验证事项者,其裁决单由主席收回后,即作相关处理,并于验证完毕后再交该裁判人员裁定,抗议裁决之结果,应于各裁判之评分表中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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