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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汪一峰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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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22: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真的,要证明整个香港辩手都不济其实还挺难的,要费好多功夫。但要证明yincantcook和keon两位脑子不太灵光还是不用多大力气。你俩自己把证据都出示了。
对于香港的大学的辩论员,前不久我就有幸见识了十来城大的,只有一个字:好。此外只看过港中文和港科,中文输给中南之后怨天怨地我就不评论什么了,05港科的那么一个烂,也是一时无两。为什么没多少人在意呢,因为他们输给成电了。要是当时是成电输了,那史上最烂国辩队伍的帽子港科就戴稳了。
可能是我之前说话不太精确吧,不过我的意思是:香港的辩手的智商是很高的、素质也是很全的,人品也多半不坏;只是要以我们的辩手的标准来衡量,也是基本上不咋地的。



本人孙越,香港科技大学前辩手,香港辩论界的一员,对于汪一峰先生公开对本港辩手进行地域攻击,并辱及本人母校声誉,深感愤慨。鉴于汪先生的言论,伤害本队,以及整个香港地区辩论界的的感情,本人要求:

汪一峰先生,在华辩发贴公开向香港辩论界,及香港科技大学辩论队道歉,帖子全论坛置顶三日,限汪一峰今日零时起三日内回应。

否则本人,将以香港市民及香港科技大学辩论队成员名义寄公开信给华中师范大学团委,要求该校澄清该名辩手之言论

----------------------------------
论坛有论坛的游戏规则,拍砖应该有拍砖的底线
本人即使张狂,攻击学校甚至地域攻击这种事情是怎么也不会做的

[ 本帖最后由 keon 于 2009-4-23 22:45 编辑 ]
发表于 2009-4-23 23: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管理员的身份问一句:为什么关乎你们双方私下的争论的东西要置顶?
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请到投诉专区申请。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3: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管理员的身份问一句:为什么关乎你们双方私下的争论的东西要置顶?
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请到投诉专区申请。


因为当他说香港辩手如何如何,香港科技大学如何如何的时候,他的人身攻击已经不限于对我和对yincantcook了。因此我不能认为这仍然是“双方私下争论的东西“,华辩的管理员作为维持论坛公正和秩序的一方,有责任处理此类毫无根据的地域攻击。
发表于 2009-4-23 23: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3 23:27 发表


因为当他说香港辩手如何如何,香港科技大学如何如何的时候,他的人身攻击已经不限于对我和对yincantcook了。因此我不能认为这仍然是“双方私下争论的东西“,华辩的管理员作为维持论坛公正和秩序的一方,有责任处 ...


“置顶”是一个程序性操作,请到投诉专区申请,否则管理员有权不予理会。请不要让我再解释一次,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3: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我了解,感谢提醒,由于目前我不清楚汪一峰同学是否会道歉,因此考虑在汪同学作出道歉,或是三整天后在投诉专区发贴讨论
发表于 2009-4-23 23: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路过

辩手之间的争论是绝对的。不出现是相对的~
发表于 2009-4-23 23: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置顶,对于管理员的意见表示理解。
我对管理员提出疑问,对于这类明显属于对网友的人身攻击(实际更严重,因为我们是接近实名的),破坏地区之间关系的言论,为什么管理人员没有对其进行公开谴责,正是警告处理?
退一步说,对于此等言论,为什么管理员并没有进行公开或者不公开的聆讯?
发表于 2009-4-24 00: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incantcook 于 2009-4-23 23:41 发表
关于置顶,对于管理员的意见表示理解。
我对管理员提出疑问,对于这类明显属于对网友的人身攻击(实际更严重,因为我们是接近实名的),破坏地区之间关系的言论,为什么管理人员没有对其进行公开谴责,正是警告处理 ...


第一,因为华语经常有各种争吵,擦枪走火是难免的,我们不能把标准定得过严,否则大家都没法说话了。如果要进行民主的管理,确保言论的自由,就不得不容忍一些出格的言论,我想来自香港的你们应该身有体会。

第二,我个人的管理尺度根据的是我个人在管理工作中的习惯,而其他管理员也是一样。我们只可能尽量使这种习惯适当,而不可能保准绝对的准确。所以如果你在管理尺度上有意见,欢迎来讨论——不过是在投诉专区。

第三,华语不是普通法法域,无聆讯规则。

再强调一次,这些问题请到管理区讨论,谢谢配合。
发表于 2009-4-24 00: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3 22:32 发表



本人孙越,香港科技大学前辩手,香港辩论界的一员,对于汪一峰先生公开对本港辩手进行地域攻击,并辱及本人母校声誉,深感愤慨。鉴于汪先生的言论,伤害本队,以及整个香港地区辩论界的的感情,本人要求:

汪 ...


原帖由 yincantcook 于 2009-4-23 16:31 发表
冷静冷静.楼上跟我一起念
华中师大,千秋万世,一统江湖。
拳打西安老路,脚踢武汉小余,武林至尊,还看汪大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3 16:34 发表
一起念一起念~
华中师大,千秋万世,一统江湖。
拳打西安老路,脚踢武汉小余,武林至尊,还看汪大!

