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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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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9 16: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6/06/29 04:45pm 第 3 次编辑]

论劝导
===============================================================

知识不可教。
                                                                                                         ——柏拉图

这意思并不是一种类拟推荐或劝谏。而是一种客观陈述。并不是说“知识不应该教”,而是说,它根本就“不可能教”。
任何人没有办法把他的知识教给其他的人。除非他们是同一个人——这样说显然含有逻辑上的矛盾。因而“教”当然是不可能办到的了。
而如果有人问:有人在公路上埋了地雷,你知道这件事,我却不知道。如果你告诉了我这件事,不就能够使我在路过这条路时,幸免于难吗?
假使这件事是可能的,那么不也就证明了“知识可以教”吗?
如果哪位朋友产生的疑问类似于上述这个思考,请来找我,我会亲自为你解释,并且尽量使你满意。当然你也可以询问其他人,只是得到正确答案的可能性却很小。暂时说到这里,下面我则要谈另一些事。
当我在与他人进行深刻而专注的讨论时,就把所要阐述的理论尽可能明晰地展现出来。别人听后,有时会若有所思,或者被某种语言上的和谐所略为打动。但不久他们就把这一切全都忘了,就像听过一场搞笑的喜剧一样。
如果你希望使某些有价且有益的理论博得他人的赞同。就必须明白一件事:你必须打消所有试图去传授它和传播它的念头。而是应该这样,当你所希望帮助的朋友,在他继续执迷不悟的前进后,终于遭遇到了某些无法忍受的灾难而不能再往前走时,这时才有可能他们会转变一下自己的意见。
因此你所要做的事情不是教授,而是等待和解释。当然,这是在他们前来寻找你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并不需要别人去指示他们怎么做,而真正需要的是在他们遇到麻烦时,你能够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见解和资料。这才是更有价值的东西。当然,我说这些话并不会包含着某种感情。只要明白我是一个靠事实而不是情感来作判断的人,就不会产生这类误解了。
那么就但愿我希望给予帮助的人,能够在命运的指导下找到真正的道路。虽然我有点怀疑那种事情的可能性。但,我不可能违反客观的规律。我只有遵守它,即使再怎样无奈。
因为“知识不可教,它只能通过自己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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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onb2.yculblog.com/

发表于 2006-6-29 18: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如果是已经存在的事实,而且是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改变。而未知的或者说本人领悟出来的,即使你使用填鸭式的方法告诉他。也未必会接受或领悟。因为对于这些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不同的看法。倒底你说的是否正确当然得需要他人在日后的日子慢慢论证。
 楼主| 发表于 2006-6-30 01: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教育的主旨应把重点放于启发心智之上,而不单是传承和灌输。这才是更有效地创造精英的方式。
但在改变宗旨之后的教育,已不再是教育本身。称之为启知,更好些。
发表于 2006-6-30 01: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下面引用由jf2006/06/29 04:42pm 发表的内容:
论劝导
===============================================================
知识不可教。
                                                                                                         ——柏 ...

我对你举的地雷的例子感到好奇。请解释一下吧。为什么这个知识不能教?

发表于 2006-6-30 19: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或许在于JF而言,前面有地雷仅仅是一个存在的事实。而并非真正意义上“教育”

 楼主| 发表于 2006-6-30 22: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HEHE。小姐。难道对于其他人来说,前面有地雷不是一个存在的事实吗(按照假设)?
FRET的问题我们已经私下讨论。稍后我将把记录发上来。
 楼主| 发表于 2006-7-1 00: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2006-06-29 22:20:52 FRET
我想知道你如何来说明“路上有地雷”是不可教的知识

2006-06-29 22:23:45加菲先生
好的。十分乐意。当然,我们可以首先来假定,知识是可以教的。

2006-06-29 22:24:27 FRET
好的。

2006-06-29 22:25:16 加菲先生
假设路上埋有地雷,我告诉你这种事,你知道了这种事即“路上埋有地雷”,于是,你称自己被我传授了这一知识。
 
2006-06-29 22:25:22 FRET
对。的确是这样

2006-06-29 22:26:40 加菲先生
通常,我们把我们所[认识]到的事物的情况,称作为知识。也就是说,我们能够[知道]知识,是因为我们[知道]这些事物的[属性]。

2006-06-29 22:26:52 FRET
确实如此。没错

2006-06-29 22:28:27 加菲先生
你能否区分,认识(recognize,see)和知道(know,understand)的区别?
 
2006-06-29 22:29:09 FRET
能够区分。认识仅是基于事物表面的,而知道是则是对于事物属性的认识。

2006-06-29 22:30:02 加菲先生
那么这样说是否对。所谓[知道]一个人,是否指,知道他的长相,知道他的穿着,知道他的身世,知道他的姓名,知道这个人(所代表的概念中)所有的属性。这样对吗?
 
