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一句的格言式的命题,用号码排列,表示每个命题的主从关系。所有词项都像是术语,像数学概念一样互相定义,实况(Fall)、实况之所是(was der Fall ist)、事实(Tatsache)、原子事实(Sachverhalt)、事物(Ding)。这些概念的确切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大半个世纪以来一直是该书研究者悉心探讨的问题,这些语词的中文译名则是国内维特根斯坦专家一直在商榷的,这些绝不是无关紧要的细节,由于该书的整体结构紧凑,一个概念的解释的细微差别可能影响对该书整体轮廓的勾画。但本书不可能深入涉及诸多相关概念,只能讨论几个核心概念,作出一个极为粗略的引言。本节先谈谈世界、事实、对象。
命题中各名称或图象中各元素有一种结构,这是图象的内部结构。图象中各元素与它所摹画的事态是同构的,这种同构性质被称作摹画形式(Form der Abbildung)。命题和命题所表现的事态具有摹画关系(abbildende Beziehung)。例如表现一场车祸的图象中有两辆车,这两辆车处在一定的空间关系中,这是图象的内部结构。除了图象内部的结构,图象还有一种可以称之为“图象之为图象”的东西,即它和事件的同构性质,只因为我们了解这种同构性质,我们才能说这个小小的卡车模型代表那辆巨大的卡车。模型车和真车都是三维的,都摆置在三维空间中,这一点使得模型车可以摹画那辆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