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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八届海峡辩论赛] 2009年第八届海峡辩论赛-台湾选拔赛评审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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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0 09: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意中在网上搜索到的


2009第八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台湾代表队选拔赛评审评语

罗智强2009.5.9


辩题:
 正方:企业用人应以才为先
 反方:企业用人应以德为先

壹、总体评论相关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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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稿之扣分,主办单位的比赛规定,评审会纳入裁判项目,但仅会作为扣分项,不因此决定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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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积分制中,由于同时要进行十四队的积分比较,细项分数反而会对评审产生干扰(评审不可能同时记得十四队在八个细项的相对表现),强行作细项评定意义不大。因此本人仅作总成绩之评定,不作细项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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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讲评在赛后即以口语方式进行,裁判的印象新鲜,精确度较高,而本次比赛连评七场后,笔者系依据当场的笔记,作事后的评论整理,记忆或不精确,若干用语,并无法精确反映比赛现场的用语,在此先为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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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时间心力,笔者并不打算对每一场都作「详细评语」,因此,有些场次的评语可能会较简略,不代表该场比赛较不精采或较不值得评语。



第一场 淡江大学(正方) vs. 政治大学(反方)

淡江大学部分:
1.
正方陈词,欲藉由取代可能性(替代性)的角度,对德、才进行属性的区分。前者替代性较高(如法律),后者较低。这样的替代性是否存在,构成正方重要的攻防方略。在这部分,正反双方也有相当多的战场交锋。

反方看起来是不接受这种替代性的界分,强调法律的防范性或防患性是有限的,道德法则仍是重要的制约机制。反方也试图从若干例子论述「道德先行」的现象,例如,社会原本并无禁止复制人的法律规定,是该规范是后来才出现的,在此,道德是在法律无有时的制约准则、煞车器。惟反方这样的论述也有其风险,其在某方面暗示着,法律至少具有「其后的替代作用」。
而这样的替代性争论,在其它场次也曾出现。但曾有反方即采用不同的策略去归纳「替代性」所产生的利益其实归属反方。例如在第六场铭传大学对东吴大学时,担任反方的东吴大学,即透过陈述针对若干「无德」现象政府会立法惩罚,但却不会立法惩罚无才者,这正是(社会构面下)的一种对道德重要性的肯认。


由此,也可以观察另一种辩论战术。当对手提出A情境时,己方可以采用的策略不只是否认或削弱A情境的存在,也可以积极地透过解释,把A情境的存在利益,解释为归属己方。当然,这样的战术,仍有许多主客观条件与攻防变量,在此,笔者仅是藉此例,以呈现战术上的可能性。
唯在笔者看来,虽然本场的反方(政治大学)的回应存有风险,但正方并没有从这种「其后式的补充」切入进行反击。基于中立原则,评审并不代位进行对反方论点的「隐形质疑」。
在论点利益的判断上,笔者认为反方在该战场上,虽不能完全排除、否决正方的「替代论」,但仍形成一定的抗衡性,至少发挥限缩正方论点利益的效果。

2.
试图排除「全有全无」的例子。以避免对手用「有才无德」的例证发动攻势,惟这一点,反方并未正面响应,是否接受全有全无的排除。这种情形,在其它场次也频繁出现。

对此,笔者在此略做概念说明(并不在心证范围内,只是作概念澄清)
即便正反方宣称或接受「全有全无的排除」,但实际上,在各场比赛中,正反双方攻防,仍均充斥许多「有无」之分的例证攻防。而这种范围划定的攻防在,与「有」、「无」的定义有关,惟大部分的正反方对此并未着墨,或仅作浅度释义,以致于在这一部分的攻防中,很容易出现定义与概念不明的混现象。
什么样的情况叫有?什么样的情况叫做没有?一分钟可以英打十个字的能力与一分钟可以英打一百个字的能力,这两种「有」,看起来有程度上的区分(正方多半倾向采用之)。但一个「淘空企业的人」,其道德是不是「全无」呢?或换个角度,道德是不是有有「程度」之别呢?一周扶一个老人过马路的大学生,与每天都扶一个老人过马路的大学生,其「道德」(或美德)有没有差别?换入淘空企业的人,淘空一元和淘空十亿元,其道德都属「全无」,还是也是有程度之别?正方多半潜在的论旨是,希望界定道德只有「有无二分」,而能力则是「程度之别」,换言之,所有道德有瑕的人,都是「无道德的人」,而不论其间的程度之别。这样一来,配合「全有全无排除」,「全无道德的人(真实概念是,道德有任何瑕疵的人)」不在讨论范围内,于是可以一举排除掉反方欲例举的所有例证。形塑正方的战场优势。









  图一:程度观下的道德能力值分图



政治大学部分:

