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生apec主题网络辩论邀请赛初赛第三场 作者:失败的闪电(xxx.xxx.xxx.xxx) 2001/08/16 16:08 字节:37k 点击:49次 帖号:50 本场比赛的辩题是:网络时代是知难行易还是知易行难 本场比赛的正方是:东华大学网络辩论队 正方持的观点是:网络时代,知难行易 正方一辩是东华大学蒋翀 正方二辩是东华大学王昊 正方三辩是东华大学邓丽梅 正方四辩是东华大学张翀 本场比赛的反方是:上海大学网络辩论队 反方持的观点是:网络时代,知易行难 反方一辩是上海大学费飞 反方二辩是上海大学夏少卿 反方三辩是上海大学杨陨电 反方四辩是上海大学陆嵬 本场比赛的评委是: 谢承志(特邀论辩学专家,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 王荣发(华东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王群 (上海师大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吴兵 (同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谢艺伟 (上海交通大学团委网络信息部部长) 点评嘉宾是:谢承志 正方一辩陈词: 标题:网络时代,知难行易 谢谢主席。 各位评委、老师,全世界网络彼端的朋友们,大家好!^_^ 感谢东方网,让我们通过网络走到一起。知行之间的难易比较是个绵延千年,常辩常新的话题,在人类走向网络时代的今天,我方经过几星期的艰难认知,重新审视知与行,此刻终于在键盘上轻松地敲打发送出自己的立场观点:网络时代,知难行易。 何谓“知”?何谓“行”? 知,是指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与理解,它不仅是一个结果,更是一个探索、求知的过程。 行,是指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作用。在网络时代,直观地说,就是做,即操作。 何谓“难”?何谓“易”? 衡量难易的标准就是我们在知、行中所付出的代价,包括时间、智力和体力等。 代价大,则难;反之则易。 我方之所以认为网络时代,知难而行则易。基于如下理由: 从进化过程看,知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主要标志之一。飞禽走兽,乃至灵长类,他们或会飞,或会跳,或会游,或会走,但是,它们构筑起知识的大厦了吗?没有。只有万物之灵的人才会思考,会探索,会求知,从而成为文化进化的主体。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的探索渴望成为人类文明演进的不竭动力。 从认识规律看,知难行易。这是因为:创造知识比运用知识更难;发现方法比运用方法更难;认识规律比按规律办事更难。人类今天享受着电的神奇力量,但从最初对闪电的崇拜,到1752年富兰克林发现闪电的本质,直至1831年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人类对电的探索过程告诉我们:知难行易。 从网络时代看,以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为标志的生存状态,以交互性、虚拟性、创新性为标志的运作模式,以全时性、多边性、共享性为标志的机制特征,让我们深深感受到网络时代,行更易,知更难。网络速度的提高,网络的广泛应用,降低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成本。网络使人类社会的自动化水平又上新台阶,使我们行得简单,行得方便。然而,网络给世界带来的复杂性,让我们更难把握人类社会将出现什么突变。网络这把双刃剑究竟是福是祸,仍需我们苦苦求知,不断探索。 综上所述,网络时代,求知如此艰难,我们唯有迎难而上,方能与网共舞,也只有我们坚持创新,不断求知,我们才能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换来轻松的“行”。 谢谢大家!^_^ 反方一辩陈词: 标题:正方观点 对方辩友,各位网友,评委老师,大家网上好! 感谢对方精彩发言,但是我很遗指出: 首先,你们的观点并不是由于你们重新审视知行关系所得,而是抽签所得,如果您的观点已更新那么快,那世界倒真是日新月异了。 其次,创造知识斌不是知的过程,而是在行中求知,它是行的过程。 2000多年前,一位哲学老人面对浩瀚苍穹,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意即:知识的增多迷眩了人的感官,使人无所适从。在那个洪荒久远的年代,老子第一次发出了“知难行易”的感慨。 历史车轮滚滚前进,从孔子的“学而知之”到孟子的“不学而能”,从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到孙中山的“知难行易”,人类许多智慧的脑子从未停止过对“知行”的讨论。 斗转星移,人类将跨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网络时代。站在许多前人的肩上,今天我方将以全新的观点来阐述这个古老的话题。 网络时代:internet广泛运用于各个社会领域标志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在这个时代里,社会的核心资源是信息,享受信息和创造信息成为时代的主要特征。 知,知道,知晓,美国著医学家米克斯特认为是停留在大脑皮层的一种痕迹。行,行动。结合网络时代,我方认为知是通过各种途径知道各种知识,而行是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行是一个从“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到“将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知行”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求真知。 从网络时代的特征来看:网络是一个信息、知识爆炸的时代,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来知道他们,但是无论从手段还是内容上都难以判断、取舍,运用,因此:知易行难。我方二辩将从与信息有关的网络的大众性、多元性、交互性三个特征来进一步阐述。 