原帖由 yincantcook 于 2009-4-23 22:14 发表


介绍一下这位汪同学,说真的,也没什么好介绍的,这样的阿猫阿狗,不知哪里冒出来的野鸡辩手,我介绍他的话,就是给他抬了身份

如果有人路过湖北的话,就好好的跟他们的学校老师顺便介绍一下,他们学校这位出 ...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3 14:15 发表 是啊是啊,突然发现好像人家华师是12届名校杯的新科冠军,我说怎么这学校的人突然敢说大一大二的新生都比我强了,长江后浪推前浪阿,我哪敢跟名校杯新科冠军的新生比呀,失敬失敬~~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3 21:50 发表

我在考虑怎么应对一个连国辩的边都没沾过一点的"辩手“的挑衅,版主们有什么建议吗?




本人路人甲,一连国辩的边都没沾过一点的“辩手”,大陆辩论界的一员,对于孙越先生公开对大陆未参加国辩辩手进行地域攻击,并辱及他人母校声誉,深感愤慨。鉴于孙先生的言论,伤害他队,以及整个大陆地区辩论界的的感情,要求:

孙越先生,在华辩发贴公开向大陆辩论界,及华中师范大学辩论队道歉,帖子全论坛置顶三日,限孙越先生今日零时起三日内回应。



您看……这样套是不是也可以……
同时,您所谓的“本人即使张狂,攻击学校甚至地域攻击这种事情是怎么也不会做的”……
请参见我的引用……



我只是路人甲而已……
参拜……



SORRY……发现少收集了几句您的妙语……
真是对不起哦……我编辑下马上补上去……

[ 本帖最后由 zthree 于 2009-4-24 00:53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4-24 00: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看,我不是因他人身攻击我而要求他道歉,他要是只是人身攻击我倒是挺乐意跟他吵个不亦乐乎。

我是因为地域攻击要求他道歉!

当然,如果你觉得我“华中师大,千秋万世,一统江湖"之类的言语冒犯了华中师大,我不介意道歉。

但一码归一码,他仍要为他说的道歉
发表于 2009-4-24 00: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名人名言:应该记住,我们的事业,需要的是手,而不是嘴。 —童第周
 楼主| 发表于 2009-4-24 01: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句,我毫不介意他人身攻击我,随他说,我跟他玩,而毫无根据的说香港和我学校如何如何就是不行!
发表于 2009-4-24 01: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4 00:48 发表

请注意看,我不是因他人身攻击我而要求他道歉,他要是只是人身攻击我倒是挺乐意跟他吵个不亦乐乎。

我是因为地域攻击要求他道歉!

当然,如果你觉得我“华中师大,千秋万世,一统江湖"之类的言语冒犯了华中师大,我不介意道歉

但一码归一码,他仍要为他说的道歉



原来您不觉得那句话冒犯了华中师大,只是因为我的误解而觉得不介意去道歉。
哦,那就是我们这些小辈太过敏感,不能理解您作为一个国辩辩手言语的深意,再次代表我个人表示最深切的歉意。
不过为什么汪一峰要先道歉呢?
而且还以政治手段相威胁?

PS:如果又有误解处,请详细指出,让我得以了解。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9-4-24 01: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您不觉得那句话冒犯了华中师大,只是因为我的误解而觉得不介意去道歉。

我不觉得这句话有多冒犯,只是调侃他不停说华师新生如何如何,暗示我要是在那里早被扇耳光之类,我不认为是恶意的调侃,或是你告诉我有多冒犯吧?

而且就算有华中师大的人真的觉得冒犯了,ok那请他们有一个代表出来发帖提出抗议,我不介意道歉,你代表她们吗?

不过为什么汪一峰要先道歉呢?
而且还以政治手段相威胁?

我要求他道歉而已,他可以选择不道歉。
至于你说的威胁,内地和香港学生之间非法律上的争议诉诸中联办是正常的途径,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威胁了。
并且我们在后面的帖子说明我们不会要求中联办对他如何如何,只是通过中联办象华师的团委了解这番侮辱言论是否代表华师辩论队而已。
发表于 2009-4-24 01: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4 01:09 发表

我不觉得这句话有多冒犯,只是调侃他不停说华师新生如何如何,暗示我要是在那里早被扇耳光之类,我不认为是恶意的调侃,或是你告诉我有多冒犯吧?

而且就算有华中师大的人真的觉得冒犯了,ok那请他们有一个代表 ...



我很不想说这句 ……
但是关于你要求他道歉的东西真的也可以按照你的话同理解释……

我不是华师学生,当然不能代表华师~
只是一个路人甲都看不过去了,我相信华师和汪一峰隐忍的功力也挺不错了

顺便问一句,你侮辱的话是否代表港科辩论队?





