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二届(2011年)博爱建筑安全论坛的各项活动已陆续开始,网上论坛活动正在展开,7月中旬将在徐州举办主会场的各项活动。为配合本届论坛活动,计划今年上半年开展2011年博爱建筑安全论坛辩论赛活动。现将2011年博爱建筑安全论坛辩论赛计划安排及征集辩论赛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赛制规则
辩论赛参照标准奥瑞冈辩论赛制规则(见附件一)进行,具体规则于5月中旬前正式发布。
2、参赛对象
分二组对象组织竞赛:学生组,以大专院校学生为主;地区组,以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的建筑业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为主。
3、竞赛目标
通过初赛或选拔赛选出参加半决赛的地区,苏南、苏中、苏北各一支和学校三支辩论队,通过半决赛选出参加决赛的二支参加决赛。通过二支辩论队的决赛,选出一支决胜队伍。
比赛分冠军(决赛中的优胜队伍)、亚军(决赛中的负胜队伍)、季军(半决赛中的负胜队伍)。
获得冠军的辩论队将授予“某某杯”(暂略)。获得冠军、亚军和季军奖分别获得相应奖金(暂略)。
4、组织形式
协会成立“2011博爱建筑论坛辩论赛”竞赛委员会(简称省竞赛委),具体组织和指导本次竞赛活动。
省竞赛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下设苏南、苏中、苏北赛区竞赛委,在省竞赛委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本地区的竞赛选拔活动。
参赛学校和各省辖市可成立相应的竞赛委员会(各地竞赛委),接受省竞赛委的领导,组织和指导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竞赛活动。
参赛队伍可以学校、本企业或本地区(如省辖市)的人员组成和命名。
初赛由各地竞赛委组织,选出参加省竞赛委组织的选拔赛、半决赛和决赛。
5、“三进”巡讲活动
开展进企业、进施工现场和进校园的免费安全生产巡回宣讲活动(即“三进”巡讲活动),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推进辩论赛等论坛活动。在学校、企业、施工现场等有关单位邀请下,本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免费开展论坛辩论赛有关辩题论点的宣讲。
二、时间安排
1、组建辩论队和征集辩论题
4月下旬至5月8日前,各地组建辩论队和征集辩论赛题。欢迎外省有关地区和单位组队参加2011年博爱建筑安全论坛辩论赛活动。
希望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5月8前将参赛意向书(见附件二)和征集到的辩题发至省竞赛委办公室。
2、启动辩论赛和开展“三进”巡讲活动
5月中旬公布辩论赛活动正式通知,并“三进”巡讲活动。
3、开展辩论赛半决赛活动
6月上旬举办辩论赛的选拔赛或初赛活动,确定各个赛区参加半决赛的辩论队名单。
6月中下旬举办辩论赛的半决赛活动,产生各组参加决赛的辩论队名单。
4、举办辩论赛决赛活动
7月中旬,即主会场期间举办辩论赛的总决赛。
三、辩题征集及要求
1、辩题范围
以本届论坛“以人为先,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关注建筑业从业人员生命、健康、权益、职责以及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发展方向展开讨论,设置辩题。
省竞赛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列出不少于10个以上的辩题,供竞赛活动时抽取(目前的辩题可参见附件三)。
2、辩题征集要求
(1)可辩:通顺、均衡,即命题双方都不违背常识,在论证上都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2)新颖:新鲜、有趣,为辩坛创作贡献出新的话题;
(3)现实:具有时代气息、契合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热点,具有讨论的现实价值;
(4)内涵:有深刻的内涵可以挖掘,意义耐人寻味;
(5)积极:引导人们正确、全面、理性看待问题,不违背法律和政策,不挑战道德上已有之共识,不侵犯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
各位关注本次论坛的网友,可将你的辩题发送给
