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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训练] 在遇到“...比...更重要”之类的比较性辩题的时候,是否有一个通用的破题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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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00: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经常泡在华辩上,发现好多辩友们都在求助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多也最普遍的一类题目就是如题的比较性辩题。说了很多自己的观点,然后又看到了更多的其他人的观点,解决了一批问题,总会产生更多的问题,而综合起来看的话这些问题都是大同小异。我本人比较懒,同样的话也不想一遍遍重复,就在想能不能在这类问题中找出一个通用的模式,来让每个人直接就可以应用呢?本人不才,想在这里说说我的看法,不知道对不对们还要请各位前辈高人们指正啊~~
      我觉得,像这种“对C来说,A比B更重要”的题目,其核心还是在于那个"C”上,就是说,不论我们争论多久,最后的结果还是要看A和B他们分别对C产生了什么作用来判断,离开了C的话,A和B也都只能是空谈,也就是说,刚拿到辩题,在分析辩题的时候就应该注意到那个C是什么,有什么特点,与所讨论的A与B有什么关系。比如说,“青少年发展外部环境比自身努力更重要”这个题目,这里的C就是“青少年发展”,在分析题目的时候,就应该注意到“青少年发展”是什么,它的特点有哪些,它和今天讨论的“外部环境”和“自身努力”有什么样的关系,各自体现在哪里,这应该是很重要的。
    接下来再进一步分析准备论证本方观点的时候,就要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一个所谓的比较标准出来,像这样的比较性辩题呢,一个明确的比较标准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这个标准如何选取的问题上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有不同的说法,而在我自己看来,既然是说“对C来说,A比B更重要”,那么就要看在C的发展过程中,A与B哪一个起到了更加重要的作用,或者说,对于C的产生,A与B哪一个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这个就要结合上面做的分析来做了,这一点比较繁琐,但是却很重要,一旦有了一个标准,在比赛的时候也会更有说服力。
    标准的问题解决以后问题可以说解决了一大半,但是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比较标准可以说是我们的工具,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拿着这个工具去证明我们的命题,这一点应该说也是很重要的。在做论证的时候,我们应该尽量使自己的观点符合我们提出的标准,然后指出对方的观点在这样的判断标准下是不成立的,这样就基本完成我们的工作了,这其中的东西不想哆嗦,大家应该都懂的......
      暂时就是这些了,个人观点,完全不能当做真理使用,仅仅是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可以引出其他能人们的关注并加以指正,共同进步才是最好的嘛。如果里面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希望各位指出来并加以纠正,希望不会遭人讪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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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01: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华语讪笑还真不容易出现,上砖会更频繁。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1-3-26 18: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kidrow 的帖子

关键现在的情况是,人们来来去去,谁会有空来捡起他的砖呢?说实话我倒是不怕挨砖,就怕没有砖,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会起到相应的提高自己的作用的......
发表于 2011-10-23 22: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性辩题很难有打得出彩的时候
发表于 2011-10-24 09: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学长~我想我的关于这个比较性的辩题的疑问是这样的。。。。。到底评判更重要的标准是什么呢?更重要与更需要有区别吗?按国辩新闻价值与人文道德的打法,缺失性的比较方式只能论证出谁更急,并不能显示谁更重要,绝大多数时候AB都是缺一不可的,那么这个更重要的衡量标准有没有个普适的比较方法呢?
发表于 2011-11-1 16: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这东西不存在普适性的问题
要根据立场来定

比如辩题 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正方可能更多考虑被管理者  学生
而反方则是管理者 学校和家长
从而正方提出的标准可能是: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反方提出的可能是:不利于大学生纪律性的形成
发表于 2011-11-1 18: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似乎在说根属诶...
发表于 2011-11-12 09: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很对,如果我要比菲尔普斯和泰森谁更厉害,空比永远比不出来,必须看在游泳池还是在拳击场
发表于 2011-11-20 09: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楼主,是不是如果行动与语言比较谁是更好的交流方式,我应该把中心放交流方式上
发表于 2011-11-22 19: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方式的不同,感觉有时候会造成错位战(相对地水平的比赛),使得一场比赛变成双方在质疑对方比较标准的比赛,我感觉在辩题本身要辩的意义下手做比较标准比较合适,这样能避免让对方纠结定义
发表于 2011-12-24 11: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双方都有比较合理的比较标准,是不是在赛场上就会出现“说不到一块去”的情况?这是一方该怎么办?请不吝赐教。。
发表于 2011-12-24 21: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良治 发表于 2011-12-24 11:36
如果双方都有比较合理的比较标准,是不是在赛场上就会出现“说不到一块去”的情况?这是一方该怎么办?请不 ...

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
所以
之所以说不到一块去
是因为双方都没有找到对方“标准”的漏洞所在
自然只能自说自话了嘛,否则不冷场了?
发表于 2012-1-20 22: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比较性命题很容易变成标准争夺战。。。
发表于 2012-2-9 23: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LZ 双方的定义的标准不同 整场辩论就没有什么交锋点 最后会演化出自说自话 白白浪费了一场比赛
发表于 2012-2-10 15: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执中叔叔教的通分法
发表于 2012-2-13 16: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一个标准是放之四海皆准的  即使你下了一个不容易破掉的标准 也总有例外出现的,优秀的辩手就可能抓着这个例外打得你的标准翻不了身
借用著名黑客米特尼克的话:一台计算机一旦链接了网络,它必然会有对外数据流,只要有了数据流,就一定有破解的方法,所以,只要是链接网络的计算机就一定有被攻破的方法。

套用过来:任何标准只要你明确了定义,总会有例外的产生,只要有例外就有使定义站不住脚的方法。
发表于 2012-5-19 23: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头爱辩论 发表于 2012-2-10 15:20
用执中叔叔教的通分法

通分法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2-6-2 00: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方论点是“说比做更重要”,请问应该怎么攻辩呢?没有共同点啊~ = =!
发表于 2012-6-4 17: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bianlun.net/forum.php ... amp;fromuid=1017210
噗。。个人。。仅代表个人。。觉得 武大的那一场。。那个急。。并不是重要还是值得商榷的。。
发表于 2012-6-13 00: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散 发表于 2012-1-20 22:01
这种比较性命题很容易变成标准争夺战。。。

有理。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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