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765|回复: 31

2008年江苏省大学生辩论赛-兴奋!南邮终于被干掉了!江苏辩论有救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24 10: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终于雪我们第一轮被黑之仇,你们牛啊,黑南农黑南财黑南大黑南师大,听说另一个分区为了保南中医这个省学联某领导所在单位出线先后黑掉了南工大和南理工。不要以为我们好欺负,你们的辩手成天拽的要死,当自己全省最牛,最后倒在了自己保的学校手里了吧。第一次见到这种省级比赛,为了自己出现不择手段的把一个个强队给灭了。更因为政治原因灭南农保南中医,别当我们都不知道!

[ 本帖最后由 菠萝面包 于 2008-11-24 10:48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0: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我和你同样兴奋,你可知为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0: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很奇怪,大专院校基本没有弃权的南林却为什么要弃权,后来南林的辩手告诉了我这么一段话:“不是我们不想打,但是南邮办的比赛真的没意思,他们肯定保自己出线的。你看好了,南大的肯定第一轮被淘汰”不幸言中!南邮办的比赛评委几乎都是自己的老师,而且都是学理工的老师,一场比一场黑,你们拽啊,拽到后来还不是没用。保你们出去还是不争气,照输!
发表于 2008-11-24 10: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好好的辩论赛搞成这样,真的对我们江苏很失望……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0: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三点五丰 于 2008-11-24 10:28 发表
恩,我和你同样兴奋,你可知为什么?。

你是哪个学校的,也是被黑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0: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可恨的是你们南邮的还侮辱我们的辩手,要不是我们主席说不要理会你们,我们早来骂了。不过今天早上听说了太开心了,过来吼吼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0: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wh_121 于 2008-11-24 10:30 发表
哎,好好的辩论赛搞成这样,真的对我们江苏很失望……

我觉得以后应该交叉主办,主办方不能参加所主办区的比赛,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否则像南邮一样全是自己老是出马,哼
发表于 2008-11-24 10: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wh_121 于 2008-11-24 10:30 发表
哎,好好的辩论赛搞成这样,真的对我们江苏很失望……


没有看到比赛请不要妄加评论
发表于 2008-11-24 10: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怨气太重,建议喝凉茶平复.

不管怎么说也是江苏的家丑,何必搞的风风雨雨?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1: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陈晶 于 2008-11-24 10:58 发表
怨气太重,建议喝凉茶平复.

不管怎么说也是江苏的家丑,何必搞的风风雨雨?

关键是有些学校做的太过分了
发表于 2008-11-24 13: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三点五丰 于 2008-11-24 10:51 发表


没有看到比赛请不要妄加评论

我又不是评论哪一场比赛本身,就只对这事情发表一下看法,有何不可~
发表于 2008-11-24 13: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三点五丰 于 2008-11-24 10:51 发表


没有看到比赛请不要妄加评论

咦,好奇怪呀,没看到比赛的就被剥夺了妄加评论的权利咩?是不是看了比赛就可以妄加评论鸟?
发表于 2008-11-24 15: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力问题

我真的不知道楼主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为什么对南邮如此的憎恨,如果它们真的做了什么不对的地方,如果你作为一个辩手,应该不会这么的极端吧!你是气,但我看到你的话我更气,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卡耐基也说的好,一件事如果你没有真正的了解它请不要对此做出一时主观的评定,当然楼主除外,可楼主你能确保你所说的话里不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吗,andrewsun真的让我感到很郁闷,妄加评论确实是属于你的一种权利,可我还是建议这种权利还是少要的好,总之看了很多这样那样的评价,一句话:过去的就过去了,发泄一下自己的怨气也就够了,别再在这哭天怨地了,毕竟我们只能做的就是在你所说的话的基础上给你一点所谓的精神安慰,可这到底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你也想连我一起批,我甘愿“受罚”。
发表于 2008-11-24 15: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drewsun 于 2008-11-24 13:21 发表

咦,好奇怪呀,没看到比赛的就被剥夺了妄加评论的权利咩?是不是看了比赛就可以妄加评论鸟?


