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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3华辩 南审vs天大 立论结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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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21: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辩词转载自许书源,感谢许书源同学的手打,原地址* W( D& ]# h. W! |) C
http://blog.renren.com/blog/435986974/906488974?bfrom=010203041
. e. ^1 k; f/ X" C, e4 Ehttp://blog.renren.com/blog/435986974/907035114?bfrom=01020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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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 i( F0 x8 O南京审计学院VS天津大学:食品问题频发,制度缺失/管理缺失是主责" v6 A& _7 Q6 r0 ~& m)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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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大家好。古语有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入我们民众的视野,从苏丹红到塑化剂,从毒奶粉到染色馒头我们忧心忡忡,我们愤愤不平,我们更充满疑惑究竟谁来负责?我方认为制度缺失是主责。结合学术概念和辩题语境,制度市值约束群体行为的法律规章,而机构实行权限划分,一般通过法律规章来表现,因此也属于制度范畴。而管理指的是依照制度具体执行,具体指的是行政与执法,下面我方将具体阐述我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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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s. r/ I" d7 Y首先,从事先预防来看,预警机制的缺乏是导致食品问题难以预防和控制的主要原因。预警机制包括了两个体系,第一,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严格的标准可以预防问题的发生,而在中国有刘成的食品没有安全标准,食品添加的使用标准是十分的紊乱相当的缺乏,因此才会出现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在白酒中添加塑化剂的大案。而今天预警机制的第二个体系就是食品的可追溯性,问题一旦被发现能够迅速追溯到每一层,能够控制问题的扩散和减少阻碍。如果我们国家的体系能够迅速追溯到冒充牛肉的马肉来自哪一匹马,我过得可追溯性已圆圆的落后与时代的要求,所谓巧妇难为为无米之炊。这样基本制度的缺乏,纵使管理再完善也难以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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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从事中监督来看,食品安全监管设置和权限划分不合理是食品问题难以有效监督管理的主要原因,在系统监管乏力的情况下各监管部分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缺乏整体的认识,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做到无缝对接。另外由于职责分配不明确,造成了重复监管地带,导致有相同监管职责的监管部门相互推诿而无人问津。虽然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管理问题责无旁贷,但据中科院平均实验室给我们透露,中国监管人员最多,监管执行是最严的,可见罪魁祸首海事监管制度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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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从事后问责来看,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导致难以对相关成员问责处理。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不无奇怪,问责主要采取法律法规和行政制裁,但行政处罚远不能比之前的利润,难以企到威慑的作用。而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制裁也是相当有限的,由于罪名的狭窄,导致不少犯罪分子不担心受到处罚。而对于官员监管不力的处罚,也是在去年才在刑法修正案中刚加入的食品安全问题违法执行罪,而相关的法条却总体模糊,束之高阁,缺乏实用性。0 i0 o/ w3 n  Q: g6 W  q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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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管理缺失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但是追究主责是看何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更严重以导致其频发。谢谢。7 K2 I/ s, A9 P! O6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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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21: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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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说起食品问题呀,恐怕没有谁会不关心的,诚如对方辩友所说中国食品安全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对照先进的制度把不足之处全都补上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状况就能改变吗,那样是不是太简单了呢?其实当今中国食品主要问题根本就不在于制度身上,而在于管理意识的淡漠和管理能力的低下。如果现今的制度能够得到很好地落实,食品问题即使尚有不足也不至于如此的触目惊心。如果制度一旦发现漏洞就抱着负责任的态度去改正那么一模一样的食品问题也不会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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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食品管理者管理意识淡漠,缺乏负责任的管理态度。长期以来中国执法人员普遍执法比较消极,常常除了时才能看到他们的身影,检验的程序往往形同虚设。在河南每头猪只要交十块钱就能得到一张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尿检往往用人尿来滥竽充数。法律明明规定了发生问题的时候的问责制度,《食品安全法》九十三条和《刑法》一百一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证明的罪行,为什么官员仍然如此执法呢?说到底,官员没有执法态度的意识,缺乏责任政府的观念,往往只关注自己,要么贪钱贪利、要么明哲保身,平时抱着侥幸心理,出了事欺上瞒下,考核和问责制度也落不到实处。当执法变成过家家的游戏,人民的安全又在何处安放;当制度遭到官员集体嘲笑,又怎能将管理责任通通推开。3 q; e& l( v! S7 e+ x) b; X2 V

