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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媒体该有闻必报 反方:媒体不该有闻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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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22: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题目很事实新闻 亏出题人出的够卡
我们是正方 我是一辩
我求开篇立论 下周2晚比
 楼主| 发表于 2010-5-17 22: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求解~~~感谢大神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速度 感谢 千万帮忙
发表于 2010-5-18 13: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有闻必报体现了媒体对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事实性。而新闻的价值正是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这里的有闻必报中的闻则是指媒体通过自己正规的新闻渠道来“闻”,而涉及到的假新闻问题则应归纳到新闻来源的问题中去,不在有闻无闻的范畴内。试问媒体获取新闻不可能是当街听到张三说一句话就是“有闻”了。以新闻渠道和新闻来源方面的道德等方面把虚假新闻的问题从有闻必报中剥除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5: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dx051xb


    麻烦再深度的剖析下 3Q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5: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再深度剖析下 3Q
发表于 2010-5-18 16: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对新闻的报道是媒体的天职,但这个问题的关键在“必”上,“必”指必须,对方可能会强调必是不管什么新闻都要报道,但你方可以根据“必须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这一解释将不合理的新闻剔除出“必报”的范畴(如国家机密,国家机密本就不是可公开的信息,不是新闻,播报是不合情合理的)。而有闻必报表现了媒体对事实真相的客观表现,如果媒体对新闻报道要有选择的,只对好的事报道,对不好的事不披露,那么媒体的社会意义就失去了。媒体只会歌功颂德,而对某些不道德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媒体的意义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7: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感谢 我理解不少
发表于 2010-5-18 17: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的解释从逻辑上来说就是:1、媒体是要报新闻的,2、把“闻”解释成必须要报的新闻,3、技术上掩盖这个循环论证。
这个解释没有回答一个根本的现实:在WEB2.0时代,每个人既是信息接收者,也可以成为信息发布者,从而极大地增加和丰富新闻素材的来源。过去新闻素材的重点在于媒体记者怎么去发掘,现在则把重担放在编辑人员身上——该怎么从信息大爆炸中去寻找最重要、最有意义的信息。
因此,媒体是不是有闻必报,首先就可以澄清一个前提,就是我们先不讨论该不该,而是讨论能不能。如果按照传统观念来看,新闻包括的范围很广泛,我举个例子:很多电视台都有自己的民生新闻栏目,以20分钟的时长计算,可容纳新闻数量为8-10条,但实际每日的素材来源有多少?10倍、20倍都不止。所以置疑有闻必报的人,如果置疑什么虚假新闻啊、无聊新闻啊,我只能说,连真实新闻、重要新闻我都没时间播,哪还有时间跟你整这些。
所以,一旦陷入到虚假新闻、无聊新闻之中,就等于没有回答,这个辩题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该与不该。而应该于否的关键,取决于新闻本身。什么样的新闻报道,会让人既觉得应该又觉得有所迟疑?当然是一些报道出来以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反响的,而由于新闻素材的采集整理,并不一定能完全符合事实真相,导致这样的报道必须承担巨大风险。例如山西疫苗案,签发这个报道的《中国经济时报》主编包月阳就刚刚去职;再比如10年前著名的《基金黑幕》一文,10家(12家?)基金公司联手诉讼《财经》杂志。所以正方的观点,实际上是要探讨,在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社会转型、各种矛盾日益尖锐的环境之中,有些争议性的新闻应该有足够的勇气去报道,即使略有失实,只要大方向不偏差,再加上新闻的“时效性高于真实性”原则,就应该被鼓励。
反过来说,反方就只能说虚假新闻、冗余信息?不是的。有一些新闻,其真实性与人性及普世价值是矛盾的。例如今年的英超赛场上,发生过一起惨痛案件,一名球员铲球时不慎将对方球员小腿铲断,面对这样的场景,电视转播镜头根本不给重播,对现场只给长镜头画面,避免血腥的一幕影响到观众。而在比赛之后,英国各大媒体的报道也就止于“一名球员铲球时不慎将对方球员小腿铲断”简单几句话的报道。再比如汶川地震后,有这样一种声音,就是不要对汶川进行过多的采访和报道,以免加重当地人的心理负担。这话没说多久,当地一位负责宣传工作的公务员,因不堪心理压力,上吊自杀。
因此,正反双方都是可以站在非常高的地方来审视这个辩题的,正方应该更好地与国情相结合,反方则要论述一些人性化的东西,比赛才能呈现出高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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