的确妄加评论和杀人放火都是你的权利。
发表于 2008-11-24 15: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请参照本人在http://www.goldelite.cn:82/bbs/viewthread.php?tid=15286中的回复发帖。
发表于 2008-11-24 16: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三点五丰 于 2008-11-24 15:19 发表


的确妄加评论和杀人放火都是你的权利。

Hmmm...不好意思,前者是我的基本权利,后者就不是了。。。-_________-
发表于 2008-11-24 16: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long-meixi 于 2008-11-24 15:00 发表
我真的不知道楼主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为什么对南邮如此的憎恨,如果它们真的做了什么不对的地方,如果你作为一个辩手,应该不会这么的极端吧!你是气,但我看到你的话我更气,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卡耐基也说的好,一件 ...

呵呵,我只是来打酱油的,看到有人掐架就随便插了句话而已。
我觉得之前那句要是改成“我建议没看过录像的不要妄加评论”或者“没看过录像的妄加评论不大好”就比较合适了。毕竟大家都是人,会产生各种情绪是一定的,你可以证明人家不对,你可以骂回去,但是你不能告诉别人不要讲话。
好了,我打完酱油回家了。
发表于 2008-11-24 18: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首先亮明身份。对于这届比赛,我一场也没看过,我也没在任何一所江苏境内的大学上过学,所以不对比赛作任何评论,也不想为任何一所学校说话;但是,江苏是我生长的故土,生在淮安,在苏州和南京分别成长了7年和5年,况且江苏又是一个知名高校云集的地方,我实在不期望也不愿接受辩论这一项我热衷的活动在江苏有任何的污点。

那么,第二,我来这儿干吗?我主要是想和楼主探讨一下。

好,我没看过比赛,我不忘言。那么,我就假设你的前提都是对的,南邮作为主办方黑了所有的学校,但是由此能够推导出你最后为南邮被干掉而兴奋的结论吗?

如果说,南邮的确在水平上不如南中医,技不如人败下阵来,您为江苏省终于有一场公正的比赛而兴奋,那么我和你一样兴奋(前提是前几场比赛都不公正的结论是靠得住的)!

但是,如果南邮也不过是被黑掉的,只不过是在黑掉别人之后自己被黑掉而已,那我想楼主应该高屋建瓴一点儿,继续悲哀才对,而不是兴奋。

不论是谁黑掉了谁,那都是辩论赛场上的一个污点。打个比方说,如果一个杀人犯通过贿赂而逃避了法律的制裁,那么后来当他/她也被谋杀时,当杀他/她的凶手也通过贿赂而逃避制裁时,难道我们要为恶有恶报而兴奋吗?难道多一起冤案不能昭雪说明了司法体系有救了吗?同样,在辩论中,谁被黑掉了,都是一个冤案,没有理由因为他之前也黑过别人就拍手称快。

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楼主觉得呢?
发表于 2008-11-24 19: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测试测试,能发贴了吗?
发表于 2008-11-24 19: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邮被干掉了,着实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因学习与工作的原因,本人作为长期混迹于南京各高校的中青年混混,可以很负责任的说,所有了解辩论,喜欢辩论的中青年混混,都会对南邮的倒掉感到由衷的高兴。用你们法学同学的黑话说,叫做“实体的正义”。
  很多年轻的同学对南邮的“辩论史”和“准备工作”不够了解,我觉得也不必多说了。总之,套用少林足球里的台词“不用解释啦,南邮的作风在辩论界是很出名的……”(南邮团委的老师立即很谦逊地回答说“那些都是虚名,好像浮云一样……”)

  不过这次南邮的比赛我没看,只是听说,评委特别提到南邮3辨“作秀过度”。不知道是怎么个作秀过度法,有视频就好了。我知道苏大每场比赛都录像的,但愿不愿意放上来就不知道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9-4 00:45 , Processed in 0.054016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