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岚星在 2005/8/6 08:09pm 发表的内容: 其实我觉得dean我们的看法不同关键在于,你认为正方只有论证了高薪是“基于反贪诉求的制度设计”这个整体才到位,而我认为在逻辑自恰的基础上揭示出“先给高薪,而后才能责其不廉”这个问题就可以了。 至于哪种看法更有道理,那就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我觉得两位看法的差异还是跟对于“养”字的解读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把“养”解读成养护,那么正方只需论证可以让清廉的官员还清廉就可以。而如果把“养”字解读成养殖,那么正方就还需论证对不清廉的官员高薪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dean逐本溯源,从高薪是基于反贪诉求的制度设计的开始,这样养字的本义解读应该是养殖,而岚星从中国当时的社会现实出发,指出养字解读成养护,也有很大的社会意义。 这场精彩的发言,让我百感交集,想到了很多。 任何深刻的讨论总是会使我们不由自主的回到这个基本的命题:我们的电视辩论赛到底只是一场功利性的胜负游戏?还是有辩理明智、传播学科知识、弘扬中华文化、提高民众素质等战略功能和社会意义? 如果是功利性的胜负游戏,那么任何定义和辩论的方式都不应该受到指责,什么诡辩、胜之不武说也应该销声匿迹。 如果不只是功利性的胜负游戏,那么双方在做定义的解读和立论的时候就还要尽力的多挖掘这道辩题的社会意义,还要考虑这道辩题的设计中,出题者到底需要我跟对方辩论的焦点到底是什么?不能双方立论后只是边缘冲突,而不发生正面的交锋。如果一方设计自己的立论和定义,进行了自己的解读后,对方就没法辩了,就只能举手投降了,那么这样的比赛最终不演变成定义之争,并被观众淘汰才奇怪呢。 这里我想应该有一个判断标准,那就是一方的解读使自己无论抽到正反方都能接受,这应该是一个好的定义和解读,一种值得鼓励和推广的立论方式。 那么从这个辩题上来看,如果正方立论成高薪能使清廉者保持清廉,确实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如果考虑反方的境地,反方就需要立论高薪不能使清廉的人保持清廉,这样才能与正方真正的辩论起来。那样的话,不仅反方辩论时捉襟见肘,观众听得也会兴趣索然,失去了这个辩题真正需要讨论的内涵。99国辩西交的定义和立论向大家完整的诠释了什么是好的立论和定义,什么是我们需要的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