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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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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9 16: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观点或看法,往往会构设诡辩来向对方发难,陷对方于被动尴尬的境地。诡辩在论辩中固然厉害,但诡辩自身存在着语言模糊、内容矛盾、逻辑错误等方面的局限性,因此,反驳诡辩可从以下这些方面打开突破口:
一、诡辩的逻辑如果是错误的,不妨顺着这个错误的逻辑,将错就错,就地取材,重新构设一个诡辩进行反驳。请看下面的例子:
 某校禁止学生在教室里穿拖鞋。一天下午,高二(三)班的"捣蛋鬼"梁勇同学又啪嗒啪嗒地穿着一双拖鞋进了教室,班主任王老师发现后让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我三令五申禁止穿拖鞋,你为什么还穿?"王老师皱着眉头问。
 "对不起,我没穿拖鞋。"梁勇大声回答。
 "什么?你脚上穿的不是拖鞋?"王老师提高了嗓音。
 "不是,是凉鞋。"梁勇语气坚定,还有意低下头望着自己脚上的鞋子。
 全班同学的目光都移到了梁勇的鞋子上:这双鞋子原来是一双普通塑料凉鞋,不过现在鞋后跟全被剪掉了。看上去与拖鞋没有两样。
 "鞋后跟全剪掉了,难道是凉鞋?"王老师恼火地问。
 "当然是凉鞋!这就像一个人的腿断了,他还是人,而不是狗!"梁勇昂起了头,大声反驳。
 班上绝大多数同学都为王老师捏了一把汗,担心他下不了台。王老师先是一愣,但很快镇定下来。他双眼盯着梁勇,不紧不慢地说:"你的话好像很中听,不过,你的辩解是错误的。凉鞋之所以是凉鞋而不是拖鞋,最重要的在于凉鞋有鞋后跟,这就像一个人,如果他最重要的头部都没有,那他就不再是人了。。。。。。"
 梁勇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低下了头。
 在这里,梁勇的诡辩在逻辑推理上明显是错误的,因为人断了腿固然是人,但无法据此推出凉鞋断了鞋后跟还是凉鞋。王老师思维护敏捷地洞察到这个错误的逻辑,立即把思路从人的腿部移到人的头部,构设了一个同样逻辑形式的诡辩,把凉鞋鞋后跟的功用提升到"像人的头部一样"重要,既然人的头断了就再人,那凉鞋断了鞋后跟也就不再是凉鞋了。由于王老师这个诡辩后发制人,以谬制谬,所以梁勇不得不低头认错。
 二、诡辩的语言如果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时,可通过对其语言进行判断、分析、解释,批驳他的荒谬观点和不实之词,阐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请看下面的例子:
 老张和老刘在公园辩论:
 老张问:"在金钱和道德之间,你选哪一个?"
 老刘不假不思索地答:"当然选道德。难道你选金钱?"
 老张诡秘地说:"我是选择金钱,因为我缺少金钱。你选择道德,那是因为你缺少道德。"
 老刘听了老张的不友好言语,立即反驳说:"你的话只讲对了一半,十分的道德,我已有九分,还缺少一分,所以我要选道德;万贯的家财,你已有九千贯,但你还缺少一千贯,所以你要选金钱。因此,准确地说,我选道德是因为我崇尚道德,你选金钱是因为你贪图金钱。"
 从上例我们不难看出:老刘重义,老张重利。然而,老张为了给老刘脸上抹黑,构设了一个以模糊语言为核心的诡辩以嘲讽老刘。在这个诡辩的关键词语"缺少"在特定语境中是很模糊的,即包含了"缺得很多、缺得不多、缺一点点"等等方面的意思,老刘的反驳针对"缺少"这一模糊的词语,用形象的语言清晰地把它量化出来,否定了自己"缺德"、老张"缺钱"的荒谬论断,最后用"崇尚"来褒扬自己对道德的追求,用"贪图"来贬斥对方对金钱的贪得无厌,驳得淋漓尽致,恰到好处。
 三、诡辩的内容如果是矛盾的,可先指明矛盾所在,然后再点出问题的实质。请看下面的例子:
 某乡有几个地痞,经常偷鸡摸狗,欺压乡邻,但派出所对这些人一直采取纵容态度,致使他们的气焰日益嚣张。群众忍无可忍,集体向乡***书记反映了这一情况。书记找来派出所所长:
 书记:"那几个地痞胡作非为,你这个所知道不知道?"
 所长:"知道。"
 书记:"既然知道,那为什么至今未对他们采取行动?"
 所长:"采取行动只是个时间问题,这就像喂猪一样,如果还没等到猪肥就杀了,那怪可惜的,不合算。这些地痞就像猪一样,现在还是’瘦瘦的’没喂’肥’,处罚起来没分量。所以这是个策略问题,群众不理解,我们可以理解。"
 书记:"你的’肥猪论’太玄虚了,群众怎么会理解?猪是人们心甘情愿喂养的,而这些地痞,群众会甘愿喂养吗?还是听听我的’肥鼠论’吧。如果有个人养了一只猫,指望它捉老鼠,可这种猫却放任老鼠在家里吃谷子,结果主人家老鼠成灾。主人找猫来问罪,可猫却振振有词地对主人辩解:’家里老鼠太瘦了,等到喂肥了再抓不迟。’你猜主人对猫会有什么看法?"
 所长:"这。。。。。。,书记的’肥鼠论’更有哲理,我是一时糊涂,我马上就把那几只’老鼠’抓起来。"
 在这个事例中,所长企图用"肥猪论"为自己工作失职辩解,但书记一语道破了"肥猪论"在内容上的荒谬,即猪是人们自愿喂养的,而地痞则相反,二者不能相提并论,群众不理解"肥猪论"原因也在此。仅仅揭露批驳所长的"肥猪论"还不够,书记又引出了"肥鼠论",形象生动地说明了地痞横行不法,派出所放任不管,群众遭殃受害的事实,含蓄地指责了所长主观的荒唐,工作的失职。所长在这种情况下,再不表态自己失误,其利害关系就不言而喻了

