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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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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2: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方论点:电子竞技不应当鼓励
  我感觉这个辩题对反方不利,我目前所能找到的资料,其中包括国家的官方文件,几乎全是对正方有利,而对反方有利的几乎全是一些软弱无力的老生常谈。
  昨天晚上刚拿到辩题,我还没能仔细地推敲,目前确定几下基本要点:1.广义地定义“电子竞技”,使外延不仅是国家正式确立的项目,而是所有的对抗性电子游戏;2.强调“不鼓励”不等于“反对”,承认电子竞技的积极面,而强调其消积面,并指出鼓励会使消极面扩大,因此“鼓励”不如“放任”并加强管理.3.避实就需,避开国家及国际对待电子竞技的态度这一事实,而由理论探讨其利弊。

  即使这样我依然觉得正方还是太有利了。。。请大家指教。。
 

发表于 2005-4-1 13: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这个很容易想到的,就是电子经济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的影响。那么试图偷换一下辩题,
电子竞技只应该在一定范围内鼓励,而在未成年人当中持谨慎态度。那么正方的立场就
错在不完整。
 楼主| 发表于 2005-4-1 13: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下面引用由还在学习中…2005/04/01 01:28pm 发表的内容:
这个很容易想到的,就是电子经济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的影响。那么试图偷换一下辩题,
电子竞技只应该在一定范围内鼓励,而在未成年人当中持谨慎态度。那么正方的立场就
错在不完整。

我方主张电子竞技不应当鼓励,这也是一个全称命题,如果主张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鼓励,那么我方的辩题也就不完整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4-1 15: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发表意见的人这么少...5555

这个题目可能大家不是很熟悉,至少从逻辑上分析一下也是好的~~~

发表于 2005-4-1 17: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我刚辩过“电脑高手可以成为一种职业选择”,相信对你有点帮助。
以下是我的三点立论;
一。从市场角度。凯恩思的经济学理论:需求决定供给。
二。从个人选择角度。也就是个人能力与职业相匹配
三。从前景角度。可联系中国游戏产业在蓬勃发展,空间巨大。

反方只能强调游戏的不良影响。
而你要强调“鼓励把电子竞技发展成为一个规范成熟的职业”。
有人沉迷是他自己的错,不是电子竞技的错。因为内因是关键。
最后就是用发展和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可参考韩国的成功模式。
祝成功!

 楼主| 发表于 2005-4-1 17: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下面引用由bakerstreet2005/04/01 05:03pm 发表的内容:
我刚辩过“电脑高手可以成为一种职业选择”,相信对你有点帮助。
以下是我的三点立论;
一。从市场角度。凯恩思的经济学理论:需求决定供给。
二。从个人选择角度。也就是个人能力与职业相匹配
...

嗯,谢谢,可以参考~~~

发表于 2005-4-1 17: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下面引用由黯夜2005/04/01 12:01pm 发表的内容:
强调“不鼓励”不等于“反对”,承认电子竞技的积极面,而强调其消积面,并指出鼓励会使消极面扩大

呵呵,我觉得楼主的分析已经有一定深度了啊,没必要那么沮丧吧,嘻嘻......
首先“退一步”:承认电子竞技积极作用所在;
然后“点一点”:说说这些积极面在现实中到底体现的怎么样,或者说是不是一有电子竞技就会有这些积极的东西出现(呵呵,仔细想想,好象不那么绝对吧);
其次“打打看”:从实际情况看来积极的东西有的时候出不来, 到是消极的东西不仅常常可以出来(原因:看看中国的大多数玩家在想什么嘛,呵呵,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楼主多往自己这边拉例子哦),而且现在还不好控制,如何扬前者弃后者,我们现在还没有这方面的好办法吧,文化氛围似乎也缺失;
最后再“吓一吓”:现在我们就急着鼓励无非是一种盲目的冲动,别人的好苗到我们这里还是需要良土才能长的好,缺少一些必须的文化氛围,只是因为一些低级的需要和爱好来鼓励电子竞技,恐怕只会导致全面失控,后悔莫及。
 楼主| 发表于 2005-4-1 21: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下面引用由wzz0111052005/04/01 05:59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我觉得楼主的分析已经有一定深度了啊,没必要那么沮丧吧,嘻嘻......
首先“退一步”:承认电子竞技积极作用所在;
然后“点一点”:说说这些积极面在现实中到底体现的怎么样,或者说是不是一有电子竞技就 ...

嗯,很好很好,多谢多谢^_^

发表于 2005-4-2 03: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5楼的论点说实话我觉得有点偏。

韩国政府之所以鼓励电子竞技是因为电子信息产业尤其是游戏产业已经成了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于中国而言游戏产业显然不可能居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也“没必要鼓励”。从管理上而言,对电子竞技的管理在西方绝大多数也是一种民间性的行为,而这个辩题所讨论的显然是一种政府的态度,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是适当地加以规范,而既不应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也不应极力禁止。事实上,一个好的政府是比较少“鼓励”民众做什么的。电子竞技成为一种“运动”是一种事实,我们只是被动地接受罢了,并不意味着就是“鼓励”,正如上面一些同学说的规范了总比放任好。最后一点略有点偏,中国玩家的游戏素质实在有待提高,而我们在这方面显然很难做什么,就好像如果体育总局没办法控制某一个项目的不正当竞争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对其“鼓励”为妙。

发表于 2005-4-2 11: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电子竞技应不应当鼓励。反方立论,请指教。

下面引用由herolandis2005/04/02 03:29am 发表的内容:
从管理上而言,对电子竞技的管理在西方绝大多数也是一种民间性的行为,而这个辩题所讨论的显然是一种政府的态度,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是适当地加以规范,而既不应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也不应极力禁止。事实上,一个好的政府是比较少“鼓励”民众做什么的。

呵呵,”有限政府”理论,这个角度不错,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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