3 R1 N) o, s" a其次,管理着管理能力普遍较低,管理模式僵化,不注重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报告》指出我国政府对检测机构不够重视,检测机构不足,致使食品检测事业一直处于步履维艰的状态。此外小商贩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浙江宁海菜市场商贩六年来使用双氧水浸泡牛百叶,管理者定期不定期的抽查竟然都没有发现,是不是管理者的能力有待提高呢?而对于敌进我退,敌退我回的方式也令管理者一筹莫展,是不是只发放是不够灵活呢?其实制度再严厉,不法的商贩也会铤而走险,制度再精密,不负责任的管理者也会有空可钻,而制度太详细则会走向僵化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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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9 A3 K$ g1 d中国已经建立了信用召回等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体系,在标准方面也已经形成了涵盖各个领域的标准体系,拥有两千多向国家标准,三千多项行业标准,上万条地方标准。只要制度和标准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只要管理者能够认真负责去管理,能够在实践中探求合理的管理标准,食品安全频发的状况必能得到很好的改变。我们相信,总有一天我们筷子一伸就会有青青的菜叶过来,报上猪肉两片就是我们食品安全的一片天。谢谢。7 i6 X+ C; `3 I3 w3 f# O.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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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21: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结辩:6 w! O* i( {) I* j4 X

0 u: ~7 N, r9 @' h我作为一个喝三鹿牛奶长大的石家庄人(笑声),对于今天的这个问题感到十分的沉重,我们可不可以换一种思路,我们来探讨下什么叫不缺失的制度、不缺失的管理。我们今天从对方同学的论证中看到一个前提,对方有一个所谓不缺失的制度,应该是一个制度在内容上对管理者的各种行为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定,而不缺失的管理就是对制度忠实的执行。但让我们大家想想看食品问题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就像我和对方一辩所探讨的,化工原料不许加,但化工原料的种类不可胜数,难道要每一种都要查验吗?这不可能,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际的更新,这就意味着制度相对于食品问题的发展具有不可避免的被动性。而一些小商贩不法厂商为了牟取暴利,他们可是在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呀。而这时候所为合格的管理,不缺失的管理就是忠实的执行制度,那么制度本身的被动性借助于忠实的管理也传递给了管理者,使得整个管理系统都变得被动了;以管理的被动迎战不法厂商的主动,也难怪食品安全问题会屡禁不止。而我方认为所为合格的、不缺失的管理不仅仅是忠实的执行制度,还应该落实制度的精神,主动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去解决问题。4 k% z5 }; V- H4 {) g( K

6 t& `4 @+ B/ ~0 n& K9 y) N! n+ E今天对方同学讲的人与制度的关系我觉得像一个小黑屋模型,比如说石家庄的三鹿吧,对方说我们管理的职能就是把制度要求我检查的东西都检查一遍,就好比三鹿厂商在一个小黑屋里我不知道干什么,他把东西拿出来我查了查能通过就可以了,但这是一个合格的管理吗?这是一个合格的管理者该做的事情吗?既然我们知道了三鹿存在问题,接到了群众的举报,我们就应该一脚把这个小黑屋的门给蹬开,看看他在里边加什么东西。( _4 n( ~/ p" 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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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同学的逻辑就是说只要制度做得足够好就可以规避人的惰性,对方告诉我们所人本来就是懒惰的,靠制度就可以让人变得不懒惰,对好的制度有有一层新的理解,好的制度不但要在内容上精细明确,还要在执行上有一种能够克服人主观惰性的强大的精神力量。但我们想想看了,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要靠制度来约束,一个人的精神也要靠制度来约束,各位这是制度吗,这简直是统帅人类的上帝呀!这是我们该对制度提出的要求吗?如果管理者把制度当成了上帝就无异于把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推给了制度,我无非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卑微的愚民,只要跟着这个伟大的上帝就可以了。这种神圣职责,这种神圣制度的推出是管理者最大的失败,是管理最大的失职。而且对方同学你有没有想过,即便制度能够做到向上帝一样完美,克服你的主观能动性,但是如果人物信仰则上帝也无威严;如果一个管理者心中不装着百姓那么不管这个制度做得再好,他永远都能够找到偷懒的方式,他永远都能找到不尽责的方式,那么到时候我只要把制度规定的不太明晰的地方拿出来说一说其实我也很无奈其实我也很想管,那么这个时候制度就成了管理着永恒的挡箭牌。如果管理者的内心不得以改变的话,我们的食品问题永远得不到根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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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21: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结辩(王彤):  ]& f: w! {8 f) u9 Y