发表于 2004-12-19 17: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很好的文章,楼主从那儿转来的?
发表于 2004-12-19 19: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用一下楼主的名字

“多谢”

发表于 2004-12-19 21: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呵呵,有些意思。不过这些只是表面形式的狡辩,诡辩,辩论比赛的时候,有些诡辩就隐蔽多了。需要辩手很强的归纳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才能发现。呵呵
发表于 2004-12-20 1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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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文章,我 是新手,明晚我班第一次举办辩论会,题目
正方,英雄自以成败论,
反方,英雄不以成败论。
我想请教:哪里能找到有关的文章和资料
谢谢各位!
发表于 2004-12-21 23: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俄。。。这些例子中其实也是在诡辩。。。如果诡辩者水平够高,也还是可以接过话去继续诡辩的
发表于 2004-12-23 22: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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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反驳本身也是诡辩,都是在用语言暴力。这种反驳不值得提倡
发表于 2004-12-24 04: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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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反驳有点没水准
发表于 2005-1-2 04: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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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大佛2004/12/19 09:23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有些意思。不过这些只是表面形式的狡辩,诡辩,辩论比赛的时候,有些诡辩就隐蔽多了。需要辩手很强的归纳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才能发现。呵呵

4楼的GG能给些具体的例子来吗?
发表于 2005-1-24 12: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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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大佛2004/12/19 09:23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有些意思。不过这些只是表面形式的狡辩,诡辩,辩论比赛的时候,有些诡辩就隐蔽多了。需要辩手很强的归纳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才能发现。呵呵

嗯,对得的有道理的

发表于 2005-1-24 12: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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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incantcook2004/12/23 10:37pm 发表的内容:
这些反驳本身也是诡辩,都是在用语言暴力。这种反驳不值得提倡

诡辩是语言暴力?
就像古希腊的那些智者其实都是施暴者吗…………

发表于 2005-1-24 12: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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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这个问题我们正在激烈辩论中
实例已经扑出来了
发表于 2005-1-24 14: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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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只是展示了“谬误向真理靠近”的极端,仅有一纱之隔,
但是却是最最难以捉摸的“一层纱”……

往往只有真正的“掌握了‘真理’”而不是“知其然或而知其一些所以然”的人才能抓住这最后一层纱,并且扯破它……
(别再跟我讨论“真理”了,这两个字只是一个符号,意会即可……)

所以,对方诡辩,你看不破,只能说明你无能……(好像尖刻了~~)

楼主的主题就说明了啊“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没说一定也要用诡辩……)

发表于 2005-1-24 14: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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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道理的
发表于 2005-10-5 04: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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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反驳有点不合适:
1、对方是学生并首先不应当引入辩论;
2、在大家都知道这位同学在胡搅蛮缠(不是诡辩)的情况下还更加不合理的反驳--
  什么没有头就不叫人,没有深度(别人讲没有脚你就讲没有头,简直崩溃)。
3、即使诡辩开始,个人认为回答:人没有脚不是一个科学定义上的完整的人,就如同你脚上的凉鞋一样不完整,我们学校的要求是一双完整的凉鞋,要不你也补上一对假肢?
4、占上风后一定要严肃处理(本人毕业多年,但是仍痛恨诡辩的,特别是还没有学会打太极就装着成熟)
发表于 2005-10-5 15: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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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鞋没了后跟那还叫凉鞋,只不过那叫破凉鞋;
人没了头那还叫人,只不过那叫死人。
发表于 2005-10-12 17: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只强调了运动的连续性,忽视了运动的间断性;

只强调了运动的间断性,忽视了运动的连续性;

只强调了时间、空间的变动性,忽视了时间、空间的确定性。


列宁曾经说过:“辩证法曾不止一次地做过通向诡辩术的桥梁... ...”

发表于 2005-10-16 23: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好
其实很头大的!!!
发表于 2005-11-6 15: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抓住诡辩的辫子反诡辩

很好啊.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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