2006-06-29 22:30:06 FRET
对。

2006-06-29 22:30:48 加菲先生
于是。当你如果说你知道一件东西,势必也能得说出它的大小,它的形状,它的颜色,它的位置,它的归属等等,对吗?以证明你对这件东西的了解是充分的。

2006-06-29 22:30:52 FRET
不错。

2006-06-29 22:31:55 加菲先生
而当我们说,我们知道一种定理,是否也表示:我们知道它的表达形式,知道式子的含义,也知道它的发现者,等等这些内涵才真正能够作为我们知道它的依据。

2006-06-29 22:32:04 FRET
的确是这样。

2006-06-29 22:32:47 加菲先生
我们原先假定,我们把我们所认识到的事物的情况,称作为知识。也就是,我们借事物的属性来得到知识。
 
2006-06-29 22:32:52 FRET
是的。

2006-06-29 22:33:05 加菲先生
接下来的问题可能对你来说不会很难。如果你认识一个人,也知道这个人,是马?
 
2006-06-29 22:33:14 FRET
是的。

2006-06-29 22:33:22 加菲先生
那么你也知道他有几个儿子,家里有多少财物。对他的身份和性格了如指掌指掌马?
 
2006-06-29 22:33:55 FRET
不是这样。你现在所谈的则必须是非常熟悉他了。

2006-06-29 22:34:31 加菲先生
那么你的回答有所偏差。当你认识一个人,并不表明你确实知道这个人。

2006-06-29 22:34:57 FRET
现在看来的确如此。我回答得不完整
 
2006-06-29 22:36:28  加菲先生
情况是这样。[认识]只表明我们知道事物的表面和部分的属性,我们可以只认识到事物的外表,却可以不懂得它的功用和其他性质。而知道却需要是充分地知道。除了认识他的表面之外,其本质内容,我们也是必须掌握的。

2006-06-29 22:36:31 FRET
是这样。

2006-06-29 22:39:00 加菲先生
[认识](recognize)某种事物的人不一定[知道](know,understand)某种事物。
 
2006-06-29 22:39:24 FRET
是的。
 
2006-06-29 22:39:39 加菲先生
如果[知道]事物则必定[认识]事物。
 
2006-06-29 22:39:51 FRET
没错。

2006-06-29 22:41:13 加菲先生
现在让我们来看先前所提的例子。当我告诉你路上有地雷时,你是否可以知道这件事?
 
2006-06-29 22:41:18 FRET
我认为我可以知道。

2006-06-29 22:41:36 加菲先生
那么势必之下,你也知道这件事的属性?

2006-06-29 22:41:39 FRET
对。

2006-06-29 22:42:25 加菲先生
那么地雷是什么型号的?它被埋在哪里?为什么我所说的话肯定是事实?

2006-06-29 22:43:39 FRET
不,我不可能知道。除非你自己来告诉我。如果我真的会相信你,肯定事先知道你已经是一名富有经验的排雷专家或军方人员。

2006-06-29 22:47:34 加菲先生
那么你并不[知道]这件我所告诉你的事。但是你却[认识]了它,了解了一部分情况。而且,对于这件事究竟是不是事实。你并不能确定。因此知识的“真确性”你也是不知道的。但是假使你真的[知道]这件事,它也会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属性。在此,我只是为你介绍了这件事,于是你[认得]了它。
 
2006-06-29 23:15:50 FRET
HEHE。加菲你可真狡猾。你换用了一个词。就辩称他们不是同一意思。
难道通过介绍不能让人知道事情吗?

2006-06-29 23:18:15 加菲先生
我可以承认你是对的。但如果你能够肯定,当我在为你介绍认识一位朋友的时候,你也能说,你立刻就知道了他。对吗?
 
2006-06-29 23:19:51 FRET
不。我恐怕不能说。但通过你逐渐深入的介绍,我就有可能会更多地对他产生认识。

2006-06-29 23:20:27 加菲先生
那么,我说什么,你就知道了什么,是这样吗?
 
2006-06-29 23:20:31 FRET
是的。

2006-06-29 23:20:51 加菲先生
如果我说他的坏话,告诉你虚假的情况。你也会得到关于他的知识吗?
 
2006-06-29 23:21:03 FRET
不。这很难可能。

2006-06-29 23:21:52 加菲先生
于是。究竟的事实必须由你自己来发现。我这样说的话并不错?
 