从人们的心理活动来看,在现代人的心理素质远不能和网络的发展速度同步的时候,信息太多反而会排挤观念,造成心理威压,使人在空洞的事实面前无能为力,因此,知易行难。我方三辩将从哲学层面、实用层面、道德层面来进一步阐述。 在网上,我看到了一位网友无奈的哀叹:“浩如烟海的知识让人头晕目眩,我时时感到一种威压,茫然四顾而迷失了自己,就如一只蚂蚁一样找不到自己的影子。” 今天,我方无意指责网络的不是,只是想告诉各位:网络时代,你时刻准备好了吗? 我的灌稿结束,谢谢各位 正方二辩陈词: 标题:正方二辩陈词 大家网上好!^_^ 对方一辩的陈词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我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 1.对方辩友把创造知识说成是行的过程,这是一个需要主观能动性的过程,证明可以将它定义为行?请问我们是用手来创造知识呢?还是用脚? 2.对方辩友认为社会的核心资源是信息,但是获取信息是一个行的过程,从信息中提取知识是一个知的过程, 我方观点:网络时代,知难行易。这是因为: 一方面,网络时代,我们必须面对和处理更多的复杂性,因而知更难。 第一,赛博空间的虚拟性使我们对现实世界的认知更难。电脑、网络和虚拟技术为我们构造了赛博空间——虚拟的空间!虚拟的社区!虚拟的人生!久而久之,我们很容易就迷失在虚拟王国里。象“骇客帝国”所展示的:人们自以为沐浴在21世纪的阳光里,其实却深陷于22世纪的杀人网络而不自知。这正是对人类认知世界的一个挑战和警告! 第二,信息化使我们的求知与创新更难。网络时代,信息传递、更新速度大大加快,形成长程关联效应。以人的有限的认知能力来把握以几何级数增长的信息,当然困难重重,要在把握这些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知识的创新,更是难上加难。 第三,网络化使人与人之间真正的了解更难。如盖茨所说: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隔着重重网络,对着苍白的显示器,敲着冷冰冰的键盘,你怎么去了解网络彼端的那个人?你又怎么知道他说的哪一句话是真,哪一句话是假?——唉,其实我不懂你的心!这也正是网上骗局泛滥的原因所在! 另一方面,人们的行却变得更易。 第一,人机交互性的增加使我们对机器的操作日趋简单。全自动洗衣机、傻瓜式照相机、智能型计算机……越来越友好的人机界面,使得几岁的孩子甚至经过培训的大猩猩也可以操作这些原理复杂的机器。网络时代智能化的特点决定了操作阶段的简易。 第二,科技的发展使我们行动的手段日趋多样。科技的发展使得通讯手段不断提高,交通工具日益改进,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各种便利,网络更使得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办公、可以购物、可以娱乐休闲……甚至一揿鼠标,世界尽在掌握中,这难道不是“行易”的表现吗? 第三,发展科技的目的正是使我们的行日趋便捷。“科技让我更轻松”——我们发展科技,目的就是要活得更轻松,要行得更易。难道对方正试图告诉我们: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发展下来,反而让自己活得更辛苦、更艰难、更不容易了吗? 综上所述,网络时代,知难行易。 谢谢大家!^_^ 反方二辩陈词: (无标题) 谢谢主持人,大家好~~~~~~~~ 从一辩到二辩我还没有看到对方辩友对“知行”的定义……对方辩友能否定一下呢。 对方说“主观能动性”,是啊,我们做什么事都要用脑,难到我吃饭时是在知饭吗?对方又应用盖茨的话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那我倒要请对方辩友找一条会打字的狗出来了。在网络上,我们至少知道对面坐的是一个人呀~~~~~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随着internet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全新的网络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深刻地影响和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特别是今天人们的认知。在网络时代,计算机以其快捷、准确、远程的方式让地球越转越小,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手段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它的特性决定了网络时代必然是知易行难。 首先是网络成员的大众性,“今天你上网了吗?”,2001中国互联网络状况年度统计状况报告说,我国的上网机数从1996年的29.9万台到2000年得892万台,网络的普及使人们不必受到年龄、时限和地点的限制,只要有一台电脑,一根电话线,就象上海教育台的一个关于远程教育的广告说的那样“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其次是网络信息内容的多元性,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多元化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和情感评价,同样会在网络信息中以各种面貌出现。通过网络,对同一问题的各种看法都能在第一时间被获悉。 最后是网络成员沟通的交互性,在网络所构建的这样一个交互式平台上,受众的主体意识会被极大地调动和刺激起来,使信息的传输过程变成参与者主动的认知过程。在bbs和聊天室里,人们各抒己见,不时碰撞出智慧的火花。这就好比通过今天在网上和对方辩友的讨论,我对“知行”知道得更多了。 昔日,古人"头悬梁,锥刺骨",苦读四书五经。而如今我们只需轻点鼠标,便“网虫不出门,可知天下事。”所以网络时代知易。 然而有其利必有其弊。人们享受着网络带来的便利时,它也对人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虽然提供了大量的信息,但如何把这些信息运用到实践中却殊非易事,“执鼠四顾心茫然”,在99年,大家都知道开网站能赚钱,可现在,一家家网站的关闭,告诉我们知易而行却难。 匿名传输是网上信息传输的一大特色。这不仅使别有用心者在摆脱了道德约束的状态下获得了同样便捷制造流言与谣言的可能,而且可能会造成蝴蝶效应。应该如何绕过那一个个美丽的陷阱呢? 