,被采用辩题的提供者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相应精神及物质奖励。
附件一:
说明:奥瑞冈(或译俄勒冈)式辩论赛起源于美国的大学生辩论赛,在 1970 年代传入中国台湾地区,又于1990 年代末由台湾高校传入中国大陆。早期的奥瑞冈式辩论赛的规则版本较多,1987 年之1989 年间由现台湾世新大学的游梓翔和温伟群先生推行了“正统奥瑞冈式”的改革。本规则由上海大学辩论协会(2006 年)根据台湾地区受到基本认同的几个赛制整理而成。
竞赛辩论分正反两方,各推派出赛辩论选手三位,依申论次序分别为正(反)方一辩、二辩、三辩,并指定其中一位兼任结辩。出赛名单应于比赛预定时间十分钟前提报赛会主办方,否则视为弃权。 发现时间采用“五•四•四”制,即申论5 分钟、质询4 分钟、结辩4 分钟。比赛程序如下: 1) 正方一辩申论 5 分钟,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4 分钟。 2) 反方一辩申论 5 分钟,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辩4 分钟。 3) 正方二辩申论 5 分钟,反方三遍质询正方二辩4 分钟。 4) 反方二辩申论 5 分钟,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4 分钟。 5) 正方三辩申论 5 分钟,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三辩4 分钟。 6) 反方三遍申论 5 分钟,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三辩4 分钟。 7) 双方结辩各 4 分钟(结辩次序在赛前抽签决定)。 计时工作由主办方指派的人员负责,并以响铃的方式告知发言辩论选手。在申论的4 分钟时响铃一声,在4 分30 秒响铃两声,在5 分钟响铃三声提示。在质询和结辩的3 分钟时响铃一声,在3 分30 秒响铃两声,在4 分钟响铃三声提示。时间届满辩论选手即应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违规。 正方界定的立场应完全符合辩题之要求,否则视为违规;反方界定的立场应反对辩题,否则视为违规。双方的基本立场界定应于一辩申论中完成,并不得于其后修正,否则视为违规。 辩题的理解以主办方提供的说明为基础,若任意一方提出争议性解释,须在赛前的领队会议上与主办方、对方共同协商,否则评委不予临场受理。若任意方认为对方的立场不合题时,反方至少应于一辩申论,正方至少应于二辩申论中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接受他方界定之立场。 辩论选手在指定发言时间段登台发言,发言应符合清晰明了之原则,并展现风度与礼仪;除指定发言时间外,不得由高声谈话、故作姿态或展示道具之行为。 发言辩论选手可以在发言中使用平面或实物道具辅助发言,但不得使用有声或录像道具。道具一经使用,他方亦获使用权利。 出赛辩论选手在比赛开始后,不得从己方辩论选手之外的他人获得协助;发言辩论选手在发言时间开始后,不得从其他出赛辩论选手获得协助,否则视为违规,但经发言辩论选手主动要求传递资料证据者不在此限。 质询者控制质询时间,可以提出任何与题目有关的合理而清晰的问题,并随时可以停止被质询(答辩)者的回答。 质询时间内,置询者应询问问题,不得自行申论或就质询所获得的结果进行引申,否则视为违规。质询者自行申论或引申发言时,被质询(答辩)者可以要求其停止。 答辩者应回答质询者所提出的任何问题,但问题若不合理时,答辩者可以说明理由,拒绝回答。 答辩者可以要求质询者重述其质询,但不得恶意为之,否则视为违规。 答辩者不得对质询者提出询问,否则视为违规。答辩者提出反质询时,质询者可以要其停止,并拒绝回答。 结辩人员应就己方论点及双方交锋情形加以整理陈述,不得提出任何申论及质询阶段为提出的论点,否则视为违规。 辩论选手发言中引述的证据资料应切合事实,某方引述证据资料有误时,对方可以检举其资料证据反证,提出抗议。 依前条或其他事由而引发抗议事项时,应由结辩或领队在赛后5 分钟内以书面方式向主办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抗议提出后,主办方应知会他方,他方也可以以书面答辩。 双方提出抗议时,主办方应将“抗议裁决单”交予规则裁判(每项抗议一张),由规则裁判阅读书面抗议及答辩书,并进行验证裁决。规则裁判将抗议裁决结果向裁判团进行说明,供裁判参考以及判决。
(注:本出赛名单申报表请于比赛开始前10 分钟提交给赛会组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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