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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titrust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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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5 17: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霏霏说的好,
一些人以为支持某某大学出国际赛,
所谓的打破垄断就是“捍卫正义”吗?
没想到建立机制才是关键。。。

大家不要为支持而支持。。
这样只会显得自己没格。。。

纯属个人意见,不过想上来分享自己的看法而已。。。

发表于 2005-7-5 20: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下面引用由鸟人2005/07/05 02:58pm 发表的内容:
听不听非关你的义务
唱不唱却是鸟的权利
被关起了来还是要唱
唱你爱或不爱听的歌

我想没有人会阻止鸟唱歌吧?由于你所谈的是另一个课题,kewei建议的另开一个主题讨论,是在网络论坛上发言的基本礼貌。鸟人无须反应过敏。

发表于 2005-7-5 20: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到目前为止,可以肯定的是龙纹敏的文章针对了马大,影射了某些人和大专。我现在的疑问是:

1.既然国能已经获得国辩参赛权,为何要破坏国能与马大一向来的良好关系?听说马大在第9届全辩败给国能后,还把他们的资料借给国能。上回中马赛期间的风风雨雨,双方尚且能够以一份联合声明来解决问题,为何现在国能一获得参赛权,就要撕破脸皮呢?是否间中发生了什么事?

2.纹敏所说的“某些人在反垄断的过程中价值急转弯”,到底是怎么回事?

3.为何纹敏在第一篇文章中大力抨击“垄断”,到了第二篇文章就“急转直下”呢?

再次强调,我问这些问题的目的,只是想知道真相,希望知情者能够多提供一些信息。至于不想理的,大可“视而不见”。谢谢。

发表于 2005-7-6 07: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问了好的多,除了转移视线的言论,当事人始终不愿澄清,为何?
发表于 2005-7-6 12: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简单,因为没必要回应。回应后大家就会收口?应该只会掀另一场舌战。还真佩服大家有这个闲情雅致吵到21面。敬礼!
发表于 2005-7-6 13: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wow wow wow wow wow
发表于 2005-7-6 14: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下面引用由八两金2005/07/06 12:43pm 发表的内容:
简单,因为没必要回应。回应后大家就会收口?应该只会掀另一场舌战。还真佩服大家有这个闲情雅致吵到21面。敬礼!

这倒未必,上次在中马赛时,有人争议国能的江翰及马大的念群的参赛资格,结果纹敏出来为江翰澄清,再加上主办当局关于念群的声明,大家不都收口了吗?

会不会掀起另一场舌战。那要看其回应有没有理, 诚不诚恳。八两斤又怎可以下定论说国能或纹敏的任何解释肯定会掀起另一场舌战呢?

难道八两斤早已知道他们的解释不会让人信服?
纳闷。。。。。。。。

发表于 2005-7-6 14: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皇上不急,太监急.
发表于 2005-7-6 15: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按照现在的发展看来,是女皇放了火,有一群太监跳出来扮小丑,转移视线呢!
发表于 2005-7-6 17: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原来木火四把国能当成是皇上, 怪不得力挺了。 唉, 见高者攀, 人之长情啊。
发表于 2005-7-6 17: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想知道真相的人,没必要把言论弄得"血雨腥风"
不想交待真相的人,可能(仅仅是可能而已)想放些低俗的言论,制造"血雨腥风",
以便中立人士出来喊停....
或许如此.....
发表于 2005-7-6 17: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皇上这比喻主办单位新传媒等

小丑们...

发表于 2005-7-6 17: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这个贴子最后由shw在 2005/07/06 06:19pm 第 2 次编辑]

或许有些人对别人锲而不舍的追问感到不耐烦,有些人感到坐立不安。不过,借用鸟人爱说的一句话:听不听是你的权利,说不说也是我的权利。

谈了21页是问题吗?不是!言之有物的话,210页都不是问题,更何况是21页?遗憾的是,总有人喜欢出来插科打诨,扰乱视线,否则这21页应该会更有价值。

海外风云总会周而复始地出现这样的现象:争论——〉争吵——〉骂战——〉不了了之。(果然很有马来西亚特色。)每一次到了最后,争论的主题被遗忘了,大家也没有因为争论而有所长进。那争论的目的是什么呢?现在竟然还有人扮狗吠,难道不会说人话了吗?当然,如果扮狗吠能让人感到快乐的话,那就继续扮吧!(不过最好是另外开一个主题做这样的事。)

木火四说:“皇上这比喻主办单位新传媒等”,让我感到迷惑。难道纹敏的文章要“谴责”的垄断对象是新传媒这“皇帝”?木火四对那几篇文章的理解显然有不同之处,可否在这儿与大家分享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05-7-6 17: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为了回应离题的帖子以便言归正传,又多了一页。再次提出我的三个疑问:

1.为何纹敏要用一篇文章来破坏国能与马大一向来的良好关系?

2.纹敏所说的“某些人在反垄断的过程中价值急转弯”,到底是怎么回事?

3.为何纹敏在第一篇文章中大力抨击“垄断”,到了第二篇文章就“急转直下”?

不想就事论事的就请回避。谢谢。

发表于 2005-7-6 18: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下面引用由木火四2005/07/06 05:36pm 发表的内容:
皇上这比喻主办单位新传媒等
小丑们...

哎呀,是我理解错误,真心向你道歉,对不起。

谁是小丑?

发表于 2005-7-6 20: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主办单位新传媒等不急会不会是因为不知情?

无论如何关于参赛资格不应该在这主题里讨论,这里谈的是纹敏的“反垄断的吊诡”。

发表于 2005-7-6 23: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这个贴子最后由infoz在 2005/07/06 11:48pm 第 1 次编辑]

木火四在169楼的发言。。。
会不会越描越黑。。。

开玩笑而已。。。
原来国能在你心目中不是“皇帝”。。
新传媒才是。。。
引用sslim的话:“见高者攀,人之常情”。。。

不打紧。。
你一直所做的不过是投其所好而已。。。
人各有志。。。
无所谓。。无所谓。。。

发表于 2005-7-6 23: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霏霏,
你的一些帖子好象不见了。。
是别人删了。。
还是自己删呢?
是因为心虚吗?

这里有话就直说嘛。。。
何必删来删去呢。。。

发表于 2005-7-6 23: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认同灵敏说法。。
有些人故意转移视线。。

无论是木火四还是野兽。。
我知道你们想做好人。。
但毕竟言论自由才是最重要的

提提意见、分享而已。。
别看得那么重。。
不是搬“皇上”就是搬什么“狗的理论”
真令人费解。。。

发表于 2005-7-7 00: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反垄断的吊诡

infoz, 这里实在不是给你吵喧的地方。至少我是真的想与有兴趣的人讨论Shw提出的几个问题。你要骂人或要研究某人的人格可不可以另开主题?Q

请各位不要离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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