总之,当信息爆炸超出人所能控制的范围时,我们虽然有一个很大的信息源,但使用起来却相当的困难。所以网络时代行难。 网络时代既带来机遇,又带来挑战,只有我们认识网络时代知易行难,才能不断的提高自己素质,更好更合理地运用网络,兴利除弊,使网络造福于人类! 正方三辩陈词: 标题:正方三辩陈词(^-^) 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_^ 谢谢对方精彩陈词,下面我将指出对方的几点错误: 一,对方说人会在信息的威压面前无能为力,难道人是如此被动吗?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去思考、求知、解决问题,这恰恰是知难所在。 二,我一辩已经明确界定了知行的定义,如果还不清楚,需要我ctrl+v 一个给你? ^-^ 三,对方说获取信息的手段发生了革命行的变化,这正好证明了我方观点:行易! 谢谢!!! 对方又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了解是行,为什么叫"知人知面不知心"??? 接下来,我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人类历史长河的生息衍变向我们显示:知难行易。众所周知,我们都在用电灯,但爱迪生发明电灯却用了几千种材料,做了无数的实验;费玛大定理花了358年才被证明出来,布鲁诺为了追求真理,在烈火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而盖兹的个人财富在10年之间增长到了一个天文数字——1040亿美元,这些难道不是明显的知难行易吗? 因为知难,我们才要悬梁刺股;因为知难,我们才要上下求索,因为知难, 我们才要“活到老,学到老”。一家公司高价聘请一个专家来诊治某仪器, 他只划了一条线来就开了高价,在人们异常疑惑之时,他说“划一条线值1美元,但知道在哪里划值9999美元”。 网络时代“时空压缩”及交互性使得求知难、行动易。网络虚拟社会中人际对话、人机对话都被符号化、数字化,任何事物都难以避免地浮躁虚假,人们的交往面临着“时空压缩”的现象,我们面对的信息数据重数量不重质量地泥沙俱下,这更增加了知的难度。另一方面,internet服务技术正在使全球信息传递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只要轻轻一击鼠标,任何一个商人都可以与一个拥有无数用户的市场联系在一起并完成交易,“行”何其容易!网络出色地表明了大千世界事物是彼此联系的,但却没有说明他们是如何联系的。它带来了全新的生活、工作方式,但要我们深究其实质,知其所以然,可谓难于上青天。就email而言,我们收发电子邮件是易如反掌的,但是对“伊妹儿”的支持技术,大多数人却一无所知,这不是知难行易吗? 网络时代的多元性、虚拟性决定了知难而行则易。网络思维是非线性的、多维互补的,决定我们的思维也必须是动态的、整体的、全局的,网络打破了时空限制,使得整个社会体系变得异常复杂,“数字化革命”改变了我们记录和传播信息的符号,我们更多地只通过一 个界面而了解网络本身,了解虚拟社会,了解它对人性发展的作用,这使得人类的认知变难了。 我们的一次点击就能把你带到白宫、梵蒂冈、巴黎蓬皮杜文化中心或东京证券交易所。如果华佗再世,培训2个小时,他也不用走遍千山万水悬壶济世,只需要通过“远程诊断”,让更多的患者享受名医神技,届时华佗医师也会感叹“e”(医)路畅通了。 谢谢大家!!( ^_* ) 反方三辩陈词: 标题:悲哀是无尽的夜空,而快乐是满天的星星(三辩稿) 网络时代,知易行难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各位网友,早上好! 在开始我方立论之前,首先让我来指出对方的几处错误: 1.对方一辩概念不清。混淆了过程与结果。认为“知”是一个探索的过程,“知”是包含“行”的过程。我们说“知”、“行”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互动和辩证的,不存在谁包含谁的问题。 2. 对方二辩告诉我们以人的有限的认知能力来把握以几何级数增长的信息,当然困难重重,的确如此,所以我们“行”才会变得很难。 3. 对方始终没有明确给予我们的“知”与“行”的概念,而是在结果与过程中反复纠缠。没有清晰概念基础的立论是无效的。 4. 人面对浩大的信息量的确有无力感,但是这种无力感来自于自己“知”的缺乏,但是在寻找答案的这一过程,我们认为是一个“行”的过程。 5. 对方三辩所举的例子无非是说明了“求知”难,但是“求知”等同于知么? 下面我将从三个层面就我方观点予以论述: 第一,从哲学层面来看,网络时代,知易行难。 传统哲学上,从荀子的:“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池,不知地之厚。”到梅赜的“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从王通的“知之者不如行之者”的思想到王阳明的“致良知”说都告诉我们要重视行,主张知易行难。认为知不如行,行比知更为重要,因而强调“终身行之”。换句话说就是重于实践。 在网络时代,“知”与“行”体现为知晓知识或信息以及凭借运用这些知识或信息来解决问题,探求真理,创造价值。具体而言,世界上有着和比尔盖茨一样编程知识的人不少,但是能够“行”出微软这样举世闻名的公司绝无仅有。可见“行”难哪。 第二,从实用层面来说,网络时代,知易行难。 如今当我们身处信息爆炸的年代,对于任何主题,网络给于我们的答案汗牛充栋。我们可以轻而易举的知道关于这一主题的各种方法。但是现代人的选择能力有限,我们怎么选,如何选,选哪一条。这成了摆在我们面前难以逾越的一道鸿沟。选择困难的结果影响了我们对于问题解决。从而使“行”更为难了。 第三,从道德层面来说,网路时代,知易行难。 在网上,我们可以在下载《道德经》的同时也可以浏览黄色、暴力以及各种其他不良网站。统计数据告诉我们色情类网站在浏览率上从来就没有输给过普通网站。可见在网络时代,知道什么是道德并不是难事,难就难在如何如何在实际行为中也能保持。 网络时代,“行”对于每个人而言,都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说只“知”不“行”,是一种悲哀的话,那么“知”、“行”合一才是一种快乐。因此我们不妨说:“悲哀是无尽的夜空,而快乐是满天的星星!” 我方申论结束。 自由辩论: 正方四辩:^o^ 对方一辩真幽默,我方观点的确是抽签所得。但抽签是行,因为结果可不由我们的主观意志而转移!对方辩友在抽签之后,是经过几个星期的艰难求知,今天才能轻松向全世界打出你方观点吧?