刚才见华语主页上有一句名人名言,很喜欢,摘录留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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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4 01: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关于你要求他道歉的东西真的也可以按照你的话同理解释……

当然不一样,就算你认为我当时是在恶意的讽刺华师,我们说话的露骨程度是截然不一样的,比如我们说某件学校赢的侥幸和直接说这间学校是烂校,你觉得一样吗?
其次,他赤裸裸的抨击整个香港辩论圈,跟我说的范畴截然不同。

汪一峰隐忍的功力也挺不错了

你去看看他其他的帖子吧

顺便问一句,你侮辱的话是否代表港科辩论队?

如果我确实构成侮辱,那么我即使说我不代表港科也只是狡辩而已。这里是基本实名制的论坛,你说话多少代表辩论队。就像布什在私下说要打中国,你可以认为纯粹是个个人意见吗?
发表于 2009-4-24 01: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4 01:26 发表

当然不一样,就算你认为我当时是在恶意的讽刺华师,我们说话的露骨程度是截然不一样的,比如我们说某件学校赢的侥幸和直接说这间学校是烂校,你觉得一样吗?


哦……只是露骨程度不一样……但实质同样是恶意的,对么?
PS:弱弱问一句,他有说过港科是间烂校么?

您所说的是这句么?
原帖由 汪一峰 于 2009-4-23 21:44 发表
那史上最烂国辩队伍的帽子港科就戴稳了。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3 23:47 发表
国辩就算不被大陆辩论圈很认可,但仍然是规格上最高,我们还轮不到被诋毁为烂队的地步。


可是,他只是对比历届国辩而已啊,如果您觉得国辩的规格和质量都很高的话,那么您的辩论队只是做牛尾而已,也称不上一个烂字吧……同时,他只是说了辩论队,没有说到学校哦,请您注意哦……谢谢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4 01:26 发表
其次,他赤裸裸的抨击整个香港辩论圈,跟我说的范畴截然不同。

原帖由 汪一峰 于 2009-4-23 21:44 发表
可能是我之前说话不太精确吧,不过我的意思是:香港的辩手的智商是很高的、素质也是很全的,人品也多半不坏;只是要以我们的辩手的标准来衡量,也是基本上不咋地的。


他的最后一句话可能是过激了,但是素质这种问题见仁见智,就像我们看他的同一句话也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
他的衡量标准和你不同又有什么错呢?
我觉得,他的意思是说,各位与辩手的素质要求间有一定距离吧?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4 01:26 发表

[quote]汪一峰隐忍的功力也挺不错了


你去看看他其他的帖子吧 [/quote]

好罢,您直接无视了我说的华师,直至汪一峰,那你干啥又说他代言华师辩论队?
再说,我们就事论事,你扯上他其他的帖子干啥呀?
归纳法不能证明你的问题的,就像那只第一百天被杀的鸡一样,按照归纳它应该活着……


原帖由 keon 于 2009-4-24 01:26 发表
如果我确实构成侮辱,那么我即使说我不代表港科也只是狡辩而已。这里是基本实名制的论坛,你说话多少代表辩论队。就像布什在私下说要打中国,你可以认为纯粹是个个人意见吗?


如果是实名制论坛,就表示我的言论就必须要代表我们队的意见么?
PS:提醒一下楼主,华辩不是实名制,是您自爆国辩家门的……

同时,就您刚才布什的类比,这个,我想提出个问题……
这个,似乎是双重类比不当哦。
1、汪一峰是布什同志么?
2、即使是布什本人,私下说的话还真只能当作是他的个人意见。

所以说,自己说的话,自己负责的,不要动不动就拉上大团队和您一起背黑锅嘛。






PS:对不起,刚才又有些地方的言辞出现遗漏,我编辑一下……

[ 本帖最后由 zthree 于 2009-4-24 02:06 编辑 ]
发表于 2009-4-24 01: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引用的好辛苦……
 楼主| 发表于 2009-4-24 02: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想和你在这个帖子里辩论,你的引用完全是选择性的
我说
就算你认为我当时是在恶意的讽刺华师

我的假设被你当成事实

他说
05港科的那么一个烂,也是一时无两
说真的,要证明整个香港辩手都不济其实还挺难的
只是要以我们的辩手的标准来衡量,也是基本上不咋地的。

你全部选择性的忽视

实名制论坛,就表示我的言论就必须要代表我们队的意见么?

至于代表性的问题,这个有争议,但说的是“多少代表学校”,仍然被你故意曲解

这根本不该是中立路人甲该持有的态度
我有理由怀疑你是他的马甲或是有明确相关利益的人,
如果你在这里不明确说明你的名字和学校,
你之后的质疑我一律不予回应

[ 本帖最后由 keon 于 2009-4-24 02:04 编辑 ]
发表于 2009-4-24 02: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港科的这位“辩手”,请你行行好吧……

不要再给汪二峰的言论制造这样或那样的新论据了……

虽然我也只是一个连“国辩”的边都没有沾过的老辩手,但其实华语辩论界又有谁不知道,某些年份的“国辩”即便是冠军队都“烂”的不成样,但某些年份的“国辩”哪怕是亚军队都令人肃然起敬——当然,你也应该知道的,我肯定不是在说港科。

洗洗睡吧,打酱油和俯卧撑,其实没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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