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大家都站在反方,偶支持正方!~(若有不合理的地方,大家指教~~~~~ )~ 偶来探讨!嘿嘿~~`从题目来看:“顾客”大家都理解为“某一个单个的个体人”,但“顾客”也是一特定的群体的称呼。所以:偶方对“顾客”的理解为“社会上购买商品或接受商家服务的群体”! 这个同意。 是的,大家会说:“顾客指单个体没有错误!”,但是:对于这样的一个辩题:“真爱只有一次”,大家觉得还有必要讨论“爱”是指爱情吗?! 所以:把某个顾客的不合理的言论来当作本题的论证的手榴弹,似乎不够合理~~~~ 这个逻辑没看懂……我同意“一般顾客”的概念,但是独断地剥离“一般顾客”其“不合理要求”的可能性有一些武断和自说自话。 但是如果为了继续讨论,个人不反对将这里可能产生分歧的“要求”二字理解为“商家未预先提供,而顾客按常理依然‘合理’的需求”——比如在水果店买各类水果,而不是“在肉店买水果”的需求…… 顾客的要求------- 偶们知道,顾客只所以有各项要求的初衷是什么:希望服务或是所购得的商品能够更满足大家“优质”的特点。基于这一点,难道商家不应该满足吗? 况且:“应该”不等于“必须”,所以,至少你们企业要是因为一些原因做不到没关系,可是偶们需要真诚的服务态度,难道这一点有错吗?! 这个应该的主体是“商家”,而其目的在上述言语中潜藏假设为“提高竞争力和利润”。 但是这里依然有一个误区,即“商家都是通过各自的核心竞争力来竞争的”,举个例子:“有的水果店就是以‘独家销售的特种水果’和‘天南地北的奇珍异果’为特色的,所以甚至可能他不卖一般的苹果。”那么如果“应该100%满足成立”,则这样的水果店“不应该”,那么这会将现在市面上的一大批“特色营业”的店家打下去。 但是不知道楼主作为女孩子有没有这种“有特色的小店”的经验,我作为男孩子确实喜欢一些非常有特色的原装玩具店,尽管他可能没有卖最普通的小汽车和小手枪玩具。因为这份特色由商家决定,我们无法独断地去做一个你就“应该”如何的评价。 顾客的要求不是理性的,企业的发展有规律范围的,在此之外因为企业不仅要对自己负责,对顾客负责,更加是对社会负责,因此顾客的要求并非100%都满足的.---------楼上的帖子已经将"顾客"的定义更为全面的定义了,基于宏观的角度,以及多数情况来看,顾客的要求决大多数是的合理的,所以: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和对顾客的责任是不相矛盾的!~ 本题的题眼是“100%”,而你上述的论证却是在论证企业要满足顾客企业自己预先承诺的经营范围的“那部分(不是100%)”,所以本段论证对于本辩题无效。 对于顾客的要求我们不一定非要接受,有时提一下建议对顾客也是负责的。还有在社会上我们除了满足“顾客的要求”还必须满足其他一些例如法律、道德、纪律、其他人等的要求。我也是反方,顾客的无理要求是绝对不可以遵从的。即使是合理要求,也要考虑能力等问题。 所以,“可以”满足,但是不是“应该”满足。 --------------------对于顾客的一些因知识原因等不能满足的要求,因为有"顾客的要求应该100%接受"的服务理念,呢么就应当说服顾客,让他改变要求!~从而达到"接受顾客的要求"的目的!~作为顾客的角度偶像大家不会反对吧!~ "顾客就是上帝!"这句口号本来不是真理,的确有些"偏激"色彩,但为什么诸多商家竞相引用,为何顾客对此大加赞扬!~作为企业着一主体一这种方式思考才能真正让自己长足的发展啊!~ 这个论证有点……你似乎在告诉我这样的逻辑: 没头发的就不是男人——你说成立。 然后别人问你“和尚怎么办?”——于是你说“和尚在你的定义里不是男人。”最后说一句,“顾客就是上帝”的完整版是“有多少顾客就有多少利润,而利润就是上帝”——“顾客就是上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