1.
若干与评论淡江大学部分重复处,在对政治大学评论部分即略过,仅就不同处补充说明。

2.
反方将德、才以方向盘(以及煞车)和引擎的关系模拟。认为德对才有驾驭作用。是一个相当清楚的模拟,有助于概念的澄清。例如,以伤害人的人体实验的不许可,不是一种技术(才)的思考,而是一种伦理(德)的思考。

这一部分,构成反方的重要战场。正方在此也进行了相当多的攻防。
在概念攻防部分,正方认为有道德(方向盘),但如果没有马力(才能),也没有用,甚至可能倒退(按:正方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会倒退」,可能的解释是,车子有可能停在坡道,而倒退下滑,但这样的补充并不是从正方口中说出,评审并不代位解释)。对此,正方的回应是「宁可走慢,也不要走错」。在概念攻防部分,笔者可以接受反方这部分的说服力。
在例证攻防部分,反方在此部分举了较多、较丰富的例证,来佐助攻防。正方的防御则较偏向「概念式的防御」。从具体化的说服力角度言,反方在此点表现较优。在这部分的战场利益上,笔者较倾向反方。
这里也可以带出另一个辩论技巧,以丰富例证补述概念,有助于将概念具体化,增加说服力,也突显准备充分的心理印象。
3.
在价值性辩论的反方陈词中,政治大学采取先驳再论、短驳深论的模式,亦即先对正方陈词进行简短反驳,再迅速拉回自身论点架构战场展开论述攻防。是一个可取的陈词模式,这样的模式在其它场次的比赛中亦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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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0 09: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场 台湾大学(正方) vs. 辅仁大学(反方)

1.        不区分政治大学与辅仁大学作个别评语,兹以综合评语方式作评:
2.        正方陈词,一开始即从企业角色与本质切入,辅以对微利时代的陈述说明,希望突显,微小的才能差别,会形成企业存续与否的关键差异。
这样的「本质性解释」开端方式,好处是,有助于建构有利于正方的企业属性、环境属性界定。而这样的界定,对其后的战场攻防也形成了一定的利益。惟在正方陈词中,不似其它场次的正方,本场正方台湾大学较少着墨于「才德之辩」,这是正方在在陈词结构较弱之处。
相较于台湾大学的陈词结构,辅仁大学的陈词结构则较严谨、清楚而有重点。其简明的用基础、优先、伤害大小三个评量坐标的建立,欲架构一个战略轴线。直接切入才德之辩。这样的陈词结构较容易在其后发挥主导战场的效果,而战场的主导性在辩论中至为重要。谁能主导论点走向,让战场发生在对自己有利之处,就会得到极大的战略利益。
但较可惜的是,辅仁大学虽有较好的开始(陈词结构),但其后的攻防,并没有充分发挥这种结构性的主导力。而使得最后战场反而向着台大陈词时所欲建构的企业本质论战场形成,是较可惜之处。

3.        与前场的淡江大学相似,担任台大的正方,也试着强调道德与法律的互补关系(淡江的概念是「替代性」)。
台大试图切割道德与法律的制约范畴,而认为重大道德瑕疵(到违法程度者),由法律规范即可。但更有趣的是,台大并没有让法律以外的战场利益归属于「道德」。而将法律以外的制约机制,再切出一块叫做「企业内控」。换言之,员工道德有瑕的两大可能落点,违法的部分,由法律规范;其它的(并不意谓排除违法的部分)则由内控来制约。
这样的切割,试图将道德作用极小化。限缩道德的可作用范围。这一点辅仁大学似未强力反驳,而形成一定的战略劣势。
一般来说,正方会倾向限缩道德的可论述范围,反方则会倾向增加道德的可论述范围(但这也并非绝对,如第六场中,东吴大学代表的反方,即大方主动的切割社会道德与职业道德,而将社会道德排除于讨论范围之外,透过适当的战术论点搭配,仍获致了不错的效果)。在这里辅仁大学不对抗这种越界式限缩,比较容易造成不利益。
一种可能的扩大范围式解释(仅笔者个人意见),第一层次,将「内控」纳入道德作用的范围,将内控的利益归属于反方;第二层次,则将「法律」也纳入道德作用的范围,将法律的利益归属于反方。要采那种层次的吸收法,要看搭配的战术而定。

4.        一旦将道德的讨论范围逼进「内心道德」的小范围后,正方另外还开辟「道德的可测性」的战场(这也是其它许多场次的正方经常开辟的战场),旨在陈述道德没有可测的客观标准。并辅以如理律刘伟杰侵盗公款等事件,来凸显内心道德之无法外视。
 楼主| 发表于 2009-7-20 09: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场 台湾师范大学(正方) vs. 台北大学(反方)