对方辩友论知行的难易,可是能不能给我们一个判别难易的标准,先?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花了几周时间准备,的确很难,但是要在比赛中赢不是更难!这不是证明了我方观点吗? 正方一辩:今天我们在这里辩论,友谊第一,看着电脑屏幕上的中文,觉得再平常不过了, 但为何当时在英语世界诞生的电脑能够显示中文呢? 反方一辩:居里夫人很早就知道有一种放射性物质的存在,可是真正寻找出来“镭”确是经历了千辛万苦。——知易行难啊! 正方三辩:感谢贵校大学钱伟长校长,经过艰难探索求知,发明了“汉字宏观字形编码(钱码)”,为汉字编码作出重要贡献。钱校长“知”之何其难,才使在英语世界最先出现的电脑,也能为中国人所用,我们行之何其易! 反方三辩:请问对方辩友,知行究竟能不能够统一,如果能够我们为什么要统一? 正方二辩:对方自己混淆了知于行!!对方辩友的话逻辑有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正是创新的成果,对方却认为创新是“行”,那么,我们的知识产权法是不是应该更名为行为产权法呢? 反方一辩:发明难道不是一个行的过程,有谁想象就能发明东西? 正方四辩:发明也是行?那么小孩也会行了?为什么只有居里夫人能发现镭?这是艰难求知的过程!再次请问对方辩友:你方判断难易的标准是什么? 反方四辩:那对方同学一定知道镭了,你麻烦给我弄一克来吧!谢谢了!难吧。 正方二辩:以前我们看一场电影要到影院排队,而今我们只需要轻轻点击就能通过远程vod点播享受了,这不是网络时代行易的表现吗? 反方四辩:提取不正是行嘛!!!我是学历史的,那我可以告诉你们,照对方辩友的逻辑,人类从诞生以来,只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如何学会生存啊!!!!可悲可悲!! 正方一辩:对方用静止的眼光看问题,要知道知行都是一个过程网络使人们对行为的技术控制,如自动化控制变得更为容易,但它没有改变人们对原创知识形成的困难,我们仍需“运筹帷幄”,才能“决胜千里”啊。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知道了这么多,还说知难。如果一定要是真知才叫“知”的话,那有了相对论后,牛顿的三定律岂不成了“无知”。亚力士多德对物理学岂不是一无所知。我想美国政府应该是知道撞机事件的真相的吧,但为什么他们道个歉就这么难呢?现在中学生也知道e=m ,但对方辩友能告诉我们造原子弹很容易吗?顺便问一下既然钱码这么好,你们用的是钱码吗? 正方一辩:现在发一封致歉函只需一眨眼的时间。归根到底,是他们不知道与别国人民平等相处的意义,要他们抛弃长期形成的霸权意识和冷战思维,是具有相当难度的。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恐怕用的不是“钱码”吧,可见“知”是不易,但是要想使钱码能够推广,能够解决汉字输入问题,恐怕还是很难——用的人不多嘛,由此可见“行”有多难。对方说不知道如何提取镭,错了,我们都能知道,只要看看书就可以了,但是要能够成功完成实验,则很难,岂不是“行”难?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对标准避而不答,那我来告诉对方:判断难易取决于所花费的精力、智力、时间的多少。日本北海道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教授泽口俊行,日前对经常使用网络的150名年龄在20至35岁的日本青年进行了易次智力测试。接受测试的不少青年表现出丧失记忆新事物和回忆旧信息的基本能力,有的甚至无法辨别那些是重要信息、那些是次要信息。这是一种大脑机能失调的病症。泽口感慨地说:“现今的年轻人变得越来越‘弱智’了。” 反方一辩:我方当然不否认知行是个过程。要知道电子商务的概念只要两天时间,可是行它,美国10年建设仍然遥遥无期!谢谢各位! 正方二辩:安妮宝贝仅用了几年就成为网路上有名的写手,而王安忆用了一辈子才得到“矛盾文学奖”,双方付出的精力、时间正向我们证明了:网络时代,人们的行越来越易,而真正要成为一个有底蕴有知的作家,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反方四辩:如果人类发展到高级阶段压力越来越少的话,动力也相应减少,照对方辩友的逻辑,那人类是不是就不可能再有大突破了呢? 正方三辩:钱码解决的不是汉字输入问题,而是汉字字库问题,对方还是不知!!!apec会议为了达成一个“和平与发展”的共识,却要耗费如此巨大的时间、智力和财力,知多难啊 反方一辩:知就是知道,行就是行动,对方的判断标准我们完全同意。可是对方不断把行的过程认为是知,那请问什么是知? 正方一辩:对方辩友虚知而真行,浅知而深行,难怪你们觉得“行难”啊? 反方三辩:我不知道,国际冷战思维和“知”“行”关系的讨论有什么关系,但是我们知道发信的确很容易,但是你选择哪一个邮箱发哪?是凯里还是吸铁石?这是个问题。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把知压缩为一个结果,把行作为一个过程,请问结果与过程如何比较? 反方二辩:发一封道歉是很容易,我也知道怎么发,但怎么才能让他们道歉呢,很容易吗? 正方三辩:据国家科技成果网统计:99年26626项应用技术成果有21597项已经得到应用,占81.1%,项目资金总投入为398.8亿元,科技成果转化的“行”何其容易,但是求知与探索中却花费了多少科研人员的时间和智力,何其难! 反方四辩:我们都知道美国侦察机事件谁对谁错,可你道是让美国给我发一封真正的道歉信吧!不要总是遗憾遗憾的!! 正方一辩:你们说行难,难道对方不想把行难变为行易吗? 反方一辩:知识本身无所谓肤浅,是认识的过程很艰难!所以,知易行难呀!行难是一个进步的过程。 反方三辩:“知行”的难易不是因为人的意志而转移的,所以才需要我们的讨论。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一直谈支歉信,那么我说,这就是要全人类达成共识啊。和平与发展,要实现共识何其难? 正方二辩:二者怎么比???19世纪末成立的摩根集团用了41年积累了30。4亿美元的财富,同样的财富盖茨只用了7个月。这不是网络时代行易吗? 反方一辩:那按照对方的知难,是不是人类都越来越弱智了! 正方一辩:正因为知难我们才要迎难而上。在传统环境下,企业最基本的成本已经很高,因此更不可能在大范围内采集客户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很难针针对个别用户的需要提供制定服务或个性化服务,很难面对不同市场,不同消费者实施针对性的营销策略。