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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anlover 于 2008-9-1 21:34 发表 请SLOT老师千万不要说道歉的话,当初也是您才让我们有了参赛的机会啊。 到现在,我还记得去年年底您告诉我,您将派一支很强的澳大队伍参加名校赛,叫我好好应对。 当时我真是受宠若惊,感激之余其实就已经开始马不 ...
原帖由 2652013 于 2008-9-2 16:18 发表 Slot老师,北航这边一点风声也没收到呢...正式的参赛通知什么时候下达啊?
原帖由 bianlover 于 2008-9-2 00:10 发表 回楼上的: 早在去年年底北交就在SLOT老师的帮助下成为了最早确定参赛的学校,并且开始了积极的备战工作 “北航”这个名字是到今年四月在这个帖子里突然出现的,事后我马上和slot老师取得了联系,他说是搞错了,实际上就是北交参赛 直到昨天,再接到电话北交就因为“两交不同台”这个原因被替换成了“北航”
原帖由 真失明 于 2008-9-5 22:32 发表 “挑拨”帖: 不管所谓“主办单位”做了些什么,只要都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肯定就不算“挑拨”了吧。 其实,被“主办单位”忽悠了,心里有火,是不需要什么所谓的“挑拨”的,只要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就有体会了。 当然,作为外人,比较安全的态度是像以上某楼那样从“更多学校根本不入‘主办单位’法眼”论证出“北交大不是最惨的”,进而推导出“我们不必争论,‘主办单位’无需被指责,它想咋干就咋干,我们唯一的出路是照看”。 曾记否,一年前有位德高望重者,针对某项赛事的不尽人意之处,勇于表明自己的态度,慨然宣言:我校今后将不参加该项赛事!当初真有些许不解,而今却是满怀“敬佩”(此处引号绝不代表反语,谢绝妄自揣测)。 好吧,好吧,多上华语,锻炼和谐。 [ 本帖最后由 真失明 于 2008-9-5 23:34 编辑 ]
原帖由 Slot 于 2008-9-7 13:16 发表 1。像真失明先生这样需要隐名埋姓的我很不肖,中国这样的愤青多的是;对中国进步没有什么帮助。 2。GUST的问题,真失明先生没有挑战我的资格;也许等有一天,真先生敢用示威游行去争取权益的时候,再来挑战我也不迟。 3。懂得尊重一下别人的权利吧,要不要请谁,是人家的权利,用不着上纲上线的。04年全辩,我们等了6个多月,最后央视还是不邀请我们参赛;我除了批评他们不懂政治外,我只能尊重他们邀请的权利。今年台湾中天因为不邀请香港的大学参加海峡知识竞赛,连我们也不邀请了,我们同样也只能尊重。真先生,有点同理心好吗?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也想想他人的权利。
原帖由 Slot 于 2008-9-7 13:16 发表 首先,我还是想再次向北交那些努力为本次名校赛一直在准备着的辩手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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