1.        台湾师范大学所担任的正方,先从才德的定义切入,进行正方陈词,是相当标准的陈词方式。其也在一开始即强调要排除「全有全无」的讨论。
2.        接着辅以强调若干以「人才」为重的调查数据,欲凸显人才重要性的客观面。
3.        台北大学则强调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不只对企业有益,对社会亦有益。
4.        而在本场出现了一种对「先」的定义的潜在争执。亦即命题中的先,指的是「时间上」的「先」,还是「重要性」上的先。台师大藉由推甄中笔试先于口试的例子,欲强调,才能的检验(笔试),是「先」于道德的检验(口试)。这也可以反映在企业用人上。但台北大学并不接受这样的定义,认为命题中的「先」指的并不是时间上的先后,也认为台师大在这部分有标准跳动的问题(先谈重要性,后跳到时间性)。而台师大似乎也并不坚持这部分的战场利益。
5.        台师大也架构了前提论的攻防,亦即要谈企业道德或企业回馈的前提是:企业必须获利。这部分台北大学的回击较少,其主诉求仍侧重在对于黑心企业所造成的社会伤害上。
6.        另外,正方双方尚花了许多时间在黑心企业的用人问题上交锋,这部分形成混战,论点利益较难判定。
7.        最后要提及的是,风度是非常重要的「说服力要素」。台北大学部分辩士在辩论过程中,在语调、神情与用字遣词上较激烈,虽然未必强到构成胜负关键,但至少已达到说服力减弱的程度。而这种情形在比赛形成混战胶着时,就有可能成为影响胜负的因素,宜再调整。
 楼主| 发表于 2009-7-20 09: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场 东吴大学(正方) vs. 东海大学(反方)

1.        一如前几场的正方,东吴大学也沿了「全有全无」的排除法,先对命题作讨论范围的限制。
  但东吴更具体的指出了,他们要以「才德兼备」的情况下,进行才德的重要性或优先性的比较。
  其以「德」的标准较有僵固性,而「才」的标准较易随时代的演进而有所变化。这一点,反方的东海大学虽然也举出了如「复制人禁制」、「人体试验禁制」来反映道德标准也会有所变迁。但这样的举例,在反方的论述中不论强度、频繁度均不强烈,大体上可以认知其有「论点削弱」的功效。但德的僵固性大于才的僵固性此一正方论证,本人心证仍倾向接受。
  下一个问题是,这样的僵固性差别,是否可以导为重要性或优先性的比较标准。而这也是东海大学提出质疑的部分,质疑为什么会变的东西就比不会变的东西重要。
  唯反方仅点出「问句」式的质疑,是不够的。宜更进一步透过概念阐述或例证,来说明会变的事物不等于其重要性。甚至应更有企图心的反向解释,正因为道德有僵固性,所以才代表重要。就像我们通常持有最久的东西,通常就是我们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唯这一部分的论击较缺乏,是可惜之处。

2.        东吴也提出了传统正方会提出的道德可测性问题,但表现方式更具攻击性。东吴提出了类似「识德之明」的概念,亦即,要检视员工有德无德,也是一种才能,若没有这种才能,企业更会暴露在任用无德之人的风险下。由此可见,「才仍重于德」。这部分,东海的响应方式属于较「直断式」与「问句式」的否认这样的论述。但缺乏对立性的论述以及例证的举列。
 楼主| 发表于 2009-7-20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场 成功大学(正方)vs. 文藻外语学院(反方)

1.        本场比赛的正方的攻防的重点,在于道德的可测性,亦即认为道德太过抽象。反方则强调,道德对企业与社会同时扮演的角色功能。
2.        本场比赛,双方的缺点均是,太过使用「直断式」的陈论方式,例如正方质疑一次性的面试能否看出内心的道德程度。反方,采取的响应是直断式的可以。但较少深入地论述为什么可以或不可以。这些直断式的论述,将使得评审无以形成心证。
3.        而中间也出现较多的抢答与截答以及答非所问的情形。
例如,当反方提出对员工评量的十项能力指标,有九项极优(也是事实),但最后一项员工造假时。公司会不会用这位员工。
从这个提问,评审个人的观点是,反方想要藉此提问点出,公司最后不用这个员工,并不是因为第十项能力的不具备(非出于能力考虑),而是因为这位员工造假(道德考虑),来论证德重于才。但当正方打算采回避战略,说第十项可能是核心工作能力(欲导引至公司不用员工仍是「能力考虑」)时,反方,即截停正方的回答,并停止就这个问题继续追问。于是以上的「可能性」,就变成评审无法形塑于评分单上的个人观点,无法为反方形成加分的作用。
而也由此可以衍生另一层次的观察,即积分制与淘汰制的差别。
积分制有一部分「双赢」或「双输」成分。因此,零和式赛制架构下的「炸弹策略」的效果会有限制。因为,当采取抢答与截答等不诚意策略,因为同时压缩自己与对方的表现,即便在该场取得「相对利益」。但因为会同时压低自己与对方的分数,而使得总积分在全部队伍中相比时,也会同时落后,最后结果形成「双输」,同时被淘汰。
 楼主| 发表于 2009-7-20 09: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场 铭传(正方)vs. 东吴(反方)

