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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茬闹事所欲何为?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 09: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uliang0526 于 2011-1-22 09:59 编辑

今早看到一位访客说到:觉得本人已超出讨论问题的理性范围,更像是在找茬闹事。

答复三点:
1、谢谢你,从你的语气知道,你很直率地希望我向善,十分感谢!你比MIA用心要良善多了。
2、坦率的说,我就是在找那些侮辱南审的人的茬,闹那些侮辱南审的人的事。既然已经用了每日一骂的骂字,就注定了,我不是在这场斗争中负责苦口婆心、慈眉善目的角色。恶人终须恶人磨,恶狗终须恶狗咬,如今恶人羞辱到家门口,俨然就是一副东亚病夫的招牌挂在我等的脖颈!不要以为我们是外交部,南审曾经也是有过恶人的!只不过恶人平时懒而已!南审啊,对不起,请允许老奴化作一只烈犬,为你撕开敌人的喉管。
2、南审其他同学和我都已说明,这件事上有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其实是个沟通问题,说是国情也好文化也罢,都可以用时间来化解误会与遗憾。可喜的是,南洋理工的同学已经就第一层问题发来道歉信。这说明,闹一闹,不见得就是坏事,各位中庸之士多虑了。
第二层次,是有人彻底地羞辱及粗暴对待南审,那对不起,我就要闹你的事,就要撕破你的脸皮,就要找你的茬。

第五次严正要求:2011年1月16日下午最后与王磊通电话的那位大陆留学生,我要求你向王磊做出书面、正式的道歉!

PS:MIA请注意:你和世德木易不一样,你前日一脸纯洁的表情却暗藏昨日对我的讽刺挖苦,我前日看你的时候真没想到你只掩藏了一日就过跳出来直接开骂。但是呵,我就不另作反击了。因为呵,想到你们以前曾被钟旭麒用自编的名言“宁可不说话,也不能说话没逻辑。”羞辱且唬住,羞辱的人尽皆知,我就不忍心了。
发表于 2011-1-22 10: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uliang0526 的帖子

“恶人终须恶人磨”——既然你自承也是一恶人,那么围观的“中庸之士”对你有些恶感自然怪不得别人了吧。兰蒂斯说的所谓希望你有担当,照我看也无非是想你把这些恶感担当起来。既然想做恶人,就最好有些横眉冷对他人恶感的气势,斤斤计较围观之人的讽刺挖苦,未免无趣。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0: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liang0526 于 2011-1-22 10:59 编辑

回复 木雁 的帖子

都说是恶人了~你还指望讽刺完恶人而不受反击?
你到底说的事恶人还是老好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0: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木雁 的帖子

什么叫担当啊?
第一,我的恶,我来承受回击,不需他人代过。但承受完回击后不代表我不能回回击啊。
第二,不要装马甲装纯情装外校。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0: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木雁 的帖子

中庸之士和中立之士是有区别的,譬如我愿意正面回应的世德木易,是中立的,句句肺腑之言。譬如某些,呵呵,不知道其居心几何。
欢迎来打,但一定还手。
发表于 2011-1-22 11: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uliang0526 的帖子

好吧。随便你。我反正想说,我一直都认为那个大陆南洋理工是个白痴。同时我也觉得你这“每日一骂”也是吃多了撑得二到家了。你要说这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中庸看法,我没意见。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木雁 的帖子

吃多了撑的二到家是没办法的结果,他要是在我面前,我可以揍;问题是离太远,长途奔袭新加坡打架的成本也太高。虽说这小子过年应该回湖北,但湖北那么大,我总不能挖地三尺去找他吧~~没有办法的办法才只好在这一亩三分地骂他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1: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木雁 的帖子

要结束这每日一骂倒也不难,要么他道歉,要么管理员团队被我逼疯把我河蟹了。
夏惟桐那边我早打好招呼,你们看着自己要疯之前赶紧的把我咔嚓咯,别逼疯了自己身子。
哎,删帖也是早晚的事情,我再蹦跶两天
发表于 2011-1-22 12: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uliang0526 的帖子

恩,不会的,华语好像不喜欢删贴,不过这每日一骂,对方能看得见么?
发表于 2011-1-22 13: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木雁 的帖子

难得看到一两个理智的,顶一下!
发表于 2011-1-22 13: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3: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渡渡树和面包树 的帖子

应该看不见,这是唯一我悲催的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4: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liang0526 于 2011-1-22 14:13 编辑

回复 渡渡树和面包树 的帖子

抛开悲催的部分不谈,可以看到一个现象或者说事实是:
我重复用恶心的方式去重复一件绝大多数又绝大多数认为二的事情,一定能够不断地蔓延这件事对于外人眼球的吸引力。大家也有那么一点点兴趣,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如果最终的结局是如下,我认为我并没有失败:
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化名yuliang0526的是个疯子,同时很多人也知道了南洋理工出了这么一档子毫不占理且道歉不彻底的事。
以一人换一校,且是一个网络虚人的辩论圈名声换一个南洋名校的辩论圈名声,我觉得,可以。
说穿了,人肉炸弹。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4: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f_wenying 的帖子

感谢所有怪我不理智的人,因为你们在嗔怪我的同时,相信你们也关注到这件事了。
不管是否认同我的观点,只要多多少少了解南洋理工个别人和个别组织的做派,即可。
愿用一老朽之人的脸皮,换得大家对事件的关注。
发表于 2011-1-22 14: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yuliang0526 发表于 2011-1-22 14:10
回复 lf_wenying 的帖子

感谢所有怪我不理智的人,因为你们在嗔怪我的同时,相信你们也关注到这件事了。


我早就从正常途径知道这件事了,知道亚太组委会的不妥和南审朋友的委屈。不麻烦您以这种自我牺牲的方式。

如果你觉得南洋理工的一个留学生的不理智就能伤害整个亚太赛组委会的形象,那你一个人不理智又何尝不会伤害你所代表的学校的形象呢?而且,敢作敢当,何必要用假名马甲呢。

你说“以一人换一校,且是一个网络虚人的辩论圈名声换一个南洋名校的辩论圈名声”。别天真了。南洋名校的辩论圈名声是那个不理智的留学生伤害的。你这个网络的名字虽虚,但是代表的立场很实,所以你想想你的这点鲁莽伤害的是谁?

本来大家都为南审的朋友抱不平,你天天上来骂,也没人拦着你,完全就是贻笑大方,留言的人虽少,底下笑的人多着呢。我跟南审有交情,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南审的人,但是我认为你的行为对南审没好处,所以我上来说句劝话。你可以有千言万语来反驳我,毕竟搞辩论的最擅长的就是这个。

有空把南审世辩和省赛打得漂亮的视频再好好看看,然后做点战术分析、技术分析之类的上传到华辩网,我们大家都期待!
发表于 2011-1-22 14: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f_wenying 的帖子

俺实在忍不住了,顶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5: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f_wenying 的帖子

嗯,看过了,欢迎再写长点,来看的人越多越好,毕竟这事情还有很多人不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5: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hangluwei 的帖子

欢迎前来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5: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f_wenying 的帖子

有空把南审世辩和省赛打得漂亮的视频再好好看看,然后做点战术分析、技术分析之类的上传到华辩网,我们大家都期待!

这事有人做的,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待。但我做不来,我只做我的。我做的事情也是我自己负责。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5: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f_wenying 的帖子

而且,敢作敢当,何必要用假名马甲呢。

这个真不是马甲,解释几遍了,怎么还以为是马甲。
这个号不是夏惟桐,不是王磊,不是南审在校辩手,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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