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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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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六甲腐败攻略 于 2008-7-4 04:45 发表 
我不同意楼上的观点
其一:计分制有特有的优点,计分和投票哪个更公平,本来就是一个争议了很多年的问题,至今没有定论
其二:绝少有人用计分来评判比赛.这个不符合统计学现实.相反,现在大部分比赛是以计分制为主导的 ...
不好意思,这事儿貌似没人有权力来下所谓“定论”,大家只有用具体操作来投票。
我比较赞成的是一个评委内部给双方评分,由这个分数决定他这一票的归属,比赛胜负有计票决定。说实话,这真没什么新鲜的,N年前新加坡就这样做了。可偏偏有人觉得200分下0.05的分差比5:0的结果要好看,所以致力于“改革”,殊不知这二者的差往往是相反的。
不好意思,我评过的比赛太少,以至于近3年来参与过的北京地区近10项校际赛事、近20项校内赛事,超过百场比赛,没有见过一场是用累计所有评委的打分来决定胜负的。实在惭愧……
况北京地区高校辩论花果飘零,实不足为证,且不足与外人道也……
[ 本帖最后由 smilesir 于 2008-7-4 13:5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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