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比赛规则
1 各场辩题由主办当局拟定,参赛队伍不得要求删改。
2 主办当局将在赛前进行抽签,代各参赛队伍抽出第一场赛事之辩题与立场,及全场赛会流程。
3 各队可自行决定各场比赛的排阵,既一辩、二辩、 三辩、四辩及候补人选,唯名单必须在开场前一 小时交给主办当局。
4 辩论赛流程:
I 正、反方一辩发言,时间各三分钟;
II 四辩进行对话,以一来一往的方式进行,时间各一分钟;
III 正、反方二辩发言,时间各三分钟;
IV 自由辩论(请参阅比赛规则5):双方各有三分钟,四辩不可起身发言,但允许与队友讨论;
V 四辩可选对方一到三辩中的任意一位辩手进行对话,以轮流发言之方式进行,时间各二分钟;
VI 反、正方三辩总结陈词,时间各三分钟;
VII 评判退席;
VIII 观众发言或发问(请参阅比赛规则6);
IX 评判重新入场,评判团代表评述;
X 主席宣布比赛结果。
XI 当发言时间只剩下三十秒时,将有一声短铃提示;长铃则表示时间已到,辩论员应立刻停止发言。
5 自由辩论规则:
I 在自由辩论时间里,每位辩论员的发言次序, 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
II 自由辩论开始时,根据之前已抽好的先后顺序 签的结果决定哪一方先发言。先发言的那一方 发言结束后,另一方的任何一位代表应即刻发 言。双方以此程序轮流发言,直到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III 两队计时员将分别为两队计时。当一方代表发言完毕,另一方的计时立即开始。
IV 当一队的发言时间只剩下30秒时,将有一声短铃提示;长铃则表示时间已到,辩论员应立刻停止发言。
V 若有一队的发言时间已经用完,而另一队还有时间,那么该队的一名或多名代表可继续发言 ,直到该队的发言时间用完为止。
6 观众发言或发问:
I 观众只限以华语或英语发言,若以英语发言, 主办当局将代为翻译,唯主办当局对翻译所可 能造成的疏漏一概不负责。
II 现场观众可发表个人意见及向参赛队伍提出问 题,唯需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时间为一分钟。
III 辩论员以不超过一分钟回答问题。若有剩余时 间该队的其他代表可即刻接着回答,至一分钟 用完为止。
IV 现场观众必须先简单的自我介绍,并说明要向 哪一方提出问题,发问者无权指定回答人选。
V 在必要时,主席有权力终止或拒绝观众的问 题,如敏感问题。
VI 发问者不能出示大字报,杂志,书籍及图报。
VII 辩论员不须根据比赛的立场发言,他们可以以本身的意见和观众自由的交流。
7 辩论员在发言时不应宣读拟好的稿件,亦不得参考或展示预先准备好的图表、大字报、杂志、书籍等 。
8 辩论员在发言时动作不宜夸张,亦不得作出人身攻击抑或是触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
9 所有参赛者必须在开赛前一小时报到。
(九) 评分事项:
1 评判应在一项环节结束后,即刻对该环节进行评分。评判允许在退席前对各环节之评分进行最后更动。
2 评判将根据台风、语言、辩论技巧、逻辑思考等进行评分。
3 各环节与得分如下:
环节 得分 最后得分
一辨发言 100 X 15% 15
四辩对话 100 X10% 10
二辩发言 100 X 15% 15
自由辩论 100 X 25% 25
自由對話 100 X 15% 15
三辩总结 100 X 20% 20
总分 100
4 四辩的对话共有二个环节,评判将在第二环节结束后进行评分。
5 将排除各环节之最高与最低得分(请参考附录一)。
6 决胜方式:
I 将各评判的评分相加;
II 总得分较高的队伍获胜;
III 各队的总得分将在揭晓赛果时公布。
7 单场最佳辩论员之遴选:
I 由评判在比赛结束后进行讨论,可提名二、三位辩手进行讨论,如果没有一致的选择,最后将以投票选出,评判也可做出该场最佳辩论员从缺的选择;
8 全场最佳辩论员之遴选:
I 由获得最多单场最佳辩论员的辩手获得,如果出现二位辩手同时获得二场或以上场次之最佳辩论员,大会将颁发二份全场最佳辩论员奖项;
II 如果出现三位或以上的辩手同时获得相同场次的最佳辩论员,大会将做出该奖项从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