7 V" U. C) k$ `谢谢主席。感谢对方给我们加了一个前提,说我们的制度是上帝,但我方从来不认为一个权责不分的制度是上帝,一个流程检测标准缺乏的制度是上帝,我方更加不认为一个对食品安全犯罪者最高只有五年有期徒刑甚至不死人只罚几千块就可以了事的制度是上帝,对方辩友这样的上帝太廉价我方要不起。所以我方才告诉你这个制度有问题有缺失,可是对方告诉我这个管理不能这样,管理要有主观能动性,我们要有制度的精神。那对方辩友我想问你辩题的另一个关键词“食品安全”,主观能动性是什么,是我在现有制度之下可以发挥我的特长去解决这些问题,可是食品安全是什么事件,他不等同于一般的社会问题,它是一个社会危害非常大的一个事件,只要缺少一点点的标准缺失就可能使全国几千人几万人的健康受到威胁。所以这一点我们发现不是主观能动性能够解决的,这就是为什么我方说今天的制度不合理我方没有对他吹毛求疵,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食品安全的制度本来就不同于其它的事件,我们为什么看到发达国家他们可追溯体系已经强大到甚至马肉事件生产在哪里甚至都可以在第一时间追溯到,为什么检测标准是我国的几十倍,原因很简单,因为人家意识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人家知道对于食品安全这样重要的时间不可以掉以轻心不可以冒风险。$ Y- z& I- R  e$ C

  V/ _5 f! ]& Q: q0 G8 ~) B我们都看到管理可能是有缺陷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可能存在风险的,但是我明知道制度这样,明知道制度有漏洞,我们不去弥补漏洞而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方辩友这是对消费者安全负责任吗?为什么您方会犯这样的错误,因为您方的观点就是大部分政府官员的观点,这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其实管理和制度本身就是交织的观念,甚至制度本身就是一种管理,这样的话今天的辩题就没有任何讨论的意义了,就像您方所说制度有问题是因为管理者没有预知到的话,这个辩题是没办法辩下去的。所以今天我遇到一个管理学的老师我跟他谈论这个辩题,我跟他说制度与管理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决策与执行,也许这个类比不太恰当,但这恰恰反映了我们在讨论这个辩题的时候应该把制度和管理放在同等的平台上来。这里的管理更多偏向的是执行能力,应变能力以及我执行的是否尽责,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管理和制度才不是相互交织,才会有辩论的空间;我们才能真正的找到问题而不是笼统的:啊~~管理不善。+ y( T- R" d2 Z9 U! Q) p

  Q+ u4 N' G; H! v3 _9 K: A这时候让我们真正来想想到底是谁出了问题,民众一直觉得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是因为管理者出了问题,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看不到制度层面,就像媒体曝光的永远都是有贪官,都是有什么什么恶性的事件,看不到制度层面。所以我们也在反思,政府也在反思,但是这么多年依然没有解决。河南瘦肉精给了一个警示,公安部门抓了那么多人依然还在频发,因为制度缺失他们可以再出来,犯罪成本低呀对方辩友。所以辩题最后一个词是“频发”,频发是什么,是长期,我们要解决一个长期的问题才能够根本的解决频发的问题。谢谢。( Q. g( J# V5 M2 K
发表于 2013-9-3 22: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木有攻辩和自由辩论的材料呀?
发表于 2013-10-12 13: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有更多的辩题能和大家分享,辛苦楼主了
发表于 2013-10-22 15: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 顶下7 e" b% \0 J  _; P6 @; u8 L, u
初学者 正在学习中
发表于 2013-11-29 20: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9 d. \0 E/ [& k: {/ f: J' }- i
希望大家永远喜欢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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