而在网络环境下,企业可以尽可能地减少这些以往难以克服的成本,因为信息在网络上传递和复制的成本很低,信息传播范围的扩大也不会对传递成本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企业可以广泛采集客户数据,可以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营销策略,提供个性化服务等。 反方四辩:对方同学为什么总是回避我方的问题,是不是准备的太充分,来不及粘贴啊!!我再想请教对方,为什么要想让美国认错这么难?是他们不知道错吗? 正方四辩:认错连三岁的小孩子都会,关键你有没有意识到,知错难啊!在网络时代,创新是难的,跟随永远是简单的! 反方三辩:达成共识的确很难,但是这是一个行的过程,你能说首脑开会协调不是行么? 正方三辩:就email而言,我们收发电子邮件是易如反掌的,但是对“伊妹儿”的支持技术,大多数人却一无所知,这不是知难行易吗? 反方四辩:你难道说美国不知道自己错嘛!! 正方二辩:据浙江日报报道,浙西偏僻山区的一个农民培养黄粉虫种苗,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后,网上定单纷至沓来。他感叹:“同样的东西,过去跑断腿也打不开市场,如今是千里买卖一线牵。网络真是太神奇了!”这不是网络时代行易的表现吗? 反方二辩:知行的共同目标是求得真知,如果知就是求的真知的话,王阳明为什么要提出“知行合一”呢?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同意我方观点,呵呵。我们能发email,但却不知道email的技术。这不是知难吗? 反方一辩:这么多定单的选择难道不难吗〉这是行难呀! 正方三辩:就email而言,我们收发电子邮件是易如反掌的,但是对“伊妹儿”的支持技术,大多数人却一无所知,这不是知难行易吗? 正方四辩:人类不是无知,是没有达成共识!就像知行的难易,这么多哲人讨论了几千年,还是没有共识啊! 反方三辩:错了,我们强调对于邮件服务系统的选择,这是一个“行”的过程! 正方二辩:更何况王阳明的观点我们还需商榷!对方总是说知行合一,如果真的合一,那我们今天还辩什么? 反方二辩:我是知道如何发e_mail,但我看书,知道如何发以后,在用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各种问题,行难啊! 正方三辩:对邮件系统的选择是需要艰难的认知,探索才能得知的!就email而言,我们收发电子邮件是易如反掌的,但是对“伊妹儿”的支持技术,大多数人却一无所知,这不是知难行易吗? 反方一辩:对方的e-mail技术是搞混了知行的对象,e-mail技术和运用e-mail难道相同吗? 正方四辩:你在使用的时候出现了问题,说明你知之不足。 反方三辩:首先,知行合一与知行难易并不是同一个辩题。其次,传统哲学观点对于现今仍有参考价值。第三,我方并没有说现在已经知行合一,这是一种价值上的判断 正方一辩:法国的蒙田说:“背得烂熟还不等于掌握知识”光看书不理解,如何知呢? 反方四辩:我懂了,原来对方同学刚才没有对“知“有完全正确的定义,因此在举例和论证上出现了偏颇。这里我们讨论的“知”不是你们说的“真知、原理“啊!!!你们谈认识论,什么是认识论的真谛呢? 正方四辩:我用亲身体会来告诉你们网络让我们行易:两个月前,我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实习,深深体会到网络大大提高了执行的效率。如最基本的房产查封、过户,法官只需要通过网络,登录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数据库,鼠标轻点,一切ok! 反方三辩:掌握和知是不同的。 正方二辩:谢谢对方!掌握的过程才是知!网络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平面化,难道对方辩友仅凭易个oicq头像就能了解网络对面的这个人吗? 反方四辩:对方同学刚才谈了认识论,我就来和你谈认识论。认识论一个很重要的很重要的章节便是“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啊!如果对方辩友没学过,我来告诉你一句话帮助学习:“老子”的“老子”很讨厌“老子”。三个“老子”的含义可都不一样哦!!这就是“能指”啊!对方辩友,你应该知道辩题中“知”的“所指”了吧!! 正方三辩:网络的简单界面使得我们人与人的交往日趋平面化!!这是对人性发展的最大的认知加难。!! 反方一辩:于拿来对方认为行只是点一下鼠标,那人类无穷无尽的探求活动是知,这符合逻辑吗? 正方三辩:知法犯法的人,是没有理解“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否则怎么会在被绳之于法时才懊悔不已呢? 反方二辩:“网络的简单界面使得我们人与人的交往日趋平面化”那不是知道得更快更多了吗? 正方四辩:“平面人”使我们了解人就更难了啊!面对冷冰冰的电脑,你知道网络彼端的是男是女?是翩翩少年,还是窈窕淑女?是沉迷与网络的黑客?还是像对方辩友那样知识渊博的学子啊? 反方三辩:我们已经反复强调,qq上的人我们的确没有见过,但是我们可以认识对方——通过聊天,无论真实和虚假,我们认识的是他们的一个侧面。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仅凭易个oicq头像就能了解网络对面的这个人了? 反方四辩:我真的佩服对方辩友的反应速度,可未免太快了吧!!你们是否看过我们每一个问题呢??我们还是好好讨论一下撞机事件吧!!不要回避了! 正方三辩:我方已经对知和行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同时我们的辩题是知行难易的问题。 反方二辩:没有理解“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理解就是不知道吗?那么中学生的参考上为什么要写“知道。了解,掌握,应用”呢? 正方四辩:人性的探讨到今天我们还在艰难求知。对人类自身的认识尚且如此,这不是知难吗? 反方一辩:认知一个人很简单,但是评判它是靠实践来检验的,这是行难呀!请对方回答:知是什么?知道什么程度才是知?行是什么?包含实践吗?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把行说成实践,可实践实际上是知与行的统一,它包含了一个探索、求知的过程,把它简单地定义为行,显然不符合真实情况。 反方三辩:我们的确无法确定对方的身分,但是我们知道他们的另一个侧面,如前述——无论真实或虚假。 正方一辩:虚假的知也是知吗?