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天伦律师杯”法学辩论赛在我校开幕来源:学通社 编辑:zsz 2007年12月3日8:31
文澜新闻网12月3日消息(校报学生记者汤皓 郭莹雪 学生通讯员张袁 张萌)
http://www.wellan.cn/2007-12/200712383140.htm
12月2日上午,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主办,我校团委、法学院承办的第四届“天伦律师杯”湖北高校法学辩论赛在文泰模拟法庭开幕。 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副部长吴红斌、我校副校长陈小君、学工部、校团委、法学院负责人等及其他兄弟院校的有关负责人等莅临比赛现场。本次比赛还邀请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等知名专家担任评委。
开幕式上,法学院党委书记蔡明辉致辞.吴红斌副部长对此次活动在活跃法学学术氛围、加强湖北省各大高校的交流以及为社会选送优秀人才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最后,陈小君副校长宣布第四届“天伦律师杯”湖北省高校法学辩论赛正式开始。
今年跟以往不同是,辩题是围绕案例进行的,更倾向于对案例的分析,而不是法理辩论。第一场比赛在武汉理工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之间进行。他们围绕“到底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辩题,从该案件的性质是劳动纠纷还是损害赔偿案件、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孰重孰轻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争辩。他们雄辩的口才和良好的辩论技巧赢得了观众阵阵掌声。第二场辩论赛是华中师范大学对湖北大学。他们对曾某利用他人的刑事科学鉴定书写成论文并发表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这一案情展开了辩论。双方在司法鉴定和司法性质文件的差别、曾某的行为是否利用了他人的核心技术、是否构成剽窃等方面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下午2点,第三场辩论赛在我校和华中农业大学间举行。辩论双方就在医院期间父母睡着而丢失幼儿,责任应由医院还是由父母承担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正方认为医院有安全保障义务却不作为,理应承担责任,而父母睡着是出于对医院的信任,不存在过错。反方则认为父母对子女有监护的义务,孩子丢失是他们监护不力,而医院对孩子无看管的义务。辩论过程中,双方辩手雄辩滔滔,问答间妙语连珠,他们敏捷的思维和出色的表现博得了观众们如潮的掌声。三场比赛的最佳辩手分别由武汉理工大学四辩、华中师范大学四辩和华中农业大学二辩获得。
最终,我校和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一起晋级12月9日的半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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