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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rolandis 于 2008-11-24 18:56 发表 很奇怪么,的确是这样的。假设是现实中诉讼的败诉方,公然指责对方律师“利用黑幕胜诉”或“法律素养太差”,那么面对的很可能就是一场名誉权侵权诉讼——甚至是对于侵犯名誉权的刑事自诉。 但是一来不是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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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神之私语 于 2008-11-24 19:06 发表 呵呵,谢谢你的解释,我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自认是比较有法律意识的,所以我一直在注意自己的言辞,并且,想来我的发言并没有违反站规吧~只是太狂了,总会被人踩~(这句话我没有针对谁,对大家都一样) 偶尔 ...
原帖由 享子 于 2008-11-24 21:25 发表 我也是南邮赛区的 身为一个名辩手 我对于今天在论坛上看到的南邮同学的一些言论我想说下自己的观点 我们是去辩论的 不是去为了所谓的学校与学校之间的争斗 我们去展示自己风采的 不是去探究学校与学校高层之间 ...
原帖由 享子 于 2008-11-24 21:42 发表 额 我说了 对于您的言论 不只是对于这个帖子 当然了 我逻辑性没您强 只是想到什么说些什么
原帖由 享子 于 2008-11-24 21:50 发表 不好意思 没有用标点符号的习惯 爱用空格代替- -
原帖由 herolandis 于 2008-11-24 17:48 发表 主办方利用不道德手段确保自己的队伍出线,不能因此就认为该校的辩论队、辩手也是不道德的。事实上,迄今为止罕见有某队坚决抵制自己学校的不道德手段的——主观意愿不强烈,客观上也未必有能力。当然这位朋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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