1.        铭传采取比较大胆的策略,一开始即全面性的强调企业的功利面向,根本性的排除企业应有的道德思考,认为获利即是企业的道德。企业要的就是获利而不是普渡众生。这种大开大阖的策略,虽然会增加一些风险,可以完全舍弃许多论述上的包衭,也比较容易达到主导战场的效果,将对手吸引到己方设定的战场内攻防。
2.        唯这样的效果,在本场并没有实际上实现。这与本场反方东吴大学也采用了的一定程度的不典型策略有关。
3.        本场的反方,东吴对道德采取的是切割式的限缩论,亦即只探就与职业相关的职业道德,而排除了社会式的道德。这将使得双方战场都更聚焦。也使得铭传一开始想要发动的若干例证攻防失去效果。例如其以某企业家物化女性(不合社会道德通念)的言论,仍无碍其成为一个好的、成功的企业家,欲发动对反方论证的攻击,即失去效果。因为,反方已将社会通念的道德与职业道德进行切割,换言之,就反方的潜在逻辑论,其亦不反对一个物化女性不符合社会道德通念的企业家会是个合格的企业家。
4.        而东吴也不像其它场次的反方,多半不正面肯认或只隐诲地接受「全有全无的排除」,而一开始即表明其接受全有全无的排除。而接下来,东吴则要进行的是用大量的论据、例子来凸显,无德的伤害频率远大于无才。
5.        铭传也有一些传统战场的开启,例如怀疑道德的可测性。但在东吴的论证模式下,并不似其它部分场次的反方否认可测性较低,而是认为,正因其难测所以重要。并辅以陈述品德有瑕也将影响工作表现。东吴这样的响应,也形成一定的战场利益的平衡效果。
6.        但铭传战略的风险控管上,笔者认为有若干要加强之处。例如,当东吴打算在铭传的「纯功利企业观」论述下,制造矛盾时,提出了若干质问。例如:若在其它劳工保护法律较不周全的国家,正方是不是同意企业可以用不人道的方式剥削劳工,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铭传非常断然地答是,他们同意。这虽然可以解决内部价值矛盾。但若从社会总体福址论切入时,则仍铭传这样的策略介定,仍有受伤可能性。其实,个人认为,可以在「是」的背后加上「补充解释」。例如:如果认为这不好,这不是企业的问题,而是法律的问题,是该国法律,甚至国际法该如何规范节制这些剥削劳工的情形。将不由法律去解决,而希图由企业道德去解决,是不切实际也对企业不公平的。当然,这只是一个评审的「隐形论证」,因为实际上并未在场上发生,一不在心证的范围内,二,也不代表这样的论证就没有风险。
 楼主| 发表于 2009-7-20 09: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场 世新(正方)vs. 清华(反方)

1.        世新在陈词中,是以不同情境(企业)对才能复杂度的需求不同,建立一个「标准相对化」的概念,进行切入。而不是直接对才德之辩作概念性的区辩。接着再辅以大量的历史例证,欲陈述,「道德筛子」对在历史上作用的话,诸如张居正、巴顿将军、李鸿章等「有能力的人」,都会被道德筛子淘汰,则历史也将(向不好的方向)改变。
2.        这样的论述结构,构成了反方最主要的攻防模型。反方则被动地被牵连在这样的攻防模型中,无法建构己方能主导的战场,而居于劣势。
3.        值得研究的是这种大量历史例证的攻防法,其背后的战略利益是什么?它通常会有几个效果,一是知识暴力的效果,历史如海,正方大量从无边浩瀚的历史之海取材,会使对方在个别例子上的防御难度提升(因为很难「准备得到」)。而既然是自己主动选材的案例,对该案例的了解度原则上会高于对方(我方有准备,而对方对此没有准备),这也会形成一定的优势,进而使得这些历史个案,己方获得较为优势的诠释权。其次,也会形成一种用功的心理印象,增加与对方的「用功落差」,而产生对评审的说服力。
4.        本场比赛,反方基本上被正方这种海式历史的战术所牵制,在回击部分,很容易陷于抽象的概念驳击,以及同义重复式、直断式的否认,而难以提出足够的相抗性例证进行回驳。

总结补充,任何的辩论评审,虽然努力建构客观化的评审准则,但主观因素不可能完全排除。笔者仅尽可能让心证呈现,以供参考。
发表于 2009-7-22 22: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塞,我想说,这种辩题打出奥瑞刚效果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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