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星: 第一,你说得很对,的确要改就都改,我提出评委是关键乃是因为,这是最容易改变的,要辩手或观众改,不是一蹴而就的,可是评委改,其实就是指比赛要请懂辩论的评委,这是可以做到的。其实很多比赛都会请一部分这样的评委的,主办方往往想请一些社会各界名流,其实只要把请的方向定到诸如前资深选手,各大学带队教练等就可以了,因为他们往往也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虽然这些人里面也有理念不正确的,但是在有资历做大赛评委的人里面,这是最好的选择了。第二,热闹和门道的确可以共融,我是说,它们在很多时候可以共融,可是不可能时时刻刻共融,当某个论点本身就太抽象或临场想不出生动的例子时,它们就不共融了。于是讲道理的辩士就会选择纯粹说理,而喜欢搞噱头的人就会不顾道理讲相声了。前者发展到了极点就想台湾有些比赛,能讲生动的地方也不讲,从头到尾讲理论后者发展到了极点就如您也一直反对的诡辩,痞辩,只要语言层面能占优势,就不管实质上有没有道理。其实这二者都不好,可是我的看法是,前者虽然不好,可还是辩论,例如美国的大学生辩论赛向来就是这样,他们的陈词只有接受过专业训练的评委才能听懂。而后者,就使辩论变得不是辩论了。 第三,要是按照您解释的商家顾客,我完全同意,可是cloud原意不是如此。我跟贴说他会顺应观众的要求效法马三立,他跟贴予以承认,并且说这是与时俱进,对此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和您或水若寒兄是可以很好的讨论并且有所收获的,因为我们初衷相似,观点不同罢了,可是和有的人。。。算是道不同,不相为某吧。 第四,我最近参加过的比赛有上海的华东理工八校杯和新加坡的亚太大学生辩论赛。我的感觉是新加坡的观众对说理的反应比上海的好,但总体倾向还是更喜欢热闹而无道理的噱头,不太喜欢有道理而不生动的说理。当然,我承认,如果是有道理而又生动的语言,无疑观众是最喜欢的,但这种观众最喜欢的表现对一个辩手而言往往是妙手偶得,而观众次喜欢的无道理的噱头是可以事先准备的,当不愿用这种噱头一时也想不出生动例子的辩手开始纯粹说理时,恰恰是观众最不爱听的时候。 所以我的观点是,正确的评判理念应该是: 1,单一论点的攻防,生动讲理得分应当高于纯粹讲理 2,考量双方整体框架时,评委应当尽量略去各种个人印象,做严格的理性思考 3,没有道理的噱头不能获得任何附加利益,因为这和辩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