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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迪

[转帖]无悔的日子和我爱的你们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12 16: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9# jonas1976


    拜黄大叔!
发表于 2010-10-12 16: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意前来膜拜黄大叔。
发表于 2010-10-12 16: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晚了……总之有好戏可看了,赶紧搬小板凳围观。
发表于 2010-10-12 17: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9# jonas1976


    剑宗大人,我是帮你找回这个ID 的路人甲
发表于 2010-10-12 17: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aPowerness

但那就像用梯雲縱偷看女生洗澡一樣。。。好用是好用,只是可惜了。jonas1976 发表于 2010-10-12 15:25


大妙大妙
强势围观
发表于 2010-10-12 17: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膜拜黄大叔!!!
发表于 2010-10-12 17: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祥瑞御免。
发表于 2010-10-12 17: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那就像用梯雲縱偷看女生洗澡一樣。。。好用是好用,只是可惜了。
jonas1976 发表于 2010-10-12 15:25



    这事儿我经常干啊,确实很妙,很妙啊
发表于 2010-10-12 17: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5# dean


拜袁前辈
发表于 2010-10-12 17: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前来参拜上古大神的各位都排好队形!!!
发表于 2010-10-12 17: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门伯拜谁我就跟着拜一下= =
发表于 2010-10-12 17: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5# dean


    拜袁前辈
发表于 2010-10-12 17: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9# jonas1976


    偶像登场……拜之~

    大叔,希望有生之年能遇到你然后求个签名
发表于 2010-10-12 18: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帖啊!!!!!
发表于 2010-10-12 19: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黃前輩說得真好
发表于 2010-10-12 19: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拜各种前辈,我是来拍队形的···
发表于 2010-10-12 23: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6# xgx0919


    普及一个常识,青年团长一年一换不得连任,剑宗是第二任,现在是第四任的周维毅,马上又要换届了
发表于 2010-10-12 23: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aPowerness
抱歉,這本來不關我的事,但個人實在非常好奇,想知道在下擔任評審時,究竟是哪一場讓您覺得「不怎麼公道」且「顛倒黑白」?若能有更明確的指正,自當虛心領教
jonas1976 发表于 2010-10-12 15:25


http://v.youku.com/v_playlist/f4492356o1p17.html
大剑宗前辈,这场比赛您出任评委,结果澳门大学3比2战胜了黑龙江大学。评委中有两位自称投了黑龙江大学赢,如果他俩没撒谎的话那您当然投的是澳门大学。所以我得出了这个结论。
发表于 2010-10-13 01: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onas1976 于 2010-10-13 02:18 编辑
大剑宗前辈,这场比赛您出任评委,结果澳门大学3比2战胜了黑龙江大学。评委中有两位自称投了黑龙江大 ...
MaPowerness 发表于 2010-10-12 23:25



首先,兩位投給黑龍江大學的評委中,其中一位的唯一理由是「在中國,任何事本來就應該是政府的功勞」,甚至因此與余瀟楓老師發生了激烈爭執。。。以結果來說,我不認為這是比較公道的做法。

其次,在台灣,裁判的講評必須完整地交代其心證過程與判準,所以聽完講評,就可以知道裁判是否公道,有沒有顛倒黑白,但受限於節目要求「控制時間」與「保持懸念」,這次點評的確讓還不習慣的我覺得綁手綁腳。。。若干含糊潦草之處,非常歡迎指正。

再者,相較於黑龍江大學,我完全不否認我跟澳門大學的同學的確比較熟,甚至也去他們那裏交流過,不過,您若認為我因此就會故意判澳門贏,那麼,就。未。免。太。小。看。少。爺。我。對。辯。論。的。熱。情。了!

恕我說的再重一點:裁判的判準,當然可以質疑,但所質疑的根據,應該是裁判對場上交鋒點的認知是否合理,判準是否一致,心證是否符合經驗法則。。。但跳過這些認真的議題都不討論,只因為「某某人判某某校贏」,就認為比賽不公平或裁判不公道,這種揣測性的廉價指控,不但無益於任何的辯論發展,更會鼓勵一堆人在鬼影幢幢中怨天尤人。。。並進而在有了藉口後,繼續保持自我感覺良好。

總之,如果您質疑的不是我的評判內容,而是我的人格或操守。。。嗯,那恐怕還真的沒什麼好討論的,反正這種事情,說破嘴也沒用。故在下之所以會花時間回這兩篇文章,主要是深怕我在哪一場比賽的講評中,真的有出現什麼爭議或失誤,所以抱著切磋討論的心態而來。。。可惜,目前是失望的。
发表于 2010-10-13 02: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恕我說的再重一點:裁判的判準,當然可以質疑,但所質疑的,應該是裁判對場上交鋒點的認知,判準的一致與否,或是心證的過程。。。而跳過這些嚴肅的議題都不討論,只因為「某某人判某某校贏」,就認為比賽不公平或裁判不公道,這種類型的指控,不但無益於任何的辯論發展,更會鼓勵一堆人在鬼影幢幢中怨天尤人,並進而在有了藉口後,繼續保持自我感覺良好。

退一步來說,其實我的裁判人格,真的沒什麼好討論的,反正不信的人,說破嘴也沒用。而之所以會花時間回這兩篇文章,主要是深怕我在哪一場比賽的講評中,真的有出現什麼爭議或失誤,所以抱著切磋討論的心態而來。。。可惜,目前頗失望。
jonas1976 发表于 2010-10-13 01:20

前辈,是这样的
1、无论什么比赛,都还是这个世界的,它不可能脱离人情、交道、面子,有什么事不得不做——这是人之常情,我们无法苛责。大家尽可以心照不宣、不必欲盖弥彰。
2、质疑评委当然首先要看技术判定是否公允,但是要是胜负太明显了以至于完全没必要怀疑评委水平是否够,在我们复盘所有技术环节都无法解释之后那只能理解成评委故意为之了。而您“只因为‘某某人判某某校赢’就认为比赛不公平…”这个断章取义的判断在大陆的辩论赛里被称为栽赃、扣帽子。您不妨回顾下这些“严肃的议题”,看看我的质疑是不是理由充分。
3、谁都当过评委,知道评委解释自己的评决就像做立论一样,反正是能自圆其说的,质疑的人说破嘴都没用。
4、我和黑龙江大学半点关系都没有,当然没必要也没资格代他们怨天尤人、找借口、保持自我感觉良好。纯因您判决比赛的失误或争议而发帖,确是切磋讨论,万望不要使您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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