为什么日本始终不承认侵华罪行呢?这还是知难,让他们认知多难啊。 反方一辩:对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知又指导实践!对方也同意了,探索、求知是行呀!知我们已经作了定义了。可是对方一直回避。 正方四辩:让我们回到网络时代,看看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便捷!2001年1月17日cnnic调查显示,休闲娱乐成为网民的普遍选择,占51.37%,网络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工具之一,使人们生活得更轻松、更快乐! 反方四辩:难道对方辩友把实践认为是“知”的过程吗?那“行“中间的内涵又是什么呢? 正方三辩:行是一个操作的过程。 反方二辩:实践可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真的很容易的话,为什么人类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挫折呢? 正方四辩:对方把知包含在行中,认为主观意识知道的实践也是行。这样如何比较知行难易? 反方四辩:我妈妈也知道网络的便利,还想利用它玩股票,可她不知道怎么操作!!看来还是行难那!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为什么总是视而不见!莫非是因为知难??从提出“人之初,性本善”开始,性善性恶争论至今,人类连自身的问题都如此的知难!! 反方三辩:谈到实践问题我方认为 1,“知”来源于“行",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2,我们可以从实践中求知,但是求知不是知3,我们获取知识通过实践,也就是所谓的创造知识,但这恰恰是 行带给我们的。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知易行难”问题,分明给懒人找借口。!!!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能不能够顾全一下观众的感受,不要再乱扔你们准备好的炸弹了!! 正方二辩:我们检验出一个真理,可见探索真理多难!! 反方一辩:日本人不是知难,而不是在行动上不肯承认!还是行难呀! 反方二辩:我们给懒人找借口~~~~???? 正方四辩 :妈妈不知道如何用,你应该理解她,抽点时间回家看看,教教妈妈吧!人类也在不断探索,发明更易操作的电脑,那时候,妈妈也可以轻松使用了。 反方三辩:很奇怪的是我们强调“知”易,并不是说,求知是易的,两者概念不同。 正方二辩:对方说求知不是知。 反方一辩:妈妈很难用,那不是行难吗?我把知识给她,他理解了,不是知易吗? 正方一辩:没有知哪来的行?日本认知有误,才难于行啊。 反方三辩:求知=知? 正方三辩:请问对方的行是什么?我想还是回到孰难孰易的问题吧!!! 反方一辩:求知是包含知、行的总过程。 正方四辩:对方谈法规,那是因为人们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严肃和威严啊!如何预防犯罪,这是法律的出发点,贵校不是建立了犯罪问题研究中心、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研究中心、国际商务与法律研究中心、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这是对法律、人性的求知啊。 反方四辩:你们又在回避问题。 正方二辩:既然求知和行动都是包含知行的过程,那我们的辩论似乎没有意义了?正因为知难行易,才有《孙子兵法》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反方二辩:我们做一件事情都是有“知”又有“行”的。如果求知是知的话,那么爱迪生发明电灯时做了几万次的实验就成了”什么也没做过了。 正方四辩:如何揭开意识之谜?如何找到有序之源?为什么简单的自然规律能演化出千姿百态的大千世界?为什么几百万年不变的物种,会发生突变?这些人们至今仍在探索的问题,不正说明了求知何等艰难。 反方一辩:关于法规!告诉我知到多少法规才知道?你说的是穷尽对知识的理解?请对方告诉我:到底什么叫知? 正方三辩:有人说过“网络时代是制造傻瓜的时代”,此话怎解,难道是知易了吗?不,是行易了。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难道还不明白“知“在辩题中含义,求知是“知“吗? 正方一辩:知是求知与行相对应。对方辩友三思而后言之啊。 正方四辩:我方一辩在陈词中已经提过了。 反方三辩:我就不懂了,请问对方辩友,我吃饭,”知“了什么?知己知彼一定能百战百胜么?关键还是要靠实际作战吧。这个道理人人都知,对方辩友,你知了,你能打胜仗么? 正方三辩:爱迪生发明电灯时做了几万次的实验,结果是让我们的行更易了!!! 正方二辩:可是要知道如何吃饭才最有利于健康,知难呀!对方辩友说难说易,可是对方的难易标准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总是在知行上纠缠。 反方一辩:对方对象混淆!发明电灯是一个艰难的行的试验过程!而便利是给人类的影响! 正方四辩:实际做战是重要的,但没有事前的调查,只能屡战屡败,这是十分艰难的。我们今天讨论难和易的问题啊! 反方四辩:你们所说的中间都是行啊!我怎么没有看到“知”的存在? 正方二辩:为什么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难的是运筹呀!!! 反方二辩:人类几万年来一直在求知,那么人类做过些什么呢?对方说“爱迪生发明电灯时做了几万次的实验,结果是让我们的行更易了!!!”我是说爱迪生做过些什么,再一次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概念。 正方四辩:对方知道“白马非马”的问题吗?网络时代,创新是难的,跟随永远都是简单的! 反方三辩:白马非马是正确的么?明显是诡辩。的确我们需要事前调查,但是这个与知易问题无关。 正方二辩:正如凯恩斯理论使美国摆脱了经济危机,网络时代呼唤新的经济学规律,其间耗费了无数经济学家的精力与时间呀! 反方四辩:我们知道新的经济学理论的诞生对网络时代很重要,但是要研讨出来并加以运用真实好难好难啊!!!谢谢对方辩友证明我方观点!! 正方四辩:克隆技术在今天已不是行的困难,而是人类对于这易技术的运用所带来的人类种族的负面影响而产生的否定。我们今天评委中,王老师就是研究伦理的,他的知识来得容易吗? 反方一辩:知来源于行!