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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诚信纳税主要靠法制他律;反方:诚信纳税主要靠道德自律;我是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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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1: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0-4-15 23:32 编辑

如何破这个题呢,我是正方,谢谢了~~~
发表于 2010-4-15 17: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目前想到一点,就是从税收问题的特点来说。

税收,虽然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最终落实到老百姓身上的好处毕竟不像花几款钱拿回一棵白菜那么显而易见。税收用于市政建设、用于国防教育、用于社会保障等等这些,是一个宏观的、重要的,但又不那么容易切身感受到的事物。

按照心理学中华生的行为主义学派观点,人们的自觉行为往往是具有趋理性的。如果“利”比较显而易见,人们往往就更容易自发去做。例如,大家知道不干活就没饭吃,于是大家找工作时不需要他律的。但是税收的“获益”在大家看来,不那么容易感受到,所以大家的自觉性往往就比较弱。

正因为大家的自觉性比较弱,所以道德自律也就不太容易靠得住,才需要依靠法治他律。



坦率地说,以上这一点感觉逻辑不是很清楚。容我再想想。如果我想到更好的,我再写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0-4-21 17: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点评,题目现在略有改动,把法律和道德去掉了~~~~26号比赛~~~
 楼主| 发表于 2010-4-21 17: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点评,题目现在略有改动,把法律和道德去掉了~~~~26号比赛~~~回复 1# 鹤飞千年
发表于 2010-5-20 09: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税收本身便是强制性的
诚信纳税只是将纳税 分为了 强制性和提倡性两方面
就是说 原来是直接禁止不纳税,现在再加上了一条提倡纳税,纳税光荣,都是他律
前者是规范行为,后者是在培养意识

好吧我承认我是新人来赚分的
发表于 2010-5-20 14: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的,换作以前,我真不知道这个题目是怎么出现的,这就好比:一个人遵守法律,这原因在于有个法律呢,还是在于他本来就是个好人,诚心守法呢。
依法纳税,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一生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一为死亡,一为纳税。”你不依法纳税,这不是道德的问题,不是诚信的问题,是你违反法律的问题。如果说诚信纳税靠自律,请问不诚信怎么办?你还是得交给法律来处理吧,这就叫同一类行为的不同方式处理。
纳税和逃税是同属税收范围内的事务,是可以视之为同等的事务,在法理上也应该是采取同一方式来进行处理的,要么全部靠法律,要么全部靠道德,怎么可以错位。
法律,是一个社会维护秩序的底线,任何人不可越过;税收,是一个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绝对不能动摇。因此从内涵上来说,两者是对应的。道德不能和税收对应,和捐款来对应还差不多。

但在实际情况中呢,逃税——并且很多情况下,社会对此表示宽容。什么原因?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大陆法、法理法,最大的问题是修订难,时效性差。前两年发生一件悲剧,一个小女孩在铁轨附近玩,结果被火车撞死,依法怎么赔偿呢?几十斤粮票加上十几块钱!这援引的法律还是上世纪80年代(或者50年代?)的法律,可现在哪还有粮票的存在?!
制订和修正一部法律,在大陆法系下是非常困难的,光是对程序和实体的论证就要好久,一个典型是,政府行政程序法(大概是这么个意思),用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让政府行政按法律程序进行而不是领导意志来进行。这么重要的法律,提出来20多年,才到初稿论证阶段,你说难不难。
经济领域中,这种事情更常见。改革开放的历程,就是一部对计划经济、国有经济逐渐进行修正的历程,这里面有很多东西,当时来看确实是违法的,但后来再看,会说他们都是打破体制的大英雄,因为当时的法已经不再适合国情。
比如税务领域中,广东创造性地使用包税制,就是不管你一年经营状况如何,我都只收这么多税,这个在以前的税法里是没有的。很长时间以来,广东的税收比例都很低,这就形成藏富于民的局面,因此广东的民营企业一直保持着很强的竞争力。
再比如,我国企业的所得税、营业税在世界范围内来看都偏高,这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怎么办呢?各种逃税的方法应运而生。上个月开始的地产调控,新华社曾经发文指出,房产商的暴利来源,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逃税。问题是,难道政府现在才知道房产商逃税吗?不是,而是多年以来房地产是拉动投资和城建的最重要的部门,所以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种全行业的普遍行为,并不少见。2004年的铁本案中,最终的定罪是“虚开增值税发票以逃税”,但事实上,所有的钢铁企业都会这么做,并不只有铁本一家。
以上经济领域中的一些表现,实际上说明,我们正处于一个经济大变革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并不一定正确,旧道德体系也早已经支离破碎。所以唯有用一句话来解释: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所以,无论从理论来说,还是从实践来看,正方都是没可能输掉的。不诚信纳税怎么解决?为什么偷逃税行为都被形容成“钻法律漏洞”而不说“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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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00: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辩过类似的,放个攻辩问题希望能有帮助。

美国人们的纳税意识非常强,每到纳税日就自觉到税收窗口排起长龙,请教您,在纳税方面,这样的社会是不是一个诚信社会呢?(是啊,正是因为人们都自律啊)可是为什么美国的公民一旦离开了这个诚信社会,却在墨西哥偷税漏税呢?您告诉我他是自律的,为什么他的自律又因地制宜了呢?(是否诚信社会不确定)原来您的诚信社会好就好在到了没有永远不知道啊?您在这里跟我妄谈一个根本无从判断的诚信社会,这不是缘木求鱼吗?!
(我知道啊,就是看看能不能自觉自愿啊)可是怎么看出他是不是自觉自愿呢?是不是还是从人人诚信纳税的行为上判断呢
发表于 2010-5-23 16: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一种“对自己要狠一点”的动物,就算有生物钟,还是要发明种种匪夷所思的闹钟来提醒自己起床,仿佛简简单单就能停止响闹的闹钟不是好闹钟一样。所以,人从最根源上还是相信他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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