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西交98年的立论,其实从当时的公务员制度环境来看,个人觉得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意义。 当时中国通过20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商人阶层——的收入有了普遍大幅的提高。但公务员薪酬却并未跟上——只是隐性收入有了大幅度增加。与之相对的,社会越来越高的反腐倡廉呼声却一直把焦点对准官员们的“贪”和对他们的“打”,而对于他们作出的贡献与收入是否相称讨论极少(学界还相对较好,舆论界基本上听不到)。这种不对称可以说是当时59岁、69岁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个问题浮出水面激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始自97年红塔集团禇时健案。中国国企老总和政府官员的收入大幅上升也就是在这之后。 曾经读到文章说,当时中央在提出“高薪养廉”的同时,后一句就是“重典治罪”。 所以站在98年的环境下,西交立论的核心点我觉得是非常有道理的——只有先给高薪,才有责其不廉的理由。否则就像长工拼死拼活却吃不饱,偷了地主家一只鸡填肚子,我们难道只把那长工吊起来打?这实际上就是郭宇宽那句“为什么要把我们的政府官员当高玉宝、杨白劳来看呢?” 相对于当时很多人的普遍认识,西交把问题做了非常有价值的、有道理的、更深层次的分析。这才是我把这场比赛看作经典之一的原因。由此也可以看出,98的西交和02全辩决赛中山或者常见“强立论”的电子科大决不可以归为一类。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西交带给人的深入思考要有意义得多。 至于说坚持有意义的打法是否会成为“宋襄公的愚蠢”。我觉得在当前的命题制和裁判制下,恐怕是必然的。要想改变这一点,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是命题者给出辩题解读,评委直接封杀那些胆敢不按所给解读辩论的队伍。 没有解读,封杀无理可据。因为评委不能以自己的个人解读判断辩手所给解读是不是可取。 没有封杀,解读形同虚设。因为辩手不按所给的解读来,他得不到任何惩罚——相反还可能把对手打得更难受。
这和“不给高薪,只倡反腐”和“只讲高薪,不讲惩贪”都不可取恰好是一个道理。 =P |