行能对进行指导,所以行原先的行容易,那时时间空间的混淆! 正方一辩:应该是知指导行吧。现在有合适的经济学理论吗?新的经济学理论是我们现在要来探知的。 反方四辩:真的佩服对方辩友的逃避速度。探知难道不是行吗?其次,知在指导行的过程中,我们也不能忘记知同样也来源于行啊!!辩证统一哦!! 正方四辩:你们说知也是行,行也是行。知在哪里?难道要我们”众里寻她千百度,暮然回首,”还是不知道在哪里啊!对方键盘飞舞,可是能不能给我们一个网络时代具体的例子,先? 反方二辩:你说知也是知,行也是知,行在哪里? 正方二辩:我们也不讨论谁来源于谁,而是讨论谁难谁易呀!当电子商务遭遇瓶颈式关口,napaster的p—p让人们重新看到了希望,那其中有多少人的心血和精力,而mschat的跟随却是如此的简单!网络时代,行确实易多了! 反方三辩:知行关系本来就是辩证互动的,但是求知决不是知。 正方一辩:我们无数次的强调知行都是一个过程。对方总是混淆不清。 反方一辩:最后,想告诉对方:你们不断回避问题,自由辩论仅仅是在灌稿,那干脆建议统统用陈词吧。 正方四辩:事实胜于雄辩,对方举个例子好吗?谢谢。 反方三辩:电子商务。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不经过调查就轻易下结论,说我们是在灌稿,难怪会说知易,网络时代,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与一个拥有无数用户的市场联系在一起并完成交易,“行”何其容易! 加拿大一个12岁的小孩都能成为亿万富翁,行易。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探索来探索去,最终如何检验是对还是错,要靠实践的呀 ,那不是行吗? 正方二辩:可是似乎没有知道电子商务的实质呀。 反方三辩:人人都知道电子商务能够方便我们的交易。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这不是“行”难么? 正方四辩:真知的获得要靠千百万次实践来检验,这不是知难吗?谢谢对方同意我方观点。 反方一辩:检验不就是行的过程吗? 正方三辩:因为他们没有研究和探索过网络经济与现实实际的结合规律。 正方一辩:检验是一运用主观能动性的过程。我方已经多次重申实践是知行的统一。 反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你是知道有外星人容易呢,还是和外星人交流容易。 正方一辩:外星人的存在还是一个未知的领域啊 反方三辩:打字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会打。我要知道才能打,否则引起误会,岂不是有问题?这难道不是"行“难? 正方四辩:这又是我方观点,打字不是简单的行!谢谢! 反方一辩:求真知,和简简单单得知是不同的,那是知和行的共同目标!否则要“求知”、'知“两个字干什么?对方一直在混淆! 正方四辩:所以我们要区别知识的获得,和知是不同的概念。 反方三辩:既然外星人我们未知,那么和外星人交流岂不更难? 正方二辩:如果人人都象对方辩友这么不求甚解,那么人类怎么创新?怎么进步? 反方一辩:原来打字不是行动,那请问是什么?不会是梦游? 反方四辩陈词: 标题:真是苦了评委了!!评委们,对不起!!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网友,对方辩友,大家好! 作为反方最后一名发言的辩手,首先向对方辩友表示钦佩,钦佩你们将“知”与“行”的定义和关系有了如此全新的诠释,诠释得我方不得不对这样一个“绝对真理”般的辩题产生质疑——辩论的可辩性何去何从了? 其次钦佩对方辩友在自由辩论中的速度,相信即使在传统辩论中也没有那么迅捷吧!真是为难评委了! 正方辩友在今天辩论中所犯的最致命的错误便是将“知”的“能指”与其“所指”进行了混淆,具体说来,一是 将“科学上的真知”与“道德上的良知”本身定义为 “知”,其次又将将追求真知与良知的实践过程理解为“知”,倘若“知”的内涵真的如此丰富,那马克思可能就要喷血了,因为——“知”才是检验“知”的唯一标准啊!j请问各位,这合理吗? 第二,对方辩友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亦为知”的循环论证,导致了他们对于今天辩题中时代背景,即“网络时代”的脱离。网络时代的特征到底是什么,就像“知”和“行”的定义那样,我们始终没有看到,对方辩友的剖题好像有问题哦! 第三,对方辩友将空间上、时间上不同的“知”与“行”的对象加以了混淆。一会儿求真知 。一会儿又用求得的真知。哎!真的又苦了评委! 我方坚决认为,在这样一个信息量裂变的网络时代下讨论这样一个千古流传的哲学命题,便理应利用它约定俗成的定义,并结合时代的特征,让大家站在同样一个立足点上比较纯粹的“知行关系”,给与评委、网友们同时也是给予自己一场思想上的火花碰撞与深刻启迪。下面,我将从价值层面进一步论述我方观点。 网络时代,时空的变幻往往只在于点击的瞬间。速度的呈现只可能在人脑中留下初步的印象,尤其是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人们去进行真伪善恶的辨别,即信息在人们的印象中处于似是而非的状态,这种未经消化的信息残余会在前意识中干扰人们的思考和价值取向,从而导致了人们在行的过程中,从判断、实施到决断的无比困难。 科技在发展,发展的同时对于人类本身的素质要求也飞速提高。我方从网络时代的特征着手,即信息的无限裂变和通讯方式的快捷,使得人们能够通过网络“知道”大量的信息;然而,在选择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可行性并加以使用的“行动”过程中,却因自身的诸种因素产生重重困难,从而在追求“真知或良知”的道路上迟迟不能修得正果,有时甚至还会偏离正轨。因此我们应该时时自省——自己到底离网络时代要求的距离有多远,这便是我们今天辩论的价值所在。 往昔,“知之非艰,行之唯艰”的古训,延续至今,造就了我中华儿女注重实践、脚踏实地的良好作风和传统美德。网络时代,“知易行难”的观念更应深入人心。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当我懂得越多的时候,我所未知的也就越多。”展望未来,人类还有许多“真知”与“良知”需要去探求——如何去判断、选择已知的信息并加以合适的运用是摆在世人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抑制住人性的贪婪和自私,还需要人类用真善美的甘露来遍洒自我的心田。网络时代给予我们最多的是大量的信息,但成功的关键是用内心崇高的道德水准和判断能力切实有效地组织和利用好信息。