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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爱情是权衡利弊的选择;反方:爱情是义无反顾的冲动;我是反方;23年10月29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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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6 10: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23-10-29 23:29 编辑

有没有什么具体事例,分论点也有点少,求质询环节的问题
发表于 2023-10-30 11: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辩题,站在反方的角度,可能需要对“爱情”做一个准确的理解:爱情和婚姻的差异在哪里?婚姻,作为两个家族的结合,作为未来余生事业家庭共同伴侣的选择,必不可少的要考虑更多的情感价值以外的因素;但爱情,是否需要考虑呢?

我个人的观点,是“需要考虑”但“不需要拘泥”。所谓需要考虑,是对爱情的尊重。虽然恋爱不等于结婚,未来可能因为其它种种因素而没有走下去;但爱情的开始,必须是以选择终生伴侣为目的的,否则就是冲动(耍流氓)了。

但所谓“不需要拘泥”,是因为恋爱的过程本身就是双方相互了解的过程,我们不可能等“权衡利弊”后才爱;而是因为对方有一部分吸引自己的地方而爱,同时在恋爱的过程中去考虑对方是否是一个合适的终生伴侣。这样看来,爱情本身就不需要那么多的“权衡利弊”。

此外,爱情本身又具有着一定的柏拉图式,即未必需要成功。可能我们明明知道无法跟对方走下去,我们也没有迈出那一步,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心底深深地爱着那个人。

当然,站在反方,一定需要防范正方把反方形容成“无脑”,即防止正方扩大化定义,把稍微动脑考虑一下都说成是“权衡利弊”。我们义无反顾,指的是“不想那么多”,而不是“不想”;面对一个吸毒的美女,一个家暴的帅哥,我们会因为颜值喜人而“义无反顾”吗?如果那样的话,那不是“义无反顾”,而是“愚蠢糊涂”。所以说,反方的立场,是指“对不了解的信息可以边爱边了解”,而不是“对已知的劣迹愚蠢地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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