2006-06-29 23:22:01 FRET
现在看来真的是这样。

2006-06-29 23:23:30 加菲先生
那么介绍一位朋友并不等于在教你知识,而是为你[知道]他,了解他而开了一个头。由于这些,你能够认识他并可能逐渐地[知道]他。

2006-06-29 23:24:21 FRET
是的。我同意。

2006-06-29 23:25:12 加菲先生
那么我的证明就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有别的问题。我都可以尽量为你解释。只要你是诚恳的。
 
2006-06-29 23:25:21 FRET
好的。还是非常感谢你的意见。

发表于 2006-7-1 13: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无聊中
发表于 2006-7-1 15: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那JF与FRET的对话属于什么呢?

JF是不是教FRET“知识不可教”这个知识呢?

 楼主| 发表于 2006-7-1 23: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想说明一下。这是介绍,不是教。教不存在。
加菲没有任何教人的本事,如果哪位智慧的朋友称他有这种本事,那么加菲就会很佩服他。而且将很愿意向他讨教,如果这种本事是真实的话。
先前的记录中,加菲只是在说所有FRET知道的事情。FRET并没有因此得到任何新知识。
发表于 2006-7-2 01: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那么我倒是想妄加猜测一下JF先生在先前所谓的"知识不可教",这种知识而且我们思维不可教也。以及事物本质属性是不可教的。因为有些属于本就是未知的,而是仍然由我们继续探索!包括前人所提出的理论事实,也依然不断怀疑中。

而“教”仅仅是告诉你该如何去运用你的逻辑思维,以及对先辈经验的介绍。

我倒是想让JF帮我解释一下
“教”与“介绍”有何区别?

 楼主| 发表于 2006-7-3 23: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6/07/03 11:28pm 第 1 次编辑]

区别在于,教是不可能的。而介绍,是可能的。
教育是妄图把不可能的事情转变成可能的过程。这种过程低效而愚昧。
因为在知识的交流当中起作用的不是教本身,而是“介绍”和“共鸣”。
若我们追求和偏爱“教育”,我打个比方,就好像一个寻找美女的男人在找意中人时,不去寻找真正的美女本身,而是执意去寻找美丽的头发。当然,在寻找美的头发的时候,可能会巧而找得一些满意的结果。但这却是事半功倍的。
发表于 2006-7-7 15: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如果我的朋友正走向一种极端
我很想把他拉回来
可如果等到他自己遇到挫折和教训回来找我已晚
那我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06-7-7 16: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
就算最后帮不上,自己也没有太多的遗憾了。只剩下惋惜吧。
发表于 2006-7-13 09: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看起来沐琴儿相当关心朋友呢,呵呵!


别担心,jf会有所作为的,他有这个能力,某些方面的能力远远超出一般的人呢.


也别在乎什么挫折,它能提供人生最宝贵的经验.

我觉得,如果他是你们的朋友,那么请往好的方面去想,去发现他更多的优点.


呵呵,虽然自己不太喜欢jf(甚至有点讨厌),但是看到他有这么多优秀的朋友,还是会为他感到高兴呢

发表于 2006-7-13 11: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下面引用由madcatcher2006/07/13 09:45am 发表的内容:
看到他有这么多优秀的朋友,还是会为他感到高兴呢

jf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我们都是他的好朋友的:)

华语辩论网是一个大家庭,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和和睦睦的在一起

用我们的共同努力,推动华辩更好的发展!

发表于 2006-7-15 21: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南邮你又在这里帖标语!!!

15楼说得很有道理,顶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06-7-15 23: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下面引用由沐琴儿2006/07/07 03:40pm 发表的内容:
如果我的朋友正走向一种极端
我很想把他拉回来
可如果等到他自己遇到挫折和教训回来找我已晚
那我该怎么办?

若你真的喜欢某个人或事,那么就要让他自由.
如果你愿意帮助他,就耐心等待.
但如果你希望成为他的家长,
那么他就永远会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楼主| 发表于 2006-7-15 23: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下面引用由madcatcher2006/07/13 09:45am 发表的内容:
看起来沐琴儿相当关心朋友呢,呵呵!
别担心,jf会有所作为的,他有这个能力,某些方面的能力远远超出一般的人呢.
也别在乎什么挫折,它能提供人生最宝贵的经验.
我觉得,如果他是你们的朋友,那么请往好的方面去想,去发 ...

首先感谢你的夸赞,向你的友情致敬.
诚然.JF不可能让每个人喜欢,也不会使每个人讨厌.JF不为感情而思考.只为事实而思考.

JF为之感到幸运的不是自己很无知,于是很高兴;而是因为自己虽然很无知,但仍然有这么多智慧的朋友能在周围提供帮助,所以还是感到十分愉快.

 楼主| 发表于 2006-7-15 23: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论(二)

下面引用由南邮之子2006/07/13 11:40am 发表的内容:
jf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我们都是他的好朋友的:)
华语辩论网是一个大家庭,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和和睦睦的在一起
用我们的共同努力,推动华辩更好的发展!

HEHE.还是很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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