我方深知,“知易行难”,求得“真知”与“良知”更是难上加难,但我们不怕,正如孙中山先生号召我们要“知难而上”,人类也正是在一次次艰难的选择中跋涉前行,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美丽新时代!!! 最后欢迎大家到上海大学新校区参观,因为大家都知道它真是非常漂亮。但我要想提醒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真的要将行程加以实施,难度大大哦!谢谢各位!我方申论结束。 正方四辩陈词: 标题:^o^我原以为打字很容易,但要经过求知发表观点真是难!^o^ 谢谢主席。 各位评委,全世界通过互联网观看辩论赛的朋友,大家好!^_^ 首先我们对上海大学钱伟长校长表示敬意! 正是钱校长经过艰苦探索认知,发明了“汉字宏观字形编码(钱码)”,我们今天才得以通过网络,轻松敲击键盘,展示我方观点:网络时代,知难行易。我就辩论中的几个问题请教对方辩友:1.主体不对等。对方把“知”作为一个结果,把“行”作为一个过程。结果和过程如何比较?2.把实践等同与行。实践是受主观能动性指导的,是一个知行结合的过程。 3.逻辑消极。从对方对知行的定义中得到:因为知易,所以行难。凡事不求甚解,行自然困难。这岂不是给懒人提供借口?4。对方四辩说知的内涵如此丰富,所以马克思要喷血。这里有因果关系吗?5。对方怎么没告诉我们判别难易的标准,没有量化的标准,你们如何说孰难孰易?6,对方总是脱离了网络时代谈知行,把王阳明老先生也请出来,似乎有点脱离辩题。来自双方电脑的无数电子,经过近2个小时碰撞后,我用5分钟时间简单总结我方观点如下:一、 知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主要标志之一。所谓“手之,足之,舞之,蹈之。”但要像网络彼端的朋友那样,参与到我们今天的讨论,需要经过艰难求知。二、探索、认识、创造知识比运用知识更难。行动中可能遇到困难,归根到底是知之不足或知之甚少。三、网络使人类交往更容易;但人的“平面化”,给彼此真正地了解和认识带来困难。四、网络的普遍应用,使生活更便捷、更轻松;但网络是把双刃剑,它将给人类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还知之不足。认识“知难行易”,对人类发展意义重大。让我们把眼光放得更高更远,千百万年前,有一些灵长类试图以智能的方式去求生存,这当中,许多尝试都遭到失败,那些介于人和灵长类之间过渡状态的生物灭绝了很多。但,我们的祖先仍旧义无反顾地踏着失败者的尸骨前进,他们坚持用工具代替生理器官来使自己生活得更好,用知识代替动物的本 能行动来使社会得以发展,理性的思考、求知与创新决定了人类成为最终的成功者。 认识“知难行易”,对中华民族的复兴有着重要意义。翻开中国近代历史,“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古训,令我中华民族步履沉重。“知易行难”的观念,禁锢了民族前进的步伐,轻视科学,使我们错过了一个又一个时代……网络时代的科学进步一日千里,我们很难想象如果再错过网络时代,中国将会是什么样。面对网络时代,中国面临着机遇和挑战。知难行易,但我们总要迎难而上,要重视求知,尊重人才,注重教育,尊重知识;知难行易,为了达到和平与发展的共识,我们需要花费大量的财力、智力,举办apec会议。大卫·克拉克等一批互联网先驱如此说道:“如果互联网发生了问题,那将不是我们缺乏技术,缺乏动力,而是因为我们未能把握好共同走向未来的方向。” 今天,人类数千年科学的成果使我们生活越来越舒适,但未知的领域也越来越多地展现到人类面前。网络时代,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民族文化激烈冲撞,伦理道德需要重新界定。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还在探索。让虚拟的网络与现实的社会结合,把物质的智能与伦理道德结合,让偏远山区的人们不会因为缺少医治而死亡,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学,让人们更方便地沟通交流,相信和平美好的社会一定会实现。 知之艰难,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人类将在网络时代生活得更快乐、更轻松、更平等、更自由!^o^ 评委公布评分: 正方得分(得票4) 反方得分(得票1) 83 81 88 85 84 85 84 81 85 84 总得票:4:1 正方得胜 评委点评: 主席,评委,各位朋友大家好! “知难行易”与“知易行难”是中华民族博大精深文化中的经典命题,在漫长的历史中,历代圣贤们留下了许多著名的论断。 知、行意味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具有高深的哲理。在网络时代来讨论这一古典哲学命题,应该说对于我们认识“网络”这一特殊背景下的知、行关系有着深远的、不同凡响的意义。 在今天这场精彩的辩论中,正方一二三辩的辩词条理清晰,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逻辑框架,反方三辩的辩词具有逻辑性、针对性。正方材料准备充分,广证博引,从apec主题、摩根、盖茨到加拿大12岁亿万富翁……,有力地证明了本方的论点,但可惜的是往往没有充分利用好,而且正方应对能力似乎略逊一筹。反方材料似乎准备不足,但应对能力略胜一筹,往往能接过对方的材料加以改造利用。 与以往两场比赛相比本场灌稿速度飞快,充分表现了双方网络表达能力之强,给人以针锋相对、短兵相接的享受,同时也展现了双方辩手思维敏捷、语言流畅、辩才机智。双方围绕“电子商务、外星人、撞机”等问题的近体博杀,形成了精彩的论辩场面,但在紧扣“网络时代”方面似乎不足,而且双方在快速灌稿过程中都有不少的笔误,甚至出现角色转换的现象以及不应有的语言,这是应该加以注意的。 最后借用德国科学家希尔伯特的话“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将会知道”。让我们通过这场辩论寒“急知急行,知行合一”。因为在网络时代,我们不仅要认识世界,而且要改造世界。 谢谢大家! 根据评委认真评议,东华大学网络辩论队(正方)获胜。 根据评委评分以及网友评选,正方二辩王昊同学获本场优秀辩手 ※※※※※※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欢迎加入上海大学辩论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