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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月5日四川大学与西南石油大学比赛评判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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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4: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竞赛组于5月6日下午,收到了四川大学校辩论队的申诉函,四川大学校辩论队认为:5月5日在西南财经大学举行的四川大学与西南石油大学的比赛存在着违反比赛规则的问题,导致了四川大学被判负。经过本次比赛竞赛组的调查,现就申诉信中提到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说明:
    一、关于比赛规则。申诉函中指出“比赛评判程序违反大赛组织手册规定原则,应判定为无效。《‘创想青春——2010两岸四地高校世博辩论大赛’成都分赛区组织手册》第九页‘六、评委评判’中写道:‘评委的分数不进行加总,评委只评选胜负方’,‘如意见无法协调,则投票决定胜负,三名评委各投一票,票数多的一方赢得胜利’”,在当晚的比赛中,“赛场主席宣布比赛结果为‘正方四川大学辩论队得分174,反方西南石油大学辩论队得分179,反方获胜’。”由此四川大学校辩论队认为这场比赛违背了规定,应判定为无效。
手册中关于评判部分的原文如下:“评分结果只用于每一位评委评选胜负方,三位评委的分数不进行加总,最终比赛结果由三名评委在主评委主持下商议决定,如意见无法协调,则投票决定胜负,三名评委各投一票,票数多的一方赢得胜利。”经调查,当晚的实际情况是三位评委分别在各自评分表中进行了评分,评分的结果是:四川大学对西南石油大学分别是:172:180,180:184,170:174,三位评委的评分结果都是西南石油大学更高,因此三位评委意见得到了统一,一致判定西南石油大学胜出。评分表和结果在交给主席后,主席对评判过程不够了解,在宣读结果时,只宣布了平均分并宣布结果为西南石油大学胜出。由此可见,评判过程并未违反比赛规定,宣布的胜方也的确是评委的一致结果,只是当场主席由于对规则不熟悉,在宣布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因此,经过评审组和竞赛组认定:评判结果并未错误。
    二、申诉函中认为:“当场‘比赛结果’违背辩论赛基本评判原则,现场观众哗然,严重影响大赛的公平公正与声誉。”经竞赛组与当场的评委沟通,以及从参与当天比赛的其他人员中了解的情况,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比赛双方的表现各有千秋,其中四川大学代表的一辩、四辩表现活跃,四辩在总结陈词中表现突出,现场反映好,但另外两位选手表现较差。而西南石油大学代表队的立论和观点推导不错,在盘问环节和自由辩中都有一些好的问题,四川大学代表队未能做出有效回应,在队员能力表现方面,西南石油大学整体水平更为均衡。综合来看,西南石油大学代表队更胜一筹。因此,竞赛组认为,本次比赛的评判并末违背基本原则,是公正的。
    三、关于申诉函中提到的比赛主席将规则弄错的事情,经调查,确实存在着自由辩论环节将“正方四辩先发言”说成“反方四辩先发言”等情况,但不论哪一方先发言,都不会导致比赛的不公平。
    综上,成都赛区组委会认为,该场比赛并不存在违背评判规则的问题,比赛的结果也是公正的。对于主席主持过程中出现失误,比赛组委会竞赛组深表歉意,竞赛组承诺,在今后的比赛中会加强对主席的培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声明:以上全文受大赛成都赛区组委会授权代发,为官方声明,因为担心等会有人给我拍砖,所以关于本ID在此贴的任何回复俱为本人私人言论,与赛区组委会与承办方无关。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15: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川大小北同学关于“西财校辩队”删帖的指责,做出如下说明,西财校辩队人人账户的好友中有许多西财校内同学,为避免部分同学不理性的发言引起双方不必要的争论扩大化,对于一切可能引起冲突的不理性发言一律删除,同时,为保证扩大辩论界同仁能够对本文提出自己意见,也考虑到华语辩论网存在着广大的中立第三方同学,特在华语辩论网开此贴将全文登出。川大小北同学在等待不及的情况下亦将本文转发,但两贴发表顺序可从发表时间上进行对比。
发表于 2010-5-11 15: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 西财辩论队要负主要责任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15: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MaPowerness


    删帖的时候没做好说明,实在抱歉
发表于 2010-5-11 16: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一切可能引起冲突的不理性发言一律删除”

幸亏我有截图,不然老曾又要说我去乱发言了。
发表于 2010-5-11 16: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远远不止删帖这种小事啊 是赛事组织的大事 很有问题啊
发表于 2010-5-11 16: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总是在被楼主戴着各种帽子

胡搅蛮缠的,引起冲突的,不理智的。

好吧,我接了,我接了还不行么!!!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16: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飘忽不定的小北


    签名赞一个,找工作不容易啊,阎王爷的饭碗都让您给端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16: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飘忽不定的小北


    另外建议您把第一句改为:“(未经我同意)乱删(我的)帖子的人死全家”。
不然我很为您的家人感到担心
发表于 2010-5-29 12: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真热闹啊。。。。。。。。。。。。。。
发表于 2010-7-29 00: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总是在被楼主戴着各种帽子

胡搅蛮缠的,引起冲突的,不理智的。

好吧,我接了,我接了还不行 ...
飘忽不定的小北 发表于 2010-5-11 16:10



姐啊,真是哪儿都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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