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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语辩论网杀人集团正式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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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23: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语辩论网杀人集团正式成立了

大家一起去http://www.killbar.com/
游戏吧

统一注册帐号啊

华语辩论网华语的id

比如我就是 华语辩论网j13a
发表于 2008-6-23 08: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13你果然很能折腾,很嚣张:杀人还要弄个集团。。。。
发表于 2008-6-23 10: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我们华语的团队就继续向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社团组织靠近了。
发表于 2008-6-23 10: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去弄了一个账号。。。
呵呵。。。
发表于 2008-6-23 12: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天一起玩啊哪天一起玩啊
发表于 2008-6-23 12: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彪 于 2008-6-23 12:30 发表
哪天一起玩啊哪天一起玩啊


好啊好啊。
发表于 2008-6-23 12: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标题醒目!
发表于 2008-6-23 14: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帐号前加“华语辩论网-”不能注册的
发表于 2008-6-23 14: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http://www.killbar.com/forum/topic_94848.html申请成立“华语辩论网杀人团”。正等待批准.
发表于 2008-6-23 14: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账号是
华语辩论网觉心86

中间有一个 “-”号是无法注册的。。
发表于 2008-6-23 14: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killbar.com/forum/topic_69463.html

我又看了一下团队申请规则,我们的条件都还不够
发表于 2008-6-23 14: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团队的申请

2.1 申请条件

(1) 任何killbar合法的ID均可以申请。

(2) 不接受单人申请,必须有3人或3人以上的申请人,禁止使用一人多id进行申请,如果发现立即撤消团队,且给予所有申请人警告处分。
判别一人多id的标准由团队管理版主共同决定。

2.2 团队的名称

(1) 团队的名称不得含有宣传暴力、反动、淫秽等内容的字样
(2) 团队的名称不得与已存在的团队相同或接近或带有针对性的攻击或者侮辱性字样
(3) 团队的名称不得使用容易引起广泛误解的字样
(4) 团队名称是否通过最终解释权归团队管理版主

2.3 申请人要求

(1) 1人注册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其余申请人注册日期均不低于2个月;
(2) 至少有一个人游戏积分不低于1000分(且三人累计游戏积分不低于2000分,以具体积分计算);
(3) 所有申请人半年内不存在因违规而被本站警告、封锁ID、注销、撤职等不良记录;
(4) 所有申请人不可以加入其他团队。
(5) 团队申请人的更换,分为主动更换和被动更换两种。
主动更换,由团队管理员在团队版发帖更换,需由原申请人跟帖确认,或在一定时间内不做回复视为默认,新的团队申请人则必须跟帖确认.更换团队申请人不得使团队不符合条件。
被动更换,则指团队申请人因站内处罚丧失作为申请人资格,由团队版主限期更换.限期不更换者可以予以扣分直至撤消的处分。
(6) 团队申请人在团队管理员位置出缺时优先递补,在团队管理员离职且未做安排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共同确定新任团队管理员,或者解散团队。

2.4 申请格式及内容

             【申请格式】

申请团队名称:  ---------
申请人:    --------------(不少于3人)
申请人资料:   --------------(3人基本资料,请分别列出id注册时间、游戏积分、参加团队情况,以及团队管理员的QQ号。)
团队管理员:  ----------------(只限1人)
团队描述:
团队成立目的:
规划:对本团队发展设想(如计划如何操作该团队使之具有活跃度、良性知名度。)


说明:

(1) 申请团队者以【申请团队】 格式在站务管理-团队管理专版块发贴进行申请,申请人必须接受killbar管理员或killbar团队管理版主的询问;

(2) 所有被提交名单的申请人应在以上格式的申请主题帖下面跟贴表示各自的申请意愿。

2.5 申请结果

所有申请审核后72小时内作出处理.申请结果以站内短信、发贴回复等消息方式告知申请人。

2.6 被拒绝的团队申请

一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既不允许申请与被拒绝申请团队类似的团队名,也不允许该申请的申请人申请团队。
发表于 2008-6-23 18: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非法”组织,呵呵
发表于 2008-6-23 21: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杀人都集团化了
这年头,好人不好当啊=.=

另,我那天说的,其实不需要加入集团,你在这里找到10来人就可以开杀了
发表于 2008-6-23 23: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找个时间一起杀呀
发表于 2008-6-23 23: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好玩~~
 楼主| 发表于 2008-6-24 04: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单翔 于 2008-6-23 14:46 发表
我在http://www.killbar.com/forum/topic_94848.html申请成立“华语辩论网杀人团”。正等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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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怎么查?我那本IBM的《搜索引擎营销》被吴理扣在北京了,忘了怎么查了。
发表于 2008-6-24 14: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几个涉黑组织请注意
楼上的几个涉黑组织请注意
我们是华语反黑中心
我们是华语反黑中心
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请主动缴械投降
请主动缴械投降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发表于 2008-6-25 12: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雇你们杀人不?

RT。
我想杀淫诗会老大。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13: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安雅雪林 于 2008-6-25 12:13 发表
RT。
我想杀淫诗会老大。

但是他们已经在我们组织内部派遣了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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