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辩词转载自许书源,感谢许书源同学的手打,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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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8 Y% f3 w4 x, K5 @南京审计学院VS天津大学:食品问题频发,制度缺失/管理缺失是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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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9 f% n! D: B& W$ S9 B正方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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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n$ `' k- ~2 P% B谢谢主席大家好。古语有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入我们民众的视野,从苏丹红到塑化剂,从毒奶粉到染色馒头我们忧心忡忡,我们愤愤不平,我们更充满疑惑究竟谁来负责?我方认为制度缺失是主责。结合学术概念和辩题语境,制度市值约束群体行为的法律规章,而机构实行权限划分,一般通过法律规章来表现,因此也属于制度范畴。而管理指的是依照制度具体执行,具体指的是行政与执法,下面我方将具体阐述我方观点: \; A% P# H* E" ?7 G1 |0 C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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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事先预防来看,预警机制的缺乏是导致食品问题难以预防和控制的主要原因。预警机制包括了两个体系,第一,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严格的标准可以预防问题的发生,而在中国有刘成的食品没有安全标准,食品添加的使用标准是十分的紊乱相当的缺乏,因此才会出现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在白酒中添加塑化剂的大案。而今天预警机制的第二个体系就是食品的可追溯性,问题一旦被发现能够迅速追溯到每一层,能够控制问题的扩散和减少阻碍。如果我们国家的体系能够迅速追溯到冒充牛肉的马肉来自哪一匹马,我过得可追溯性已圆圆的落后与时代的要求,所谓巧妇难为为无米之炊。这样基本制度的缺乏,纵使管理再完善也难以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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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7 Q- Z. A0 _" y' |第二,从事中监督来看,食品安全监管设置和权限划分不合理是食品问题难以有效监督管理的主要原因,在系统监管乏力的情况下各监管部分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缺乏整体的认识,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做到无缝对接。另外由于职责分配不明确,造成了重复监管地带,导致有相同监管职责的监管部门相互推诿而无人问津。虽然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管理问题责无旁贷,但据中科院平均实验室给我们透露,中国监管人员最多,监管执行是最严的,可见罪魁祸首海事监管制度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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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从事后问责来看,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导致难以对相关成员问责处理。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不无奇怪,问责主要采取法律法规和行政制裁,但行政处罚远不能比之前的利润,难以企到威慑的作用。而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制裁也是相当有限的,由于罪名的狭窄,导致不少犯罪分子不担心受到处罚。而对于官员监管不力的处罚,也是在去年才在刑法修正案中刚加入的食品安全问题违法执行罪,而相关的法条却总体模糊,束之高阁,缺乏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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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管理缺失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但是追究主责是看何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更严重以导致其频发。谢谢。& e2 n9 t9 v2 ` z4 e'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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