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周自横在 2006/05/04 07:12pm 第 1 次编辑]
其实,一些地区可以合办区域赛。 晚生的浅见(乱乱划分的,不要怪晚生):沙砂区(沙巴、砂拉越)两个席位 吉玻区(玻璃市、吉打)一个席位 槟吡区(槟城、吡叻)两个席位 丹楼区(吉兰丹、登嘉楼)两个席位 彭森区(彭亨、森美兰)两个席位 雪甲区(雪兰莪,马六甲)一个席位 柔佛区两个席位[竞争太强了!] 吉隆坡两个席位[竞争太强了!] 那么一来就有十四个队伍角逐全国赛了。一个席位给主办州、一个席位给冠军队伍。 那么一来,如果同一个地区的对手放弃的话,自然就由其他州属的代替;或是两个席位都被同一个州属取得。 要每一个州都平均派到队,是比较困难。一来可能引起“竞争和席位不成正比”的投诉,二来也无法平均提升全国的水平。如果邻近州属先行比试,可以提高区域间的竞争,在组织起来也比较容易。 一点浅见,切末见怪。 [br][br][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周自横 在 2006年05月04日 07:10pm 时添加 -=-=-=-=- 觉得其实可以那么配...(p/s:先声明,没有多做过思考的言论。可以不看。恕晚生肤浅又无知。再声明,这是对今年这些“矛盾”于事无补的建议。) 方案一 1. 没有区域赛的州属和邻近一个有区域赛的州属竞争;唯独该连办州属不得有太多参赛队伍,被连接州也不得有太多队伍) 2. 有区域赛的州属得一席位。 3. 区域赛有太多参赛队伍的州属得二席位。 4. 最多由两个州属联办。 方案二 三个没有区域赛的州属在其中一个州/主办州举行选拔赛,争夺一个席位。每增加一个州属联合,就增多一个席位。例如: 四个-->两个席位 五个-->三个席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