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797|回复: 7

网络娱乐性比实用性大[反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7 23: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方的题目是:网络的实用性比娱乐性大

是不是应该说哪个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会比较好呢?

我是反方。。
3月22号比赛

麻烦大家给点意见

[ 本帖最后由 mianyang 于 2008-3-7 23:21 编辑 ]
发表于 2008-3-8 00: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同学请到本版精华区看看吧!那里有这个辩题的正方讨论还有初稿。

先看了,再提出问题,我们才讨论,OK?:)
 楼主| 发表于 2008-3-8 00: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把娱乐性定义为使人快乐的性质,也就是心理上的满足,并不存在任何实际的价值回报

实用性则为事物具有实际价值的性质

[ 本帖最后由 mianyang 于 2008-3-8 10:02 编辑 ]
发表于 2008-3-8 00: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之前北区的其中一个赛题....
楼主加油....
发表于 2008-3-10 2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個人認為, 網絡的實用行會比娛樂性大...

眾所週知, 許多學生都是通過網絡搜尋課業上的資料, 就如現在, 我們也不正在使用網絡尋求幫忙嗎?
那請問個位應該怎樣解釋上述的問題呢?
发表于 2008-3-11 11: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用性的会从网络的产生,发展以及普及来谈,这些都是实用。

娱乐性的话,楼主则要先设定“强”为何,才能够站稳立场,因为实用那方较有利。

p/s:上次比赛我就是实用性,然后胜了,所以..较不肯定要如何扳倒实用的立场。抱歉。
发表于 2008-3-12 22: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辩了一场,实用性比娱乐性强。不过输了。。。。
发表于 2008-3-12 22: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还记得对方的论点吗?可能对楼主有帮助哦~ ^_^ 如果记得的话,麻烦写上来吧~呵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2-12 07:31 , Processed in 0.046916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