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仔细分析_对于男女人数平衡的理论是这样推理的: 我们知道人的性别是有男性的精子的组棵形式决定的,而精子是由男性的体细胞转化而来的,一个体细胞能同时转化为四个精子(2个XX,2个XY)_即:两种数量比例为1:1 而两种精子成活率为1:1;与卵子结合的可能也是1:1综上偶们可以说:男女产生的比例为1:1(对单个新生婴儿来说)~ 推理下去:一个家庭里男女性别比例也是1:1……整个地球上,人类男女比例为1:1…… 可是:为什么楼主的叙述:“如果一对已婚夫妇有两个孩子,有一男一女的机会是50%,如果他们有四个孩子,有两个男孩子和两个女孩的机会仅仅有37.5%,如果有八个孩子,那么四男四女的机会是27.3%.”没有错误,推出的不是事实呢? 问题不在上面的引言,而在于上面说的因和他下面的推论不是真正的因果关系!~
我们看到:当偶的那种推理中:新生婴儿或整个家庭,性别构成只有两种选择:男的多或女的多~ 而楼主说的例子中:一家有四个孩子——男女的比例的不同有4中选择,自然,男女为1:1的可能是1/4!~——————这种例子只用于一个家庭~
但:整个人类社会有一个个家庭组成,你家多个男孩,偶家多个女孩,不违反楼主前面的正确说法,同时也不违反整个社会的男女平衡的说法(即:楼主说的只是平衡的其中一种可能,不全面)~ 所以:最根本的错误在于:把整体的平衡和相等与局部每仪部分的平衡和相等等同起来了,这两个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 呵呵,时间问题,不止偶说清楚没有~ :em04: 若不全请师傅补充~~~~ :em02: 另:各位同志:~ 这几天因事不能上网——有事请QQ留言或发邮件!~~~~88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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