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30|回复: 3

中国法院应不应该将民意纳入量刑考虑范围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3 22: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很快比赛了,想求助一下,每次都是做攻辩的时候不太清楚,我们是正方。
发表于 2013-5-24 09: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是程序正义,一个是结果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21: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康康勿鸣 发表于 2013-5-24 09:56
一个是程序正义,一个是结果正义

可以说的再具体点吗?
发表于 2013-5-24 22: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还是用效率和公平解释更稳妥一点吧……
正方是……应该?我就这么理解了……
强调我们为了保证公平,有时候就需要付出成本,这里的成本就包括了效率。
法官制,在各种意义上都是最有效率的法律运作模式,而引入民意,则是陪审团制的基础,在各种意义上是在牺牲效率成就公平。
接着就揪着公平为什么是最重要的打就好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8-25 14:13 , Processed in 0.04642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